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周益锋
来源:《前进》 2020年第3期
周益锋
党的十八大以来,*总书记在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会议、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中央统战工作会议、第六次西藏工作会议、第七次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等会议上针对民族问题发表了一系列重要讲话,对做好民族工作作出重要部署,创新发展了新时代党的民族理论与民族工作。
一、新时代我党民族理论的创新发展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和国家领导人把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普遍真理与我国具体实际相结合,不断推进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中国化和现代化,与时俱进地提出了一系列关于解决民族问题的新思想、新论断和新命题,实现了党的民族理论在新时代的创新发展。
(一)科学认识中华民族多元一体特征和统一多民族国家国情。1988年,费孝通先生在香港中文大学发表题为“中华民族的多元一体格局”的著名演讲,从生存空间、历史起源和历史过程等方面阐述了中华民族的多元一体格局,被学术界称为“多元一体”理论,为科学认识中华民族和我国统一多民族国家的历史提供了一个新视角。2014年9月,在北京召开的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上,*总书记深刻阐明了“多元一体”的基本内涵,他指出:“我们讲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一体包含多元,多元组成一体,一体离不开多元,多元也离不开一体,一体是主线和方向,多元是要素和动力,两者辩证统一。中华民族和各民族的关系,形象地说,是一个大家庭和家庭成员的关系,各民族的关系是一个大家庭里不同成员的关系。”在这次会议的讲话中,*总书记还对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国情进行了论述,提出了“多民族是我国的一大特色,也是我国发展的一大有利因素”的重大论断,他强调:“我国五十六个民族是历史形成的客观存在,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存在。我国少数民族有一亿多人,处理好民族关系始终是国家政治生活极为重要的内容。多民族、多文化恰恰是我国的一大特色,也是我国发展的一个重要动力。我们伟大的祖国是五十六个民族共同开发的,中华民族的未来也要靠五十六个民族共同来开创。”这些论述,科学地回答了我们党在新时代如何看待民族、如何对待民族现象这一重大理论问题。将多元一体和多民族作为我国的一大特色,作为我国发展的一大有利因素,彻底打破了一些人从“消极”“负担”“问题”等视角看待民族现象的惯性思维,开辟了从“积极”“正面”“有利”的角度看待民族现象的新思路,让人眼前一亮、豁然开朗。对中华民族多元一体特征和统一多民族国家国情的新认识,不仅为我们正确认识民族现象奠定了思想理论基础,也为我党处理民族问题、发挥多民族国家优势拓展了全新空间。
(二)提出“民族团结是我国各族人民的生命线”论断。2014年5月,*总书记在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上提出了“民族团结是各族人民的生命线”论断,在同年9月召开的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上他更是明确指出:“民族团结是我国各族人民的生命线。做好民族工作,最关键的是搞好民族团结,最管用的是争取人心。”此后,在会见基层民族团结优秀代表(2015年)、参加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新疆代表团审议(2017年)、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内蒙古代表团审议(2018年)等场合,*总书记反复提到“民族团结是我国各族人民的生命线”。这一命题的提出,符合新时代我国民族问题所体现出的新特征、新规律,标志着中国共产党对民族团结的地位和作用的认识达到了一个新高度。
(三)深化对民族区域自治地位作用和基本内涵的认识。2014年9月召开的中央民族工作会议,在我党关于深刻认识民族区域自治地位作用和基本内涵的历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对于民族区域自治的地位和作用,*总书记指出,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我们党采取民族区域自治这个新办法,既保证了国家团结统一,又实现了各民族共同当家作主。实践证明,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符合我国国情,在维护国家统一、领土完整,在加强民族平等团结、促进民族地区发展、增强中华民族凝聚力等方面都起到了重要作用。在民族区域自治的内涵上,*总书记强调,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要做到“两个结合”。一是坚持统一和自治相结合。团结统一是国家最高利益,是各族人民共同利益,是实行民族区域自治的前提和基础。没有国家团结统一,就谈不上民族区域自治。同时,要在确保国家法律和政令实施的基础上,依法保障自治地方行使自治权,给予自治地方特殊支持,解决好自治地方特殊问题。二是坚持民族因素和区域因素相结合。民族区域自治,既包含了民族因素,又包含了区域因素。民族区域自治不是某个民族独享的自治,民族自治地方更不是某个民族独有的地方。*总书记以上关于民族区域自治的论述尤其是“两结合”的论述,高屋建瓴,高瞻远瞩,有着很强的现实针对性,既是对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的丰富与发展,又是新时代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纲领性文献。
(四)提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理念。*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深化民族团结进步教育,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2017年);在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内蒙古代表团审议时(2018年)又指出:“要深入践行守望相助理念,深化民族团结进步教育,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着眼于我国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深入发展提出的重要理念,它包括三个方面的内涵:一是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具有重大意义。*总书记提出,团结统一的中华民族是海内外中华儿女共同的根,博大精深的中华文化是海内外中华儿女共同的魂,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是海内外中华儿女共同的梦。共同的根让我们情深意长,共同的魂让我们心心相印,共同的梦让我们同心同德。加强中华民族大团结,长远和根本的是增强文化认同,建设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积极培养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二是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新时代民族工作的一项重大任务。党的十九大报告在阐述新时代民族工作的主要任务时,明确提出要“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突显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在新时代民族工作中的重要地位。三是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有丰富的途径。包括不断为满足各族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创造条件,不断增强各民族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努力建设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等。“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理念的提出,奠定了中华民族大家庭现实存在的哲学基础,深化了我们对中华民族团结进步规律的认识,对构建中华民族共同的精神家园、实现中华民族一家亲,具有重大的理论意义和现实价值。
二、新时代我党民族工作的创新发展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民族工作,针对民族关系和民族工作发展的新趋势、新挑战先后召开了一系列重要会议,对做好新时代民族工作作出一系列重大部署,极大地创新发展了新时代的民族工作。
(一)召开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中央民族工作会议。党的十八大以来,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民族工作,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投入了大量精力。2014年9月,中央召开了第四次民族工作会议,这次会议既是对2005年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以来民族工作的总结和检阅,也对做好新时代民族工作作了动员和部署。*总书记在会上发表的重要讲话,既具有纵览中外、贯通古今的大视野,更具有直面问题、正本清源的大智慧,还具有承前启后、继往开来的大手笔。讲话提出的一系列新思想新论断新认识,作出的一系列新决策新部署新要求,深刻回答了民族工作的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为新时代创新发展民族工作树立了光辉典范。会后下发的《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民族工作的意见》,明确了民族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目标任务、主攻方向和政策措施,为做好新时代民族工作规划了蓝图、指明了方向。
*总书记的重要讲话和会后《意见》的下发,使2014年9月的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焕发出巨大光辉,成为我国民族工作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次会议。
(二)坚定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正确的道路。党的十八大以来,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反复强调道路问题在党的事业中的根本地位。*总书记明确提出:“道路问题是关系党的事业兴衰成败第一位的问题,道路就是党的生命。”在此背景下,2014年9月召开的中央民族工作会议明确提出“做好民族工作要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2014年底,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民族工作的意见》中提出:“要全面理解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正确道路的基本内涵,必须牢牢把握以下基本要求: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坚持维护祖国统一,坚持各民族一律平等,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坚持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坚持打牢中华民族共同体的思想基础,坚持依法治国。”这“八个坚持”的提出,首次明确了“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正确道路”的科学内涵,对坚持什么、如何坚持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正确道路做出了科学回答,为新时代开展民族工作指明了道路和方向。
(三)持续深入地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积极创新方式载体,持续深入地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大力推动创建活动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乡镇、进学校、进连队、进宗教活动场所等,使我国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取得了新的历史性成就。以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花垣县十八洞村为例,2012年以前该村总收入仅140万元,集体经济是空白,村舍简陋,基础设施条件很差,吃水都很困难。2017年,十八洞村136户533名贫困人口全部脱贫,全村人均纯收入实现6倍的增长。这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大踏步前进的一个缩影。2019年9月,第七次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在北京召开,*总书记亲临会场并发表重要讲话,他深有感触地说:“7年来,我十几次到民族地区调研,在雪域高原、天山南北,在祖国北疆、西南边陲,亲眼看到了民族地区面貌日新月异、少数民族群众生活蒸蒸日上。7年来,民族地区累计减贫2500多万人,贫困发生率从21%下降到4%。”。2019年10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意见》,对巩固和发展我国民族团结进步事业进行了重要部署和安排。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这既是新时代我国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生动写照,也是新时代民族工作创新发展的鲜明特征。
(四)推进各民族嵌入式社会结构和社区环境建设。针对新疆的建设和长治久安,*总书记提出了“民族相互嵌入社会结构和社区环境”的族际相处模式。这一新思路对促进各民族之间的交往交流交融有极其重大的现实意义。为深入推进各民族相互嵌入式社会结构和社区环境建设,中共中央、国务院专门印发了《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民族工作的意见》,以法规形式明确阐明了各民族相互嵌入式社会结构和社区环境的建设目的,那就是倡导社会结构和社区建设中的民族混居、杂居,通过“绵绵用力、久久为功”的形式,在各民族中筑牢民族团结和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切实增进各民族之间的“六个相互”,为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增加力量。需要指出的是,“民族相互嵌入模式”的构建不是强制推行民族间的相互融合,也不是强制改变现行的民族分布格局,而是在两个或多个民族杂居的社会和社区环境中,让不同民族身份的社区成员之间平等自由地交流交往,从而形成一种彼此包容、相互信任的社区民族关系。
(五)提高民族工作法治化水平。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提出用法律保障民族团结,开启了依法治理民族事务的新阶段。*总书记指出:“要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切实做到讲政治原则、讲政策策略、讲法治规范的有机统一。”这些重大论断,深刻总结了处理民族问题的经验教训,揭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这一基本方略对民族工作的根本要求。在2014年9月召开的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上,*总书记强调:“法令行则国治,法令弛则国乱。只有树立对法律的信仰,各族群众自觉按法律办事,民族团结才有保障,民族关系才会牢固。涉及民族因素的矛盾和问题,有不少是由于群众不懂法或者不守法酿成的。这些矛盾和问题,虽然带
着‘民族’字样,但不都是民族问题。要增强各族群众法律意识,懂得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谁都没有超越法律的特权。要严格区分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是什么问题就按什么问题处置。不能因为当事人身份证上写着‘某某民族’就犯嘀咕、绕着走,处理起来进退失据。对极少数蓄意挑拨民族关系、破坏民族团结的犯罪分子,对搞民族分裂和暴恐活动的犯罪分子,不论什么民族出身、信仰哪种宗教,都要坚决依法打击。”*总书记的重要讲话,对提高民族工作法治化水平有着重要指导作用。从2012年到2019年,我国先后出台《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中国公民民族成份登记管理办法》,下发了《关于依法治理民族事务促进民族团结的意见》,维护了各民族公民的合法权益,法治思维和法治手段进一步贯穿到民族工作的各个环节和各个领域。
(作者单位:国防大学政治学院)
责编:利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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