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新疆鑫风麒能源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经双方协商就景泰大唐风力发电塔机安装项目,所需柳工50C装载机一台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合同条款,双方以此共同信守。
1 租赁方式:按包月形式租用,每月租赁费壹万陆仟元整16000,每天工作时间不超过10小时,超过时间每小时按270元计算;
2 车辆租用期间的消耗燃油由乙方承担;
3 租赁期限,从2011年10月18日起,结束时间根据现场情况另行待定;
4结算方式;乙方每月凭甲方开具的发票办理结算,费用概不拖欠; 5每月乙方根据现场生产及天气情况,给甲方安排二至三天的车辆保养时间,当车辆出现故障时,甲方必须及时修复;
6乙方对甲方车辆的指定停放期间,要对车辆的安全负责,如有丢失被盗现象 ,损失由乙方负责承担;
7车辆到达现场后,甲方积极配合乙方施工,按照乙方的要求进行作业,但乙方的指挥必须符合行业作业操作规程及安全操作规程,否则,驾驶员有权拒绝操作;
8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另行解决,如协商不通,可通过司法部门;
9本合同一式两份,签字后生效。 甲方:
乙方
法人或委托代理人; 法人或委托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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