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甲方(□是 / □否)允许乙方对该房屋进行装修、装饰或添置新物。装修、装饰或添置新物的范围是: 不直接污损、损害墙面以及家具;不改变或拆除房屋原先设施;如不得不进行的,须知会甲方,并由乙方承担事后维修费用 ,双方也可另行书面约定。 第六条 租赁期限 (一)房屋租赁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计壹 年零 个月。(期限超过20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二)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该房屋。乙方有意继续承租的,应提前 日向甲方提出(□书面 / □口头)续租要求,征得同意后甲乙双方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如乙方继续使用租赁房屋甲方未提出异议的,本合同继续有效,租赁期限为不定期,双方均有权随时解除合同,但应提前 日(□书面 / □口头)通知对方。 第七条 租金 (一)租金标准: 元/(□月/ □季/ □半年/ □年),租金总计: 元(大写: 元)。该房屋租金 (□年 / □月)不变,自第 (□年 / □月)起,双方可协商对租金进行调整。有关调整事宜由双方另行约定。 (二)租金支付时间: , 。 (三)租金支付方式:(□甲方直接收取 / □甲方代理人直接收取 / □甲方代理人为房地产经纪机构的,乙方应在 银行开立账户,通过该账户支付租金,房地产经纪机构不得直接向乙方收取租金,但乙方未按期到 银行支付租金的除外。房地产经纪机构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其中一份合同送交 银行。) (四)甲方或其代理人收取租金后,应向乙方开具收款凭证。 第八条 房屋租赁保证金 (一)甲方交付该房屋时,乙方(□是 / □否)向甲方支付房屋租赁保证金,具体金额为: 元(大写: 元)。 (二)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房屋租赁保证金除抵扣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租金、以及乙方应担的违约赔偿责任外,剩余部分应如数返还乙方。 第九条 其他费用 租赁期内,与该房屋有关的各项费用的承担方式为: 2
(一)乙方承担(□ 水费 / □ 电费 / □ 电话费 / □ 电视收视费 / □ 供暖
费 / □ 燃气费 / □ 物业管理费 / □ )等费用。乙方应保存并向甲方出示相关缴费凭据。
(二)房屋租赁税费以及本合同中未列明的其他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第十条 房屋的交付及返还
(一)交付:甲方应于 年 月 日前将房屋按约定条件交付给乙方。《房屋附属设施、设备清单》经双方交验签字盖章并移交房门钥匙及 后视为交付完成。
(二)返还: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乙方应返还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甲乙双方验收认可后
在《房屋附属设施、设备清单》上签字盖章。甲乙双方应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
乙方添置的新物可由其自行收回,而对于乙方装饰、装修的部分,具体处理方法为(□乙方恢
复原状 / □乙方放弃收回 / □归甲方所有但甲方折价补偿)。
第十一条 房屋及附属设施的维护
(一)租赁期内,甲方应保障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处于适用和安全的状态。乙方发现该房屋及
其附属设施有损坏或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
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 日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因维修房屋影响乙方使用的,应相应减少租金或延长租赁期限。
(二)甲方对于乙方的装修、装饰和添置的新物不承担维修义务。
(三)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因乙方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房
屋及其附属设施发生损坏或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或承担赔偿责任。如乙方拒不维修或拒不承担赔偿责任的,甲方可代为维修或购置新物,费用由乙方承担。
(四)对于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因自然属性或合理使用而导致的损耗,乙方不承担责任。 第十二条 转租
(一)除甲乙双方另有约定以外,乙方需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方可在租赁期内将该房屋部
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
(二)乙方转租该房屋,应按规定与接受转租方订立书面转租合同,并向房屋租赁管理机关办
理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手续。
(三)接受转租方对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造成损坏的,应由乙方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三条 所有权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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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租赁期内甲方转让该房屋的,甲方应当提前 日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享
有优先于第三人购买的权利。
(二)租赁期内该房屋所有权发生变动的,本合同在乙方与新所有权人之间具有法律效力。 第十四条 合同的解除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1、该房屋因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列入房屋拆迁范围的。
2、因地震、火灾等不可抗力致使房屋毁损、灭失或造成其他损失的。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未按约定时间交付该房屋达 日的。
2、交付的房屋不符合合同约定严重影响乙方使用的。 3、不承担约定的维修义务致使乙方无法正常使用该房屋的。 4、交付的房屋危及乙方安全或者健康的。
5、其他: 。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该房屋: 1、不支付或者不按照约定支付租金达 日的。 2、欠缴各项费用达 元的。 3、擅自改变该房屋用途的。
4、擅自拆改变动或损坏房屋主体结构的。 5、擅自将该房屋转租给第三人的。 6、利用该房屋从事违法活动的。
7、其他: 。 第十五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有本合同第十四条第三款约定的情形之一的,应按月租金的 %向乙方支付违
约金。
(二)因甲方未按约定履行维修义务造成乙方人身、财产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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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租赁期内,甲方需提前收回该房屋的,应提前 日通知乙方,将已收取的租金余额退还乙方,如不能提前通知按月租金的 %支付违约金。
(四)乙方有本合同第十四条第四款约定的情形之一的,应按月租金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
金。
(五)乙方擅自对该房屋进行装修、装饰或添置新物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恢复原状或者赔偿
损失。
(六)租赁期内,乙方需提前退租的,应提前 日通知甲方,否则按月租金的 %支付违
约金。
(七)甲方未按约定时间交付该房屋或者乙方不按约定支付租金但未达到解除合同条件的,以
及乙方未按约定时间返还房屋的,应按 标准支付违约金。
(八)其他: 。 第十六条 无权代理
由甲方代理人代为签订本合同并办理相关事宜的,甲方代理人和乙方应在甲方开具的授权委托
书或出租代理合同的授权范围内确定本合同具体条款,甲方代理人超越代理权或代理权终止后的代理行为,未经甲方书面追认的,对甲方不发生法律效力。
第十七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或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 依法
向 人民法院起诉,或按照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第十八条 其他约定事项
(一) 。 (二) 。 (三) 。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 份,其中甲方执 份,乙方
执 份,房屋租赁管理行政机关备案一份, 执 份。
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
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出租方(甲方)签章: 承租方(乙方)签章: 住所: 住所: 证照号码: 证照号码: 电话: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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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方代理人(签章): 住所: 电话: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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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协议
一、 甲方向乙方阐明房屋以及内部设施缺陷或不足之处:1、淋浴区下水排水较慢,浴
后请及时清理,避免头发等杂物堵住下水口;2、天然气灶右侧火焰打火功能有障碍,必要时可借助打火机或火柴助燃;左侧打火功能完好;3、燃气热水器冷热水调节非液晶显示恒温,可自行微调摸索经验掌握调控技巧,避免过冷或过热;4、浴霸排气功能已坏,可开窗通风。
乙方知悉上述内容后需留意使用,且合同签署后不得以上述原因提出中途改变租赁计划。
二、 在合同约定的租期内,如乙方因故须中途转租,乙方需自行做好衔接工作帮甲方找
到续 租者,中间如发生中介费用由乙方承担;续租者的确定需经甲方同意;如续租者提供的租金低于合同原定租金,甲方须按差价补足,计算公式为:月租金差价*剩余租期(精确到天)。上述过程完成后甲方与续租者再另行签署新合同。
三、 严禁乙方在甲方出租房屋内从事各种违法违纪活动;涉及类似活动乙方应告知甲
方,如不告知,甲方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 四、 乙方应具安全意识和责任心,防止因电器或燃气设备等使用不当造成人员伤亡或财 产损失:如长假、出差清无比关闭天然气、水、电总阀,请避免长时间连续使用空调设备,以避免机身过热发生自燃现象;如因操作使用不当或责任感缺失,或明知可能发生严重后果而不作为,造成甲方房屋和财产重大损失的,乙方需承担全部损失赔偿责任;如因上述原因造成乙方自身损伤,乙方自行承担责任。
出租方(甲方)签章: 承租方(乙方)签章: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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