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间转让: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部分股权,且无需经过股东会的特别批准。这一过程可以通过书面通知的方式进行,通知内容应包含拟转让的股权范围、转让条件等信息。123
向外部人士转让:当股东想要向非股东的其他人(如自然人或其他企业)转让股权时,必须得到其他股东过半数的同意。这意味着,除非至少有半数的股东同意,否则不能直接向外部转让股权。
书面通知:无论是股东间的还是向外部人士的转让,都需要书面形式提出,并且需要告知其他股东关于转让的事宜。收到书面通知的其他股东有权在接到通知后的三十天内给出是否同意转让的意见。
异议处理:如果其他股东中有半数以上的反对意见,那么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如果不购买,则视为同意转让。
优先购买权:一旦股东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拥有优先购买权。如果有多个股东都希望行使这个权利,他们需要通过协商来确定各自的比例;如果协商不成,则按照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的补充:如果公司章程中对股权转让有特别的约定,那么这些条款将优先适用。
法院执行:在某些情况下,如法院依照法律规定进行的强制执行程序,转让股权的通知也适用于公司及其全体股东。如果其他股东在接到通知后二十日内没有行使优先购买权,将被视为放弃此权利。24
股权过户:完成股权转让后,需要办理相应的工商登记手续,包括更新股东名册、签发出资证明书等,以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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