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圳市联合整治非法营运行
动方案的通知
【法规类别】交通运输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深府办[2005]138号 【发布部门】深圳市政府 【发布日期】2005.10.24 【实施日期】2005.10.24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深圳市联合整治非法营运行动方案的通知
(深府办[2005]138号)
《深圳市联合整治非法营运行动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2005年10月24日
为进一步实施“净畅宁工程”,加大对非法营运等交通违章行为的打击力度,营造良好的交通客运秩序,市政府决定在全市范围内持续开展整治非法营运联合行动。为实现联合整治行动的规范化、制度化,确保整治行动的实施效果,特制定以下方案: 一、组织领导 1 / 2
(一)成立深圳市联合整治非法营运行动指挥部,具体负责整治行动的组织、协调、
检查、督促工作。其组成人员如下: 总指挥:张思平(市政府副市长)
副总指挥:陈胜兴(市政府副秘书长)、刘志娇(市交通局)、余新国(市公安局)、刘胜标(深圳警备区)
成员:陈惠港(市交通局)、许东平(市公安交警局)、刘钇(市公安局)、张耀先(福田区人民政府)、戴飞欧(罗湖区人民政府)、王宏彬(盐田区人民政府)、赵广华(南山区人民政府)、曾汉良(宝安区人民政府)、熊国伟(龙岗区人民政府)、彭冠友(省公安边防总队深圳指挥部)、赵传伟(武警深圳警备司令部) (二)指挥部下设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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