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正文

分级护理制度

来源:个人技术集锦


分级护理制度

护理是指患者在住院期间,医护人员根据患者病情和生活自理能力,确定和实施不同级别的护理。由医生以医嘱的形式下达护理等级,并根据患者的情况变化进行动态调整。护理人员在患者床头牌内加放护理等级标识。

分级护理分为四个级别:

特级护理;一级护理;二级护理;三级护理,并作出统一标记,在病人一览表和床头卡上显示(特护或病重为深红色;一级护理为粉红色;二级护理为绿色;三级护理为白色)。

护士在工作中应当关心和爱护患者,发现患者病情变化,应当及时与医师沟通。

一.特级护理:

(一)具备以下情况之一的患者,可以确定为特级护理: 1.病情危重,随时可能发生病情变化需要进行抢救的患者 2.重症监护患者

3.各种复杂或者大手术后的患者 4.严重创伤或大面积烧伤的患者

5.使用呼吸机辅助呼吸,并需要进行严密监护生命特征的患者

6.实施连续性肾脏替代治疗(CRRT),并需要严密监护生命特征的患者 7.其他有生命危险,需要严密监护生命特征的患者 (二)护理重点:

1.严密观察患者病情变化,检测生命特征2.根据医嘱,正确实施治疗,给药措施

3.根据医嘱,准确测量出入量

1 / 6

4.根据患者病情,正确实施基础护理和专科护理,如口腔护理,压疮护理,气道护理及管路护理等,实施安全措施。

5.保持患者的舒适和功能体位 6.实施床旁交接班 二.一级护理

(一)具备以下情况之一的患者,可以确定为一级护理: 1.病情趋向稳定的重症患者

2.手术后或者治疗期间需要严格卧床的患者 3.生活完全不能自理且病情不稳定的患者 4.生活部分自理,并请随时可能发生变化的患者 (二)护理要点:

1.每小时巡视患者,观察患者病情变化; 2.根据患者病情,测量生命体征; 3.根据医嘱,正确实施治疗、给药措施;

4.根据患者病情,正确实施基础护理和专科护理,如口腔护理、压疮护理、气道护理及管路护理等,实施安全措施;

5.提供护理相关的健康指导 三.二级护理

(一)具备以下情况之一的患者,可以确定为二级护理 1.病情稳定,仍需卧床的患者; 2.生活部分自理的患者;

2 / 6

(二)护理要点

1.每2小时巡视患者,观察患者病情变化; 2.根据患者病情,测量生命体征; 3.根据医嘱,正确实施治疗、给药措施; 4.根据患者病情,正确实施护理措施和安全措施; 5.提供护理相关的健康指导 四.三级护理

(一)具备以下情况之一的患者,可以确定为三级护理 1.生活完全自理且病情稳定的患者; 2.生活完全自理且处于xx期的患者 (二)护理要点

1.每3小时巡视患者,观察患者病情变化; 2.根据患者病情,测量生命体征; 3.根据医嘱,正确实施治疗、给药措施; 4.提供护理相关的健康指导。 查对制度

为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强化患者安全目标的落实,防止医疗差错事故的放声,特制定本制度,望各科各级医务人员认真执行。

一.临床科室:1.下达与执行医嘱的人员,必须是本院具备注册执业医师和注册护士资格的人员,其他人员不得下达与执行医嘱。开医嘱,处方或进行治疗时,应查对病人姓名,性别,年龄,床号,住院号(门诊号)。医嘱要按时执行,开写,执行和取消医嘱必须注明时间。临时医嘱要向护士交代清楚。

3 / 6

2.除急救外,不得执行口头医嘱。执行口头医嘱时,护士应复诵一遍,经医师核对后方可执行,医师要及时补记医嘱,每项医嘱只能包含一项内容。

3.医师写出医嘱后,要复查一遍。护士发现医嘱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或者诊疗技术规范规定的,应及时向开具医嘱的医师提出:

必要时,应当向科室主任或医务室报告

4.护士对医嘱要班班核对,每日有护士长或主任护士组织查对一次 5.手术后和分娩后要停止术前和产前医嘱,重开医嘱并执行

6.凡需要下一班执行的临时医嘱,要交代清楚,并在相应交班记录上注明 7.医师无医嘱时,护士一般不得给患者作对症处理。但护士在执业活动中,发现患者病情危急,应当立即通知医师;在紧急情况下为抢救垂危患者生命,应当先实施必要的紧急救护

8.清点药品时和使用药品前,应检查质量,标签,失效期和批号,不符合要求不得使用

9.给药前,注意询问有无过敏史。使用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时要经过反复核对。静脉给药检查有无变质,瓶口有无松动,裂缝。给多种药物时,注意配伍禁忌。口服药发放前应去除一切外包装,针剂发给患者时须掰开,倒在小药杯里发给患者

10.输血前,需经两人带病历到病人床旁核对,查对无误后,方可输入。开始输血速度宜慢,观察15分钟后无不良反应,根据病情调节滴速。数学中注意观察,保证安全。输血完毕,瓶(袋)内余血保留24小时后方可处理。输血记录单保存在病历中

11.全院使用“腕带”作为识别患者身份的标识,特别是ICU,新生儿科,手术室,急诊科等部门,以及意识不清,抢救,输血,不同语种语言交流障碍的患者等。对传染病,药物过敏等特殊患者有识别标识(腕带与床头卡)

4 / 6

12.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至少同时使用两种患者身份标识方式,如姓名,年龄,出生年月,住院号,床号等,禁止仅以房间或床号作为识别的唯一依据

危重病人抢救制度

一.种原因或疾病导致病人生命体征出现严重病态,威胁病人生命或在治疗过程中有可能出现意外和并发症威胁病人生命安全的被视为危重病人二.各科危重病人抢救工作应由科主任,护士长负责组织和指挥。

医护人员发现病人病情危重需抢救时,值班医生及护士应立即进行抢救,并通知二线医师或科主任(护士长)参与抢救,适时填写病危通知单告知病人家属(或随从人员),并上报医务科。对多科室抢救,要坚持先危后重,先重后轻的原则,先由威胁生命的主伤或主病科室接诊抢救。当接诊大量突发事件病人,即刻上报医务科,首诊当班人员在第一时间内保证抢救工作实施,非当班医务人员在接到呼叫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搞到现场参与抢救,应急办或医务科主持现场抢救,并上报上级领导。凡涉及法律纠纷,要报告相关部门

三.需请院内其他科室协助抢救时,可用电话或去人邀请,应邀者应及时前往,需邀请上级医院医师来院抢救时,报医务科解决。

有关医技科室,手术室等,应积极主动配合,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或拖延 四.危重病人就诊实行首诊负责。首诊医师和接诊的科室必须负责病人的急救和生命体征的维持,直至落实好相关科室和医师进行诊疗为止

五.对于患多科疾病,边缘病的危重病人及院外对危重病人实施救治时,参与抢救中年资最高的医师担任急救小组组长,负责指挥现场救治

六.在抢救危重症时,必须严格执行抢救规程和预案,确保抢救工作及时,快速,准确,无误。医务人员要密切配合,口头医嘱要求准确,清楚,护士在执行口头遗嘱时必须重复一遍。在抢救过程中要做到边抢救边记录,记录时间应具体到分钟。未能及时记录的,有关医务人员应当在抢救结束后6小时内据实补记,并加以说明

5 / 6

七.在医院内发生意外和严重并发症导致病人危重状况或危重病人抢救需行政特别支持的,必须立即上报医务科直至院长

八.危重病人的转送必须由主管医护人员或主要医疗操作的医护人员陪同,根据病情由主管医师决定护送人员的医疗等级。请护士陪同需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医嘱。无医嘱视为主管(治)医师亲自陪同

九.凡抢救病人为领导干部,知名人士,外宾及重大事故所致伤员等,均应及时报告医务科及总值班室,医务科及总值班人员要亲临现场,必要时向院领导报告

十.各科室要保持各种抢救,治疗设备及医疗基本设施的完好,要实行专人保管定期检修,保证急救用品齐备完好,满足急救工作需要。急救用品日常管理必须实行“五定”(定数量,定地点,定人员管理,定期消毒灭菌,定期检查维修),“三无”(无过期,无变质,无失效),“二及时”(及时检查,及时补充),“一专”(专人管理),一切药品,物品不得外借保证应急。药剂科要保证任何时候都能提供充分的应急药品。各辅助科室要保证急救检查设备的完好和随时应急并建立制度。

6 / 6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