测量施工方案
编制: 审核: 审批:
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
二0一四年一月十五日
目 录
一、编制依据
1、《中华人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2、《北京皇城保护规划》 3、《故宫保护总体规划大纲》
4、《北京市建设委员会〈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办法》
5、故宫博物院文物保护综合业物用房工程《岩土工程详细勘察报告》 6、故宫博物院文物保护综合业物用房工程《施工图纸》 7、施工现场实际情况 8、施工组织及总体施工部署
二、工程概况
2.1工程总体概况
本工程位于北京市东城区景山前街4号故宫博物院内西北角区域,为新建工程。工程北邻城隍庙(18.8m),南邻第一历史档案馆(12m),西邻故宫西城墙(6m),东邻寿康宫西红墙(19m),南北长约390m、东西宽35m,场地南北向成条状,总用地面积为19657m2。
总建筑面积为13049 m2 地上一层地下一层,其中地下建筑面积5377.41 m2, 地上建筑面积7648.08 m2。
本项目是以清宫式建筑形式为主要风格的仿古建筑。采用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古建外檐采用硬山建筑形式,建筑整体风格、布局以故宫神武门两侧连房为参照,房屋以硬山建筑为主。
结构体系为框架剪力墙结构体系;基础形式为筏板基础(基础埋深7.9m、2.4m)。
2.2需要保护文物概况
本方案主要防止施工过程中对故宫内部已有构筑物、建筑物,造成损坏对施工现场埋地文物的保护,不影响故宫正常开放。本方案的指导方针是预防为主、抢救第一、加强管理的方针。
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及车两出行路线图,从外到内需要保护的主要文物有:北门(神武门)及北侧红城墙、西城墙、神武门~第一历史档案管之间的道路、道路两侧的已有建筑物、内金沟河、古井、古排水沟、地下出土文物。
三、专项保护措施
1、北门(神武门)及北侧红城墙保护:此处城墙主要保护措施是防止进、出场汽车碰撞,在道路两侧离城墙300mm处每3m设置一个防撞路锥,路锥与路锥之间采用警戒线隔离,并在进出城墙处设置LED慢行警示灯并在所有拐弯处增设减速板,当车辆较多时,安排专人进行引导、指挥。
2、西城墙保护:根据查阅关于故宫建造资料,故宫西城墙构造依次为面砖、背里砖,墙心为夯土层,面砖与背里砖设置丁字砖加以拉结。据现场踏勘了解,因年代久远,西城墙内部丁字砖已部分断裂,存在较大安全隐患。
保护专项措施:
①确立文物保护工作高于一切的中心思想,现场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的文物保护领导小组,向社会聘请2位古建维修及保护领域的专家作为长期顾问。
②跟业主已有全数字化城墙位移观测进行数据共享,每隔一小时进行查看一次,一但超出警戒值,立即对现场施工人员进行疏散。
③基础施工时,进行分段开挖,并采用震动最小长螺钻施工,最大程度减小施工对西成墙的影响。
④施工时,对西城墙已有的架固脚手架,悬挂警示标志,防止在施工过程中工人无意中拆除加固脚手架。
3、施工车辆行走道路保护
土方车辆、混凝土罐车、钢筋车均为晚上进出场,主要行车路线为:文津街→景山前街→故宫博物院神武门→施工场地北出入口;
①防止路面压坏措施:所有土方车辆均采用15m3 以下车辆,所有混凝土罐车均采了12m3 罐车(布满负荷工作,只装8 m3),所有车辆及车身总总重量不超过50T,尽量做到不破坏路面面砖,如果路面砖个别存在破损,及时采用相同样砖进行更换。
②防道路遗撒措施:所有土方车辆在土方装载时,应低于车帮以下50mm,车箱必须加有车盖,使出现场大门时,车轮均需冲洗干净并无滴水;大门沿道路50m处铺设灰色地毯,并安排4名工人及时清扫,确保车辆行驶至故宫路面时不造成任何影响。
4、内金沟河保护:
施工现场东侧内金水河宽3m,在施工过程中所有雨、污水均不排入内金沟河。施工现场生活污水,排入化粪池定期进行清理;混凝土浇筑泵车洗泵全部安排在施工场地以内进行清洗,且只能排入洗车槽内;在基槽四周设置明排水沟,每隔50m设置一个集水井(兼做沉淀池),在施工现场南、北两侧设置总沉淀池,经二级沉淀后排入业主指定污水管网。
5、古井保护:现场南侧已探明存在两口清代古井,在施工过程中必须加以保护。
①护坡桩施工时,首先进行古井保护桩施工,防止护坡桩施工对古井进行扰动。
②结构施工时,现场南侧为施工通道,有重车行走,为确保重车对古井不造成影响,在古井南北两侧增加钢管微型桩,然后在桩上浇筑承台及钢结构过桥。钢桥考虑50T车辆行走要求,具体做法详见下图:
③建立检查台账,每天安排保安行检查,如有异常及时咨询文物保护专家,做出相应的处理方案。
6、古排水沟保护:在施工现场西城墙根部,存在一段古排水沟遗迹,具体保护方法,设计院提出采用填埋保护,在填埋时做好相应标记。地上四周采用钢管脚手架搭设防护栏杆,防止人员进出破坏。
7、地下土方开挖中出现的文物:在土方开挖的过程中极有可能挖出地下文物,所以土方开挖之前在整个施工现场设置监控录像,着重对土方开挖期间进行24小时实时监控,并设专人对土方开挖进行监察,发现小型文物立即进行整理、转移存放、存档。开挖过程中如发现大型文保建筑基础,立即停止施工,封锁现场并派专人看护,上报业主处理,并将监控录像进行保密封存,移交给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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