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 共计3页 工程名称 新站区魏武路(大众路--桥头集路)道路工程 安徽省路桥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交底日期 年 月 日 施工单位 交底提要 交底内容: 交底地点 会议室 沟槽回填 1. 沟槽回填:排水箱涵台背回填采用级配碎石、PE管管顶50cm以下采用中粗砂回填、雨污水沟槽胸腔采用砂石,台背采用5%的灰土回填,回填时沟槽须无积水,回填材料应符合《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8-2008)规定。 2. 回填密实度:管顶上方0.5m以下不低于85%,胸腔部分不低于90%~93%,为轻型压实度标准,其余部分按道路要求回填至道路基础,密实度要求达到93%以上。沟槽不同部位压实度应符合《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8-2008)及《埋地聚乙烯排水管管道工程技术规程》(CECS 164:2004)规定。 3. 回填时沟槽内应无积水,不得带水回填,不得回填淤泥、有机物及冻土。回填土中不得含有石块、砖及其他杂硬物体。 4. 应正确地进行管区回填与夯实,应特别注意管道底部两端的三角区的回填与夯实。 5. 管区应分层对称回填,严禁单侧回填,回填材料的每层虚铺厚度为200mm。 6. 在密闭性检验前,除接头部位可外露外,管道两侧管顶以上(不宜小于0.5m)须回填,密闭性检验合格后,应及时回填其余部分。 7. 回填过程中,槽内应无积水,不得带水回填。如果雨季施工排水困难时,应采取随下管连接随回填的措施,为防止漂管,应先回填到管顶(至少0.5m),并夯实。 8. 沟槽回填,应先从管线、检查井等构筑物两侧同时对称回填,确保管线与构筑物不产生位移。 9. 从管底基础至管顶以上0.5m范围内,必须采用人工回填,严禁用机械推土回填。管顶0.5m以上采用机械回填时应从管轴线两侧同时均匀进行,并夯实、碾压。 10. 排水箱涵台背按照设计图纸要求采用级配碎石分层对称回填并夯实。 11. 沟槽回填严格按照设计规范要求施工,确保压实度合格,否则按返工处理。 交底人 接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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