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草专卖局县级局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工作规范
一、工作目标
对辖区内的行业内部“两烟”生产经营活动进行日常专卖管理监督,及时发现卷烟营销活动中拆单分摊、虚拟卷烟经营户、套购卷烟;违反计划、合同、准运证的规定种植收购调拨烟叶等违法违规问题,维护良好的“两烟”生产经营秩序。 二、工作内容
县级局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分为日常工作、定期工作、同级监管三大类。具体内容如下: (一)日常工作:
1.处理举报投诉。对专卖、业务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有关社会监督信息进行调查核实。 (1)对电访员、客户经理、送货员、市场监管人员反映的零售户已停止经营活动的,在接到反映信息5个工作日内专卖内管人员检查该零售户在停业期间是否有访销配送活动,如有,要进一步调查访销的卷烟送往何处;如没有,结束调查,同时提请有关部门按规定对该零售户的许可证进行处理。
(2)接到市场上有卷烟收购、代购代订行为的举报后,专卖内管人员,一是要当天通知专卖稽查人员对收购行为进行查处;二是要3个工作日内分析有无集中时间、集中线路投放卷烟或明显超出零售户经营能力提供卷烟、强制性地要求零售户订购某些品牌卷烟等情况,如有,经领导审批后,调查是否有内部人员参与其中;将情况报地市级局,由地市级局通知其他县级局检查是否有类似问题。
2.完成上级交办的任务。对上级交办的任务进行登记、分析,5个工作日内开展调查核实。 (二)定期工作:
每月10日前向地市级局报告上月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工作。
1
(三)同级监管: 1.监管卷烟经营方面。 卷烟销量方面:
(1)每月对辖区内各品牌卷烟销量同上月销量进行对比分析,对单品牌卷烟销售数量超过(低于)上个月该品牌销售量50%的,要分析原因,筛选出该品牌销量波动大的时间段,在相应的时间段内根据零售户的经营规模、地理位置、订单数量相同等方面排查出可疑订单,然后通过监听电话访销录音、走访零售户、查看送货票单等方式进行调查核实。 (2)每月初对上月各品牌卷烟均衡销售情况进行分析,对单品牌一个星期销量超过该品牌本月销量50%以上的(或日销量超过该品牌本月销量25%以上的),将销量集中时段的订有该品牌卷烟的零售户近两个月的订单进行对比分析,查找可疑订单,进行调查核实。 (3)对卷烟促销活动进行监管,检查促销方案是否申报备案,有关烟草专卖品的来源、运输是否符合规定。 订单采集方面:
每天对上个订货周期订单采集情况进行分析,出现以下情况的,确定为可疑订单,进行调查核实:
(1)零售户单次订货总量或单品牌单次订货数量超过前三个订货周期平均数的150%的。 (2)零售户在一个访销周期内订货次数超过营销部门规定的订货频率的。 (3)超过营销部门核定单品牌或总量限量规定的。
(4)零售户所订的卷烟结构、数量和经营户所处的地理位置及经营规模、经营业态等明显不符的,比如农村偏远山区的零售户突然订购高档卷烟且数量较大的;平时销量较大(小)的零售户突然出现销量明显下降(上升)的等。
(5)同类别零售户订单大致相同,但某一品牌订单数量差异特别突出的(根据信息系统查
2
出同类零售户的进货数量,然后进行排序,查找某一品牌进货量较大的零售户)。 零售户管理信息方面:
每月对专卖零售许可证信息系统、卷烟营销系统中的零售户信息进行对比分析,出现以下情况,进行调查核实:
(1)频繁修改卷烟零售户类别、访销电话等信息的。
(2)不同零售户订货电话相同或银行结算账号相同的,分析原因并实地走访零售户,检查是否存在内部人员参与代订卷烟等违规问题。
(3)营销系统实际供货零售户与专卖许可证系统内的零售户不相符的(如营销系统零售户数量大于专卖系统零售户数量,则可能有虚拟客户存在,查明原因;如营销系统零售户数量小于专卖系统零售户数量,则存在有证零售户还未进入卷烟营销网络的现象,要及时提醒营销部门)。
特殊用烟和自营零售店方面:
每个月对特殊用烟和自营零售店的卷烟经营情况进行检查,出现以下情况,进行调查核实: (1)对自营零售店货源供应明显倾斜的,如自营零售店的进货数量与同类别零售户的供货标准存在有较大差距;自营零售店销售本地滞销而原产地供不应求品牌卷烟的量占公司销量的比例过大。
(2)检查卷烟零售发票或台账,对一次性销售卷烟数量超过50条的,按无证批发查处。 (3)批条烟、罚没烟等特殊用烟的价格、渠道、审批程序违反规定的。 卷烟配送方面:
(1)每周随机电话询访50名零售户,核实是否收到订单上显示的卷烟,对零售户反映的未收到卷烟及其他问题,进行调查核实;
(2)每月对连锁店的送货情况进行检查,看是否按规定将卷烟直接配送到各分店,发现异
3
常,进行调查核实。 2.监管烟叶生产经营方面。 计划分解和合同签订方面:
在烟叶种植收购合同签订后20内完成以下三项工作:
(1)检查原始合同的签订情况,含合同签订数量、日期等,对未分解上级下达的计划,未与烟农签订种植合同的,要查明原因,报经领导审批后,由有关部门进行整改。
(2)汇总与烟农签订的种植收购合同,对种植面积、收购量的总和超过上级下达的计划量,要查明原因,报经领导审批,由有关部门进行整改。
(3)对约定亩产过高的合同进行调查。登录烟叶管理系统,查找记录所有亩产200公斤以上的合同,查明原因,报经领导审批后,由有关部门进行整改;查找记录所有亩产160公斤以上的合同,查明原因,没有合适理由的,报经领导审批后,由有关部门进行整改。 种植方面:
在烟叶移栽后1个月内,抽查按合同种植情况,要实地抽查20%以上的烟农、烟田,对超合同面积种植的、只签不订的,查明原因,报经领导审批后,由有关部门进行整改。 烟叶收购方面:
烟叶收购期间每周对各烟站进行一次检查:
(1)检查按合同收购的情况,不仅要看总量有没有超计划,还要看单个烟农有没有存在超合同收购或者或无合同收购的情况,如有,属于超合同、无合同收购问题,进行调查核实。 (2)实地检查烟站仓库,查看仓库保管账,比较仓库原始凭证的入库量和微机系统的收购量,若凭证数大于微机数,可能存在跨区收购现象,进行调查核实。
(3)检查每天的烟叶交售情况,对交售等级集中且数量较大的情况,进行调查核实。 (4)检查收购数据输入微机情况,如夜间或开磅前、停磅后又输入微机的数据,属于非正
4
常收购时间收购;进行调查核实。 烟叶调拨方面:
烟叶调拨期间每月至少检查一次准运证开具使用情况,对无准运证运输、准运证与实物不符、准运证开具时间和调拨时间不符等问题,做好记录并进行调查。 废弃烟叶处理方面:
烟叶收购调拨期间每月至少检查一次废弃烟叶的处理情况,查看管理台账、销毁审批、监销记录等方面的资料,核查是否有未经专卖监督销毁烟叶的行为;以对外销售等其他方式处理废弃烟叶情况的;如有,报经领导审批后,由有关部门进行整改。 三、工作程序 (一)同级监管:
在卷烟和烟叶的生产经营活动中,对出现的异常情况要进行调查核实,通过填写相关工作表格,记录整个过程,确保调查核实过程的真实性和痕迹化。 1.确认异常情况。
异常情况是指对“两烟”生产经营活动主动监管中需要调查核查的有关情况。内部专卖管理监督人员通过信息系统或者业务经营部门提供的相关资料,对订单采集、卷烟销售、卷烟配送以及烟叶的种植、收购、调拨等环节,按照确定的条件进行查询、分析、对比,确认异常情况。 2.描述异常情况。
内部专卖管理监督人员根据确认的异常情况填写《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异常情况登记表》(附表1),进行具体描述和分析,提出由谁来调查、如何处理的初步意见,上报到内部专卖管理监督股(科)负责人。 3.提出调查意见。
5
内部专卖管理监督股(科)负责人根据异常情况决定由内部专卖管理监督人员或者市场监管人员开展调查,或由相关业务部门协助调查。 4.记录调查情况。
根据内部专卖管理监督股(科)负责人提出的具体处理意见,采取监听访销电话录音、走访零售户、走访烟农等措施了解情况、向相关业务部门询问等方式开展调查并将调查过程和结果记录在《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异常情况调查处理表》(附表2)中。 5.得出调查结论。
内部专卖管理监督股(科)负责人要根据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异常情况调查情况表的描述得出调查结论,是正常、违规还是违法。 6.提出处理意见。
内部专卖管理监督股(科)根据调查结论和相关的责任追究制度提出处理意见,属于违规违法的,报县级局副局长审核,局长审批,填写《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异常情况呈报表》(附表3)上报地市级局内部专卖管理监督科(处)处理。 7.整理档案材料。
建立《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异常情况登记台账》(附表4)、《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异常情况呈报登记台账》(附表5),将上述工作形成的工作底稿、工作表格等相关资料整理归档。 (二)处理举报投诉信息:
举报投诉信息包括专卖、业务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有关社会监督信息,是异常情况或发现问题的来源之一。处理举报投诉信息的工作程序如下: 1.记录相关信息。
内部专卖管理监督人员对专卖、业务人员提供的信息或有关社会监督信息进行登记,对信息进行分类、分析。
6
2.提出调查意见。
内部专卖管理监督人员根据接收到的信息填写《举报投诉信息情况登记表》(附表6),对异常情况进行具体描述和分析,提出由谁来调查、如何处理的初步意见,上报到内部专卖管理监督股(科)负责人。 3.转入调查核实程序。
参照同级监管工作程序的第四至七步。需要向举报人回复处理结果的及时予以答复。 (三)处理上级局交办任务:
上级局交办的任务或问题是异常情况或发现问题的来源之一。处理上级局交办任务的工作程序如下: 1.登记交办任务。
内部专卖管理监督股(科)对上级局交办的监管任务进行登记,填写《内部专卖管理监督上级交办任务登记表》(附表7)。 2.提出调查意见。
内部专卖管理监督股(科)根据交办的任务提出初步调查意见报专卖副局长审核,报局长审批。
3.转入调查核实程序。
参照同级监管工作程序的第四至七步并建立《内部专卖管理监督上级交办任务登记台账》(附表8)。 (四)工作考核:
1.县级局要制订具体的考核办法,对本单位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工作进行全面考核,考核要落实到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工作部门、岗位和人员。考核内容应包括:日常监管工作开展情况;是否按照监管内容进行日常监管,日常监管有无及时发现问题并调查上报;监管资料
7
收集是否齐全;其他需要考核的内容。
2.县级局要按照考核办法,组成考核工作组,定期开展考核工作。
3.考核工作组通过听、看、查等多种方式进行考核,形成考核结果,填写《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工作考核打分表》(附表9)。
4.考核工作组将考核结果上报审批后进行通报。
5.考核中发现的问题按有关程序进行处理。对应该发现的问题没有发现的,发现问题不报告、不处理的,监管不到位、不作为的,要严格按照责任追究制度追究相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
(五)工作报告: 1.草拟报告。
简要汇报上月对“两烟”生产经营活动监管所做的工作、发现的问题、提出的整改意见和建议、处理的违法违规行为等内容,报内部专卖管理监督股(科)负责人审核。 2.审核审批。
内部专卖管理监督股(科)负责人对报告进行审核,专卖副局长、局长对报告进行审批。 3.准时上报。
每月5日前向地市级局上报审核审批后的报告。 四、档案管理
(一)内部专卖管理监督的档案资料包括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工作涉及的所有纸质资料、电子文档、视听资料等。
(二)县级局开展同级监管工作需要掌握的生产经营业务资料。 卷烟营销方面:
1.业务经营各项内控制度及营销策略;
8
2.日、周、月销售报表; 3.业务系统访销配送数据; 4.零售户的基础资料;
5.自营零售店的订货单、销售发票及相关销售台账; 6.特殊烟销售的记录台帐及相关资料; 7.卷烟促销审批表; 8.其他需要提供的资料。 烟叶生产经营方面:
1.烟叶生产经营各项内控制度; 2.年度烟叶种植、收购计划;
3.与烟农签订的烟叶收购合同的明细表和汇总表; 4.每月调出烟叶的明细表和汇总表; 5.调拨烟叶开具的准运证的每月统计表; 6.处理废弃烟叶的记录; 7.其他需要提供的资料。
上述材料尽量通过生产经营信息系统采集并用电子文档保存。采集不到的,由相关业务部门提供,内部专卖管理监督人员负责收集。
(三)内部专卖管理监督股(科)对业务部门上报的“两烟”生产经营的规章制度以及日常监管所需要收集的资料、监管过程形成的相关表格和文书等资料每月整理归档,按照档案管理的相关规定进行管理保存。
(四)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工作档案资料未经许可不得外借、外传。有关人员借阅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工作档案时,必须履行登记、签收手续。借阅者必须妥善保管档案资料,不得任
9
意转借、复印、抄录、涂改、损毁资料。归还时,要保证档案材料完整无损。
(五)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工作档案管理人员调离岗位前必须做好档案资料的交接移送工作后,方可离岗。
(六)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工作的档案资料要按照档案管理的要求,及时移交单位档案管理部门。 五、工作要求
(一)卷烟、烟叶生产经营部门必须制订规范和约束经营行为的自律制度和规定,在发文后1个月内报专卖内管部门备案;
(二)卷烟、烟叶生产经营部门必须真实、准确地报送生产、经营活动的数据、报表; (三)电访员、客户经理、送货员、市场监管人员发现零售户相互调剂销售卷烟、收购卷烟等行为以及零售户停业歇业的,要及时报内部专卖管理监督股(科);
(四)专卖内管工作人员必须具备与工作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必须依法行政,不得利用职务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对不认真履行岗位职责、违背有关程序和纪律要求的,要按规定追究责任;
(五)县级局在监管中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要及时上报地市级局内部专卖管理监督科(处),由地市级局统一处理,对于需要营销部门及时修改和调整经营策略的,由营销部门负责组织落实并将落实情况上报内部专卖管理监督科(处)备案。 附表1:
10
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异常情况登记表
烟内异字[ ]第 号
日 期 涉及部门及人员 监管人员 异常情况描述 异常情况原因 初步处理意见 签字: 内部专卖管理监 督股(科)负责人 意见 11
签字:
12
附表2:
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异常情况调查处理表
烟内异调字[ ]第 号
登记表编号 调查方式 调查对象 调查时间 调查结论或调查出来的问题摘要 调查人签字 内部专卖 管理监督 股(科) 意见 调查对象签字 签字: 13
县级局副 局长审核 意见 签字: 县级局局长审批意见 签字: 附表3:
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异常情况呈报表 烟内异呈字[ ]第 号
14
呈报日期 呈报人 接收日期 接收人 异常情况 具体描述 调查结论
15
附表4:
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异常情况登记台账
涉及部门及人序号 日期 监管人员 异常情况简述 员
处理结果 16
17
附表5:
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异常情况呈报登记台账
呈报表 呈报日期 编号
18
呈报人 接收日期 接收人 处理结果 备注
附表6:
举报投诉信息情况登记表
日 期 举报人员 记录人员 举报方式 举报内容 内部专卖管理监督部门的初步核实和处理意见 领导意见
19
附表7:
内部专卖管理监督上级交办任务登记表
烟内上交字[ ]第 号
日 期 交办任务部门 交办任务描述 内部专卖管理 监督股(科) 负责人意见 签字: 登记人员 县级局副局长 审核意见 签字: 内管人员 调查情况 及调查结论 20
签字: 内部专卖管理 监督股(科) 负责人意见 签字: 县级局副局长 审核意见 签字: 县级局局长 审批意见 签字: (上报地市级局) 结果反馈 附表8:
内部专卖管理监督上级交办任务登记台账
21
上级交办表日期 编号
登记人员 部门 交办任务处理结果 备注 22
附表9:
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工作考核打分表
考核项目 分值 评分标准 实际得分 加、减分项目
23
24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