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编号:甲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经双方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协议并共同遵照执行。
本协议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一条、合作事项:
1.乙方根据甲方的需要和要求,向甲方派遣劳务派遣人员从事有关工作。甲、乙双方建
立劳务派遣合作关系,乙方与派遣到甲方的劳务派遣人员按《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
2.根据甲方要求,甲方所需劳务派遣人员实行自行招聘和委托乙方代招聘二种招聘方
式。
3.派遣员工享有与甲方的员工同工同酬的权利,具体标准按照甲方规定执行。
第二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乙双方间的权利、义务须严格按劳动法规及商定协议执行。甲方负责乙方劳务派
遣人员安全管理,要求派遣员工严格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劳动纪律和操作规程,服从甲方工作安排和管理,保质保量的完成生产和工作任务,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如派遣人员因违反法律、法规、甲方企业规章制度或操作规范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保存好相关的证据并向责任人追究赔偿。
2.甲方有权决定是否接受乙方推荐的派遣人选,或根据自身业务需要自行招聘人员后告
知乙方,乙方负责办理有关录用及派遣手续。
3.甲方负责提供符合国家安全、卫生规定的工作环境,保证乙方劳务派遣人员在人身安
全及人体不受危害的环境条件下从事工作。因甲方未提供安全的工作环境及设施而造成的安全问题,责任由甲方承担。
4.为保证派遣员工工资准确及时发放,《派遣员工工资明细表》由甲方负责提供,甲方
第1页共6页每月应在派遣员工工资日前1~2个工作日将派遣员工工资费用拨付到乙方账户,并及时通知乙方。
5.甲方应及时足额支付派遣员工在甲方工作期间的工资报酬。如因甲方原因未及时足额
支付派遣员工工资报酬而引起的一切纠纷,由甲方负责,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6.对于甲方自行招聘并使用乙方劳务派遣方式用工的人员,甲方应协助乙方及时与员工
签订劳动合同,如因甲方未及时提供劳动合同引发的后果由甲方承担。
7.甲方应根据法律及政府有关工作时间的规定,严格遵守法定工时制度,并做好派遣员
工的出勤、病、事假记录。甲方安排乙方的派遣员工加班的,应按照法律、法规和规定安排补休或支付加班费。
8.甲方负责向乙方足额支付派遣人员工伤保险费用,由乙方负责办理缴纳。根据哈尔滨
市社保局相关规定,工伤保险为当月参加,次月生效。工伤保险生效前,甲方应做好派遣人员的安全管理,工伤未生效前发生的工伤,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9.派遣人员在甲方工作期间因工伤事故造成的伤、残、亡等由乙方负责向哈尔滨市人力
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有关部门办理工伤认定、报销及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范围内有关待遇的申领工作,工伤保险基金外法定应支付或垫付给工伤职工的款项由甲方负责。
10.派遣人员在甲方工作期间发生工伤,甲方应负责事故现场应急处理,及时将人员送往
工伤定点医院。于工伤发生后24小时内通知乙方,积极配合事故的调查取证并提供相关资料,并保存好所有与工伤有关的医疗材料。如因甲方未能及时通知乙方或不能提供相应材料而产生的后果由甲方承担。
11.甲方根据自身生产经营情况,需要增加或减少劳务派遣人员的,需每月20日前以书
面形式通知乙方,若甲方未及时通知乙方,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若由于乙方原因未及时办理社保封存手续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12.派遣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需提前一个月提供有关情形的书面材料并经乙方同
意后可将派遣员工退回乙方,但甲方应支付派遣员工在职期间的工资及社会保险费:
1)2)3)4)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严重违反甲方的规章制度的;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害的;
派遣员工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服从甲方工作安排及管理的。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不得退回派遣员工:1)派遣员工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第2页共6页2)3)4)派遣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派遣员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13.除第二条第12款规定情形外,甲方退回派遣员工的,应按照《劳动合同法》关于解
除劳动关系的相关规定支付被退回派遣员工的经济补偿金。
14.根据《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第12条甲方退回派遣员工的,按本协议第二条第13项规
定执行。
15.甲方不得将被派遣劳动者再派到其他的用人单位。
16.甲方选定专人负责与乙方沟通每月具体事宜,如果负责人变动,甲方应及时以书面形
式告知乙方。
第三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根据甲方的要求和条件,按时派遣甲方需要岗位的人员,并以签订劳动合同的方
式与派遣员工建立劳动关系。乙方与派遣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需符合国家、地方的相关法律及规定。
2.未经甲方允许的情况下,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召回派遣往甲方的员工。
3.乙方负责对派遣人员进行派遣前的政策、法律教育,职业道德培训,提供必要的建议
和指导,如实介绍甲方情况,并要求其派遣人员遵守甲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如劳务派遣人员违反法律、法规、甲方企业规章制度或操作规范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积极协助甲方向责任人追偿。
4.乙方应为派遣至甲方的人员办理派遣手续,每月收到甲方支付社会保险费用后,应及
时做好保险缴纳工作。如因乙方原因造成的派遣员工保险未及时缴纳所产生责任由乙方负责。
5.如遇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和缴费比例调整,乙方应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应配合乙
方做好各项保险缴费金额调整工作。
6.乙方为员工办理各项社会保险,甲方每月按时支付相应的社会保险费用。如甲方连续
两个月未支付相关费用,乙方有权停止派遣员工社会保险,由此引发的一切相关问题,由甲方负责。
7.乙方在收到甲方支付的派遣员工工资费用后,应在2个工作日内(遇法定节假日顺
延)完成派遣员工工资发放工作,并代扣代缴员工个人所得税。
8.乙方负责为甲方支付的派遣费用开具黑龙江省地方税务局通用机打发票,并提供派遣
费用的明细表。
9.乙方不得以任何名义向被派遣员工收取费用。
第3页共6页10.乙方选定专人负责与甲方沟通每月具体事宜,如果负责人变动,乙方应及时以书面形
式告知甲方。
第四条、劳务派遣费用收费标准及支付方式:
劳务派遣费用收费标准由甲乙双方商议,按确定标准结算。
1.劳务管理费用标准:
甲方每人每月按标准向乙方支付劳务管理费。
(管理费中不包含残疾人保障金及工会经费)2.社会保险费用:
自派遣之日起由乙方根据甲方要求办理各项社会保险(以《人员增减备案表》为准)。各项社会保险缴费比例如下:
1)养老保险按2)工伤保险按3)医疗保险按4)失业保险按5)生育保险按
%缴纳,%缴纳,缴纳,%缴纳,%缴纳,
3.结算时间和方式:
1)派遣员工工资由乙方负责发放。
2)派遣员工工资个人所得税由乙方代扣代缴。
3)乙方需向甲方提供与合同约定乙方所提供服务(商品)内容相一致的增值税普通
发票,发票开具内容及税率符合税务相关法规。
4)如乙方提供的发票与合同内容或税务相关法规不符,甲方有权拒绝付款,给甲方
带来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
5)乙方应在收到甲方开具发票的通知后7个工作日内向甲方出具合法的增值税专用
发票并将发票送达甲方,乙方开具发票行为即表示完全认可甲方提供的结算数据。
6)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供符合甲方要求的合法增值税普通发票后7个工作日内向乙方
结算全部费用。
7)若乙方违反法律规定或未按照上述各项条款的约定履行义务的,甲方有权要求乙
方按照下列一项或多项承担违约责任及赔偿损失:
i.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10个工作日内重新开具合格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并送达至
甲方,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ii.若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开具、送达发票次数达3次以上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
第4页共6页要求乙方加倍赔偿甲方遭受的损失;
iii.若乙方提供的增值税普通发票没有通过税务部门认证,造成甲方不能抵扣的,乙
方应承担甲方因此发生的损失,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加倍赔偿。
8)乙方的指定账户账户信息:
户名:账号:开户行:行号:第五条、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应按照本协议及补充协议所约定的内容,履行各自的义务。不履行或不完全
履行义务视为违约,须承担违约责任,并支付对方违约金。违约金为合同未履行部分对双方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第六条、其它:
1.劳务派遣人员因违反企业规章制度及操作规范或在工作时间以外造成的伤、残、亡,
所发生的费用在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范围之外由劳务派遣人员本人或其家属承担,甲乙双方协助处理善后事宜。
2.本协议履行期限内,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和缴费比例因相关部门政策调整时,以调整后
的标准执行。
3.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协议中发生争议时,应协商解决,未能达成一致意见时,任何一方
可依法提起诉讼。
4.本协议条款与国家、省、市新颁发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发生冲突时,以新颁发的
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为准。
5.本协议遇到不可抗拒或政策变化等原因致使协议无法继续履行或双方认为需要修改、
补充时,由甲乙双方协商处理。
6.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不一
致处,以补充协议为准。
7.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书自双方签字盖
章之日起生效。
第5页共6页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
或委托负责人(签字):
年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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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
或委托负责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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