硫酸仓库管理规定
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硫酸盐酸仓库管理办法
(1)、硫酸、盐酸贮存现场应设有安全防护和处置泄露的设施,并定期进行检查、保养。
(2)、对酸库硫酸,盐酸的管理实现“两人负责”制定,一把由酸库人员管理吴葛进,另一把由生产厂长唐贝贝管理,同开同锁。
(3)、酸库操作人员须严格执行各项操作规程和巡检制度,并做好巡检记录,如发现跑、冒、滴、漏等隐患,须立即处理并汇报。
(4)、酸库岗位设一专用桶,回收滴漏的酸液并用标签标明,所回收的酸液在值班工长的监督下由酸库操作人员及时送交干吸岗位,由干吸岗位操作人员返回系统,以防流失。
(3)、严禁私自灌装硫酸,严禁私自出售、或送与他人。违反者除由集团进行责任追究外,并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4)、除正常生产及销售需要外,确因工作需要灌装硫酸的,须经仓库管理员和生产厂长书面签字批准,并严格按规定程序罐装。
(5)、若发生硫酸、盐酸被盗、被抢、丢失、误售等情况应及时向车间负责人,安环处和集团主要领导汇报。
门卫值班人员,要加强对出入厂人员和车辆的管理,有权对人员、车辆所带物品进行
检查;任何硫酸、盐酸产品不经规定程序,严禁带出厂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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