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儿童就是关注未来。为促进xx儿童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按照《xx省儿童“十四五”发展规划》目标要求,xx市人民政府颁布了《xx市儿童发展“十四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2023年是《规划》实施的中期评估年。为全面了解儿童发展规划的实施情况,正确把握现阶段儿童发展现状,市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组织各成员单位,对全市儿童规划做了系统全面的中期监测评估。中期统计监测数据显示,《规划》实施两年多来,全社会对儿童的保护和发展意识日益增强,儿童生存发展环境更加优化,儿童健康与教育水平整体提高,儿童事业健康发展。同时,随着各项改革的推进和深入,儿童事业发展面临新的机遇和挑战,需要在不断发展变化的形势下,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
一、“十三五”儿童发展规划执行情况
“十三五”以来,区委、区政府坚持儿童优先原则,各有关部门强化责任意识,加大经费投入,关注儿童现实需求,在卫生、教育、法律保护等各领域的发展指标进步明显,儿童的生存发展环境得到显著改善,儿童的整体素质不断提高,全区儿童事业与经济社会同步协调发展,整体水平继续保持在全市前列。
——政府对儿童事业发展投入持续增加。五年来,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累计投入38.67亿元,医疗卫生经费累计投入7.05亿元,人口与计划生育经费累计投入9999万元,防治防疫经费累计投入3786万元。
——儿童生命质量明显提升。出生缺陷发生率为4.66 ‰,新生儿遗传代谢性疾病筛查率分别达到99.33%、99.19%,分别提升了1.06.1.04个百分点;婴儿死亡率、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下降显著,2020年两项指标均为1.91‰,分别比2010年下降了65.40%、75.80%,处于全国领先水平;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7岁以下儿童保健管理率持续领先国家及省目标,稳定保持在99.95%以上。
——儿童教育文化水平不断提高。学前教育普惠优质发展,占全区幼儿园总数比例达70.50%的31所公办幼儿园,均为标准化、规范化的成型园所,其中省级优质园的比率达93.60%且逐年提高。优质的学前教育资源不仅满足了社区居民需求,还吸引了大量外区生源,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连年100%。建立起低收入家庭、困难家庭子女和“三残”学生入学救助帮困机制,确保该类家庭子女和“三残”学生100%接受义务教育。制定了《进一步做好xx区流动人口子女义务教育工作的意见》,确保义务教育阶段进城务工人员子女100%就学。对适龄幼儿每人每年发放2000元助学券,实行学前一年基本免费教育制度。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推进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制度改革,小学适龄女童净入学率、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均稳定保持在100%。普通高中创新多样发展,教育质量明显提升,办学水平不断提高,高中阶段毛入学率保持在99%。
——儿童权利得到切实保护。儿童法治宣传教育持续深化,以贯彻执行《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xx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和《xx省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条例》为抓
手,在全区各中、小学100%配备了来自区公、检、法、司专业的法制副校长并建立健全以法制副校长为首的法制教育师资队伍,把法治教育贯穿于素质教育之中。儿童司法保护日趋完善,区法院成立未成年人及家事案件审判庭,对没有聘请律师辩护的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被告人,给予法律援助,最大限度保护儿童利益。未成年人犯罪人数占同期犯罪人数的比例、未成年人刑事作案成员占刑事作案成员比例较“十一五”末大幅下降。
——儿童福利保障进一步提高。儿童基本医疗保障水平不断提高,儿童医保补助和筹资水平逐年上升。残疾儿童公共服务保障不断完善,0—6岁残疾儿童康复服务率达100%。成立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建立1个社会儿童求助保护中心和1个区级“未成年人保护中心”、7个街道未成年人服务中心,每个街道配备专兼职儿童社会工作者,形成困境未成年人保护专业化社会化氛围。我区的基层组织中持有证书的专业社会工作者人数逐年上升,从2020年142人增加到215年的565人,增长率298%。
——儿童成长环境进一步优化。建成区绿化覆盖率61.73%,全区19 所中小学校被命名绿色学校,创建省市级环境教育基地2个。区、街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建有率达100%,社区妇女儿童之家实现全覆盖。全区146家家长学校,每年的家长学校培训都达到21.32万人次。儿童食品、儿童玩具及用品抽查合格率、大型游乐设施定期检验合格率均达100%。2020年建成独立的区级儿童图书馆、少儿图书阅
读活动部3所,儿童图书馆少儿文献数量逐年增长,2020年比2011年增长17.80%。
总体看来,我区“十三五”儿童事业发展良好,但还存在以下亟待解决问题:儿童发展指标监测体系不健全,出生性别指标没达到目标要求,儿童文化娱乐市场还需进一步净化,儿童心理健康问题还需进一步解决,未成年人保护提升空间较大。 二、儿童发展规划目标实施情况
《规划》对全市儿童发展确立了六大领域的发展目标。从《规划》中期监测指标数据反映的角度来看,各领域主要目标实施进展顺利,儿童事业呈现出良好的发展态势。 (一) 儿童与健康
“十四五”以来,全市进一步贯彻落实《规划》中提出的儿童健康保健工作目标,保障儿童健康权益,开展健康教育,儿童保健事业朝着科学化、标准化、规范化目标稳步推进。
1、儿童生命质量指标继续改善。2022年,全市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为10.41‰,比2020年下降1.37个千分点;婴儿死亡率为9.47‰,比2020年下降0.89个千分点。新生儿出生缺陷发生率由2020年的114.2/万下降到2022年的87.8/万,5岁以下儿童生长迟缓率、5岁以下儿童低体重率均为0.36%,远低于规划5%的控制目标。
2.儿童卫生保健指标保持平稳。2022年,全市新生儿疾病筛查率由2020年的81.65%上升到85.11%。7岁以下儿童保健管理率为
95.7%,与2020年基本持平。0—6个月婴儿纯母乳喂养率为69.8%,0-36月儿童系统管理率为90.88%,分别比55%和85%的规划目标高14.8和5.88个百分点。
3、儿童计划免疫达到较高水平。xx市逐渐扩大免疫接种率,各种疫苗接种率均保持在较高的水平,各种免疫规划针对的传染病均得到有效控制。2022年,全市以乡为单位乙肝疫苗、卡介苗、脊灰疫苗、百白破疫苗、含麻疹成分疫苗、乙脑疫苗、流脑疫苗、甲肝疫苗等基础免疫疫苗报告接种率为96%,比95%的规划目标高1个百分点。
(二)儿童与教育
“十四五”以来,全市围绕儿童教育的目标和策略措施,坚持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大力推进基础教育,提高特殊教育水平。 1.落实教育优先发展战略。把教育作为财政支出的重点领域予以优先保障。坚持教育公益性原则,进一步完善以政府投入为主、多渠道筹集教育经费的体制,鼓励社会力量办学,促进教育资源满足服务儿童发展的需要。加大学前教育投入,各地财政性学前教育经费占同级财政性教育经费的比例不得低于5%,按公办园同等标准安排普惠性民办园生均公用经费财政拨款。
2.进一步促进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加快完善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保障机制和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科学规划学校布局,统筹考虑城市建设与发展、二孩政策全面放开及流动人口变化趋势,依法新建配套学校。优质教育资源重点向薄弱学校、新建学校等倾斜流动,加
快缩小区域、校际办学条件、师资素质、教育质量上的差距,保障不同群体儿童享有公平优质公共教育服务。2025年全区实现优质教育资源全覆盖,2025年所有义务教育学校达到省定办学标准。 3.依法保障儿童受教育权利。义务教育阶段严格实施学区制和就近入学制度。建立健全适龄儿童信息数据库,随时监测适龄儿童就学情况。政府、儿童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依法保证适龄儿童按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学校耐心教育和帮助品行有缺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不得违反法律和国家规定开除或变相开除学生。 4.全面实施儿童素质教育。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实施青少年人格培养工程,创建德育示范基地学校。积极推进课程改革和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完善学生综合素质和学业评价体系,着力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推进小学特色文化建设工程、新优质初中提升工程,重点培育一批前瞻性、示范性、特色性较强的课程创新项目。实施普通高中多样化发展内涵提升工程,建设书香校园、科技校园和健美校园示范学校。
5.全面提升教育现代化和信息化水平。建立健全具有xx特色的各类教育办学标准体系和质量保障体系。全面启动智慧教育基础环境提升工程、资源服务提升工程、应用融会示范工程,推进“三通两平台”建设,探索“互联网+”环境下教育、教学、管理新模式。促进各类学校宽带网络和无线网络全覆盖,推动优质数字教育资源普及与共享。
6.推进儿童科技教育。开展多种形式的科普和社会实践活动,发挥“xx少年宫”、“xx科普报告进校园”等载体作用,加强校内外结合的儿童科普网络建设,建立和巩固一支专兼职相结合的儿童科普队伍。继续实施“中小学科技创新星光计划”,办好全区中小学师生科技创新大赛,激发青少年爱科学、学科学、用科学的热情,提高学生的科技素养、创新意识。所有符合条件的科技场馆(设施)全面向儿童免费开放。
7.积极开展0—3岁婴幼儿早期发展指导服务。完善区、街、社0—3岁婴幼儿早期发展中心(站、室)建设,依托社会办保育机构和三级指导服务体系,为0—3岁婴幼儿及其家庭提供科学的保育和指导服务,不断提高婴幼儿早期发展服务覆盖率。
8.完善学前教育服务网络。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积极扶持民办惠民幼儿园。全面实施“第二期学前教育五年行动计划”,深入实施“增量、创优、普惠”三项工程,每1万常住人口配建幼儿园(点)总量不少于12个班,保障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新增适龄儿童入园需求,逐步实现就近入园。基本普及残疾儿童学前教育,特殊教育学校举办学前班。不断提升学前教育质量,实行“学前教育强师计划”。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学前教育资助制度。 9.完善受人口流动影响的儿童受教育保障机制。坚持流入地政府负责为主、公办学校接纳为主,健全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受教育保障机制,确保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完善外来务工
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后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政策。改善寄宿制学校学生食堂和住宿条件,满足流动儿童入学需求。
10.保障特殊群体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有效落实困境未成年人就学资助政策,加快特殊教育与普通教育、职业教育融合发展,依托xx特殊教育学校建设区域特殊教育资源中心,推进2所普通学校特殊教育资源教室试点建设项目,对随班就读的特殊学生提供个性化教育指导。健全覆盖全体残疾学生的财政资助体系,实现残疾儿童15年免费教育。消除制度障碍,为流浪儿童、具有严重不良行为儿童和未成年犯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创造条件。深入实施“春蕾计划”和“春蕾圆梦工程”,保障女童平等接受教育。
11.创新发展职业教育。优化中等职业教育管理体制,完善初中生毕业后5年贯通培养的高等职业教育制度,中职毕业生接受高等职业教育比例达80%。完善职业教育支持政策,继续实行中等职业教育免费制度,促进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平等接受职业教育。
12.全面优化师资队伍素质。强化师德教育,建设一批高质量的师资培训基地。完善教师全员轮训制度,提升教师学历水平和专业发展水平。加强中小学高层次创新型教师队伍建设,加大名特优教师、校长培训和引进力度。继续加大对幼儿园男教师的免费培养力度,稳步提高男教师在教师队伍中的比例。
13.建设民主、文明、和谐、平等、安全的友好型学校。建立尊师爱生的师生关系。保障学生参与学校事务和社区活动的权利。提供有利
于学生身心健康的学习、生活条件和服务设施。规范学校收费行为和收费资金使用管理,禁止各种名目乱收费。
14.加强和改进家庭教育。加快家庭教育立法进程,构建政府主导、部门协作、家长参与、学校组织、社会支持的家庭教育工作格局。建立家庭教育指导机构,培育引导社会组织参与家庭教育工作。加强家庭教育队伍建设,依托智慧xx,开展“科学家教进家庭”网上家长学校,儿童家长每年至少接受2次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参加2次家庭教育实践活动。 (三)儿童与福利
“十四五”以来,xx市围绕儿童福利的目标和策略措施,进一步完善现有市级儿童福利机构,提高孤儿福利水平,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残疾儿童康复服务体系逐步完善。2022年末全市共有儿童中心2个,儿童之家54个、开展残疾儿童康复的残疾人康复服务机构 4个、儿童福利机构 1个,流浪儿童救助保护中心 1 个;残疾儿童接受康复训练和服务人数76人、孤儿家庭收养人数7个。 (四)儿童与法律
1.完善保护儿童的地方法规和政策体系。建立完善儿童权利保护、学前教育、家庭教育、社会福利、人身保护等方面的政策机制。清理、修改、废止与儿童权利保护不相适应的政策。增强保护儿童相关政策的可操作性。
2.加强儿童保护的法治宣传教育。面向社会、家庭深入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xx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等儿童权利保护的法律法规,广泛开展反家暴、防拐卖、预防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法治教育,提高家庭、学校和社会各界保护儿童权利的法治意识与能力。
3.提高儿童法律素质。强化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法治教育格局,在中小学设置专门法治课。充分利用第二课堂和社会实践活动,广泛开展青少年法治教育。实施中小学法治教育专任教师能力提高工程,组织开展法治副校长、法治课教师、法治辅导员轮训。建立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和场馆。加强未成年人禁毒教育宣传,预防和保护未成年人远离毒品侵害。
4.加强儿童人身权利保护。部门联动和联合执法,严厉打击性侵害、拐卖、绑架、遗弃、谩骂、殴打、虐待、照顾忽视儿童和组织儿童乞讨、卖艺、卖淫、贩毒以及教唆、胁迫、诱骗、利用儿童犯罪等严重侵害儿童身心健康和合法权益的犯罪。严厉打击组织、胁迫、诱骗儿童进行恐怖、残忍表演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加大利用亲生子女站街乞讨等行为打击力度。建立健全儿童庇护中心,依法保护儿童的隐私权。
5.依法查处使用童工的违法行为。加大对用人单位的监督力度,禁止任何单位、个人使用或介绍未满16周岁的儿童就业。建立健全违法使用童工的监督、惩罚机制和常态化的举报系统,消除童工现象。严格执行国家对已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未成年工的保护规定,禁止安排未成年工从事过重、有毒、有害等劳动危险作业。
6.落实儿童登记管理制度。提高社会各界对出生登记和身份登记的认识,完善出生登记和身份登记相关制度和政策。
7.消除对女童的歧视,建立有利于女孩及其家庭的利益导向机制,严厉打击溺弃、遗弃和迫害女童的违法犯罪行为。依法加大对利用B超等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行为的打击力度。推动有效控制出生人口性别比的相关法规政策出台。 8.加强对儿童财产权益的保护。依法保障儿童的财产收益权和获赠权、知识产权、继承权、一定权限内独立的财产支配权,探索建立由民政、教育等部门与银行等金融组织合作的未成年人财产监管制度。
9.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建立未成年人犯罪预警工作机制,定期发布未成年违法犯罪预警信息。对有不良行为或严重不良行为未成年人进行早期介入、有效干预和行为矫治。强化家庭监护和学校教育职责,培育引导社会力量参与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拓宽教育渠道。强化对未成年罪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个别矫治和分类教育,探索开展循证矫正工作。加强未成年社区矫正非监禁刑服刑人员的教育帮扶工作,提高管理教育和矫正质量。
10.加强和完善儿童法律援助制度。加强法律援助机构和工作队伍建设,支持和鼓励社会团体、民办社会服务机构和基金会等社会组织及事业单位利用自身资源为儿童提供专业法律帮助,不断扩大儿童法律援助的覆盖面。继续保障未成年刑事案件被告人100%实施法律援助。
11.推进儿童司法保护制度。依法对被决定强制隔离戒毒、羁押、服刑的未成年人与成年人分别收戒、羁押、服刑。依法保障未成年被告人合法权益,体现双向保障。落实犯罪记录封存制度,探索前科消灭制度,确保未经合法程序和条件,不得查询未成年人的犯罪记录信息。建立和完善未成年刑事被告人救助制度,逐步提高涉罪未年人的非羁押率和非监禁率,促进其重返校园和社会。
12.推动建立和完善适合未成年人的专门司法机构。发挥区法院未成年人及家事案件审判庭的作用,加快建设公安、检察机关办理未成年人案件专门机构或落实专门人员,推动涉及未成年人案件办理的综合化、专业化。
13.完善特殊群体儿童发展扶助制度。保障解除羁押、服刑期满的未成年人复学、升学、就业不受歧视。探索专门学校教育和行为矫治的有效途径与方法,保障学生在升学、就业等方面的同等权利。 14.全面维护离异家庭、夫妻分居家庭儿童的合法权益。督促父母切实履行抚养义务,给予儿童精神关爱,营造充满温暖亲情的心理成长环境,促进儿童健康成长。 (五)儿童与社会环境
1、儿童生活的自然环境不断改善。2022年,全市农村集中式供水受益人口比重为78%,农村安全饮水普及率为96%,均比2020年提高1个百分点;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95%,与2020年持平。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为41.75%,比2020年提高0.25个百分点;城市污水处理率达87.5%,与2020年基本持平。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
率达到100%。自然环境的优化,为儿童创造了适宜的生活、学习和发展环境。
2、儿童文化活动丰富多彩。充分发挥各级图书馆、文化馆等文化阵地作用,经常组织夏令营、少儿文艺比赛等,为少年儿童提供锻炼的机会和展示的舞台。许多图书馆设立了少儿阅览室,部分还开设了少儿网站,建立了青少年活动中心,为广大青少年营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2022年,全市共有公共图书馆6个,少儿文献7.8万册。 (六)儿童与安全
2022年,我市根据儿童安全目标和策略措施,加强学校和幼儿园安全管理,建立健全学校和幼儿园安全管理制度,积极开展儿童安全自救自护知识的宣传教育。同时注重对家长进行安全培训,家、校(园)携手一致确保儿童安全成长。全市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安全教育知识知晓率均达100%。
三、实施《规划》的主要困难和问题
“十四五”以来,全市儿童事业发展的各项工作进展顺利,对照《规划》确定的“儿童与健康、儿童与教育、儿童与福利、儿童与法律、儿童与社会环境、儿童与安全”六大领域的可量化指标44项,2022年止,有34项提前完成《规划》终期目标。但在《规划》实施过程中依然存在不少问题和薄弱环节: (一)部分指标完成情况较差
一是婴儿死亡率较高。2022年,全市婴儿死亡率为9.47‰,虽然比2020年的10.36‰下降0.89个千分点,仍比规划终期目标高0.47个千分点。
二是中小学校校长持证上岗率低。2016、2022年,全市中小学校校长持证上岗率一直保持在64%的水平,与2020年持平,与《规划》终期96%的目标相距甚远。
(二)《规划》监测工作应进一步加强
一是部门配合的程度还不够。《规划》涉及二十多个部门,需要全方位的配合,由于一些部门认识不到位,个别监测成员责任意识不强,工作人员变更时搞不好交接,不能及时地提供本部门的信息,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规划监测工作的开展。
二是数据来源没有保障。《规划》中提出的一些指标在现有的统计制度中没有相应指标,部分指标尚未纳入部门统计范围,或者有指标没有数据,数据质量不高,造成一些监测指标很难做出准确的判断,影响了《规划》监测的全面性。
四、“十四五”儿童发展规划组织实施和监测评估 (一)组织实施
1.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区政府负责《儿童规划》的实施,区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妇儿工委)各成员单位、各有关部门机构和社会团体根据《儿童规划》要求,承担落实规划中相应的目标任务,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和年度工作计划、措施,并逐年进行规
划实施情况自我评估和监测。区政府妇儿工委负责规划实施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督促。
2.依法履职,分级落实。区政府要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区儿童发展规划,纳入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及相关专项规划,统一部署,统筹安排,同步实施,同步发展,同步推动。每年提请政府常务会议至少听取1次妇女工作专题汇报,区政府每年召开1次全区妇女儿童工作会议,总结交流实施儿童发展规划的情况与经验,研究部署下一阶段工作任务。
3.完善机制,优化环境。建立由政府主导、多部门合作、全社会参与的实施规划工作机制,进一步建立健全目标管理责任制,把制定和实施儿童发展规划纳入政府目标管理和考核体系。坚持领导责任签约、年度报告工作、考核排序公布等制度,坚持项目运作、示范带动、结对帮扶、督查指导,优化实施规划的法规政策环境。
4.经费保障,强化机构。区政府要将儿童事业发展所需经费纳入区财政预算,并适应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和儿童事业发展需要,逐步加大投入。对儿童规划重、难点实事项目要予以重点保障。区妇儿工委办公室要加强能力建设,确保人员编制到位,工作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专款专用。
5.宣传培训,广泛动员。将《儿童规划》内容及相关法规政策纳入党政干部培训课程,增强领导干部、政府及各有关部门负责人和相关人员实施规划的责任意识与能力。广泛宣传《儿童规划》的目标任务、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以及实施中的典型经验及显著成效,营
造有利于儿童生存、保护、发展和参与的社会氛围。确立儿童是规划实施受益者和参与者意识,尊重儿童表达,提高儿童参与,增强儿童自我发展能力。
6.创新手段,放大效果。开展儿童发展和权益保护专题调查研究,源头推动政策制定出台和修改完善。贯彻国务院相关儿童工作意见,丰富完善针对儿童的公共服务,创造儿童发展的典型经验。增加政府购买服务,吸纳社会组织广泛参与,通过项目运作、举办实事、结对帮扶、督查指导破解儿童发展重难点问题。 (二)监测评估
1.强化工作机构和职责。区妇儿工委设立监测评估领导小组,由区妇儿工委有关部门人员组成,负责组织领导监测评估工作,审批监测评估方案和监测评估报告,监督规划执行情况,根据评估结果研究提出相应对策。下设监测组和评估组。监测组由区统计部门负责,负责制定监测统计指标体系,落实分性别统计年度报表,建立分性别统计大数据,开发分性别统计软件,收集、整理、分析数据和信息,撰写并提交监测报告。评估组由区妇儿工委办公室负责,相关部门业务人员及专家组成,负责评估工作的指导和人员培训,制定评估方案,组织开展年度评估和中期、终期评估工作,撰写并提交评估报告等。
2.建立监测和评估制度。区政府和妇儿工委各成员单位应将规划监测统计和分性别统计工作列入本地区、本系统年度常规统计制度,纳入各种专项统计调查,及时、准确反映儿童发展的状况和变化。规范并完善儿童工作统计,完善区儿童发展状况年度监测和重点目标
考核制度,加强儿童数据收集、整理、分析、交流、反馈工作。坚持对实施规划情况开展年度考核、打分排序、公开发布制度,促进制定有效干预措施。
3.坚持定期评审和督导。区妇儿工委认真开展《儿童规划》实施情况进行监测评估,各成员单位及各街道妇儿工委每年向区政府妇儿工委和区统计局报送实施《儿童规划》的年度统计报表和监测评估报告,向区妇儿工委提交年度实施规划工作报告,区妇儿工委向市妇儿工委提交评估报告。同时每年公布重点指标监测及排序情况。区、街妇儿工委将规划实施中的实事项目、重点工程纳入区政府专项督查,推动重点问题的解决。鼓励区、街妇儿工委引入第三方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不定期评估。全区2023年进行中期评估,2025年进行终期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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