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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职业病防治工作

来源:个人技术集锦


加强职业病防治工作

随着经济的发展,“职业病”越来越引起社会的关注。现阶段,我国已进入职业病高发期和矛盾凸显期,防治工作形势十分严峻和紧迫。2009年农民工张海超“开胸验肺”事件重重地敲响了职业病防治的警钟,职业病防治工作刻不容缓。

我国职业病患病率高,潜伏期长,一旦发病难以治愈,死亡率高,且病种不断增加,更新速度快,发病人群主要为农民工,农民工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现象大量存在,职业病问题已经成为影响社会和谐的公共卫生问题和社会问题。我国职业病如此高发的原因值得深思:

一是对职业病相关知识的宣传、培训、教育力度不够,职工自我防护意识薄弱;二是职业病预防、监管、鉴定、治疗等体制不健全,管理部门执法不严;三是相关法律法规没有起到充分保障职工的作用。

加强职业病防治工作,对保障广大劳动者生命健康、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维持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大意义,必须坚持以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切实加强职业病防治工作。

一、强化宣传,提高职业病防治意识

一是由劳动、安全生产、教育等部门定期以培训班、主题活动等形式组织企业和职工开展职业病防治教育宣传活动,提高企业对职工的保障意识和职工的自我防治意识;二是在工做场地要张贴关于职业病危害的宣传图;三是利用媒体向社会大众进行对职业病的广泛宣传,提高全社会对职业病危害的认识。

二、建立机制,完善职业病防治监管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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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落实企业防治主体责任。企业要制定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规划,将职业病纳入管理范畴,设置职业病防治专项资金,对在岗职工要定期安排体检;二是健全政府管理体制,加强对职业病的监控和对企业的监管,制订“工作场地安全准入标准”,强制企业要为职工提供安全的工作场所,从源头上杜绝职业病的发生;三是完善职业病预防、监管、治疗、赔偿配套机制,建立科学的鉴定体系,简化鉴定程序。

三、完善法律法规,加强职工的权益保障

要完善职业病诊断治疗法律法规,把职业病的诊断和治疗纳入社会医疗保险制度体系,让其同时接受政府劳动部门及司法机关的监督和仲裁,解决“诊断难”的问题。美国关于职业病的诊断和治疗制度是一个很好的借鉴例子;健全社会保障法律法规,把职业病的预防、认定和赔偿纳入法定强制保险体系管理,解决“赔偿难”的问题。

生命安全重于一切,职业病防治重于泰山。胡锦涛总书记说:“我们高度重视解决广大劳动者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努力改善广大劳动者劳动就业、收入分配、社会保障、医疗卫生、劳动安全等方面的条件”。我们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做好职业病防治工作,切实保障广大劳动者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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