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越集团协议工资制 薪酬与考核制度
超越集团 二零零一年十一月
超越集团协议工资制薪酬与考核制度
第一章 薪酬
第一条
适用岗位:集团急需的专业性强、人才稀缺的岗位。由总裁办公会
审议决定实行协议工资的具体岗位。 第二条 第三条 第四条 第五条
薪酬结构:协议工资+福利
协议工资制的员工不再享有学历职称工资和工龄工资。
协议工资的发放方式由直接上级提出建议,总裁办公会审议批准。 协议工资数额,由集团人力资源部门根据外部人力资源市场状况和
集团实际进行初步建议,由总裁办公会讨论决定。 第六条 第七条 第八条
实行协议工资的岗位和工资数额报董事局审核备案。 保险和福利根据所属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协议工资原则上一年协商一次,根据员工工作业绩、外部人力资源
市场状况和集团实际进行调整。 第九条
实行协议工资制薪酬的员工若不能达到集团期望的价值,其薪酬将
按照集团其他相应薪酬制度执行。 第十条
实行协议工资薪酬制度的岗位不再享有年终奖和季度奖。
第二章 考核
第十一条 协议工资以一年为周期进行考核。
第十二条 考核方式参照年薪制模式执行,具体考核方法由直接上级根据岗位特点制定,考核方法经总裁办公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第十三条 考核结果作为确定下一年度工资额的重要依据。
附 则
本制度由集团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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