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材料
一、申请验收所需材料:
1、建设项目环保设施竣工验收申请;
2、项目竣工环保“三同时”工作总结;
3、建设项目环保工程竣工验收申请登记卡、表;
4、验收监测报告;
5、环境主管部门对建设项目环评及批文、试生产的检查意见;
6、建设单位相关环保规章制度及事故应急预案;
7、危险废物转移处置协议;
8、污水处理厂同意接管的协议或者城市排水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排水许可证明;
9、供热协议;
10、生活垃圾清运协议;
11、工商营业执照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登记通知书复印件;
12、主要设备清单及实际建设设备照片,污水、废气处理设施,固废堆放场所照片。
二、受理机构及联系方式:
1、受理部门:市行政服务中心环保窗口
2、受理地址:北京路999号(市行政审批中心三楼100号窗口)
3、联系电话:82105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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