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级教研组评比细则及考核办法
一、指导思想
为促进学校教研组建设,营造浓厚的校本教研氛围,强化以校为本,以教研为基础的校本教研制度,全面提升教师的教学理念、教学水平,积极开展扎实、有效的校本教研活动,发挥教研组的合作和互助作用,提高我校教师教学的总体水平,进一步推进校本教研和课改实验工作。
二、评定程序
星级教研组每学年评定一次。每学期中考、期末各评一次,将四次量化分数累积相加,确定最终星级教研组。星级教研组称号由校委会命名、公示、奖励。
三、评定细则
(一)教研常规 (本项原始分为50分,扣完为止)
1、每期教研组必须有本组教研计划、活动记录、总结等。按时上交教研组活动计划,并按所订计划完成各项工作,期末必须有总结。每缺一次扣3分。
2、教研组必须按照学校的安排,认真组织常规教学活动(如备课、说课、听课、评课、业务学习等)。每次教研活动要有明确的内容,记载详尽,书写规范。每缺一次扣2分。上课无教案、教案检查有较大问题的每人次扣2分。
3、各成员必须按时参加常规教研教改活动,每缺一人次扣3分,迟到一人次扣1分。
(二)奖励分(不重复计奖)
1、教学竞赛。各学科教师参加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赛课活动获国家一、二、三等奖的分别奖30、25、20分;省一、二、三等奖的分别奖25、20、15分;峡市一、二、三等奖的分别奖20、15、10分;灵宝市一、二等奖的分别奖15、10分。
2、论文与课件。教学论文、课件获国家一、二、三等奖的,每篇(件)分别奖15、12、10分;省一、二、三等奖的,每篇(件)分别奖12、10、8分;峡市一、二、三等奖的,每篇(件)分别奖10、8、6分;灵宝市一等奖的,每篇(件)分别奖8分。
3、课题与成果。各组教研课题与成果获省一、二、三等奖的每个/次分别奖30、25、20分;峡市级一、二等奖的每个/次奖分别奖25、20分;灵宝市级一等奖的每个/次分别奖20。课题在省、峡市级及以上教育科研部门立项分别奖15、12分。在学校有课题的奖励10分。
4、教师或学生代表学校参加由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各级各类学科竞赛,获得省级团体第一、二、三名的,分别奖30、28、25分;峡市级团体第一、二、三名的,分别奖28、25、21分;灵宝市级团体第一、二、三名的,分别奖25、21、14分。
5、青蓝工程实施。有计划、有措施、有记录、考核达到预期目标的奖励20分。内容不全、措施不力的、未达到目标的扣除该项得分。
6、峡市统考成绩。成绩平均分居于同年级前三名学科依次奖励50分、40分、30分
(文理分科以后。)成绩平均分居于同年级前四名学科依次奖励50分、40分、30分25分(文理分科以前。)
四、评比与奖励办法:
1、对教研常规得分和奖励分进行累计算出最后得分。
2、各教研组按最后得分由高到低排出A、B、C 3个等次,各占三分之一。A等定为优秀教研组。
3、星级教研组由教务处、教科室组织评定。特殊情况由校委会研究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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