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申报扣除的⼴告费⽀出应与赞助⽀出严格区分。企业申报扣除的⼴告费⽀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告是通过⼯商部门批准的专门机构制作的;已实际⽀付费⽤,并已取得相应发票;通过⼀定的媒体传播。
例如,某企业第⼀年收⼊100万,实际⼴告费和业务宣传费25万,则第⼀年可以扣除的标准为100×15%=15万;纳税调整增加10万,但该10万可以向以后纳税年度结转。
假如第⼆年收⼊500万,实际⼴告⽀出60万,扣除标准为500×15%=75万。60万⼩于75万,60万元可以全部扣除。同时上⼀年结转⽽来的10万也可以扣除,实际扣除7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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