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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工程综合应急预案

来源:个人技术集锦


公路工程综合应急预案

1 编制目的

1.1预案编制目的:

1.1.1对可能发生的事故制定相应的应急救援预案,准备相应的物资,并在事故发生时组织实施,在应急响应过程中,能最大限度的消除或减少事故危害,防止事故扩大或恶化,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造成的损失、危害和不利环境影响。

1.1.2针对可能发生的事故,能准确、迅速有序开展应急行动。 1.1.3通过应急预案的制定、演练。检验各种设施、设备的配置、性能及操作管理能力,及时发现薄弱环节,以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

本安全生产事故救援应急预案适用于快速路改扩建工程二标所属生产、办公、生活区域发生的紧急或意外情况:

(1)生产安全事故、交通事故、环境污染事件; (2)集体食物中毒; (3)雷电、地震等自然灾害。 2 编制依据: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AQ/T9002-2006) 《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单位制定和修订突发事故应急预案框架指南》 《安全生产法》等国家有关安全法律、法规 3 应急处理原则

3.1出现下列任何一种情况,启动本预案。 (1) 发生死亡或重伤事故;

(2) 1次轻伤3人及以上的各类事故;

(3) 一次事故中设备财产直接经济损失超过10万元以上的各类事故;

(4)自然灾害造成的道路中断、山体滑坡、地震等情况。 3.2 应急处置原则:

3.2.1以人为本,最大程度地保护员工的生命和设备财产安全。坚持“保人身、保电网、保设备”的处置原则,稳、准、快地处理所发生的事故。把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最大程度的预防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以及次生事故造成的人员伤害做为首要任务。严防事故造成的损害扩大和蔓延。

3.2.2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原则,在快速路改扩建工程二标安委会的统一领导下,各部门全力配合,建立事故应急机制和应急预案,负责事故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

3.2.3 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做好常态情况下的风险分析和评估,落实预控措施,落实物资储备,作好预案演练。各部门密切配合,分工协作,各司其职,各尽其责。

4 组织机构及责任

4.1 应急组织体系: 设立快速路改扩建工程二标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负责组织指挥应急救援工作。

总指挥:快速路改扩建工程二标安全第一责任人 副总指挥:快速路改扩建工程二标其他班子成员

成员:快速路改扩建工程二标各部门负责人、事故现场值班负责人。 4.2 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 4.2.1应急指挥部

总 指 挥: 副总指挥: 成 员:

4.2.2应急工作组组长: 应急工作组副组长: 成 员:

4.2.3后勤保障组组长: 后勤保障组副组长: 成 员:

4.2.4 事故处理组组长: 成 员:

4.2.5指挥部下设应急办公室,应急办公室设在安全监察部,安全监察部负责人担任办公室主任。

4.2.6 应急指挥部主要职责:

4.2.6.1 贯彻执行国家及公司有关应急救援与处理的法律、法规和规定,组织有关部门编制和定期修订事故应急预案。

4.2.6.2接受上级公司应急指挥的领导,并在必要时请求应急援助。 4.2.6.3 统一领导项目部管辖范围内的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组织协调应急救援人员及交通、通讯等救援资源的调配。

4.2.6.4 负责建立项目部事故应急组织机构,明确工作职责。 4.2.6.5 决定启动、关闭事故应急预案。

4.2.6.6定期组织预案的演练;根据情况的变化,及时对预案进行调整、修订和补充;

4.2.7 联系方式

4.2.7.1 事故发生后, 事故现场人员应在最短时间内通过手机或座机等联络手段向应急办公室汇报。

4.2.7.2应急预案救援指挥部成员以手机作为联络手段,24小时保持开机(救援指挥部成员联系电话见附表1)。

4.2.8应急办公室主要职责

4.2.8.1 及时了解人身伤亡、设备损坏以及所造成的影响等情况。根据事故情况,提请应急指挥部决定是否启动事故应急预案。

4.2.8.2 落实应急指挥部下达的指令,协调做好应急准备的各项工作。 4.2.8.3 同有关部门的联系并及时汇报或通报事故情况。

4.2.8.4负责项目部事故预防工作的日常管理,包括修订有关计划、措施、预案以及协调、监督、检查等。

4.2.8.5 组织和监督应急预案演练,及时进行应急工作总结。 4.2.9 各工作组的主要职责:

4.2.9.1应急工作组:应急响应后,应在2小时内赶到现场;负责对受伤人员的抢救、受损设备的保护,对事故现场的保护和清理。

4.2.9.2后勤保障组:负责对受伤人员的送治工作,以及救援物资的落实和保障工作。

4.2.9.3事故处理组:负责对事故现场进行勘察与取证工作,按“四不放过”的原则对相关人员进行处罚、教育;对事故进行总结,并形成事故的调查报告。

4.2.9.4应急指挥权:在事故发生接到报告时,如果应急总指挥不在现场, 则由副总指挥负责, 如副总指挥不在现场, 则由应急工作组组长负

责。

4.2.9.5事故现场总协调人为应急总指挥;当需要对外进行事故通报或协调时,由总指挥指定专人负责,其它人员,不允许就本次事故发表任何个人的意见或见解。

5 应急救援报告程序

发生安全生产事故、自然灾害、环境事件时,按照下列程序报告: 不论出现任何上述事故、事件,事故(事件)发现者或处理者应立即将事故的原因、征象、时间、人员、设备情况及时准确向应急办公室汇报;应急办公室负责落实信息,判断可能造成的影响程度;应急办公室根据事故(事件)情况,提请应急指挥部决定是否启动事故应急预案。

6 应急救援预案的启动

应急救援总指挥接到报告后,迅速做出判断,确定警报和响应级别。如果事故很小,不足以启动应急救援预案,则发出“预警”警报,密切关注事态发展变化;如果事故较大,预计事故难以控制,则立即发出“现场应急”警报,下达启动应急救援预案的命令给应急办公室。应急办公室负责立即通知应急救援指挥部其他成员和各专业组人员迅速赶到现场集中,听取事故简单情况介绍,接受总指挥命令,并按各自职责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7 应急处置 7.1 应急响应 7.1.1应急响应分级。

按照事故的严重程度的影响,将应急状态分为“一般事件”、“紧急事件”、两个等级。

7.1.2 一般事件

发生不属于本预案4.1条款界定的一般事故。 7.1.3紧急事件

发生本预案4.1条款界定的事故。 7.2 处置措施

7.2.1 现场人员应在事故发生的第一时间按照“保人身、保设备”的处置原则,稳、准、快地处理所发生的事故;同时将事故发生情况上报应急办公室。

7.2.2事故伴随发生人身伤害情况时,应立即停止设备工作,首先安排抢救人员,并制定防范发生次生事故的措施,杜绝事故进一步扩大。

7.2.3应急救援预案实施后,引起事故的危险源应得到有效的控制或消除;

7.2.4 当事故现场人员得到清点无误,且不存在影响应急救援预案终止的因素时,由应急总指挥下达应急救援终止的命令。

7.2.5 应急救援结束后,应急工作组负责制定恢复生产、生活计划,并组织实施。

8 应急救援保障 8.1 制度保障

8.1.1 项目部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安全管理制度、岗位安全责任制;制定本单位的事故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有计划地开展事故预案的演练,提高抢险救灾能力。

8.2 资源保障

8.2.1 人力资源保障:建立公司、项目部、施工队安全网络,本着专

业对口、便于领导、便于集结和救援的原则,建立组织,落实人员,每年要根据人员变化进行组织调整,确保救援组织的落实。

8.2.2 物资装备保障

8.2.2 .1应急办公室负责监督各类应急物资、工具、器材的合理配置和日常管理。

8.2.3技术保障

8.2.3.1制定反事故技术措施、安全技术措施并严格执行,对有质量隐患的设备及附件进行改造、更换,防止因设备故障导致事故。

8.2.3.2严格执行两票三制,实现安全措施程序化、标准化。 8.2.4 通信保障

8.2.4.1 项目部应急指挥部成员电话要求24小时畅通。 8.2.5 安全设施保障

8.2.5.1 安全用具必须配备充足,且必须是检测合格的安全工、器具和防护用品;并按照规定要求定期检验,坚决淘汰不合格的工、器具和防护用品。

8.2.5.2 作业现场的生产条件和安全设施等应符合有关标准、规程的要求,工作人员所需的各类劳动防护用品应配备齐全。

9 培训与演练

9.1制定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定期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 9. 2定期进行反事故演习,根据制定的反事故措施及应急预案,进行现场实地模拟演练,培训和加强应急人员的配合和协调能力。

10对实施应急预案不力人员的处罚

有以下行为者项目部将以应急救援中行动不力进行处置:

(1) 迟报、瞒报、谎报、漏报事故的; (2) 未及时到位、延误抢救时机的; (3) 阻挠应急救援物资、设备调用的; (4) 拒不履行应急救援职责的;

(5) 未定期报告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的: (6) 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实施责任追究。

项目部一经核实确实存在上述行为的,将给予相关人员免除现任职务处罚;如在应急救援中存在重大个人无法解释的人为失误,造成严重后果的,项目部将提请有关部门介入调查、处理。

11 附则 11.1.术语与定义

应急预案:针对可能发生的事故,为迅速、有序地开展应急行动而预先制定的行动方案。

应急准备:针对可能发生的事故,为迅速、有序地开展应急行动而预先进行的组织准备和应急保障。

应急响应:事故发生后,有关组织和人员采取的应急行动。 应急救援:在应急响应过程中,为消除、减少事故危害,防止事故扩大或恶化,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造成的损失或危害而采取的救援措施或行动。

恢复:事故的影响得到初步控制后,为使生产、工作、生活和生态环境尽快恢复到正常状态而采取的措施和行动。

11.2 本预案报送大理州供电局安监部、大理市安监局、工程局有限公司安全监察部;发江西中汉公司各部门。

11.3 本预案每年一次修订,根据设备状态、人员变动等进行切合实际的修订。

12 附件

13.1 应急预案救援指挥部成员联系电话。 13.2重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联络图。 13.3应急响应内部联络电话。

附件1

应急预案救援指挥部成员联系电话

机构组成 姓名 手 机 应急总指挥 应急副总指挥 应急副总指挥 应急工作组 应急工作组 后勤保障组 后勤保障组 事故处理组 事故处理组

附件2

重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联络图

救助 相应应急行动程序 上级主管、当地政府、外 启 部应急救援机构 上报、求援 动 指令、援助 应急救援控制中心 上报 (指挥部) 组 上 指 成 依靠可依靠力量 报 令 求 救 助 援 报告 报告 通知 发生事故现场 应急救援办公室 小组成员 应急救援 救助 指令 指挥领导小组 进入岗位 救 救 启 求 助 助 动 助 单位应急救援系统 相邻可依托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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