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前急救医师工作制度
1、切记救死扶伤的宗旨,急病人所急,想病人所想。
2、必须坚守工作岗位,严禁擅离职守,实行24小时值班制。值班期间,保证通讯设备畅通,能及时联系。
3、严格交接班制度,车上交班,认真核对抢救物品(药品)是否齐全、氧气是否充足、抢救设备是否完好并登记;及时上报到期物品(药品),提醒司机更换氧气瓶。值班 期间应保管好急救药品和器材,当班用完,当班补充,使仪器设备处良好状态。不得迟到早退,不准酒后上岗。
4、接到出诊电话后,5分钟内必须出诊。对病人应有高度负责的精神,进入现场应立即检查病人情况,对危重病人的病情需及时告知家属,并请病人家属签字。
5、接送过程中医务人员应在病人身旁密切观察其生命体征变化,便于及时处理,严禁不动手或坐在驾驶室接送病人。
6、认真作好出诊和转诊交接记录;作好直接转诊病人告知书签名事宜。急救医师必须及时做好医疗文书记录,对危重病患者,及时做好病危通知并请家属签字,对现场死亡的,只作死亡诊断,避免不安全因素,实行保护性医疗。医师必须护送患者到急诊科,向值班人员详细交班,方可离开。每次出诊后五小时或下班前应完成急救医疗记录,填写应符合要求,字迹清楚。
7、值班期间不得自行换班或请人代班,有特殊情况需换班或代班时,须经门诊部批准,落实好替代人员,并由代班者告知当日总值;未经批准者不得擅自换班。不准值班医师兼代科室其它班次。
8、如出诊接到危重病员,应立即电话通知急诊科,作好抢救人员、抢救物品的准备工作。
9、遇到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不可预料事件要及时汇报、请示。 10、其他非值班人员接到总值求助电话应无条件赶到医院待命。
11、急救医务工作人员应加强业务学习的自觉性,不断提高救护知识水平与操作技能,
以上条款做不到,发生医疗纠纷或事故者,上报医院按有关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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