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通用项目
说明
一、 本章包括土方工程、拆除工程、材料运输、脚手架等,除另有规定外,
适用于本定额其他各章。
二、 本章定额是按人工挖土考虑的,如需用机械挖土,执行《全国统一市政
工程预算定额河北省综合基价》相应的项目,但人工、机械消耗量乘以1.20. 三、 沟槽、基坑、平整场地、土方的划分:底宽7m以内,底长大于底宽3
倍以上按沟槽计算;底长小于底宽3倍以内且底面积在100㎡按基坑计算;厚度在30㎝+以内就地挖、填按平整场地计算;超过上述范围的按土方计算。 四、 在人工挖槽、人工回填时,如只在一侧弃土、取土,定额中人工消耗量
乘以系数1.15.
五、 土壤含水量以天然湿度为准,含水量超过25%以上时,挖、运土的人工、
机械消耗量乘以系数1.18.
六、 混凝土路面切缝,定额适用于切缝深度6~15㎝.当缝深大于15㎝时,
人工、机械消耗量乘以1.5系数;当缝宽小于6㎝时,人工、机械消耗量乘以0.6系数。切沥青混凝土路面,不分切缝深度,均适用本定额,但人工、材料、机械消耗量乘以0.85系数。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本章定额的土方按天然密实体积计算,回填土按压实后的体积计算。
二、挖土放坡系数、加宽值应按设计规定,如设计无明确规定时,按下表计算:
放坡系数、预留工作面宽度 土壤类别 放坡系数 放坡起点(m) 预留工作面宽度(m) 一、二类土 三类土 四类土 1:0.50 1:0.33 1:0.25 1.20 1.50 2.00 从构筑物或基础或管径的外沿计算每侧0.5m 注:机械挖土的放坡系数详见《全国统一市政工程预算定额河北省综合基价》。
在计算放坡挖土时,在交接处产生的重复工程量不予扣除。如在同断面内遇有数类土,其放坡系数按各类土占全部深度的百分比加权计算。 三、人工挖土挖深超过3m时,应分层开挖(底槽高度2 m),层间毎侧留工作台
0.8m。
四、挖流沙、淤泥的放坡系数和预留工作面宽度,应根据施工组织设计确定。 五、回填土取土超过5 m时,应另套运土方定额。不包括回填灰土。
六、回填土应扣除构筑物,管道基础、垫层、管径>=500㎜的管道所占的体积。 每米管道回填土应扣除体积表见《全国统一市政工程预算定额河北省综合基价》。
每座井口回填土应扣除体积表见《全国统一市政工程预算定额河北省综合基价》。
七、沥青路面的拆除,不分承重层、磨耗层,均执行拆除沥青混凝土定额,按实
挖厚度计算。
八、拆除侧平石不分断面规格,依单块长度套用定额。 九、拆除构筑物按实体积计算。
十、拆除混凝土管是按完好拆除考虑的,如无利用价值,进行破坏性拆除时定额
人工消耗量乘以 系数。当深度在4m以外时,定额人工消耗量乘以1.25系数。
十一、 人工运输上坡,坡度大于15%时,其运距按运输斜坡长度乘以5计算。 十二、 运水的工程量,依工程项目的用水量为准计算。
第二章 道路维修
说明
一、本章适用于城镇及厂区的道路设施维修。 二、槽深度大于50㎝,执行第一章挖土方定额。
三、基层中凡列有“每减 1㎝”的子目,适用于压实度在20㎝以内,压实厚度在20㎝以上的,应按两个铺筑层计算。 四、沥青路面维修
沥青路面铣刨不分厚度,其工程量以铣刨面积计算。其废料的外运以铣刨面积乘以铣刨厚度,以立方米计算,套用第一章废料外运的相应项目。
定额内的沥青用量及价格均按石油沥青计算,如使用煤沥青,定额用量乘以1.2系数,其价格可以换算。五、水泥混凝土路面维修
1.水泥混凝土路面维修有钢筋或传力杆时,钢筋或传力杆制作安装另计。 2.水泥混凝土路面修复,掺加钢纤维时,每立方米混凝土增加钢纤维120㎏。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翻浆处理按实际发生的数量以立方米计算。 二、各种基层、面层按铺设的面积计算,不扣除各种检查井、雨水井所占的面积。 三、伸缩缝以长乘以厚度以断面积计算。
第三章 便道维修
说明
一、人行道板全部或大部分粉碎、破坏,须拆旧换新或人行道板材质不适应要求
全部更换者,执行更新项目。
二、人行道板平面起伏,需削高填低、调整平整度者执行调整项目。 三、人行道护栏执行第五章桥梁维修中栏杆的相应项目。
四、艺术形式道板维修(含图案拼装、连锁块拼装)人工乘以系数1.5,材料预算格可以调整。
五、侧平石的维修
1.侧平石破损,无法再修补利用时,执行更换项目。 2.侧平石只须拨正、调高差时,执行调整项目。 第四章 排水设施维修 说明
一、定额中软硬泥的区分
软泥:呈粥糊状、流态污泥称软泥; 硬泥:称胶稠、固态淤泥称为硬泥。
定额中除注明外,软、硬泥均按比例综合考虑,一律按比例定额标准执行。 二、管道维护
1.竹片疏通仅限于疏通雨水井支管。
2.绞车疏通分人力绞车和机动绞车,可按不同施工方法选用。
3.管道安装仅适用于中修范围内的管径小于或等于50㎝小口径管道的更新改造。旧管道拆除采用通用项目。
4.定额中小口径管的有效长度:缸瓦管为0.6/节,混凝土管2/节,如实际管节长度不同时,按下表数值及计算式进行调整。
管口工、料消耗表
消耗量 管径 消耗量 (㎜) 人工 1:2水泥人工 1:2水泥砂浆(工日) 砂浆(m3) (工日) (m3) φ300缸瓦管 0.155 0.0016 φ400混凝土管 0.53 0.007 φ400缸瓦管 0.166 0.0018 φ500混凝土管 0.66 0.01 注:1.表中数量已含幅度差和损耗。
2.原定额接口数:瓦管16.61个/10,混凝土管5个/10。
调整后的工、料+(实际接口数-定额接口数)×管口消耗的工、料。
5.清淤工程中,管径小于800㎜时,使用绞车疏通;大于等于800㎜时,按人
管径 (㎜) 工管内清淤。
三、收水井、检查井维修
1.井口维修:指井圈混凝土或井圈混凝土面层损坏后的浇注、抹面。 2.井体维修:指井圈混凝土以下部位砌体的维修,其深度按混凝土井圈以下计
算。
3.预制混凝土井盖、井篦、污水盆的制安,套用第五章零星构件项目。 4.钢筋制作安装执行第五章相应项目。 5.立篦收水井掏挖执行大型平篦掏挖。
6.增设、改造收水井和检查井采用第五章的零星砌体及粉刷项目。 7.新增井井盖(圈)的安装,套用配件更换的相应项目。
四、漂浮物的厚度小于20㎝时,按面积以平方米计算;漂浮物的厚度超过20㎝时,以立方米计算执行挖淤泥项目。
五、本章项目中均不包含污泥外运,项目中所含的淤泥车(或吸泥车)为装车等待所用。污泥的外运,按运输方式和运距执行第一章相应项目。 六、溜槽型检查井的掏挖按定额乘以0.3系数执行。
七、收水井的掏挖,以井篦的个数计算,一个井篦视为一座。
第五章 桥梁维修
说明
一、本章适用于城镇桥渠的维修、养护。
二、本定额中油漆和粉刷项目除锈漆项目和注明者外,均为按两遍考虑的。如刷一遍时人工机械乘0.85系数,材料乘0.5系数。 三、护栏和栏杆适用于桥涵的便道栏杆和护栏,其结构及表面积均是按现有形式综合编制的,实际不同时不作调整。
四、地桥顶面粉刷项目,适用于地道桥、立交桥顶面与墙面交角线下1m以内的粉刷。其中包括脚手架费用。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混凝土栏杆制作工程量按安装工程量乘以系数1.10。 二、钢桥油漆按展开面积计算。 三、勾缝按砌体表面积计算。
四、栏杆的冲(刷)洗,工程量从扶手顶面到帽石顶面为高乘栏杆长,按单面面积计算。
第六章 路灯设施维修
说明
一、本章包括更换器材、设施维修两节。
二、更换器材适用于城镇道路、桥涵的照明设施成套或单件器材的更换,其工作内容包括从准备、拆除、安装、复明到清场的全部过程。在成套更换器材中已包括的内容,不得重复计算单件更换项目。 三、更换器材各项目的基价均为不完全价格,可根据维修中更换器材的规格和相应的预算价格另计。
四、更换灯架中,每增加05项目,即可用于增加臂长,也适于增臂。
遇有大于2火,小于7火的灯架时,除套用双臂灯架和每增加0.5m项目外,每增加1m增加工日0.02个。更换灯架的同时引线和穿灯线亦需更换时,可直接套用更换引线穿灯线项目,线长按实计算。
五、更换的灯杆、配电箱刷补编号按《2003年全国统一市政工程预算定额河北省综合基价》相应项目人工乘以1.5系数,其他不变。
六、电杆运输,可根据不同的运输方式和运距,套用第一章相应的运输定额。 七、本定额未包括的项目,维修发生时,可套用安装定额的相应项目,人工机械乘以1.20系数。
八、剪树以档为单位,杆与杆之间为一档。
九、本章未包括微机监控系统费用,如发生时另行计算。
第七章 排水泵站设备维修
说明
一、更换可递式磁力启动器,其人工按磁力启动器相应人工乘以1.2,其他不变。 二、磁力启动器项目,是按同一块板上三个以下考虑的,如同一块板上超过三个时,按相应人工乘以0.80系数,其他不变。
三、本定额未包括的排水泵站设施维修项目,按执行2004年《河北省房屋修缮工程预算定额(安装分册)》的相应相应项目,或2003年《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河北省综合基价》的相应项目,其人工机械分别增加20%,其他不变。
河北省市政设施维修养护费用定额
总说明
1.《河北省市政设施维修养护费用定额》(以下简称“本费用定额”),是根据国
家建设项目划分的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经调查研究、综合测算制定的。
与2006年《河北省市政设施维修养护预算定额》配套使用。
2.本费用定额是编制市政设施维修养护工程预算及工程结算的依据,也是招标工
程计算标底和投标报价的依据。
3.本费用定额适用于我省城镇市政设施的中修、小修维护及厂区道路、室外排水
的维修工程。不适用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及大修工程。
4.根据我省市政设施养护维修管理机构的现状及其职责,将取费划分为市级市政
管理机构和县、区级市政管理机构两个级别。
5.不缴纳营业税的施工单位不计取税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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