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工程建设协调领导小组的通知
文章属性
• 【制定机关】株洲市人民政府 • 【公布日期】2012.06.16
• 【字 号】株政办函[2012]59号 • 【施行日期】2012.06.16 • 【效力等级】地方工作文件 • 【时效性】现行有效 •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株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中心城区人防平战结合工程
建设协调领导小组的通知 (株政办函〔2012〕59号)
芦淞区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
因工作需要,市人民政府决定成立中心城区人防平战结合工程建设协调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顾 问:张龙慧 株洲市军分区参谋长 组 长:洪 卫 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副组长:褚彭明 市人防办主任 刘海宾 芦淞区人民政府常务副区长 成 员:曹跃良 市委政法委副书记
乔英镭 市委宣传部部务委员、市政府新闻办公室主任 唐 勇 株洲军分区作训办主任 刘小安 市信访局纪检组长 彭冬明 市公安局副局长
严隆潜 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谭家利 市住建局总工程师 刘 坚 市城管局副局长 黄升阳 市规划局副局长 褚洪波 市环保局副局长 王中华 谭建根 许发武 刘 永 朱新萸 韦敏权 周跃飞 曾 靖 谭 晓 廖放明 欧 斌 熊 巨 黄青荣 罗 昊 吴英杰 陈 雷 郑 辉 谢文攀 李 民 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市水务局副局长 市商务局副局长 市安监局副局长 市人防办总工程师 市房产局纪委书记 市交警支队副支队长
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处处长市园林绿化局副局长 市城发集团总经理
市广播电视产业集团董事长、总经理市电业局副局长 市邮政局局长
中国电信株洲分公司副总经理 中国移动株洲分公司副总经理 中国联通株洲分公司总经理 市长途电信线路局局长 市武警消防支队副支队长 市自来水公司副总经理
陈富初 市新奥燃气公司党委书记
王洪军 广州铁路(集团)公司株洲车站站长 王 冬 芦淞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人防办,褚彭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王冬、朱新萸同志兼任副主任。
今后,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意见,经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报领导小组组长批准,由领导小组行文,报市政府办公室备案。
二○一二年六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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