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概况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原名石主县,古为南宾县。位于重庆市东部
长江南岸,地处东经107°59′至108°34′,北纬29°39′至30°32′之间,置三峡库区腹心地带,是三峡库区唯一的少数民族自治县。东接湖北省利川市,南邻彭水县,西南靠丰都县,西北连忠县,北与万州区接壤,县境南北长98.3公里,东西宽56.2公里。幅员面积3012.51平方公里,其中耕地面积3万公顷,森林面积10.53万公顷。
全县辖12个镇、20个乡,有227个村、1283个村民小组、16个社区居民委员会、67个社区居民小组。县政府驻南宾镇。
唐武德二年(619)分浦州(今万州区)武宁县西界地置南宾县,隶临州(今忠县),为石柱建县之始。南宋建炎三年(1129),于南宾县水车坝设石石主 安抚司,节制九溪十八峒。明洪武八年(1375)置石石主 宣抚司,始设土司。十四年(1381)撤南宾县,部分县地并入丰都县,其余县地归土司管辖,成为一个政区,隶重庆卫。天启元年(1621)升为石宣慰司,隶夔州府(今奉节)。清乾隆二十二年(1757)改土归流,置石石主 厅,直隶四川省。民国二年(1913)改为石石主县。二十四年(1935)隶四川省第八区行政督察专员公署,三十七年(1948)改隶第九区行政督察专员公署。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1949年11月19日石石主 解放,成立县人民政府,隶属涪陵专区。1959年6月16日,国务院批准改为石柱县。1983年11月13日,国务院批准成立石柱土家族自治县。1988年5月18日,国务院批准石柱县从涪陵地区划归黔江地区管辖。1997年6月18日,重庆直辖市成立,石柱县随黔江地区成建制划归重庆。
石柱县属巫山大娄山中山区,七曜山、方斗山**行排列纵贯全境。地势东南高,西北低,呈起伏状下降。黄水镇大风堡海拔高1934.1米,西沱镇陶家坝海拔仅119米。境内以中山、低山为主,兼有山原、
丘陵,属中亚热带湿润季风区,气候温和,雨水充沛,四季分明,具有春早、夏长、秋短、冬迟特点。日照少,气候垂直差异大,灾害性天气频繁。全县年平均温度16.5℃,极端高温40.2℃,极端低温-4.7℃。
石柱县资源、物产丰富,人杰地灵。全县有松、杉、柏等197个树种,其中珍贵树种有水杉、三尖杉、红豆杉、银杏、桢楠、栱桐等。石柱县是被誉为“活化石”的世界古生水杉仅存地之一,国家挂牌保护的水杉母树有28株。经济林木有桐、桑、茶、果、漆、棓等50余种。全县可利用草地有5.07万公顷(其中3333.33公顷以上的草场有4处),有草种140个。野生动物尚有170余种。峡谷、丛林、草地、竹山里生长着香菇、木耳、竹荪等10多种食用菌。产中草药1700余种,其中常用中药材206种,黄连、天麻、党参、银花、杜仲、厚朴、黄柏等名贵中药材量多质优。
石柱除长江沿西北过境27公里外,境内流域面积在15公里以上的溪河有52条。其中流域面积50平方公里以上的河流有龙河、官渡河等23条。
石柱已探明的有煤、天然气、铜、铁、铝、锌、银、镉、金、磷、石灰石、含钾岩石、石英砂岩、大理石、金音石、寒水石、重晶石、萤石、石膏、滑石等20多种,分布在七曜、方斗两山脉中。石灰石
品位优良,仅方斗山脉储量近100亿吨。煤储量1.23亿吨,有方斗山、七曜山两大煤田。天然气储量17.56亿立方米,分布在黎家、黄水、西沱等地,其它金属、非金属矿,均具有工业开采价值。 石柱县是全国著名的黄连之乡和长毛兔、烤烟基地县。黄连种植历史悠久,品位享誉中外,产量占全国的60%,质量居世界之冠。石柱县旅游资源丰富,古刹银杏堂,重建于明正德年间,依山傍水,古树参天,环境幽静,清乾隆时即为川东佛教重地。三教寺,建寺已490年,寺后有明末巾帼英雄秦良玉陵园,树木茂密,气势庄严。城东万寿山,四面险峻,风光秀丽,其上有秦良玉筑万寿寨遗迹,寨北寨南,男女石柱,维妙维肖,声播中外。龙河两崖,峭壁岩棺,葬法奇特,其谜末解。城郊太白岩,玲珑奇秀,《石柱直隶厅志》有李白驻足遗诗记载。岩壁上唐宋碑刻知犹存,记载着石柱古老的建置、民风。城内秦良玉大都府遗址,狮子堡上的烈士陵园,穿城而过的玉带河,无不引人入胜,栗新乡香獐洞,洞中有洞,千姿百态。万里长江第一街——西沱云梯街,犹如长龙卧波。黄水国家森林公园,避暑佳地,闻名遐迩。
第二节 历史沿革
以石潼关、砫蒲关二名首字而得名,县东有石砫山。 石柱县地,古为《禹贡》梁州之域。西周、春秋(前1027-前
476)属巴国“南极黔涪”领地。战国(前475-前221)先后属楚黔中地及秦黔中郡。
秦,县地大体以七曜山脉为界,大部(长江南岸至七曜山脉西面)属巴郡,少部(七曜山脉东面)属黔中郡。
两汉,县地仍大体以七曜山脉为界,大部属临江县(今忠县)南境,少部属涪陵县(今彭水)北境。
三国时期,西界沱是蜀汉益州以长江为界,分置巴、巴东、涪陵三郡之交界地,县地仍属江南之涪陵郡涪陵县(今彭水)。
西晋、东晋、十六国,县地均属涪陵郡涪陵县。 南北朝宋时,县地改属巴郡。齐,属巴郡(今重庆)临江县(今忠县),梁,属临江郡。北周,初属临江郡,武帝保定初(561)属临江地分置的南都郡源阳县,建德四年(575),属南都郡源阳县改名的怀德郡武宁县(今万县武陵镇)。
隋,县地均属临州武宁县。
唐武德二年(619),武宁县改属浦州,同年析浦州之武厅县西界地置南宾县(今石柱),隶临州(今忠县),为县境建县之始。
五代十国、前蜀、后蜀循唐制,南宾县隶忠州。唐末,南宾县处于多个地方军阀的争夺之地,政事难行。
北宋至明洪武十四年(1381),均循唐制,置南宾县,隶忠州。
南宋建炎三年(1129),置石砫安抚司,马定虎受封石砫安抚使,建立局势机构,节制九溪十八峒。
元初在南宾县地设立为石砫军民府,后升为石砫军民宣抚司。元末,明玉珍据蜀,建立夏政权,改为石砫安抚司。
明洪武八年(1375),置石砫宣抚司,隶重庆卫;十四年撤消南宾县,改为南宾里。自此,石砫宣抚司成为一个政区。明嘉靖四十二年(1563),改隶夔州卫。天启元年(1621),石砫女宣抚使秦良玉勤王有功,升石柱宣慰司。
清顺治十六年(1659),石柱宣慰司隶川东道夔州府。乾隆二十二年(1757),改置石砫厅,实行改土归流,仍隶夔州府。二十六年(1761),升为四川省石砫直隶厅,直隶四川省。
民国二年(1913),改为石砫县,属四川东川道。十九年(1930),改石砫厅为石砫县。民国二十四年(1935),石砫县改隶四川省第八区行政督察专员公署,驻酉阳。民国三十七年(1948),改隶四川省第九行政区督察专员公署,驻万县。
1949年,石砫县城解放。1950年,正式成立县人民政府,隶川东行署区涪陵专区。1952年,隶四川省涪陵专区。1959年改为石柱县。1984年成立石柱土家族自治县,隶四川省涪陵地区。1988年改隶四川省黔江地区。1997年6月18日,随黔江地区改隶重庆市。
第三节 行政区划
1997年,全县面积3013平方千米,人口47.8万。辖4镇50乡。县政府驻南宾镇。
1913年设石砫县。以石潼关、砫蒲关二名首字而得名。县东有石砫山。1959年改石柱县。1983年改为自治县。
1999年3月1日,凤凰乡人民政府驻地由磨盘村迁移至高岗院村,并将大歇乡高岗院村(面积3.77平方千米,人口955人)划归凤凰乡管辖。乡级行政区域调整后,凤凰乡面积49.57平方千米,人口6817人,辖10个村委会;大歇乡面积39.36平方千米,人口18003人,辖17个村委会(渝府[1999]42号)。
2000年,石柱土家族自治县辖南宾、西沱、临溪、黄水4个镇;大歇、凤凰、灯盏、华丰、双庆、河坝、大河、三店、永和、下路、金彰、天泉、三树、三星、五斗、三汇、六塘、王家、河嘴、黎家、马武、黄鹤、洗新、新乐、漆辽、木坪、都会、万宝、石流、中兴、王场、黎场、沿溪、坡口、万朝、沙子、栗新、金竹、金岭、湖镇、卷店、蚕溪、中益、官田、悦来、鱼池、龙沙、桥头、三益、东木坪、冷水、枫木、洋洞、石家54个乡。
根据第五次人口普查数据:全县总人口484876人,其中:南宾镇 33205人、临溪镇 18453人、西沱镇 12727人、黄水镇 6746人、
大歇乡 18372人、凤凰乡 6592人、灯盏乡 13820人、华丰乡 13348人、双庆乡 12590人、河坝乡 1307人、大河乡 8223人、三店乡 6151人、永和乡 6132人、下路乡 17834人、金彰乡 9887人、天泉乡 5961人、三星乡 9515人、三树乡 9860人、五斗乡 3616人、三汇乡 7530人、六塘乡 4277人、王家乡 9049人、河嘴乡 11425人、黎家乡 5181人、马武乡 9411人、黄鹤乡 3950人、洗新乡 4838人、新乐乡 4382人、漆辽乡 1605人、木坪乡 2199人、都会乡 915人、万宝乡 1190人、 石流乡 2577人、中心乡 14524人、王场乡 16841人、黎场乡 13158人、沿溪乡 11652人、坡口乡 13453人、万朝乡 10497人、沙子乡 5472人、栗新乡 3064人、金竹乡 1655人、金铃乡 3561人、湖镇乡 3723人、蚕溪乡 3345人、卷店乡 2928人、中益乡 4700人、官田乡 3123人、悦来乡 13237人、鱼池乡 11427人、龙沙乡 14390人、桥头乡 12577人、三益乡 5169人、东木坪乡 6830人、冷水乡 5344人、枫木乡 10545人、洋洞乡 1673人、石家乡 9120人。
2001年7月2日,重庆市人民政府(渝府[2001]127号)批复同意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将58个乡镇调整为32个乡镇,其中撤销47个乡镇,保留11个乡,新设12个镇、9个乡。大歇、三河、三星、万朝等4个乡建镇条件暂不成熟,仍维持乡建制。调整后,乡镇平均面积由原来的51.9平方千米扩大至94.1平方千米,乡镇平均人口由调
整前的8909人增至16148人。
一、撤销南宾、西沱、黄水、临溪4个镇及大歇、凤凰、灯盏、华丰、双庆、大河、三店、永和、河坝、下路、金彰、三树、三星、五斗、三汇、六塘、天泉、马武、石流、木坪、都会、万宝、黄鹤、漆辽、沙子、蚕溪、卷店、栗新、湖镇、官田、中益、东木坪、洋洞、冷水、悦来、龙沙、鱼池、黎家、中兴、王场、沿溪、坡口、万朝等43个乡。
二、保留枫木、河嘴、洗新、新乐、金铃、金竹、石家、桥头、三益、王家、黎场等11乡行政区域不变。
三、新设12个镇、9个乡、南宾镇:政府驻地南宾镇正街居委会18号。管辖原南宾镇、灯盏、华丰、双庆乡及河坝乡的新桥、花果、茶坪村和大歇乡的刘家、大坝村及天泉乡的桂花、中坪、宝塔村行政区域,面积144平方千米,总人口76390人,其中非农业人口42747人,辖40个村委会,7个居委会。
西沱镇:政府驻地罗家湾。管辖原西沱镇、中兴乡所属行政区域,面积62平方千米,总人口30219人,其中非农业人口11534人,辖7个村委会,4个居委会。
黄水镇:政府驻地黄水坝。管辖原黄水镇、洋洞乡和东木坪乡的茶花、南花、明月、石井村所属行政区域,面积157平方千米,总人
口8458人,其中非农业人口2580人,辖14个村委会。
临溪镇:政府驻地临溪场。管辖原临溪镇、黎家乡所属行政区域,面积149平方千米,总人口22892人,其中非农业人口8960人,辖25个村委会。
悦崃镇:政府驻地悦来场。管辖原悦来乡的古城、茶山、南桠、五岗、蜜酿、红谷、寺院、高桥、水车、双建、联丰、桃红村和东木坪乡的长岭、东木、长征、双院、绿水、黎明等村所属行政区域。面积170平方千米。总人口19928人,其中非农业人口2121人,辖18个村委会。
龙沙镇:政府驻地油房。管辖原龙沙乡所属行政区域,面积78平方千米,总人口15368人,其中非农业人口4382人,辖16个村委会。
渔池镇:政府驻地渔池坝。管辖原渔池乡和悦来乡的洋河、黄金村等所属行政区域,面积93平方千米,总人口12492人,其中非农业人口3295人,辖13个村委会。
下路镇:政府驻地下路坝。管辖原下路、金彰乡和三树乡的湖海、凤鹤、大冲、赵店、丰坪、天池村及天泉乡的花园、先锋、石岗等村所属行政区域,面积158平方千米,总人口38709人,其中非农业人口5034人,辖30个村委会。
沿溪镇:政府驻地白鹿。管辖原沿溪乡和坡口乡的飘扬、活水、向阳、长乐、风云、风景等村所属行政区域,面积56平方千米,总人口21929人,其中非农业人口1563人,辖18个村委会。
沙子镇:政府驻地沙子关。管辖原沙子、卷店、湖镇等乡和栗新乡的蜗鱼、盘龙、红坡、马鞍、栗坪等村所属行政区域,面积168平方千米,总人口14401人,其中非农业人口1897人,辖21个村委会。
马武镇:政府驻地马武坝。管辖原马武、石流乡和木坪乡的春光村等所属行政区域,面积91平方千米,总人口12039人,其中非农业人口1768人,辖12个村委会。 王场镇:政府驻地王场。管辖原王场乡所属行政区域,面积57平方千米,总人口16696人,其中非农业人口4359人,辖17个村委会。
大歇乡:政府驻地大歇塘。管辖原凤凰乡和大歇乡的茶店、菜田、都云、杉木、双苋、大茶、陈高、亮厂、会家、大歇、高庄、杨柳、仙桥、高庙、邓家等村所属行政区域,面积131平方千米,总人口22072人,其中非农业人口2112人,辖25个村委会。
三河乡:政府驻地辗盘店。管辖原大河、永和、三店、蚕溪等乡所属行政区域,面积100平方千米。总人口24080人,其中非农业人口4872人,辖27个村委会。
三星乡:政府驻地三星半月。管辖原三星乡和五斗乡的平安、五斗、风光、中院、万宝、下寨及三树乡的龙池、三树、滑石等村所属行政区域,面积102平方千米,总人口16528人,其中非农业人口2837人,辖18个村委会。
六塘乡:政府驻地六塘坝。管辖原六塘、三汇乡和五斗乡的凉风村、河坝乡的天坪村、漆辽乡的中河、五河、干河等村所属行政区域。面积129平方千米,总人口13678人,辖21个村委会。
黄鹤乡:政府驻地大坝场。管辖原黄鹤乡和漆辽乡的文河、山坪村所属行政区域,面积47平方千米,总人口4313人,辖7个村委会。
木坪乡:政府驻地龙潭坝。管辖原都会、万宝乡及木坪乡的龙潭、四坪、通塔、阳光、春风等村所属行政区域,面积136平方千米,总人口4545人,辖12个村委会。
中益乡:政府驻地中坝场。管辖原中益乡和官田乡所属行政区域,面积155平方千米,总人口8175人,辖15个村委会。
冷水镇:政府驻地冷水溪。管辖原冷水乡和栗新乡的学龙村所属行政区域,面积74平方千米,总人口5425人,辖9个村委会。
万朝镇:政府驻地万槽。管辖原万朝乡和坡口乡的联合、朱水、新丰、高峰、石方、东墙等村所属行政区域。面积74平方千米,总人口16603人,其中非农业人口2235人,辖17个村委会。
2002年7月31日,木坪乡更名为龙潭乡(渝府[2002]123号)。2002年,石柱土家族自治县辖12个镇、20个乡,11个居委会、496个村委会。年末户籍总人口51.11万人,其中非农业人口6.46万人。
2004年9月28日,冷水乡政府驻地由冷水溪迁移至菜子坝(渝府[2004]243号)。
2008年,石柱土家族自治县辖12个镇、20个乡:南宾镇、西沱镇、下路镇、悦崃镇、临溪镇、黄水镇、马武镇、沙子镇、王场镇、沿溪镇、龙沙镇、渔池镇、大歇乡、三河乡、万朝镇、黎场乡、三星乡、六塘乡、桥头乡、三益乡、王家乡、河嘴乡、石家乡、冷水乡、枫木乡、中益乡、洗新乡、黄鹤乡、龙潭乡、新乐乡、金铃乡、金竹乡。
第四节 交通发展、商业流通
交通发展
2009年沪(上海)渝(重庆)高速公路全线贯通,石柱离重庆主城225公里,实现了2小时重庆、4小时成都,16小时上海,客源市场迅速拓展。石柱未来三至四年“四高(沪渝高速公路、沿江高速公路、丰石高速公路、梁黔高速公路)一铁(沪蓉高速铁路)一港(长江黄金水道西沱深水良港)”大交通体系逐步形成,石柱必将成为渝东交通枢纽。
商业流通
目前,石柱已初步形成商业业态齐全、功能设施齐备、市场日趋完善,多种经济成份并存的商贸流通新格局。从商业业态看,既有初具规模的连锁经营、电子商务,又有履盖全县城乡的连锁店、专卖店、专营店、便(利)民店。经营品种从粮、油、肉、蛋、奶到服装、五金交电、医药、糖烟酒、文体用品等,涵盖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
截止2003年9月底止,全县共有国有商贸流通企业21个,股份制(合作)商贸流通企业8家,股份有限公司5个。全县共有商业网点2853个, 营业面积11.8万平方米,商贸流通从业人员达12000人,年均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8.5亿元。在商业网点中,从事百货业的有806家,营业面积2.6万平方米,专业店10个、0.2万平方米,专卖店65个、0.6万平方米,便民、便利店1120个、3.5万平方米。计有餐饮店564个,2.4万平方米,住宿业126家,1.8万平方米,休闲、娱乐、洗澡、照相等162家,1.8万平方米。全县共有专业市场2个、2650平方米,大型综合农贸市场7个,总面积21940平方米。基本满足了人民群众生产生活需要。
第五节 示范工程工作
石柱黄水镇全力抓好安全生产\"45\"示范工程工作
今年以来,石柱黄水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将其
纳入本年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得到了市县领导的肯定。在全县亮点展示中,县安监局将该镇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中的成功经验予以了总结,并决定在全县各乡镇中推广。 在具体工作中,做到十个落实。
一是领导重视,机构落实。黄水镇领导对安全工作高度重视,成立了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建立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落实了具体的办公场所,做到了有地方办事,有固定的安全生产监管指挥场所。 二是专职专用,人员落实。自安监办成立以来,镇分管领导专门从事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落实了专门的工作人员,即:5个专干、2个协管员,做到了专人专用,专人从事安全生产监管工作。 三是完善机制,安全生产监管体系落实。镇政府成立了镇、村、组(企业)三级安全生产监管体系,并层层建立机构,落实专人,明确工作责任,完善监管机制。做到了关口前移,重心下沉,工作落实,堵住了监管空挡。
四是底细清楚,基础台帐落实。镇政府对全镇安全生产监管的对象和范围进行了全面的清查摸底,建立了台帐,做到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底细清、情况明,42种记录齐全,图表上墙,端庄规范。
五是制度适用,责任落实。镇政府全面落实了安监人员15个岗位责任制,建立了镇、村、组(企业)三级安全生产\"一岗双责\",真正
形成了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各级主要领导人履行第一责任人的工作氛围。
六是舍得投入,经费落实。镇党委、政府为了有利于安全监管的正常开展,充分调动安监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多次专题研究,积极筹集资金,落实了安全生产所需的办公经费和安监干部的岗位津贴,专门配备了微机一台,摩托车三辆及其办公设备,保证了安监人员的差旅费用,为安监办工作创造了良好的工作环境。
七是结合实际,重点落实。黄水镇立足大安全,结合森林面积大、景区景点开发需要的特点,重点突出了森林防火和旅游景区景点的安全管理,全面落实了安全监管措施,制定和完善了重点行业的应急救援预案和配备了应急救援物资,建立了应急救援队伍,做到了闻警即动,临阵不乱。
八是监管到位,督查落实。黄水镇政府对安全管理实行责任倒查,实行\"双层\"监管,即安监办人员按照责任范围亲临检查监控监管,镇领导实行跟踪,明查暗访,促进安全监管人员到位;同时,树正气,灭歪风,严惩安全监管中的说情风,树立了良好的监管形象。 九是齐抓共管,例会落实。黄水镇根据安全生产众多职能职责交叉的实际,每月召开一次安全工作例会,听取汇报,掌握情况,统一思想,研究解决问题,及时消除隐患,建立了健康有序的例会制度。
十是严格考核,奖惩落实。黄水镇根据县委、政府总体工作目标任务的要求,结合安全生产目标责任的实际,制定了严格的安全监管考核奖惩办法,对镇干部、村组干部、重点企业业主实行安全责任管理风险抵押制度,实行安全生产规范管理和一票否决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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