三级安全教育的内容
三级安全教育是指公司、项目经理部、施工班组三个层次的安全教育。教育的内容、时间及考核过程要有记录。
公司教育内容: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标准、规范、规程和企业安全规章制度。
项目经理部教育内容:工地安全制度、施工现场环境、工程施工特点及可能存在的不安全因素。
厂部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1) 讲解劳动保护的意义、任务、内容和其重要性,使新入厂的职工树立起“安全第一”和“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的思想。(2) 介绍企业的安全概况,包括企业安全工作发展史,企业生产特点,工厂设备分布情况(重点介绍接近要害部位、特殊设备的注意事项),工厂安全生产的组织机构,工厂的主要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如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奖惩条例,厂区交通运输安全管理制度、防护用品管理制度以及防火制度等等)。(3) 介绍国务院颁发的《全国职工守则》和企业职工奖惩条例以及企业内设置的各种警告标志和信号装置等。(4) 介绍企业典型事故案例和教训,抢险、救灾、救人常识以及工伤事故报告程序等。厂级安全教育一般由企业安技部门负责进行,时间为4?16小时。讲解应和看图片、参观劳动保护教育室结合起来,并应发一本浅显易懂的规定手册。2. 车间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1) 介绍车间的概况。如车间生产的产品、工艺流程及其特点,车间人员结构、安全生产组织状况及活动情况,车间危险区域、有毒有害工种情况,车间劳动保护方面的规章制度和对劳动保护用品的穿戴要求和注意事项,车间事故多发部位、原因、有什么特殊规定和安全要求,介绍车间常见事故和对典型事故案例的剖析,介绍车间安全生产中的好人好事,车间文明生产方面的具体做法和要求。(2) 根据
车间的特点介绍安全技术基础知识。如冷加工车间的特点是金属切削机床多、电气设备多、起重设备多、运输车辆多、各种油类多、生产人员多和生产场地比较拥挤等。机床旋转速度快、力矩大,要教育工人遵守劳动纪律,穿戴好防护用品,小心衣服,发辫被卷进机器,手被旋转的刀具擦伤。要告诉工人在装夹、检查、拆卸、搬运工件特别是大件时,要防止碰伤、压伤、割伤;调整工夹刀具、测量工件、加油以及调整机床速度均须停车进行;擦车时要切断电源,并悬挂警告牌,清扫铁屑时不能用手拉,要用钩子钩;工作场地应保持整洁,道路畅通;装砂轮要恰当,附件要符合要求规格,砂轮表面和托架之间的空隙不可过大,操作时不要用力过猛,站立的位置应与砂轮保持一定的距离和角度,并戴好防护眼镜;加工超长、超高产品,应有安全防护措施等。其他如铸造、锻造和热处理车间、锅炉房、变配电站、危险品仓库、油库等,均应根据各自的特点,对新工人进行安全技术知识教育。(3) 介绍车间防火知识,包括防火的方针,车间易燃易爆品的情况,防火的要害部位及防火的特殊需要,消防用品放置地点,灭火器的性能、使用方法,车间消防组织情况,遇到火险如何处理等。(4) 组织新工人学习安全生产文件和安全操作规程制度,并应教育新工人尊敬师傅,听从指挥,安全生产。车间安全教育由车间主任或安技人员负责,授课时间一般需要4~8课时。3. 班组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1) 本班组的生产特点、作业环境、危险区域、设备状况、消防设施等。重点介绍高温、高压、易燃易爆、有毒有害、腐蚀、高空作业等方面可能导致发生事故的危险因素,交待本班组容易出事故的部位和典型事故案例的剖析。(2) 讲解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和岗位责任,重点讲思想上应时刻重视安全生产,自觉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不违章作业;爱护和正确使用机器设备和工具;介绍各种安全活动以及作业环境的安全检查和交接班制度。告诉新工人出了事故或发现了事故隐患,应及时报告领导,采取措施。(3) 讲解如何正确使用爱护劳动保护用品和文明生产的要求。要强调机床转动时不准戴手套操作,高速切削要戴保护眼镜,女工进入车间戴好工帽,进入施工现场和登高作业,必须戴好安全帽、系好安全带,工作场地要整洁,道路要畅通,物件堆放要整齐等。(4) 实行安全操作示范。组织重视安全、技术熟练、富有经验的老工人进行安全操作示范,边示范、边讲解,重点讲安全操作要领,说明怎样操作是
危险的,怎样操作是安全的,不遵守操作规程将会造成的严重后果。
三不伤害,三不违反,具体内容是什么?安全教育
不伤害自己,不伤害别人,不被别人伤害;不违章指挥,不违章作业,不违反劳动纪律
建筑施工现场三宝四口五临边如何使用防范好
• 一、十项安全措施。1、按规定使用“安全三件宝”;2、机械设备的安全防护装置一
定要齐全有效;3、塔吊、人货电梯、物料提升机等起重设备必须有限位保险装置,不准“带病”运转,不准超负荷作业,不准在运转中维修保养;4、配电线路架设必须符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5、电动机械和手持电动工具要设置漏电保护装置;6、脚手架材料及脚手架的搭设必须符合规范要求;7、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8、在建工程的“四口”、“五临边”,必须采取防护措施;9、严禁赤脚或穿高跟鞋、拖鞋进入施工现场,高处作业不准穿硬底或带钉易滑的鞋靴;10、施工现场的危险部位应有警示标志,夜间要设红灯示警。
• 二、 建筑施工现场的防火措施。建筑工地火灾的主要特点是:施工现场易燃、可燃
材料多,施工工地临时线路多、容易跑电,人员素质低,缺乏应有的防火常识。
• 针对建筑施工中的火险特点,应该加强日常的消防管理工作,对施工现场的平面布局
进行合理规划,划分明确的用火区,对易燃、可燃材料集中堆放和管理,并建立各项防火安全规章制度,购置消防器材,设置消防水源等,并在施工工地设置消防通道,保障消防车辆在任何情况下都能畅通。对于临时性工棚、食堂、宿舍的搭建,要符合防火要求,保
持一定的防火间距。
• 同时,要采取切实的防火措施:1、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应将施工现场的平面布
置图、施工方法等和消防安全要求一并结合考虑;2、做好消防宣传,现场要有明显的防火宣传标志和消防制度牌;3、对火灾危险性较大的工种,要制定严格的操作规程;4、施工现场消防车道,必须保证在任何情况下都能畅通无阻;5、现场应有消防水源。消防水管直径应大于100毫米或配置足够的消防器材;6、建立义务消防队伍,对义务消防人员加强业务培训和教育。
• 三、施工中防止物体打击。主要措施:1、高空作业使用的工具,必须放入工具袋内
或工具箱内,不得随意乱放;2、不准上下投掷材料,工具等物件;3、尽量避免上下垂直作业。分层作业时,应设置隔离设施;4、进入施工现场应戴安全帽。
• 四、“三宝”防护措施。建筑施工“安全三件宝”指的是现场施工作业中必备的安全
帽、安全带和安全网。正确使用“三宝”防护措施,应做到:1、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帽衬和帽壳之间应保持4-5厘米的间隙,并系好帽带防止脱落;2、凡在2米以上悬空作业的人员必须系好安全带,若悬空作业点没有挂安全带的条件时,应该设置安全拉绳或安全栏杆等;3、悬空高处作业点的下方必须设置安全网。
• 五、“四口”、“五临边”防护措施。“四口”、“五临边”防护措施是指:在建筑施工中
为了有效地防止高处坠落和物体打击事故的发生,凡在楼梯口、电梯口(包括垃圾口)、预留洞口,必须设置栏杆或盖板、架设安全网;正在施工的建筑物的所有出入口,必须搭设牢固的防护棚。在施工过程中,尚未安装栏杆的阳台周边、无外架防护屋面周边、框架工程楼面周边、跑道(斜道)两侧边、卸料台的外侧边等,必须设置1.2米高的两到防护栏杆、挡脚板或设防护立网。
• 六、建筑工地防雷保护。雷电产生的冲击电压可达数十万至数百万伏。高层建筑物施
工工地由于四周的起重机、井字架,门式架、脚手架矗立很高,易遭雷击,更应做好防雷保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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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jfkjfksjf01 | 2009-07-03 09:5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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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 基坑周边,尚未安装栏杆或栏板的阳台、料台与挑平台周边,雨篷与挑檐边,
无外脚手的屋面与楼层周边及水箱与水塔周边等处,都必须设置防护栏杆。
• 二、 头层墙高度超过3.2m的二层楼面周边,以及无外脚手的高度超过3.2m的楼
层周边,必须在外围架设安全平网一道。
• 三、 分层施工的楼梯口和梯段边,必须安装临时护栏。顶层楼梯口应随工程结构进
度安装正式防护栏杆。
• 四、 井架与施工用电梯和脚手架等与建筑物通道的两侧边,必须设防护栏杆。地面
通道上部应装设安全防护棚。双笼井架通道中间,应予分隔封闭。
• 五、 各种垂直运输接料平台,除两侧设防护栏杆外,平台口还应设置安全门或活动
防护栏杆。
• 第3.1.2条 临边防护栏杆杆件的规格及连接要求,应符合下列规定:
• 一、 毛竹横杆小头有效直径不应小于70mm,栏杆柱小头直径不应小于80mm,
并须用不小于16号的镀锌钢丝绑扎,不应少于3圈,并无泻滑。
• 二、 原木横杆上杆梢径不应小于70mm,下杆稍径不应小于60mm,栏杆柱梢径
不应小于75mm。并须用相应长度的圆钉钉紧,或用不小于12号的镀锌钢丝绑扎,要求表面平顺和稳固无动摇。
• 三、 钢筋横杆上杆直径不应小于16mm,下杆直径不应小于14mm。钢管横杆及
栏杆柱直径不应小于18mm,采用电焊或镀锌钢丝绑孔固定。
• 四、 钢管栏杆及栏杆均采用φ48×(2.75~3.5)mm的管材,以扣件或电焊固定。
• 五、 以其他钢材如角钢等作防护栏杆杆件时,应选用强度相当的规格,以电焊固定。
• 第3.1.3条 搭设临边防护栏杆时,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 一、 防护栏杆应由上、下两道横杆及栏杆柱组成,上杆离地高度为1.0~1.2m,下
杆离地高度为0.5~0.6m。坡度大于1∶2.2的层面,防护栏杆应高1.5m,并加挂安全立网。除经设计计算外,横杆长度大于2m时,必须加设栏杆柱。
• 二、 栏杆柱的固定应符合下列要求:
• 1. 当在基坑四周固定时,可采用钢管并打入地面50~70cm深。钢管离边口的距
离,不应小于50cm。当基坑周边采用板桩时,钢管可打在板桩外侧。
• 2. 当在混凝土楼面、屋面或墙面固定时,可用预埋件与钢管或钢筋焊牢。采用竹、
木栏杆时,可在预埋件上焊接30cm长的∟50×5角钢,其上下各钻一孔,然后用10mm螺栓与竹、木杆件拴牢。
• 3. 当在砖或砌块等砌体上固定时,可预先砌入规格相适应的80×6弯转扁钢作预
埋铁的混凝土块,然后用上项方法固定。
• 三、 栏杆柱的固定及其与横相干的连接,其整体构造应使防护栏杆在上杆任何处,
能经受任何方向的1000N外力。当栏杆所处位置有发生人群拥挤、车辆冲击或物件碰撞等可能时,应加大横杆截面或加密柱距。
• 四、 防护栏杆必须自上而下用安全立网封闭,或在栏杆下边设置严密固定的高度不
低于18cm的挡脚板或40cm的挡脚笆。挡脚板与挡脚笆上如有孔眼,不应大于25mm。板与笆下边距离底面的空隙不应大于10mm。
• 接料平台两侧的栏杆,必须自上而下加挂安全立网或满扎竹笆。
• 五、 当临边的外侧面临街道时,除防护栏杆外,敞口立面必须采取满挂安全网或其
他可靠措施作全封闭处理。
• 第3.1.4条 临边防护栏杆的力学计算及构造型式见附录二。
• 第二节 洞口作业
• 第3.2.1条 进行洞口作业以及在因工程和工序需要而产生的,使人与物有坠落危
险或危及人身安全的其他洞口进行高处作业时,必须按下列规定设置防护设施:
• 一、 板与墙的洞口,必须设置牢固的盖板、防护栏杆、安全网或其他防坠落的防护
设施。
• 二、 电梯井口必须设防护栏杆或固定栅门;电梯井内应每隔两层并最多隔10m设
一道安全网。
• 三、 钢管桩、钻孔桩等桩孔上口,杯形、条形基础上口,未填土的坑槽,以及人孔、
天窗、地板门等处,均应按洞口防护设置稳固的盖件。
• 四、 施工现场通道附近的各类洞口与坑槽等处,除设置防护设施与安全标志外,夜
间还应设红灯示警。
• 第3.2.2条 洞口根据具体情况采取设防护栏杆、加盖件、张挂安全网与装栅门等
措施时,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 一、 楼板、屋面和平台等面上短边尺寸小于25cm但大于2.5cm的孔口,必须用坚
实的盖板盖没。盖板应防止挪动移位。
• 二、 楼板面等处边长为25~50cm的洞口、安装预制构件时的洞口以及缺件临时形
成的洞口,可用竹、木等作盖板、盖住洞口。盖板须能保持四周搁置均衡,并有固定其位置的措施。
• 三、 边长为50~150cm的洞口,必须设置以扣件扣接钢管而成的网格,并在其上
满铺竹笆或脚手板。也可采用贯穿于混凝土板内的钢筋构成防护网,钢筋网格间距不得大于20cm。
• 四、 边长在150cm以上的洞口,四周设防护栏杆,洞口下张设安全平网。
• 五、 垃圾井道和烟道,应随楼层的砌筑或安装而消除洞口,或参照预留洞口作防护。
管道井施工时,除按上办理外,还应加设明显的标志。如有临时性拆移,需经施工负责人核准,工作完毕后必须恢复防护设施。
• 六、 位于车辆行驶道旁的洞口、深沟与管道坑、槽,所加盖板应能承受不小于当地
额定卡车后轮有效承载力2倍的荷载。
• 七、 墙面等处的竖向洞口,凡落地的洞口应加装开关式、工具式或固定式的防护门,
门栅网格的间距不应大于15cm,也可采用防护栏杆,下设挡脚板(笆)。
• 八、 下边沿至楼板或底面低于80cm的窗台等竖向洞口,如侧边落差大于2m时,
应加设1.2m高的临时护栏。
• 九、 对邻近的人与物有坠落危险性的其他竖向的孔、洞口,均应予以盖没或加以防
护,并有固定其位置的措施。
• 第3.2.3条 洞口防护栏杆的杆件及其搭设应符合本规范第3.1.2条、第3.1.3条
的规定。防护栏杆的力学计算见附录二之(一),防护设施的构造型式见附录三。
• 第四章 攀登与悬空作业的安全防护
• 第一节 攀登作业
• 第4.1.1条 在施工组织设计中应确定用于现场施工的登高和攀登设施。现场登高
应借助建筑结构或脚手架上的登高设施,也可采用载人的垂直运输设备。进行攀登作业时可使用梯子或采用其他攀登设施。
• 第4.1.2条 柱、梁和行车梁等构件吊装所需的直爬梯及其他登高用拉攀件,应在
构件施工图或说明内作出规定。
• 第4.1.3条 攀登的用具,结构构造上必须牢固可靠。供人上下的踏板其使用荷载
不应大于1100N。当梯面上有特殊作业,重量超过上述荷载时,应按实际情况加以验算。
• 第4.1.4条 移动式梯子,均应按现行的国家标准验收其质量。
• 第4.1.5条 梯脚底部应坚实,不得垫高使用。梯子的上端应有固定措施。立梯工
作角度以75°±5°为宜,踏板上下间距以30cm为宜,不得有缺档。
• 第4.1.6条 梯子如需接长使用,必须有可靠的连接措施,且接头不得超过1处。
连接后梯梁的强度,不应低于单梯梯梁的强度。
• 第4.1.7条 折梯使用时上部夹角以35°~45°为宜,铰链必须牢固,并应有可靠的
拉撑措施。
• 第4.1.8条 固定式直爬梯应用金属材料制成。梯宽不应大于50cm,支撑应采用
不小于∟70×6的角钢,埋设与焊接均必须牢固。梯子顶端的踏棍应与攀登的顶面齐平,并加设1~1.5m高的扶手。
• 使用直爬梯进行攀登作业时,攀登高度以5m为宜。超过2m时,宜加设护笼,超
过8m时,必须设置梯间平台。
• 第4.1.9条 作业人员应从规定的通道上下,不得在阳台之间等非规定通道进行攀
登,也不得任意利用吊车臂架等施工设备进行攀登。
• 上下梯子时,必须面向梯子,且不得手持器物。
• 第4.1.10条 钢柱安装登高时,应使用钢挂梯或设置在钢柱上的爬梯。挂梯构造
见附录四附录图4.1。
• 钢柱的接柱应使用梯子或操作台。操作台横杆高度。当无电焊防风要求时,其高度不
宜小于1m,有电焊防风要求时;其高度不宜小于1.8m,见附录四附图4.2。
• 第4.1.11条 登高安装钢梁时,应视钢梁高度,在两端设置挂梯或搭设钢管脚手
架,构造形式参见附录四附图4.3。
• 梁面上需行走时,其一侧的临时护栏横杆可采用钢索,当改用扶手绳时,绳的自然下
垂度不应大于l/20,并应控制在10cm以内,见附录四附图4.4。l为绳的长度。
• 第4.1.12条 钢层架的安装,应遵守下列规定:
• 一、 在层架上下弦登高操作时,对于三角形屋架应在屋脊处,梯形层架应在两端,
设置攀登时上下的梯架。材料可选用毛竹或原木,踏步间距不应大于40cm,毛竹梢径不应小于70mm。
• 二、 屋架吊装以前,应在上弦设置防护栏杆。
• 三、 屋架吊装以前,应预先在下弦挂设安全网;吊装完毕后,即将安全网铺设固定。
• 第二节 悬空作业
• 第4.2.1条 悬空作业处应有牢靠的立足处,并必须视具体情况,配置防护栏网、
栏杆或其他安全设施。
• 第4.2.2条 悬空作业所用的索具、脚手板、吊篮、吊笼、平台等设备,均需经过
技术鉴定或检证方可使用。
• 第4.2.3条 构件吊装和管道安装时的悬空作业,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 一、 钢结构的吊装,构件应尽可能在地面组装,并应搭设进行临时固定、电焊、高
强螺栓连接等工序的高空安全设施,随构件同时上吊就位。拆卸时的安全措施,亦应一并考虑和落实。高空吊装预应力钢筋混凝土层架、桁架等大型构件前,也应搭设悬空作业中所需的安全设施。
• 二、 悬空安装大模板、吊装第一块预制构件、吊装单独的大中型预制构件时,必须
站在操作平台上操作。吊装中的大模板和预制构件以及石棉水泥板等屋面板上,严禁站人和行走。
• 三、 安装管道时必须有已完结构或操作平台为立足点,严禁在安装中的管道上站立
和行走。
• 第4.2.4条 模板支撑和拆卸时的悬空作业,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 一、 支模应按规定的作业程序进行,模板未固定前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严禁在连
接件和支撑件上攀登上下,并严禁在上下同一垂直面上装、拆模板。结构复杂的模板,装、
拆应严格按照施工组织设计的措施进行。
• 二、 支设高度在3m以上的柱模板,四周应设斜撑,并应设立操作平台。低于3m
的可使用马凳操作。
• 三、 支设悬挑形式的模板时,应有稳固的立足点。支设临空构筑物模板时,应搭设
支架或脚手架。模板上有预留洞时,应在安装后将洞盖没。混凝土板上拆模后形成的临边或洞口,应按本规范有关章节进行防护。
• 拆模高处作业,应配置登高用具或搭设支架。
• 第4.2.5条 钢筋绑扎时的悬空作业,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 一、 绑扎钢筋和安装钢筋骨架时,必须搭设脚手架和马道。
• 二、 绑扎圈梁、挑梁、挑檐、外墙和边柱等钢筋时,应搭设操作台架和张挂安全网。
• 悬空大梁钢筋的绑扎,必须在满铺脚手板的支架或操作平台上操作。
• 三、 绑扎立柱和墙体钢筋时,不得站在钢筋骨架上或攀登骨架上下。3m以内的柱
钢筋。可在地面或楼面上绑扎,整体竖立。绑扎3m以上的柱钢筋,必须搭设操作平台。
• 第4.2.6条 混凝土浇筑时的悬空作业,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 一、 浇筑离地2m以上框架、过梁、雨篷和小平台时,应设操作平台,不得直接站
在模板或支撑件上操作。
• 二、 浇筑拱形结构,应自两边拱脚对称地相向进行。浇筑储仓,下口应先行封闭,
并搭设脚手架以防人员坠落。
• 三、 特殊情况下如无可靠的安全设施,必须系好安全带并扣好保险钩,或架设安全
网。
• 第4.2.7条 进行预应力张拉的悬空作业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 一、 进行预应力张拉时,应搭设站立操作人员和设置张拉设备的牢固可靠的脚手架
或操作平台。
• 雨天张拉时,还应架设防雨棚。
• 二、 预应力张拉区域标示明显的安全标志,禁止非操作人员进入。张拉钢筋的两端
必须设置档板。档板应距所张拉钢筋的端部1.5~2m,且应高出最上一组张拉钢筋0.5m其宽度应距张拉钢筋两外侧各不小于1m。
• 三、 孔道灌浆应按预应力张拉安全设施的有关规定进行。
• 第4.2.8条 悬空进行门窗作业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 一、 安装门、窗,油漆及安装玻璃时,严禁操作人员站在樘子、阳台栏板上操作。
门、窗临时固定,封填材料未达到强度,以及电焊时,严禁手拉门、窗进行攀登。
• 二、 在高处外墙安装门、窗,无外脚手时,应张挂安全网。无安全网时,操作人员
应系好安全带,其保险钩应挂在操作人员上方的可靠物件上。
• 三、 进行各项窗口作业时,操作人员的重心应位于室内,不得在窗台上站立,必要
时应系好安全带进行操作。
• 第五章 操作平台与交叉作业的安全防护
• 第一节 操作平台
• 第5.1.1条 移动式操作平台,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 一、 操作平台应由专业技术人员按现行的相应规范进行设计,计算书及图纸应编入
施工组织设计。
• 二、 操作平台的面积不应超过10m2,高度不应超过5m。还应进行稳定验算,并
采用措施减少立柱的长细比。
• 三、 装设轮子的移动式操作平台,轮子与平台的接合处应牢固可靠,立柱底端离地
面不得超过80mm。
• 四、 操作平台可用φ(48~51)×3.5mm钢管以扣件连接,亦可采用门架式或承插
式钢管脚手架部件,按产品使用要求进行组装。平台的次梁,间距不应在于40cm;台面应满铺3cm厚的木板或竹笆。
• 五、 操作平台四周必须按临边作业要求设置防护栏杆,并应布置登高扶梯。
• 第5.1.2条 悬挑式钢平台,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 一、 悬挑式钢平台应按现行的相应规范进行设计,其结构构造应能防止左右晃动,
计算书及图纸应编入施工组织设计。
• 二、 悬挑式钢平台的搁支点与上部拉结点,必须位于建筑物上,不得设置在脚手架
等施工设备上。
• 三、 斜拉杆或钢丝绳,构造上宜两边各设前后两道,两道中的每一道均应作单道受
力计算。
• 四、 应设置4个经过验算的吊环。吊运平台时应使用卡环,不得使吊钩直接钩挂吊
环。吊环应用甲类3号沸腾钢制作。
• 五、 钢平台安装时,钢丝绳应采用专用的挂钩挂牢,采取其他方式时卡头的卡子不
得少于3个。建筑物锐角利口围系钢丝绳处应加衬软垫物,钢平台外口应略高于内口。
• 六、 钢平台左右两侧必须装置固定的防护栏杆。
• 七、 钢平台吊装,需待横梁支撑点电焊固定,接好钢丝绳,调整完毕,经过检查验
收,方可松卸起重吊钩,上下操作。
• 八、 钢平台使用时,应有专人进行检查,发现钢丝绳有锈蚀损坏应及时调换,焊缝
脱焊应及时修复。
• 第5.1.3条 操作平台上应显著地标明容许荷载值。操作平台上人员和物料的总重
量,严禁超过设计的容许荷载。应配备专人加以监督。
• 第5.1.4条 操作平台的力学计算与构造型式见附录五之(一)、(二)。
• 第二节 交叉作业
• 第5.2.1条 支模、粉刷、砌墙等各工种进行上下立体交叉作业时,不得在同一垂
直方向上操作。下层作业的位置,必须处于依上层高度确定的可能坠落范围半径之外。不符合以上条件时,应设置安全防护层。
• 第5.2.2条 钢模板、脚手架等拆除时,下方不得有其他操作人员。
• 第5.2.3条 钢模板部件拆除后,临时堆放处离楼层边沿不应小于1m,堆放高度
不得超过1m。楼层边口、通道口、脚手架边缘等处,严禁堆放任何拆下物件。
• 第5.2.4条 结构施工自二层起,凡人员进出的通道口(包括井架、施工用电梯的
进出通道口),均应搭设安全防护棚。高度超过24m的层次上的交叉作业,应设双层防护。
• 第5.2.5条 由于上方施工可能坠落物件或处于起重机把杆回转范围之内的通道,
在其受影响的范围内,必须搭设顶部能防止穿透的双层防护廓。
• 第5.2.6条 交叉作业通道防护的构造型式见附录六。
• 第六章 高处作业安全防护设施的验收
• 第6.0.1条 建筑施工进行高处作业之前,应进行安全防护设施的逐项检查和验收。
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高处作业。验收也可分层进行,或分阶段进行。
• 第6.0.2条 安全防护设施,应由单位工程负责人验收,并组织有关人员参加。
• 第6.0.3条 安全防护设施的验收,应具备下列资料:
• 一、 施工组织设计及有关验算数据;
• 二、 安全防护设施验收记录;
• 三、 安全防护设施变更记录及签证。
• 第6.0.4条 安全防护设施的验收,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 一、 所有临边、洞口等各类技术措施的设置状况;
• 二、 技术措施所用的配件、材料和工具的规格和材质;
• 三、 技术措施的节点构造及其与建筑物的固定情况;
• 四、 扣件和连接件的紧固程度;
• 五、 安全防护设施的用品及设备的性能与质量是否合格的验证。
• 第6.0.5条 安全防护设施的验收应按类别逐项查验,并作出验收记录。凡不符合
规定者,必须修整合格后再行查验。施工工期内还应定期进行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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