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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建各种跨越、穿越公路的建筑物、构筑物、管线、电缆等工

来源:个人技术集锦


修建各种跨越、穿越公路的建筑物、构筑物、管线、电缆等工程设施的路政许可。

行政许可审批办事指南

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十九号,2004年8月28日公布施行)第四十五条;

2、《路政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令2003年第2号,2002年11月26日经第12次部务会议通过,2003年4月1日起施行)第十条;

3、《广东省公路条例》(广东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7号,2008年7月13日修订通过,2009年1月1日起施行)第二十一条;

4、《公路安全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93号,2011年2月16日国务院第144次常务会议通过,2011年7月1日起施行)第二十七条。

申报资料

1、申请报告;

2、设计图纸;

3、施工组织方案(开工日期、施工期限、组织方案);

4、公路产权单位书面意见或申请人与公路产权(管理)单位签定的合同;

5、申请单位及施工单位的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6、《路政许可申请书》;

7、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明。

办理程序

建设单位提出申请 →路政许可服务窗口登记受理(审查资料)→对申请事项内容进行现场勘验→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签订行政合同→建设单位交纳公路路产补(赔)偿费→发路政管理许可证→材料归档

收费标准

按广东省物价局、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收取占用利用公路路产补(赔)偿费等问题的复函》(粤价函[2004]506号文)的具体收费标准;

按广东省交通厅、广东省物价局、广东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制订〈损坏公路路产赔偿标准〉的通知》(粤交路[1998]38号文)的具体收费标准。

办理地点

顺德区大良风翔工业区成业路2号交通综合楼17、18号行政许可服务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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