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核评价和末位淘汰实施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改进和完善公司所属领导班子和成员考核工作,建立科学合理、符合公司实际、简便易行、干部群众认可满意的考核评价体系,进一步提高公司各级干部的综合素质和工作效率,切实推动各项工作健康发展。根据《中央企业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综合考核评价办法(试行)》,以及集团公司《所属单位领导班子成员考核评价和末位淘汰实施办法》,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考核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集团公司工作会和公司“三会”精神为指导,以加强和改进公司各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队伍建设为重点,准确反映公司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工作状况和业绩,充分发挥考核评价的导向作用和监督作用,建立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引导公司各级干部在煤炭市场异常严峻的形势下,以更加积极的姿态和更加有为务实的作风,认真履行职责,创造性地做好公司改革发展、二次创业工作,为建设富裕文明和谐美丽矿区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的考核评价和末位淘汰,是指根据一定的程序和方法,按照管理权限,对公司所属单位领导班子成员,重点是党政“一把手”的政治业务素质和履行职责情况进行考察、核实、评价。
第四条 考核工作必须坚持以下原则:
(一)党管干部原则; (二)客观公正原则;
(三)注重实绩和全面考核原则; (四)群众公认原则;
(五)兼顾过程和结果,简便易行的原则; (六)工作绩效和奖惩挂钩的原则。
第五条 考核评价采用定量考核与定性评价相结合的方法,对所属单位领导班子成员的政治素质、经营业绩、业务能力、管理水平和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多维度全方位的考核评价。
第六条 本办法适用的考核对象是,公司(局)所属各单位矿(处)级领导班子成员。
对于公司机关部门负责人和机关工作人员的考核,按照《公司2014年机关部门工作人员量化考核实施细则》进行考核实施。
第七条 考核评价结果作为公司对所属单位领导班子进行调整、使用、培养和奖惩的重要依据。
第二章 考核办法
第八条 对所属单位领导班子正职的考核评价,采取公司领导分别对所属单位班子正职排序、公司机关各部门负责人对所属单位班子正职民主测评、公司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对所属单位的排序、本单位职代会民主测评、公司所属单位班子正职之间互相测评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对所属单位领导班子副职的考核评价,采取本单位正职分别对副职排序、本单位职代会民主测评、公司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对所属单位排序,再综合以上三种考核结果,对所属各单位班子副职考核中位列最后一名的,集中由公司考核领导小组成员测评,根据测评结果量化再排序的方式进行。
第九条 排序的考核方式。
排序是指考核者对指定范围内的被考核对象根据其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的综合评价进行排序(不得并列)。排序得分计算办法:按排序顺序分为三个梯次进行计分,每一梯次人数占排序人数的1/3。第一梯次计100分,第二梯次计80分,第三梯次计60分。排序对象少于3人时,按100分、80分、60分三个档次进行打分(不得重档)。
(一)公司领导分别对所属单位班子正职排序(见附表一)。 (二)所属单位党政正职分别对本单位班子副职排序(见附表二)。
(三)公司对所属单位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情况(各项指标完成情
况)排序,根据排序梯次对相应领导班子成员量化得分(见附表三)。
第十条 民主测评的考核方式。
民主测评是指采用无记名填写测评表的方式,对所属单位班子成员从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做定性测评,测评结果分为优秀、良好、称职和不称职四项。民主测评量化得分计算办法:优秀票每票计100分、良好票每票计85分、称职票每票计70分、不称职票每票计50分,然后加权平均。
(一)本单位职代会测评。
所属单位按照职代会民主评议干部的要求,班子成员先行述职,再由职工代表对班子成员进行民主测评,公司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派人参加,并对测评结果的统计汇总进行监督(见附表四)。
(二)公司机关部门负责人对所属单位领导班子正职的民主测评。
由公司机关部门负责人在公司组织的述职考评大会上,根据所属单位对本部门主要业务指标完成情况进行民主测评(见附表五)。
(三)所属单位班子正职之间的互相测评。
所属单位班子正职根据单位之间的配合情况互相测评(见附表六)。
(四)公司考核领导小组对所属单位领导班子副职末位人员集中测评。
由考核领导小组成员对所属单位领导班子副职排序中的最后一名,集中进行民主测评(见附表七)。
第十一条 考核综合得分计算。
(一)所属单位领导班子正职考核综合得分为:
1.公司领导分别对所属单位班子正职排序量化后得分占25%; 2.本单位职代会民主测评量化后得分占25%;
3.公司机关各部门负责人对所属单位班子正职民主测评量化后得分占20%;
4.根据上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对所属单位的排序,对应本单位班子正职量化后得分占20%;
5.所属单位班子正职之间的互相测评量化后得分占10%。 (二)所属单位领导班子副职考核综合得分为:
1.本单位党政正职分别对副职的排序量化后得分各占20%; 2.本单位职代会测评量化后得分占40%;
3.根据上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对所属单位的排序,对应本单位班子副职量化后得分占20%。
第十二条 公司考评大会。
(一)参加考评大会的人员,主要包括公司各领导、所属各单位领导班子党政正职、公司机关各部门负责人。
(二)考评大会的主要议程:考评动员;述职及测评说明;各单位领导班子正职述职(书面或者口头),公司各领导分别对所属单位班子正职排序,公司机关各部门负责人对所属单位班子正职测评,所属单位领导班子正职之间互相测评。
(三)考评大会一般在次年一季度召开。 第十三条 其它考核结果及相关资料的上报。
所属各单位于次年元月底以前将班子述职报告(不超过3000
字)、所属单位班子正职分别对副职的排序并附排序说明(重点说明对位列最后一名排序的原因,阐述客观事实,提供相关数据)署名后报公司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
第三章 考核结果的应用
第十四条 考核结果反馈。
在一定范围内公布公司所属单位领导班子成员的考核结果。 第十五条 优秀管理人员的产生及奖励。
根据所属单位班子正职的排序,对前3名授予公司年度优秀管理人员称号。
第十六条 诫勉范围及处理。
(一)根据考核结果,分别对所属单位班子正职和末位班子副职进行集中排序。
(二)班子正职排序位列后3名的进入诫勉范围。 (三)末位班子副职排序位列后5的名进入诫勉范围。
(四)由公司主要领导或委托有关领导进行诫勉谈话,诫勉期限为一年;诫勉期满前一个月内,由本人写出书面汇报,经本单位党委做出评价,公司考核领导小组鉴定,结合本年度考核结果,提交公司党委会研究。
(五)由公司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考核情况,及时做好意见反馈、沟通工作。
(六)进入诫勉范围的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免去(解聘)现任职务。
1.因自身原因完不成所分管工作或因工作责任心不强给企业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安全责任事故的;
2.当年受到行政记大过(党内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不宜再
担任现职的;
3.任职内经审计发现有经济问题的;
4.在年度考核中,民主测评不称职票超过三分之一的。 第十七条 末位人员的产生及处理。
根据考核结果所属单位班子正职在后1名的、副职在后2名的,为末位人员。
(一)对处于末位的人员,免去(解聘)现任职务,下延一级安排工作岗位,实行易岗易薪。
(二)由公司主要领导或者委托有关领导与末位淘汰人员谈话,指出问题,提出希望,做好思想工作。
第四章 考核领导小组
第十八条 成立公司考核领导小组。
(一)公司考核领导小组组长由公司党政主要领导担任,副组长由公司党委各副书记和公司分管安全、稳定的副职领导组成。
(二)公司考核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事部和组织部,依据各自业务职责共同负责,在公司考核领导小组领导下,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所属单位领导班子及成员的考核进行策划、安排、实施。
(三)公司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由人事部、组织部、纪委、党委办公室、总经理办公室、矿区工会、企业管理部、劳社部、安检部、财务部、审计部的负责人组成。
第十九条 考核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公道正派;
(二)熟悉或了解公司年度工作思路、目标、任务、重点工作、对基层考核办法及干部管理工作;
(三)具有胜任考核工作所需要的政策水平和业务知识; (四)具有一定的综合分析能力和文字写作及语言表述能力。
第五章 考核的纪律与监督
第二十条 考核人员要认真履行考核职责,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实施考核,全面、准确、细致地了解和客观公正地反映考核对象的情况。
实行考核工作责任制。考核人员和考核组组长要在考核材料上签名,对考核材料和考核报告的客观性、真实性负责。考核办公室负责编制考核方案和程序,策划工作流程,设计印制相关辅助表单,人员分工、考核安排、统计汇总,起草所形成的考核意见和考核总结。
第二十一条 实行考核工作回避制度。回避对象包括:与自己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及其它原因需要回避的人员。
第二十二条 考核对象要正确对待组织考核,如实汇报工作和思想,客观反映有关情况。
第二十三条 有关部门和人员应客观、负责地向考核组提供真实情况和相关数据。
第二十四条 在考核工作中,考核人员和考核对象必须遵守以下纪律:
(一)不准凭个人好恶了解或反映情况; (二)不准借考核之机谋取私利; (三)不准泄露考核机密;
(四)不准故意夸大、缩小、隐瞒、歪曲事实; (五)不准搞非组织活动;
(六)不准设置障碍、干扰或妨碍考核工作; (七)不准弄虚作假、向考核组提供虚假数据; (八)不准对反映其问题的人打击报复。
第二十五条 对违反第二十三条规定的,视其性质、情节和后果,进行批评教育或调离岗位,或给予党纪、政纪处分。造成考核结果失实的,宣布考核结果无效。
第二十六条 加强对考核工作的监督。公司纪委(监察)、组织、人事部门对考核工作实施监督;支持、鼓励职工群众监督,认真受理下级机关、干部、职工群众的检举、申诉,并按职权范围及时进行核查和处理。
第六章 附则
二十七条 在现职领导岗位任职不足半年的,不参加所在单位年度考核,由考核主管部门根据原单位出具的书面评价意见确定考核等次;因病因事请假半年以上的,不参加考核,不评定等次;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或司法机关调查、处理的,不参加考核。
二十八条 科级及以下干部的考核由各基层单位负责,可参照本办法制定具体的考核办法进行考核;考核结果要上报公司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
第二十九条 本办法由公司考核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第三十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表: 1、公司领导分别对所属单位正职排序表
2、所属单位党政正职分别对本单位班子副职排序表 3、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排序中对应班子成员量化分值表 4、所属单位职代会对领导班子成员民主测评表 5、公司机关部门负责人对所属单位领导班子正
职民主测评表
6、所属单位班子正职互相测评表
7、考核领导小组对所属单位领导班子副职末位人员集中测评表
附表一:
公司领导分别对所属单位正职排序表
序号 姓名 职务 位次 备注 签名: 时间:
附表二:
所属单位党政正职分别对本单位班子副职排序表
单位名称: 序号 姓名 职务 位次 备注 签名: 时间:
附表三:
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排序中对应班子成员量化分值表
单位名称: 姓名 职务 分值 备注
附表四:
所属单位职代会对领导班子成员民主测评表
单位名称:
测评格次 姓名 职务 优秀 良好 称职 不称职 注:填写时只能选择“优秀、良好、称职、不称职”中的一项,并在相应栏内打“√”,否则无效。
附表五:
公司机关部门负责人对所属单位领导班子正职
民主测评表
测评格次 姓名 职务 优秀 良好 称职 不称职 注:填写时只能选择“优秀、良好、称职、不称职”中的一项,并在相应栏内打“√”,否则无效。
附表六:
所属单位班子正职互相测评表
测评格次 姓名 职务 优秀 良好 称职 不称职 注:填写时只能选择“优秀、良好、称职、不称职”中的一项,并在相应栏内打“√”,否则无效。
附表七:
考核领导小组对所属单位领导班子
副职末位人员集中测评表
评价格次 姓名 职务 优秀 良好 称职 不称职 注:填写时只能选择“优秀、良好、称职、不称职”中的一项,并在相应栏内打“√”,否则无效。
签名: 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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