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客户购货时,由销管部、客服部相关人员提报各部门的发货指令,注明:购货人、商品编码、货物名称、规格、数量、单价、金额等相关信息,由经办人员交由负责人审核后,再交分管部门总监或分管副总签批。
2、督促客户向公司付款,营销会计确认收到货款后负责开据收据并在发货指令上签字,在《发货单》盖“收讫章”,并签字。若是赊销,营销会计应盖“赊销章”。
3、经办人员部门留发货指令与第一联《发货单》作为存根,进行业务核算。第二联交物流部作为提货依据,第三联财务记账,第四联仓库作为记账依据,财务在收款后可直接留存第三联。
4、物流人员持《发货单》中的第二联提货联向仓库提货。仓管人员对财务部门签字确认的《发货单》核对后给予出货。
5、物流部门根据销售或客服部门《发货单》上的信息给予客户发货,留存提货联。
销售人员,客服人员,填制发货指令(二联)和《发货单》(四联) 部门总监或分管副总审核签字 经办人员《发货单》(留存根联)与发货指令; 督促客户付款 财务部收款盖章,未收款记应收,《发货单》留记账联,发货指令财务联 物流提货《发货单》(留客户联),
仓库发货《出货通知单》(留提货联) 客户签收,发货单与客户回执由物流部留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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