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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安全教育内容

来源:个人技术集锦


新工人(一级)安全教育内容

一、凡进入工地的工作人员,必须遵守国家制度的各项法律、法令,严格执行本工地制定的各项管理制度,以及有关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二、必须执有能证明其真实身份的合法、有效证件,否则不得进入工地工作。

三、凡计划生育外逃人员,不得进入工地工作。

四、工地绝不容留受公安机关通缉的、负案在逃的犯罪人员进入工地工作,一经发现,将立即扭送当地公安机关予以处理。

五、凡在工地工作的民工,年龄未满十六周岁的,一经发现,立即作清退处理。

六、服从工地现场施工员的统一指挥,接受各班组长的具体安排,不准违章作业,冒险蛮干。否则,将视情节轻重,作出思想教育、罚款、以至清退处理。

七、在工地内,严禁打架、斗殴、偷盗、抢劫以及各种形式的聚众赌博行为,一经发现将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罚,或送当地公安机关处理。

八、未经工地负责人同意,任何人均不得留宿他人在宿舍内过夜,否则,由此所造成的后果,概由当事人负责。

九、凡在工地现场外,因民事纠纷或交通事故所造成的损失,概由其本人负责。

十、进入工地的工作人员,必须身体健康,患有心脏病、高血压、癫痫病以及不适合于工程

工作的人员,不得进入工地工作,否则,由此所造成的一切后果,概由本人负全部责任。

十一、自学遵守《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以及施工现场操作规章制度。

十二、热爱本职工作,在工作中踏实肯干,虚心学习,不断提高自己的技术水平和生产效率。

十三、坚持出满勤,有事回家,必须向工地负责人或班组长事先请假,经同意后方能回家。否则,按工地有关规定处理。

十四、严禁酒后作业,严禁穿高跟鞋、硬底鞋和赤脚上架。

十五、严禁在脚手架或楼面上追、打、嘻、闹、严禁攀沿脚手架,严禁乘吊篮上、下。否则所发生事故,概由其本人负责。

十六、进入工地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及其它防护设施,以防高空落物伤人,否则,按工地有关规定处罚。

十七、爱护工地财物,如有意损坏者,按质论价予以赔偿。

十八、除食堂人员外,任何人未经同意,不得进入厨房内买饭菜,一律在外排队购买。

十九、在餐人员不得故意刁难,随意取闹,有意见由班组长向工地负责人反映,调查落实,研究解决。

二十、所住宿舍,睡觉后,不得点长夜灯,以节约用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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