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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健康管理服务制度五则

来源:个人技术集锦
儿童健康管理服务制度

1、设专人负责辖区内新生儿、婴幼儿、托幼机构儿童保健工作以及生命监测等工作。

2、掌握辖区内0-6岁儿童基本情况和健康状况,实行定期健康体检,并对体检结果进行综合评价。

3、做好新生儿访视工作,指导家长做好新生儿喂养、护理和疾病预防等工作。

4、对不同月龄和年龄的儿童进行血红蛋白、智力、视力测查,听力筛查和口腔检查,对检查结果异常的儿童进行登记、转诊、追踪和治疗。

5、在儿童定期健康体检中发现的体弱儿,按照管理常规进行登记和管理。

6、掌握辖区内托幼机构的基本情况,定期深入托幼机构进行计划免疫、传染病预防、卫生消毒、五官保健等工作的督促与指导。

7、负责辖区内5岁以下儿童生命监测工作,掌握辖区内出生活产数、5岁以下儿童死亡数及死亡原因。

8、及时准确完成儿童保健信息的登记、统计和上报工作。

儿童体格测量工作制度

1、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的相关要求,定期、连续测定儿童的生长指标,并标记在相应的《儿童健康管理手册》中,按照《中国7岁以下儿童生长发育参照标准》进行生长发育评价,查找影响儿童体格发育因素。 2、掌握小儿体格生长发育常用指标(体重、身长、坐高、头围、胸围、腹围、上臂围)测量的器具、测量方法及注意事项。掌握测量工具婴儿磅秤、卧式量床、身高坐高器、视力表、软尺等的使用方法。

3、按照儿童规范查体要求进行儿童体格检查,提出评价意见。

4、针对儿童体格检查存在的问题,结合具体情况给予健康指导,属体弱儿、高危儿应及时转诊上级妇幼保健机构。 5、做好各种资料的登记、收集整理、评估分析工作。

儿童健康检查与生长发育监测工作制度

1、做好身高(长)、体重测量仪的校验,以保证测量结果的准确性。

2、定期(按照4.2.1程序)给小儿进行健康体检,严格按照《全国0-6岁儿童体格发育评价表》进行生长发育评价,

观察其生长发育状况和发育趋势。及时发现偏离,正确指导、纠正偏离。

3、积极预防各类营养性疾病,早期发现问题并采取相应诊疗措施,促进儿童身心健康。

4、设立体弱儿童专案管理,对体弱儿专门立案登记,按照体弱儿要求进行管理,发育正常后结案登记,转入正常儿童管理。

5、开展健康宣教,普及科学育儿知识,指导家长做好小儿喂养和卫生保健,培养儿童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6、开展小儿纵向、横向流行病学调查,及时总结,制定干预措施。

体弱儿管理工作制度

1、对儿童进行健康体检时,通过询问病史、体格检查、综合营养评估及辅助检查等,做好体弱儿的筛查工作,及时发现体弱儿。

2、对筛查的体弱儿及时进行登记和分类,按要求做好体弱儿的管理。

3、做好体弱儿的转诊和登记工作。规范填写“体弱儿转诊通知单”和“体弱儿转诊登记表”,督促家长凭通知单及时带儿童到指定的上级医疗保健机构进一步诊治。

4、做好体弱儿的随访工作。对未及时收到转诊的对象,认真做好随访工作,每月追踪督促一次。

体弱儿、高危儿转诊工作制度

1、体弱儿包括低出生体重、早产、发育迟缓、中重度营养不良、单纯性肥胖、中重度贫血、活动性佝偻病、先心病等体弱儿、高危儿。

2、妇幼保健人员对辖区0-6岁儿童进行健康服务项目工作过程中对高危儿、体弱儿进行初筛,建立辖区高危儿、体弱儿登记册。

3、及时将辖区高危儿、体弱儿转诊至上级医疗保健机构进行专案管理。

4、加强对体弱儿童的随访,督促家长及时带体弱儿童进行复查。

5、工作人员要将及时对中重度贫血儿童家长进行健康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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