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阳光股份
公告编号:2012-L56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信托计划并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1、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拟与信托机构合作发行信托计划,可选方案如下:
(1)持有型物业收益权类信托方案,融资规模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融资成本不超过年化13%,信托期限不超过24个月,或
(2)房地产项目开发类信托方案,融资规模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融资成本不超过年化13%,信托期限不超过24个月。
2、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阳光苑商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阳光苑公司”)将以其持有的北京阳光大厦项目为信托计划提供第二顺位抵押担保;同时,本公司将为信托计划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3、公司董事会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上述两个方案中择优选择,并最终确定信托发行机构。信托方案、信托机构及被担保对象(融资主体)确定后,本公司将另行公告。
4、公司于2012年11月23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2012年第六次临时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上述议案。
5、本项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 二、阳光苑公司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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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概况
名称:北京阳光苑商业投资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1998年11月24日
住所:北京市大兴区魏善庄镇原半壁店工业公司院内 法定代表人:杨宁 注册资本:7219万元
主营业务:项目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
股权结构:阳光苑公司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本公司直接持有其65%的股权,首创置业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其35%的股权。
2、财务情况
截止2011年12月31日,阳光苑公司总资产40,304万元、总负债28,266万元(其中包括银行贷款总额16,24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14,965万元)、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包括财务担保、未决诉讼与仲裁事项)259万元,净资产12,038万元。营业收入8,279万元、利润总额4,280万元、净利润1,599万元。
截止2012年9月30日,阳光苑公司总资产39,514万元、总负债26,996万元(其中包括银行贷款总额13,66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13,336万元),净资产12,518万元。2012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3,530万元、利润总额641万元、净利润481万元。
三、董事会意见
本次交易符合公司发展战略需要,有利于拓宽公司融资渠道,缓解公司的资金压力,确保公司项目的顺利推进。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16489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65.05%,逾期担保累计金额、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均为0千元。
五、其他
本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及时披露最终信托方案、发行机构、有关协议的签署和其他进展或变化情况。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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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二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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