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级选修课申报流程
1、开课前一学期第10周左右,各教师根据情况开始准备申报。
2、第11周开课老师先网上填写开课申请表并打印,将打印好的表格交由各教研室主任初审。
3、第12-13周教师根据情况初审进行了网上申报,并将申请表交给系教学副主任复审。
4、第14-15周各系分管教学副主任,根据教师所在教研室主任初审意见,再综合进行复审。复审通过的教师,各系教学副主任应要求教师提交开课的教学大纲、使用教材等资料。
5、第15周各系汇总开课教师教学大纲、使用教材,教务处根据资料进行审核,然后报学院领导同意后方可执行,网上公布下学期拟开设的院选课课程及预排课程表。
6、第16周组织学生进行网上第一次预选课;每生第一次只能选一门课程。
7、第17周组织学生进行网上第二次预选课;每生总共可选两门课程。
8、第18周教务处根据选课情况,确定下学期开课课程,学生登录教务网络管理系统查对确认,需要补选的同时进行系统情况补选。
9、第19周打印教学任务书,教师及时上教师信息平台查询,开课课程表及上课地点,
做好下学期上课的准备。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