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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衣厂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2020-12-26 来源:个人技术集锦


河北泰达塑胶制衣有限公司文件

办〔2012〕007 号

关于建立完善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通知

为加强我公司的安全管理,规范各级工业人员的安全生产作业行为,特制定包括安全目标管理、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管理、隐患排查治理、安全检查、安全生产投入管理、文件和档案管理、风险评估和控制管理、安全教育培训管理、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管理、生产设备设施验收管理、生产设备设施报废管理、施工和检(维)修安全管理、危险物品及重大危险源管理、作业安全管理、相关方及外用工(单位)管理、职业健康管理、劳动防护用品(具)和保健品管理、应急管理、事故管理、安全绩效评定管理、消防安全管理等在内的24项管理制度。

河北泰达塑胶制衣有限公司

2012年2月4日

1

目 录

一、安全目标管理制度 .................................... 1 二、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制度 ............................... 2 三、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管理制度 ............................. 5 四、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 7 五、安全检查制度 ....................................... 10 六、安全生产投入管理制度 ................................ 11 七、文件档案管理制度 ................................... 14 八、风险评估和控制管理制度 .............................. 15 九、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制度 ................................ 22 十、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 25 十一、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制度 .............................. 26 十二、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 .... 29 十三、生产设备、设施验收管理制度 ........................ 32 十四、生产设施拆除和报废制度 ............................ 33 十五、施工与检修管理制度 ................................ 35 十六、危险物品及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 ...................... 37 十七、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 43 十八、相关方及外用工(单位)管理制度 .................... 54

十九、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制度 .............................. 56 二十、劳动保护用品管理制度 .............................. 58 二十一、应急管理制度 ................................... 63 二十二、安全事故管理制度 ................................ 64 二十三、安全生产标准化绩效评定管理制度 .................. 69 二十四、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 73

一、安全目标管理制度

安全工作是公司的首位工作,搞好安全生产,不仅关系到企业的兴衰成亡,更关系到国家财产不受损失和维护广大员工生命安全,更是企业落实“三个代表” 的具体体现。为推动公司安全工作的规范化管理,使各单位的安全工作有目标、行为有规范、考核有标准、奖惩有依据,结合公司安全生产的实际,特制定《安全目标管理制度》。

一、目标制定的原则

1、整合一致原则。公司安全目标是各单位分目标的依据,各单位的目标要服从公司总体目标。

2、均衡协调原则。各单位目标之间,要注意协调均衡,正确处理好主次目标之间的主从关系和各分目标之间任务、范围、职责、权限关系以及各个目标实施进程上的同步关系,以保证总体目标的实现。

3、分层负责原则。公司总经理是公司安全生产的第一负责任人,领导班子对公司目标负责,同时对各单位的分目标提出要求,各分厂的厂长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负责人对本单位的目标负责。

二、目标制定的程序

1、公司每年初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研究制定出公司安全奋斗目标,并形成文件下发各单位。

2、各单位安全目标制定实行自上而下、层层分解。 三、目标的内容

1、上级部门及公司所布置、安排的日常工作.

1

2、公司布置的重大安全工作。

3、公司安全生产的实际,需要完善和强化的安全工作. 四、目标的实施

1、各单位按照本单位所制定的目标,由单位第一负责人检查督促本单位目标完成情况,每月针对目标完成情况及未完成原因进行分析、通报,奖优惩劣,增添措施,保证目标进度。

2、安管部部长牵头按月检查各单位目标完成情况,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并在安全办会通报各单位目标完成情况,对今后工作做出具体的安排意见。

五、目标的考核

1、各单位按月总结每个责任人的目标完成情况,建立个人安全目标档案,作为个人平时和年度考核的评价依据。

2、由事务室负责收集各单位日常安全目标分析、评价考核、情况;由安管部部长牵头对公司全年安全目标的完成情况进行总结,按照安全奖惩制度提出奖惩意见.

二、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制度

1.目的

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安全生产标准,为贯彻落实各项安全法规、制度和标准,保护国家财产和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保证我公司生产安全、稳定、长周期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级员工. 3。职责

3。1总经理负责组织制定、签发本企业各级责任制,对本企业领导班子成员、分管部门领导进行责任制的沟通与评估。

3.2经理和管理层人员要明确对公司安全生产的领导责任,并以实际行动表明对安全生产的承诺。

3。3生产部负责编制《安全生产责任制汇编》。

3.4生产部负责在年终对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评审和绩效测量. 4 内容与要求

4。1 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制定

4.1。1公司生产部负责组织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并有专门的管理人员来保障;

4.1。2公司领导层、职能部门、安全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均需制定适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覆盖所有岗位;

4.1。3建立的安全生产责任制需要达到如下要求:

①实用并满足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并适时修订; ②要与管理制度协调一致;

③要根据本单位、部门、班组、岗位实际情况,责任制内容要描述明确、具体、可操作性,能考核.

4。1。4 最高管理者必须参加下列活动:

①制定安全生产方针与目标,确保目标实现所需资源; ②在日常会议中与员工讨论安全生产问题;

③至少每三个月进行一次安全生产巡查;至少每月回顾纠正一次行动;

④参加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 ⑤至少每年评审一次安全标准化系统; ⑥参与风险评价;参与标准化系统评价; ⑦参与安全生产检查;认可安全生产表现; ⑧参与安全生产培训;

⑨参与安全生产事故、事件调查; 4.1.5中层管理者必须参加下列活动: ①在日常会议中与员工讨论安全生产问题; ②至少每三个月进行一次安全生产巡查; ③至少每月回顾纠正一次行动; ④认可安全生产表现;

⑤至少每年评审一次安全标准化系统; ⑥参与风险评价;参与标准化系统评价; ⑦参与安全生产检查; ⑧参与安全生产培训;

⑨参与安全生产事故、事件调查。

4.1.6制定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应以正式文件的形式下发. 4.2 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沟通

企业应对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详细说明和交流,确保各岗位人员对本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充分理解,特别是企业主要负责人和管理人员。

4。3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评审 定期评审与更新,保持适宜性:

1)与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的符合性; 2)与公司管理体制的协调性; 3)所有责任制的可操作性。 4.4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培训

对公司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职能部门负责人、技术人员和各岗位的作业人员,均应接受相关的安全生产职责与权限的培训。

4。5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考核

考核组由公司总经理或副总经理和生产部负责人组成,考核的内容是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考核期为一年。

三、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管理制度

1。目的

识别和获取适用本公司生产和业务活动中的安全风险的法律法规、标准和其他要求,及时更新,并将这些信息及时传达给从业人员和相关方,以便严格遵守,消除违法行为和现象。

2。范围

适用于与公司有关的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其它要求。

3。职责

3.1生产部负责识别和获取安全生产、职业安全卫生、交通安全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标准和其它要求。

3。2事务室负责识别和获取设备安全等方面的规定。

3。3事务室负责识别和获取与工伤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标准和其它要求.

3。4生产部负责识别和获取消防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标准和其它要求.

3.5会计室负责识别和获取安全生产有关的费用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标准和其它要求。

3.6事务室负责识别和获取与劳动保护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标准和其它要求

3。7事务室负责识别和获取与危险化学品经营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标准和其它要求

4.程序

4。1获取方式

各责任部门要建立获取安全生产适用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有效途经,主动的、经常性的参加政府部门、行业协会或团体组织的与安全生产有关的活动,定期通过数据库、服务机构、媒体、网络等形式获取国家的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规定,并将获取的规定进行识别和定期更新,确保当前使用的规定是有效的.

4.2法规贯彻落实

各责任部门将获取的规定要认真保管,及时组织相关单位、部门人员进行宣传和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守法意识,规范安全生产行为.此外,有关部门还要将公司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传达给公司相关部门、外来施工、供应商、销售商等相关方。

4.3符合性评价

公司安委办应每年组织一次对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进行符合性评价,消除违规现象和行为,从而确保公司和从业人员相关方能够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安全生产和开展业务活动,对于未识别及获取或不符合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要及时做出标识和处理.

四、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第一条 为建立管理所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事故隐患监督管理,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所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以下称事故隐患)是指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 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 为和管理上的缺陷。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 排除的隐患。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 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隐患。

第三条 报有关部门接到事故隐患举报后,应当按照职责分工立即组织核实 并予以查处;所举报事故隐患应由其他部门处理的,应当及时移送,并履行交接程序。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事故隐患,均有权

向有关部门举报.

第四条 事故隐患的排查处理 (一)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贯穿到生产活动全过程,建立实时检 查、班检查、日排查等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明确排查地点、项目、标准、责任,将隐患排查治理日常化。应当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档 案台帐制度、监控和应急管理制度、挂牌制度、限期整改销号制度、专项资金使用制度、岗位责任制度、统计分析制度、公告公示制度、定期报告和举报奖励等制度,组织事故隐患排查,及时发现并排除从 业人员存在的各类违章行为和带病运行的设备、设施及生产场所的各 类事故隐患. 所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二)我所定期组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排查本单 位的事故隐患, 并逐级落实从主要负责人到每个从业人员的隐患排查 治理的范围和责任,保证不留空档,不留死角。(三)我所应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要求制订具体方案,对安 全生产规章制度、落实责任、安全管理体系、资金投入、人员培训、 劳动纪律、现场管理、防控手段、事故查处以及安全生产基本条件、 基础设施、技术、作业环境等方面组织自查。(四)我所应加强自然灾害的预防。对于因自然灾害可能导致事 故灾难的隐患,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本规定的要求排查 治理,采取可靠的预防措施,制订应急预案。在接到有关自然灾害预 报时,应及时向单位人员发出预警通知;发生自然灾害可能危及我单 位人员安全的情况时,应当采取撤离人员、停止作业,加强监测等安全措施,并及时向##局有关部门报告。(五)我单位接到有关部门下达的

责令停产整改指令,必须立即 停止经营,由主要负责人组织制订方案,并及时报送局有关部门。停产整改方案应确定整改项目、整改目标、整改时限、整改作业范围、从事整改的作业人员,落实整改责任人、资金,还应包括安全技术措施和应急预案,以及职工安全教育和培训等内容。

第五条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监管(一)有关部门应当督促指导我单位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规程的要求,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等各项制度,监督单位依法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发现存在难以解决的重大问题时,应 及时报告##局。(二)我所组织应每季度召开一次例会,主要负责人和内设机构 负责人参加,通报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研究解决隐患排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安排隐患排查治理阶段性工作,确定由本部门挂牌督办和公告的重大事故隐患。(三)我所安全生产小组应结合本单位安全生产日常监管工作,组织执法人员,定期对本单位域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隐患进行 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依法查处.

第六条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报告(一)我单位应及时向局有关部门报告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每 季、每年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并向局有关 部门报送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二)我所安全生产小组应当每季度总结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 理工作,及时向局有关部门通报工作情况,提出下阶段事故隐患排查 治理工作要点。

第七条 重大事故隐患的公示公告(一)对本单位自查和有关部

门检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要予以 公示。 对本单位存在的重大事故隐患应当在排查或检查发现的3日内 进行公示。(二)出现重大隐患,我单位应主动接受社会舆论监督,及时公 开重大事故隐患的治理情况。

第八条 重大事故隐患的跟踪督办和逐项销号(一)安全生产小组对单位重大事故隐患整改,要落实跟踪督办的内设机构和责任人,督促企业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对单位重大事故 隐患的治理情况进行跟踪督办。(二)督促整改的责任人应当每周至少深入现场一次,跟踪检查 有关防范和监控措施落实情况,及时掌握重大事故隐患整改进度,督促企业按整改方案对重大事故隐患进行治理,彻底消除重大事故隐患。(三)重大事故隐患整改结束后,整改单位应向督办单位提出复产验收申请.接受申请的部门组织有关人员进行现场核查。(四)重大事故隐患在整改期限内彻底治理,经有关部门验收合 格后,将有关档案整理后归档管理.

第九条 我单位应当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奖惩机制,对未定期排查事故隐患或未及时有效整改事故隐患的单位和个人,实施责任追究;对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中成效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第十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五、安全检查制度

第一条:安全检查是安全管理的重要手段,其主要任务是对生产过程及安全管理中可能存在的隐患、有害与危险因素、缺陷等进行查证,查找不安全因素和不安全行为,以确定隐患或有害因素、缺陷的

存在状态,以及它们转化为事故的条件,以便制定整改措施,消除或控制隐患和有害与危险因素,确保生产的安全。

第二条:安全检查应贯彻专业检查、系统检查、综合检查相结合的原则.

第三条:安全检查活动必须有明确的目的、要求和具体计划。 第四条:安全检查须做到检查“零盲区” ,治理“零搁置\" 。 第五条:季节性检查分别由各业务部门组织进行,对防火、防爆、防雨、防洪、防雷电、防暑降温、防风及防冻保暖等工作进行预防季节检查。

第六条:班组操作工自我安全检查,按巡回检查牌所规定的频次进行。

第七条:各级检查组织和人员,对查到的隐患都要逐项分析研究,并落实整改措施。

第八条:对物资条件暂时不具备整改的重大隐患,必须采取应急的防范措施,并入计划,限期解决或停产. 责任追究及其它

第九条 各级检查出的安全隐患,要按照隐患价格表进行处 罚,对反弹隐患加重处罚,做到隐患“闭环\"管理。

第十条 本制度与公司的有关规定抵触的以公司规定为准。 第十一条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六、安全生产投入管理制度

为了保证安全生产所需资金投入,建立本公司安全生产投入长

效机制,加强安全生产费用计划、管理和使用的规范性,切实维护本公司、职工及社会公共利益,根据《安全生产法》和国家有关加强安全生产的其他决定,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

第一条

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标准

安全生产费用是指按照规定标准提取,在成本中列支,

专门用于完善和改进本企业安全生产条件的资金。 第二条

安全费用按照“财务提取、安委会监督、确保需要、规

范使用”的原则进行管理。 第三条

安全费用的提取标准以营业收入为计提依据。 第二章

第一条 (一)

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和管理

安全费用应当按照以下规定范围使用

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备、设施支出、包括运输

工具安全状况检测及维护系统、运输工具附属安全设备等。 (二)

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

护物品支出。 (三) (四) (五) (六) 第二条

安全生产检查与评价支出.

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的评估、整改、监控支出。 安全技能培训及进行应急救援演练支出. 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

在本规定的使用范围内,安全费用应优先用于满足上级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本企业安全生产提出的整改措施或达到安全生产标准所需支出。

第三条 安全费用应当专户核算,按规定范围安排使用。年度结

余下年度使用,当年计提安全费用不足的,超出部分按正常成本费用渠道列支。 第四条 理。 第五条

为驾驶员等一线生产人员办理的个人意外伤害保险,所利用安全费用形成的资产,应当纳入相关资产进行管

需保险费用直接列入成本(费用),不在安全费用中支出。

同时,为员工提供的职业病防治、工伤保险、医疗保险所需费用,不在安全费用中支出。

第三章

第一条

安委会及财务监督

公司应当及时、足额提取安全费用,并按规定使用。在

年度财务会计报告中,应当说明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的具体情况。 第二条 监督检查。 第三条

公司未按本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费用的,应责令其限期安管部和会计室对公司安全费用提取、管理、使用进行

整改,予以警告。

第四章

第一条 计制度的规定. 第二条

公司可以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并报公

附则

安全费用的会计处理,应当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审

司相关职能部门备案。

七、文件档案管理制度

为保证公司文件的完整,便于查找利用,做好收集、立卷、保管、等工作,维护文件档案的完整和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公司设立文件档案管理专员,切实做好文件档案的收集、分类、整理、立卷、归档工作,保证文件档案资料的齐全完整,提高案卷质量,使文件档案管理工作达到标准化、制度化、规范化的要求,并逐步实现电子信息化管理。

二、凡是公司在工作中形成的文件和具有查考利用价值的各类资料、原始记录、出版物、各种图表薄册、照片以及与本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相关的上级事文等都要齐全完整地收集、整理、立卷、保管。

三、事务室要做好公司员工人事档案的收集、整理、立卷、管理工作,确保资料完整.

四、事务室要对公司安全生产相关文件资料专门建档.进行管理。 五、立卷应根据其相互联系、保存价值分类整理立卷,保证档案的齐全、完整,能反映公司的主要情况,以便于保管和利用。

六、文件资料档案的保管、查阅.

1、所有档案必须入框上架,科学排列,便于查找,避免暴露或捆扎堆放.

2、文件柜、档案室要保持整洁卫生,认真做好文件档案“八防”工作,特别是档案室防火、防鼠、防湿、防盗工作要常抓不懈,要定期检查、经常核对文件档案资料,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报告并做好相关记录,确保文件档案资料的完整与安全.

七、公司内部员工因工作需要查阅档案资料,须报请公司分管领导批准,外单位人员要查阅、复印公司档案,必须持单位介绍信并经本公司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查阅;公司所有档案一律不允许外借。不论是谁查阅、复印档案,公司档案管理员都必须如实进行登记,注清查阅时间、查阅内容、查阅人姓名、批准领导、是否复印等相关内容。

八、对于公司机密文件及档案的管理,要有专柜存放并单独设锁,无关人员不准接触,工作人员要严守机密。

八、风险评估和控制管理制度

1。目的

危险、有害因素识别、风险评估与风险控制,是安全标准化管理工作的核心。为对公司生产作业活动中可能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进行识别和风险评估,根据评估结果,有针对性地采取风险预防和控制措施,使风险达到可接受的程度,确保生产活动安全进行,保障员工生命安全、身体健康,有效预防和控制生产事故,特制订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下列活动的危险、有害因素识别和风险评估及控制管理:

1)规划、设计和建设、投产、运行等阶段; 2)常规和非常规活动; 3)事故及潜在的紧急情况; 4)所有进入作业场所的人员的活动;

5)原材料、产品的运输和使用过程;

6)作业场所的设施、设备、车辆、安全防护用品; 7)丢弃、废弃、拆除与处置; 8)企业周围坏境;

9)气候、地震及其他自然灾害等。 3 引用标准和相关文件

《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通用规范》(AQ3013—2008) 《重大危险源辩识》(GB18218-2009)

《生产过程危险有害因素分类与代码》(GB/T13861-2009) 4 职责与分工

4。1 依据风险评估准则,从影响人、财产和环境等三个方面的可能性和严重程度,定期和及时对作业活动和设备设施进行危险、有害因素识别和风险评估分析。

4。2 公司建立风险评估组织,组织成员由本公司各级管理人员和基层班组长骨干组成。

1)经理负责组织生产活动中危险、有害因素风险识别、评估、更新和控制管理工作.负责审批危险、有害因素识别和风险评估结论。

2)安管部负责编制危险、有害因素识别和风险评估表,指导各职能部门(基层单位)开展危险、有害因素风险识别、评估,负责各职能部门(基层单位)风险评估记录的审查与控制效果有效性验证。建立、更新《重大危险源档案》,定期进行风险信息更新。

3)各职能部门(基层单位)分别负责分管区域生产活动的危险、

有害因素的识别、评估、更新和控制管理。

4)各级员工应积极参与所从事生产活动的危险、有害因素的识别、评估工作。主动参加公司和部门组织的相关培训,掌握基本分析评估方法,能自行评估。

4。3同一个项目涉及多个部位作业的(如设备、电气、仪表、几个施工单位等),由各部门自行分析评估后,项目负责人进行汇总。

5.内容与要求 5.1风险分级管理

1)风险评估依据本制度附录《风险评估方法》进行分级。 2)各部门负责对所辖范围内所有的直接作业、操作岗位、关键装置与重点部位进行风险评估。

3)作业风险:重大风险作业由所在部门负责人初审签字,经安全部负责人复审签字后,报公司领导批准;较大风险作业由所在部门负责人初审签字后,报安全部审核批准;中等风险、可接受风险和可忽略风险作业由所在部门负责人签字审核批准.

4)岗位(装置、部位等)风险:重大风险和较大风险所在的岗位(装置、部位等)由所在部门作为重点部位和关键装置按照《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管理制度》进行管理;中等风险、可接受风险和可忽略风险所在的岗位(装置、部位等)应由所在部门采取隔离、防护、制定操作规程等措施降低风险.

5)风险评估职责

(1)项目规划、设计前应由有资质的机构从事设立安全评估。

(2)项目的建设应由项目组进行风险分析并做好风险控制记录。 (3)项目投产运行后,常规和非常规活动风险由各车间进行分析并做好风险控制记录,关键、重要装置或系统的开停车风险由生产部分析并做好风险控制记录。

(4)工艺变更应由技术部做好风险分析并做好控制记录。 (5)设备、设施新增或拆除由设备部负责组织分析,并做好风险控制记录。

(6)事故及潜在紧急情况的风险由所在车间进行评估分析,并做好控制记录。

(7)进入作业场所的人员活动,均由所在车间进行作业风险分析,并做好控制记录.

(8)作业场所的设施设备的风险应由据部门进行分析,并做好控制记录.

(9)人为因素,包括违反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风险应由所在部门进行分析,并做好控制记录.

5.2风险评估方法选择

1)直接作业环节的风险评估宜采用工作危害分析(JHA)。 2)岗位、部位、装置等风险评估方法宜采用工作危害分析(JHA)和作业条件危险性分析(LEC)。

3)重要设备、关键设备的风险评估宜采用安全检查表法(SCL)。 4)新生产工艺线路的设计评估方法宜采用:预先危险性分析(PHA)、危险与可操作性研究(HAZOP)。

5)失效模式与影响分析(FMEA)、故障树分析(FTA)、事件树分析(ETA)等其它评估方法。

5.3 风险评估准则

1)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2)设计规范、技术标准;

3)本公司安全管理标准、技术标准; 4)本公司安全生产方针和目标等。

具体风险评估参照附录《风险评估方法》进行。 5.4 风险评估实施步骤

1)生产部部长主持风险评估活动,成立评估组织。组织成员由有安全评估工作经验和安全和安全管理经验丰富的人员组成。

2)危害辩识,实施现场检查、识别危险、有害因素。 3)通过定性或定量评估,确定评估目标的风险等级。 4)根据评估结果,提出控制措施。 5)得出评估结论。

6)风险评估应从影响人、财产和环境等三个方面的可能性和严重程度分析,重点考虑以下因素:

火灾、爆炸;中毒、窒息;有毒有害物料、气体的泄漏;高温等异常环境;人机工程因素(指人员、设备、工作环境合理匹配、使设备、环境适应人的生理、心里特征,从而使操作简便准确、失误少);电击、触电及电弧烧伤;物体或人员高处坠落;机械伤害;噪声;设备的腐蚀、缺陷;潜在危险及其变异;其它

5。5 确定重大风险 1)依据有法律法规的要求 2)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和严重性 3)公司的声誉和社会关注度等 5。6风险控制内容

1)选择风险控制措施时应考虑: (1)控制措施的可行性和可靠性 (2)控制措施的先进性安全性

(3)控制措施的经济合理性及公司的经营运行状况 (4)可靠的技术保障及服务

2)风险控制措施应包括并按如下顺序: (1)工程技术措施,实现本质安全 (2)管理措施,实现规范管理

(3)教育措施,提高从业人员的操作技能和安全意识 (4)个体防护措施,减少职业伤害 3)风险控制管理

根据风险评估结果及经营运行情况等,确定不可接受的风险,制定并落实控制措施,将风险尤其是重大风险控制在可以接受的程度。

对于确定的重大风险项目,需建立档案,内容包括: (1)风险评估报告及技术结论 (2)评审意见

(3)隐患治理方案,包括资金概算情况等 (4)时间表和负责人 (5)竣工验收报告 5.7风险信息更新

不间断地组织风险评估工作,识别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风险和隐患,定期评审或检查风险控制结果。风险评估的频次为每年一次,当下列情况发生时,公司应及时进行风险评估: a) 新的或变更的法律法规或其他要求; b) 操作变化或工艺改变;

c) 新建、改建、扩建、技改项目; d) 有对事故、事件或其他信息的新认识; e) 组织机构发生较大变动。 5。8重大危险源

5.8。1重大危险源的辩识:按照《重大危险源的辩识》GB18218-2009规定,识别公司生产区域范围内的重大危险源。公司现有重大危险为: 5。8。2重大危险源的管理执行《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 5。9风险管理的宣传和培训

安全部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风险培训,培训内容包括危险因素识别、风险评估方法、控制措施和应急预案等。不断增强从业人员的风险意识,使其熟悉工作岗位和作业环境中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掌握、落实应采取的控制措施。 6。风险控制

6。1根据风险评估结果及经营运行情况等,确定不可接受的风险,制定并落实控制措施,将风险尤其是重大风险控制在可以接受的程度。

6.2公司选择风险控制措施时须考虑:可行性、安全性、可靠性。 6.3公司选择风险控制措施时应包括:工程技术措施、管理措施、培训教育措施、个体防护措施.

6。2安全部应将风险评估的结果及所采取的控制措施对从业人员进行宣传、培训,使其熟悉工作岗位和作业环境中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掌握、落实应采取的控制措施。

九、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制度

为了让全体职工正确掌握安全生产知识,提高生产技术水平,认识搞好安全生产的重要意义,能够自觉贯彻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和法令,认真地遵守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保证实现安全生产。

一、充分利用工会职能,利用工会活动的机会,用标语、板报、图展、录象等多种形式,组织开展安全教育。

二、根据生产性质及技术设备,选用不同工种、工序的安全操作规程,作为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

三、对员工进行“三级”安全教育: (一)、入厂教育

1、新进员工需经过公司级、车间级和班组级三安全教育﹔ 2、公司级安全教育由安全技朮部门负责,教育内容包括:国家有关生产的法律、法规、企业安全管理制度、一般安全技朮知识,企

业安全生产特点、重大典型事故案例、安全注意事项、工业卫生和职业病的预防等知识,经考试合格,方可分配到车间。教学课时不少于40小时.

(二)、车间、岗位教育

车间级安全教育由车间负责人负责,教育内容包括:车间生产工艺特点及流程、主要设备的性能、案例技朮规程、车间案例管理制度、事故教训、防护用品、防护设施使用方法、安全注意事项等。经考试合格,方可分配到班组。教学课时不少于32小时.

(三)、岗位(现场)教育

班组级安全教育由班组长负责,教育内容包括:岗位生产、工作特点、主要设备结构原理、操作注意事项、岗位责任制、岗位安全操作规程、事故案例及事故预防措施、个人防护用品、安全装置、安全监测、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和维护等。考试合格,方可分配安排工作.教学课时不少于24小时。

五、全员安全教育

1、公司必须对各级管理人员每年进行一次以上安全培训,累计时间不少于24小时.主要学习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标准、制度、安全管理、安全技朮知识和安全生产工作经验教训等内容﹔

2、对公司、车间内部岗位调动及脱岗半年以上的员工,必须重新进行车间级和班组级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方可上岗作业。

六、新工艺、新技术的开始教育

在新工艺、新技朮、新设备、新材料、新产品投产前,要按新的安操作规程,对岗位作业人员和有关人员进行专门培训,经考试合格,方能进行独立操作.

七、特种作业人员教育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1999年,国家经贸委令第13号)《特种作业人员技朮培训考核管理办法》的要求进行培训、考核,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上岗工作.

八、事故教育

1、对违章、违纪作业造成事故或未遂事故的人员应停止工作进行安全培训学习﹔

2、发生重大事故和恶性未遂事故后,企业主管部门要组织有关人员进行现场培训学习,吸取事故,防止类似事故重复发生﹔

3、预防事故的措施及发生事故后应采取的紧急措施。 九、建立安全活动日和班前班后会上检查安全生产情况等制度,对职工进行经常性教育。并根据不同的时期,进行各种各样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竞赛活动。主要包括以下各项内容:

1、总结近期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找出存在的问题,提出近期安全生产工作中应逐一解决的问题。

2、检查贯彻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措施的落实情况。 3、分析查找部门、班组安全事故的隐患,并制定整改措施。 4、表扬好人好事,总结推广安全生产工作的先进经验.

十、安管部部长定期对安全教育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检查

主要内容:会前有否安排,参加有否签到,发言有否记录,缺席有否补课,会后有否汇报。

十、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从事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和教育及特种作业人员的培 训工作,提高安全生产技术知识和安全技术素质及实际操作技能,减 少和避免工伤事故及职业病的发生,保障职工的安全和健康,实现安 全生产,制定本制度.

特种作业是指在劳动过程中,易发生职业病危害和伤亡事故,对操作者本人,尤其对他人及周围设施的安全有重大危害的作业。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称为特种作业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有电工、焊工、起重工、架子工、锅炉工、司机、爆破作业人员、压力容器操作人员、 机动车驾驶人员等)。

1.严格执行《特种作业人员专业性技术考核管理规则》 (GB5306-85),切实做好对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管理工作。

2。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年满 18 周岁,身体健康,工作认真负责, 遵章守纪,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技术业务理论考核和实际操作技 能考核合格,并取得地、市以上劳动行政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人员操 作证,持证上岗,身体健康,无妨碍从事本工种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3。特种作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有关的规章制度,努力学习本工种专业技术和安全操作规程,提高预防事故和职业危害的能力。

4。特种作业人员应当正确使用、保管各种安全防护用具及劳动保护用品,善于采纳有利于安全作业的意见,对违章指挥作业者能及

时 果断制止,必要时向有关领导部门汇报。

5.认真执行本单位、本部门内所制定的岗位职责,坚持原则,坚 决抵制违章指令。

6。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证的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有关部门的持证复审规定,限期进行复审,凡超过时限未经复审者,不得继续从事原岗 位(工种)作业。

十一、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为加强对设备设施的安全管理,提高设备设施运行的安全性和可靠性,确保设施安全、稳定、长期满负荷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内的设备设施。

3.职责:生产部为本制度的具体落实部门,安全生产委员会为日常监督部门。

4.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内容:

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工作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必须坚持生产全过程的系统管理方式;坚持不断更新改造,提高安全技术水平的原则;能及时有效地消除设备设施运行过程中的不安全因素,确保公司财产和人身安全。

4.1设备设施选购

4.1.1必须坚持“安全高于一切\"的设备设施选购原则,要求做到设备设施运行中,在能保证自身安全的同时,确保操作工和环境的安全。

4.1.2设备设施管理人员应根据本企业生产特点、工艺要求广泛搜集信息(包括:国际、国内本行业的生产技术水平,设备设施安全可靠程度、价格、售后服务等),经过论证提出初步意见报总经理批准实施。

4.1.3安装、调试、验收、建立档案等. 4.2设备设施使用前的管理工作

4.2.1生产部门制定安全操作规程、开停车方案、设备停修吹扫方案。

4.2.2生产部门制定设备设施维护保养计划,设备定期检查和考核记录。

4.2.3安管部负责监督安装安全防护装置。

4.2.4生产部负责员工培训。内容包括设备设施原理、结构、操作方法、安全注意事项、维护保养知识等。经考核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

4.2.5特种设备的操作人员应持有有效的操作资格证书,否则不准上岗.

4.3设备设施使用中的管理工作

4.3.1严格执行本制度,由生产部工务人员负责检查落实. 4.3.2设备设施操作工人须每天对自己所使用的机器做好日常保养工作。生产过程中设备设施发生故障应及时给予排除.

4.3.3为了便于操作工日常维护保养,由设备设施管理人员确定设备设施“点检”位置和技术要求,由设备设施管理人员负责检查实施。

4.3.4预检预修,是确保设备设施正常运转,避免发生事故的有效措施。设备设施管理人员根据设备设施零件的使用寿命,预先制定出安全检修周期和检修内容,落实专人负责实施。将设备设施故障消灭在萌芽状态,确保设备设施从本质上的安全性。

4.4设备设施维护保养制度

4.4.1设备设施运行与维护坚持“设备设施专人负责,共同管理\"的原则精心养护,保证设备设施安全,负责人调离,立即配备新人。

4.4.2操作人员要做好以下工作:

1)自觉爱护设备设施,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不得违章操作。 2)管线、阀门做到不渗不漏。

3)做好设备设施经常性的润滑、紧固、防腐等工作. 4)设备设施要定期更换,强制保养,保持技朮状况良好。 5)按照标准做好设备设施的运行、维护、养护记录。 6)保持设备设施清洁,场所窗明地净,环境卫生好

4.4.3设备部门要建立特种设备台帐和档案,包括原始资料和检维修资料、检测资料,按照国家规定定期进行检测且证件齐全。

4.5设备设施检查制度

4.5.1生产部门设备设施维修人员,每两周对设备设施进行检查一次,并将检查结果记录在《机器设备定期保养计划及实施记录表》上。

4.5.2每半年由使用部门组织维修人员,根据生产需要和设备设施实际运转状况,制定设备设施大修计划.备大修前必须制定修理工时,停歇时间,材料消耗,清洗用油及维修费用。

4.6设备设施更新改造及报废的管理工作

4.6.1设备设施报废的基本原则按公司相关规定进行。 4.6.2设备设施报废手续按公司相关规定进行。 4.6.3设备设施改造的基本要求

1)采取新技术、新材料、新的零部件就可以提高设备设施的综合安全技术水平,经济上也是合算的。

2)设备设施改造要持谨慎负责的态度,不能轻易蛮干,必须按照申请、论证、批准的基本程序运行。

4.6.3严格执行设备设施管理过程中的记录制度

建立设备设施技术管理档案,记载设备设施一生全过程的状态。按照设备设施选购,设备设施维护保养、检修、更新改造、报废处理等程序运行。每个环节的责任人都要填写规定的管理表格或图表,负责人和主管领导签名确认,存盘保存.

十二、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

第一章 总则

一、为强化我公司安全生产,使安全设施能够及时有效地投入使

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安全设施“三同时”主管领导及管理部门

一、安全设施“三同时\"由主管安全生产的副总经理负责. 二、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由设备动力部负责管理。

第三章 安全设施“三同时\"管理职责

一、凡新建、改建、扩建、技改、革新项目,在编制方案、设计、施工、验收时都必须有保证安全生产和消除有毒有害因素的设施,这些设施要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

二、凡引进先进的工艺装置和技术,必须同时引进先进的安全、工业卫生、环保、消防设施和技术或在国内配套相应水平的设施和技术。

三、公司应对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总体开工方案、开工前安全条件确认和竣工验收六个阶段,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规范管理。

(1)在进行可行性研究论证时,必须进行安全论证;

(2)设计单位在编制初步设计报告时,应同时编制《安全专篇》; (3)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审查批准的设计方案进行施工,不得擅自更改安全设施的设计,并确保施工质量;

(4)按照国家建设项目竣工验收规范进行验收,不符合安全规程和国家或行业标准的不得验收和投产使用;

(5)建设项目正式投入运行后,安全设施必须与生产设施同时投入使用;

(6)生产设施建设中的变更应严格执行变更管理制度,履行变更程序,作好变更记录,并对变更全过程进行风险管理。

第四章 安全设施“三同时”管理要求

一、新建、改建、扩建、技改、革新等项目的设计,必须执行以下规定:

(1)设计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卫生、环护、消防等设计规范和标准。

(2)设计采用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新产品时,必须有鉴定报告。

(3)新产品转入批量生产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采用成熟的工艺方法。

2)工艺条件的选取应符合安全要求。

3)具备可靠的安全措施(包括可靠的控制手段、报警装置及发生事故的紧急处理装置等)。

4)设备选型和建构筑物,应符合防火、防爆、工业卫生等标准和规定的要求.

5)设计文件要有安全可靠性评价。

二、审查初步设计或方案时,应有安全、职业卫生、环保、消防部门参加评审工作,凡未经上述部门签署同意的,会计室有权拒绝付款。

三、凡引进先进的工艺装置和技术,必须同时引进先进的安全、工业卫生、环保、消防设施和技术,或在国内配套相应水平的设施和

技术.

四、施工过程中,应有人负责安全、卫生、环保、消防设施的施工监督检查,及时纠正施工中的缺陷。

五、公司安全卫生、环保、消防等部门参加竣工验收工作。凡安全、卫生、环保、消防设施没有与主体工程同时建成试车,或经考核达不到原设计要求的,项目均不能验收。

第五章 附 则

一、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单位。 二、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十三、生产设备、设施验收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加强对我公司设备、设施验收过程的管理,确保设备验收工作合理、高效的开展,特制订本制度。

2。范围

凡我公司所有生产设备和设施均适用本制度. 3验收的内容及标准:

3.1设备外观、包装情况、设备名称、型号规格、数量等是否符合要求.

3。2装箱清单是否与实物相符,以及其他资料是否齐全,有无缺损。

4设备验收:

4。1设备到达物资库或现场后,生产部人员应及时通知车间相

关人员联合设备采购人员参加设备的开箱验收.

4.2车间人员接到通知后,应及时到指定地点进行验收。首先检查设备包装情况,确认设备包装完整无损的情况下即可开箱验收。开箱后依据装箱单明细逐件核对设备的合格证、产品说明书等技术资料,如发现资料短缺,应由设备采购部负责追回。

4.3若在验收过程中发现设备破损、生锈、变形等外观质量不合格时,验收人员应暂停验收,并责成设备采购部门督促设备供货厂家返修或更换。返修或更换后再行验收。

4.4开箱设备验收合格后,设备采购人员填写设备入库验收单,由参与验收人员签字确认。

4。5对于设备完成安装进入调试阶段后,车间人员对调试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报与设备环保科,由设备环保科联系设备采购部门督促设备供货厂家及时进行返修,直至符合质量要求为止。对无法现场返修的供货厂家应予以更换.

4。6若设备在质保期中出现问题,由生产部联系采购部门督促厂家直至解决.

4.7对进厂设备中的安全装置在验收中必须注明完好与否,并要所有人员进行确认。

4。8对有关安全、设备、设施的验收要求有安监部门人员参加并建档.

十四、生产设施拆除和报废制度

一.目的

为了对生产设施的安全拆除,规范生产设施的报废管理.结合本企业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范围

所有需拆除、报废的设备、设施。 三。职责

设备拆除的报废工作由维修负责,企业安管部监督。 四。要求

1.对已达到使用年限的设备或需报废的设施需进行拆除或报废的设备,由生产部以书面向总经理申请。经总经理确定后由生产科制定拆除计划。

2.生产科将按拆除计划及拆除的具体时间做好拆除前的准备工作。

3.生产部填写设备拆除报废申请单后,需安排电工对此设施先作断电、断水、断气工作.

4.对待拆除或报废设施应挂好相关标志牌。

5.在拆除设施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各项安全操作规程,严禁违章操作,在拆除过程中,对一些较重要的部位应作好相关记录。

6.设施拆除后应在设备管理档案中作好详细的记录。 7.在拆除前维修门应对作业过程进行风险评价,制定风险控制方案.在拆除过程中还需注意安全。主要是由生产科组织并制定相应的拆除计划及配备相关的拆除工具。

8.凡拆除的设备和管道内仍存有危险化学品的应先清洗干净,

经企业安全委员会验收合格后方可报废。放置一天时间,等里面的溶剂挥发干净后方可拆除.拆除前应再次确认筒体内的易燃液体是否挥发干净.并作相应的检查确认,确认安全后方可进行拆除。

十五、施工与检修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确保施工与检修作业过程中的安全,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各种大修、中修、小修、抢修、维修以及由本厂负责的新建、改建、扩建项目。

3。职责

3.1施工方负责施工安全方案的制定及培训. 3。2安管部部长负责施工安全方案的审批。

3.3保障部负责施工安全检修方案执行情况及施工与检修前安全教育的监督、检查.

3。4各项目负责人负责制定单项项目的安全措施及培训。 4。施工与检修要求

4。1应按设备维护规程的规定,按时检修设备,不应拖延。 4。2设备大修应明确相应的指挥协调机构,并明确各单位安全职责。参加检修工作的单位,应在检修组织协调机构统一指导下,按划分的作业地区与范围工作.检修现场应配备专职安全员.

4.3检修之前,应有专人对电等要害部位及安全设施进行确认,

并办理有关检修的审批手续.

4.4检修中拆除的安全装置,检修完毕应及时恢复。安全防护装置的变更,应经安全部门同意,并应作好记录归档。

4。5设备检修和更换,必须严格执行各项安全制度和专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检修前,应对检修人员进行安全教育,介绍现场工作环境和注意事项,做好施工现场安全交底。

4.6在炉子、管道等的内部检修,应严格检测空气的质量是否符合要求,以防煤气中毒和窒息。并应派专人核查进出人数,如果出入人数不相符,应立即查找、核实。

4。7设备检修完毕,应先做单项试车,然后联动试车。试车时,应严格按照设备操作程序进行。

5.程序和要求

5.1检修前应制定详细的检修方案,对较复杂的检修应编制书面的检修程序和安全方案,消防措施,并报主管副总审批,安全措施内容应包括安全组织措施和安全技术措施。

5。2检修前应组织方案学习和安全教育,严格落实施工安全措施和办理设备交出手续.

5。3检修结束后要进行现场清理和设备验收、交接. 6。检修验收及记录

6.1大、中修由设备科组织验收并保存检修记录。 6。2小修、维修由各车间组织验收并保存相关记录。

十六、危险物品及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

一、AQ 3013 - 2008 《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通用规范》:

5.2.5 重大危险源

5。2。5.1企业应按照GB18218辨识并确定重大危险源,建立重大危险源档案。

5.2。5。2企业应按照有关规定对重大危险源设置安全监控报警系统。

5。2。5。3企业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定期对重大危险源进行安全评估。

5.2。5。4企业应对重大危险源的设备、设施定期检查、检验,并做好记录。

5。2。5。5企业应制定重大危险源应急救援预案,配备必要的救援器材、装备,每年至少进行1次重大危险源应急救援预案演练.

5.2.5。6企业应将重大危险源及相关安全措施、应急措施报送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

5。2.5。7 企业重大危险源的防护距离应满足国家标准或规定.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规定的,应采取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并在规定期限内进行整改。

二、其他标准

AQ 3035—2010《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控通用技术规范》 AQ 3036—2010《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罐区现场安全监控装备

设置规范》

三、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 1目的

为加强重大危险源的管理,防止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公司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生产范围内,按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辩识》(GB18218—2009)和《关于开展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安监管协调字[2004]56号)规定,识别出的所有重大危险源。

3职责

3.1公司主要负责人对本公司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与监测监控全面负责,保证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与监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

3.2安管部

3.2.1负责建立公司重大危险源的档案;

3.2。2组织制订并完善公司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制度及公司级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3.2.3对重大危险源的监控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3相关部门

3。3。1负责所辖重大危险源的管理和监控; 3.3。2建立部门重大危险源的档案;

3。3.3制定并完善部门重大危险源事故应急预案;

3.4其他部门

生产部、设备部、电仪厂等有关职能管理部门按各自的管理职能对重大危险源实施监督管理。

4控制程序

4。1按照《重大危险源辩识》(GB18218-2000)和《关于开展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安监管协调字[2004]56号)规定,公司现无重大危险源。

4.2重大危险源的风险评价:重大危险源辨识后,应对其进行风险分析评价。重大危险源的风险评价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a.辨识各类危险因素及其原因与机制; b。依次评价已辨识的危险事件发生的概率; c。评价危险事件的后果;

d。进行风险评价,评价危险事件发生概率和发生后果的联合作用;

e。风险控制,将评价结果与安全目标进行比较,检查风险值是否达到可接受水平,否则需采取措施,降低风险。

4.3对重大危险源进行辨识和评价后,通过技术措施和管理措施对重大危险源进行控制和管理。

4.3。1建立健全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制订和落实重大危险源场所、设备、设施的安全操作规程,建立重大危险源管理台帐。

4。3.2按照国家相关标准要求建立和完善重大危险源集中监控系统,对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状况进行实时监控,并保留记录。

4.3。3重大危险源场所应当设置醒目安全警示标志,安全警示标志包括重大危险源基本情况、主要危害和应急措施等内容。

4。3.4设备部及有关部门定期对重大危险源场所及其仪器、仪表、设备、设施进行安全检查、检测检验和维护、保养,确保完好,并在台帐中记录。

4.3。5相关部门对重大危险源监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使其熟练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和在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的应急措施,并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档案。

4。3.6职能管理部门及有关部门应按各自的职责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监督检查:

a.部门第一责任人每周至少组织一次安全综合检查;

b.重大危险源具体负责人每周对重大危险源检查一次,所在班组的班组长每天对重大危险源检查一次,班组员工按规定进行巡回检查;

c。生产部、安管部等职能管理部门每月至少对公司的重大危险源检查一次.

4.4安管部对重大危险源进行登记建档,建立重大危险源管理档案,安管部根据上级有关部门的要求将重大危险源及监控情况报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当重大危险源在生产过程、材料、工艺、设备、防护和环境等因素发生重大变化,或者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发生变化时,应对重大危险源重新进行安全评估,并及时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对新设立或者新构成的重大危险源,应及时

按规定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对已不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应及时报告注销.重大危险源档案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a重大危险源报表; b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

c重大危险源管理与监控实施方案; d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价(评估)报告; e重大危险源监控检查表;

f重大危险源应急救援预案和演练方案。

4.5安管部至少每两年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评估机构对公司的重大危险源进行一次安全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组织完善相关的监控措施.安全评估报告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a安全评价的主要依据

b重大危险源基本情况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要求情况。 c危险、有害因素辨识与分析。 d重大危险源单元划分与等级确定。 e可能发生事故的种类及严重程度。 f重大危险源监控措施. g防范事故的对策措施.

h应急救援措施、应急能力和预案效果评价。 i评价结论与建议。

j与安全评价有关的其他内容.

安全评价报告应当方法科学、数据准确、内容完整、结论客观公

正、建议措施具体可行。

4。6对于存在事故隐患的重大危险源,相关工厂(部门)必须立即整改,要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资金、责任人、期限等,整改期间要采取切实可行的安全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4.7安管部组织制订公司级的重大危险源应急救援预案,制定重大危险源现场应急救援预案。公司每年组织一次重大危险源应急救援预案的演练,每年应对辖区内的重大危险源至少进行一次事故应急救援的演练。演练前应制定演练方案,明确演练规模、方式、范围、内容。演练时可邀请相关部门参加.演练结束后应及时进行评估、总结,根据评估结果对预案进行修订,并将修订情况及时传达给从业人员。应急预案应包括以下内容:

a应急组织机构、人员及其职责。 b危险源辨识与风险分析。 c应急能力评估与物资装备保障。 d应急设备与设施。 e报警、通讯联络方式. f事故应急程序与行动方案. g保护措施与程序。 h事故发生后的恢复与程序. i培训与演练。

公司应建立应急自救队伍,配备必须的应急器材、设备和所需的应急物资。并将重大危险源可能发生事故的避险方法等应急措施告知

周边单位及其人员;

4。8构成重大危险源的贮存设施、新建扩建工程的选址和土地使用规划应符合政府制定的综合性土地使用政策,与周边安全防护距离符合《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理》第十条及国家有关安全防护距离的规定。

5支持/相关文件

5。1《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理》 5。2《重大危险源辩识》(GB18218—2009)

5.3《关于开展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安监管协调字[2004]56号)规定

十七、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

为规范公司内作业的安全管理,控制和消除生产作业过程中的潜在风险,实现安全生产,制订本制度。

2。适用范围

2.1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各部门、车间。 2.2 申办厂内安全作业许可证的项目

2.2。1 厂内动火作业:在公司内进行的电焊、气焊、气割、切割、磨光等产生明火的作业。

2。2.2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进入设备内部。 2.2。3临时用电作业:企业内一切临时用电的作业.

2.2。4 设备检维修作业:公司生产检修中进行的各项检修活动.

2。2.5企业内部规定的其他需办理安全作业许可证的项目。 3.职责与分工

主管部门:安管部.负责公司内各项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的监督执行,

相关部门:生产部.协助主管部门监督各项作业中的安全工作. 会计室;负责规定职责内的各项安全作业工作.

各部门、车间认真贯彻执行本制度,保障各项作业安全实施. 4。内容与要求

4。1 各项作业必须办理安全作业许可证。 4。1。1 申办公司安全作业许可证的程序

4。1。1。1 由作业或被作业部门提出指定专人向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4.1.1.2 安全作业许可证由安管部或相关部门签发并进行监督,注重时效性。

4.1.2 安全作业许可证的内容

4。1。2.1 安全作业许可证应注明作业内容和作业的起止时间。 4.1。2。2 应规定具体的防范措施和作业区域。 4.1.2.3 需通知的相关部门和具体的防护要求。 4。1.2。4 作业负责人和作业监护人。 4。1。3 安全作业许可证的使用要求

4。1。3。1 严格遵守作业的起止时间,如超时应及时补办相应手续。

4。1。3。2 对作业区域应有明确的警戒标识.

4.1。3.3 防范措施应告知所有作业人员,并按规定穿戴和使用防护用品。

4.1。3。4 作业监护人应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和做其他工作。 4.1。3。5 作业完成后应及时按防范标准清理作业现场,通知相关部门撤除警戒标识,并及时向主管部门汇报作业完毕.

4。1.4 作业涉及到企业关键装置和重点部位时应进行风险评价和制定相应的控制措施.

4.2 动火作业

按照《防火、防爆及动火作业管理制度》相关要求执行. 4.3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

4.3。1 设备内作业必须设作业监护人,监护人应由有经验的人员担任,监护人必须认真负责,坚守岗位,并与作业人员保持有效的联络。

4。3.2 设备内应有足够的照明,照明电源必须是36V以下的安全电压,如在潮湿场所内,照明灯具的电压不得超过12V。

4.3.3 严禁在作业设备内向外投掷工具及器材.

4。3。4 在设备内动火作业,除执行公司有关安全动火的规定外,动焊人员离开时,须认真检查,防止将焊(割)炬等物件留在设备内.

4。3.5 作业完工后,经检修人、监护人、使用部门负责人共同检查,确认设备内无人、工器具等,方可封闭设备孔.

4.4临时用电作业

4.4。1 非电工严禁进行包括拉接、拆除电焊机及其它电气设备的电源线等的用电操作,必须由电工负责办理。

4.4。2 检修(大修)时,电工班要安排专人负责拉接、拆除临时用电线,保证用电安全。由生技科办理安全作业许可证.

4。4.3 工期较长,需要多台临时用电器的作业项目,由电工班安排专人到施工现场拉接、拆除电线.

4.4.4 除临时用电接线盘外,其它配电盘禁止拉接临时用电。如特殊情况确需在工艺配电拉接临时用电的,应经电工班班长同意。否则,不准接线。

4.4.5 临时电源线不得搭靠工艺设备、管道等。

4。4。6 使用手电钻、砂轮等手持电动工具,必须绝缘良好,并配上触电保安器,以防止触电事故。

4。5设备检维修作业 4.5.1生产设施的安全管理

4.5.1。1生产设施使用部门负责设备的管理与维护

4.5.1。1.1车间管理人员每天进行生产设施安全运行检查,并认真填写岗位设备巡回检查表.

4。5。1。1。2生产部人员每天进行巡检,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解决,并认真填写岗位设备巡回检查表。

4.5。1.1。3操作工严格按照岗位作业指导书操作设备,加强日常维护保养,认真填写设备运行记录表及岗位设备巡回检查表。

4.5.1。2设备处对生产设施的管理与监督

4.5。1.2.1日常检查:设备处巡检人员每天对生产设施进行认真巡检,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处理,并认真填写岗位设备巡回检查表。

4.5.1。2。2对主要生产设施的检查:设备处巡检人员每周一次对主要生产设施进行重点检查,检查内容包括生产设施的压力、温度、声音、振动、油压、油温、油位、电流、电压及轴承润滑点、防腐保温、主要泄漏点等,如发现问题,同操作人员、维修人员一同会诊处理.

4.5。1。3生产设施隐患的处理

4.5。1.3.1设备处根据查出的生产设施隐患,下发隐患整改通知单,详细说明存在的问题,整改意见及期限。

4.5.1.3.2生产设施使用部门在接到设备处下发的隐患整改通知单后要立即组织人员进行整改,提出整改措施并落实到人,整改完成后将整改情况返回设备处。

4。5。1。3.3隐患整改通知单返回设备处后,设备处将整改情况进行复查,签署复查意见.

4.5。1。3。4生产设施使用部门接到隐患整改通知单后,不及时整改或组织不力逾期不完成的或整改不彻底者,按未整改对待,除加倍经济处罚外,还要拿出处理意见,并纳入年终考核.

4。5。2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 4.9.2。1特种设备的采购

4.9。2。1.1采购部门接到采购特种设备(特种设备指压力容器、起重机械、电梯、压力管道)计划后,应对特种设备供方资质进行审查,核实其是否具有国家相关法规规定的相应资质。

4。5。2.1。2特种设备进厂时,采购部门应核查特种设备随机资料是否符合国家相关法规的要求,并将符合要求的资料移交给档案科。

4。5。2.1.3档案科收到资料后,应按照档案管理的相关规定,将资料入档.

4.5。2.2特种设备的安装、注册

4。5.2。2.1 特种设备安装管理部门应核实委托的特种设备安装单位是否具有相应资质。

4.5。2.2.2特种设备安装过程中,安装管理部门应按国家相关规定进行验收或报检.

4。5。2.2.3特种设备投入使用前或投入使用后30日内,特种设备安装管理部门应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进行注册、登记。

4.5。2.3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培训

4。5.2.3.1安管部应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进行特种设备安全教育和培训,保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具备必要的特种设备安全作业知识。

4。5.2.3。2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取得特种设备作业证,应由特种设备使用部门写报告,报分管副总批准后,由设备处组织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到相应的管理部门参加培训、取证。

4.5.2。4特种设备的日常安全管理

4。5.2。4。1事务室负责建立特种设备台帐。 4。5。2。4。2使用部门负责特种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 4.5.2.4.2.1使用部门应按照相关规定定期对特种设备进行自检,并作出记录。

4.5。2。4.2.2使用部门应当对特种设备的安全附件进行自检,如需校验,及时通知相关部门;对于需外协校验的,由使用部门写报告,经分管副总批准后,由相关部门实施。

4.5。3生产设施安全检维修管理 4。5.3。1维修前的准备

4。5。3。1.1设备维修作业开始前应办理《设备检修安全作业证》。

4。5.3.1.2根据设备维修项目的要求,检修部门应制定设备检修方案,落实维修人员、维修组织、安全措施。

4.5。3。2维修前的安全教育内容

4.5。3。2。1维修作业必须遵守的有关检修安全规章。 4.5。3.2。2维修作业现场和检修过程中可能存在或出现的不安全因素及对策。

4.5.3。2。3维修作业中身体防护用品和用具的正确佩戴和使用。 4。5。3。2。4维修作业项目、任务、维修方案和维修安全措施。 4。5.3。 维修前的安全检查和措施

4。5.3。3.1安全检查和措施应详细填写在《设备检修安全作业证》上。

4。5.3.3。2转动设备维修前应采取可靠的断电措施,切断需检修设备上的电器电源,并经启动复查确认后,在电源开关处挂上“禁止合闸\"的安全标志,并加锁。

4.5.3.3。3对维修中使用的气体防护器材、消防器材、通信设备、照明设备等器材应经专人检查,保证完好可靠并合理放置.

4。5.3。3。4对维修现场的爬梯、栏杆、平台、铁箅子、盖板等进行检查,保证安全可靠。

4。5。3.3。5对维修中使用的移动式电气工具,应配有漏电保护装置.

4.5.3。3。6对有腐蚀性介质的检修场所应备有冲洗水源。 4.5.3。3。7对检修现场的坑、井、洼沟、陡坡等应填平或铺设与地面平齐的盖板,也可设置围栏和警告标志,并设夜间警示红灯.

4。5.3。3.8应检查、清理检修现场的消防通道、行车通道,保障畅通无阻。

4。5。3。3.9需夜间检修的作业场所,应设有足够亮度的照明装置。

4.5.3.4检修作业中的安全要求

4。5.3。4。1参加检修人员应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

4。5.3.4。2检修作业的各工种应遵守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规定并严格执行本公司《设备维护检修规程》中各种设备检修安全注意事项。

4.5。3。4.3严禁涂改、转借《设备检修安全作业证》,变更作业内容,扩大作业范围或转移作业地点.

4。5。3.4.4在生产和储存化学危险品的场所进行设备检修时,检修项目负责人应及时与当班班长联系沟通,防止异常情况发生。

4.5.3.4。5对《设备检修安全作业证》审批手续不全,安全措施不落实,作业环境不符合要求的,作业人员有权拒绝作业。

4.5.3.5检修结束后的安全要求

4.5.3。5。1检修项目负责人应会同有关检修人员检查检修项目是否有遗漏,工器具和材料等是否遗漏在设备内。

4.5.3.5.2因检修需要而转移的盖板、扶手、栏杆、防护罩等安全措施应恢复正常。

4。5.3。6《设备检修安全作业证》的管理使用

4.5。3。6.1《设备检修安全作业证》由公司设备处负责管理. 4.5.3.6。2维修前,设备所在单位应制定设备交出的安全措施,并签字确认。

4。5.3.6.3维修时,设备维修单位应制定施工安全措施,并签字确认。

4.5。3.6.4设备所在单位、维修单位应对《设备检修安全作业证》进行审查,并填写审查意见。

4.5。3。6.5 生产部只对主要/关键设备的检修审查《设备检修安全作业证》,并填写审查意见。

4.5.3。6。6设备所在单位负责办理《设备检修安全作业证》,自留一份后,交设备处、设备维修单位各一份。

4.5.4生产设施的安全拆除和报废管理 4.5。4.1生产设施的安全拆除

4。5。4.1.1拆除工程在施工前,拆除部门应该对拆除设备的现状进行详细调查,编制拆除方案,落实控制风险,经联合签字批准后,方可施工。较简单的拆除工程,也要制定切合实际的安全措施。

4。5。4.1。2拆除工程在施工前,管理部要组织技术人员和工人学习相关的安全操作规程.

4.5.4.1.3拆除工程的施工必须在工程负责人员的统一领导下和经常监督下进行.

4.5。4。1。4拆除工程在施工前,应将电线、水道、供热设备等相连接部分切断.

4。5。4。1。5生产设备中若有易燃、易爆等危险化学品介质的,应先清洗干净,经化验分析验收合格后方可动火拆除。

4。5.4。1。6工人从事拆除工作的时候,应该有脚手架或者其它稳固的结构部分方可操作.

4。5。4。2生产设施的报废

4。5.4。2.1生产设备使用或保管部门填写“固定资产报废申请单\"。

4.5.4。2.2由归口管理部门现场确认后签署意见。 4。5。4。2.3报分管副总经理和总经理批示。

4。5.4。2。4需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的,由财务部门办理报批手续.

4.5。5特种设备的安全作业 4.5.5。1特种设备的维修

4.5。5。1。1特种设备出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使用部门应及时对其进行全面检查,如需外协维修,由使用部门写报告,经分管副总批准后,通知设备处,由设备处组织外协维修。

4.5。5.1。2设备处在联系特种设备维修、维护时,应先审查维修、维护单位有无相应资质.

4.5.5.1。3特种设备维修、维护单位在工作时,应严格执行公司的相关安全管理制度。

4。5.5.2特种设备的检验

4。5.5.2.1设备处应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在特种设备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1个月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单位提出定期检验要求。

4。5。5.2。2使用部门应配合特种设备检验检测单位,做要相应工作。

4。5。5。2.3特种设备检验检测单位在检验时,应严格执行公司的相关安全管理制度。

4。5.3特种设备的报废

如发现特种设备存在严重隐患,无改造、维修价值,或者超过安全技术规范规定的使用年限,使用部门应及时按相关规定予以报废.由设备处向原登记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办理该设备的注销

十八、相关方及外用工(单位)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加强外来劳务、工程施工的安全管理,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防止各类伤害事故,特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相关部门,适用于在我公司内从事生产活动的劳务人员及项目、工程承包单位。

三、职责

1、厂内招用和项目工程发包部门负责对劳务人员、承包和施工单位在厂区内的生产、生活活动进行安全管理。

2、承包、施工单位负责人要对本单位全体人员在厂区内的生产、生活安全情况负总责.

3、保卫部负责对外来劳务和施工的安全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4、控制过程

错误!公司用工的管理

用工部门根据生产需要招工时,必须通过当地政府部门认可的劳动服务公司办理招用手续(或用工合同),在签订用工的合同中,必须明确双方在劳动保护方面的责任,并对录用人员的安全管理工作负责。

招工部门对新录用的劳动者,应组织进行就业前的健康检查,对患有职业禁忌症者,不得安排从事禁忌的劳动.特别对接触有毒有害物质作业的人员,要按国家规定的检查内容进行体检,不合格者不得录用。

对新录用的劳动者,招工部门必须组织进行劳动技能教育培训、厂纪厂规教育及三级安全教育(厂级、车间级、班组级),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并接受安全管理,定期检查、监督、考核.

错误!工程项目发包的管理

工程项目的发包部门在与承包单位签订合同时,必须在合同里明确双方在劳动保护方面的责任,并对承包施工单位进行必须的安全生产管理和指导。

发包部门在与承包、施工单位签订合同后,必须组织承包施工单位的负责人和施工人员接受入厂前的安全环保教育培训,并与工厂签订《安全协议书》,否则不准入厂施工。

承包、施工单位,只有在获得有效安全资格认可的前提下,方可参加本厂相关项目的投标。

承包施工单位的法人代表,要对自己单位及其人员在本厂施工中的安全负责;要设置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施工中日常的安全管理及与其它施工单位或本厂相关单位的安全协调工作,并服从保卫部的监督与指导。

承包施工单位及其全体人员,在本厂施工期间,必须无条件的遵守国家劳动保护法律、法规;遵守本厂的厂规、厂纪、劳动保护规章

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保证施工单位安全管理的正常秩序,单项工程一般不准多单位承包。总承包单位若将工程二次发包时,要对二次承包单位的安全负责.二次承包单位同样要进行安全资格审查与办理有关审批手续,否则不准开工,违者严肃追究有关单位的责任。

承包施工单位施工中发生与其它外来施工单位或本厂有关单位在同一处交叉作业时,必须事先报告发包单位和保卫部,并由发包单位组织协调,与相关单位签订同时作业安全、环保协议书,制定安全保证措施,负责安全保证措施的贯彻落实.并在作业现场指派专人负责安全检查,确保安全施工。否则不准施工.

承包施工单位因违犯国家或本厂的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条例等而受到经济处罚,其罚款金额将由本厂财务部门从承包工程经费中扣除.

凡违反上述规定的招工与项目工程发包部门或单位,视情节轻重,按公司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十九、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制度

目的:为了对职业危害因素进行监控与治理,有效预防职业病,合理配备劳动保护用品,保障员工的身体健康,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减少公司运营对环境的污染。

范围:公司所有在册员工职业健康安全的管理。 程序细则:

1.0制定工作目标指标和计划, 安全部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切

实可行的职业健康安全工作目标和指标和计划,于每年初报管理者代表。

1。1安管部负责识别有害作业岗位,按相关法律、法规和相关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确定公司的有害作业岗位,并建立《从事有害作业人员清单》。

1。2安管部确定有害作业人群,为有害作业人群建立健康档案,体检结果由人力资源部统一保存。

1。3安管部定期对有害作业人员进行相关培训,提高其职业健康安全意识。

1。4健康检查,按相关要求定期做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的应由市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医疗机构承担诊断。

1。4。1安管部每年组织员工进行职业健康体检,并做好相关记录,建立员工健康档案.

员工每年按公司规定进行体检;

1.4.2新聘员工在签订劳动合同前及离岗后应进行职业健康体检; 1。4。3特种作业人员离岗前应进行健康体检。

1.5职业病治疗,发现职工有职业病或疑似职业病的,应及时向地方卫生行政部门报告。确诊为职业病的应向当地劳动保障部门报告。

1。6监测有害作业现场,EHS工程师负责定期监测有害作业现场,发现不符合及时报告管理者代表并执行《纠正/预防控制程序》.

1。7治理与完善安全设施,各相关部门对本部门与健康安全有关

的设施及人员操作定期巡检,发现问题及时上报EHS工程师并根据《纠正/预防控制程序》,及时整改,保证作业条件符合法律法规要求。

1.8严格执行国家对女工、未成年人的保护法律法规,不使用童工,做好女工劳动保护、保健工作,维护女工、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1.9安管部负责对劳保用品的供应商进行管理,供应商应提供产品合格证明,严禁用不合格产品、三无产品,安全部对劳保用品进行批次抽检,以确保劳保用品的有效性.

根据公司安全生产的需要,由各部门管理人员,制定各部门不同条件下,劳动保护用品的配备标准,经部门经理和安全部经理批准方后可执行。

1.10安管部根据配备标准将劳动保护用品发放到各相关部门负责人,各部门负责人必须按照配备标准下发到员工,并对本部门员工按标准要求佩带情况负责。

1.11安管部责对新增岗位防护用品的选择确认,每年对劳保用品的防护效果作评定,对外来参观人员进行防护培训,发放防护用品。

二十、劳动保护用品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员工劳动防护,预防和控制职业病的发生,保护员工健康,加强员工劳动防护用品和保健品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各部门、车间。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劳动防护用品是指在工作过程中未免遭或减轻事故伤害和职业病危害,保护职工健康,由公司统一发放和配备,供员工使用的防护用品(具)和保健品。

第四条 劳动保护费用 (一)劳动保护费用组成

1)企业为避免员工受到职业危害或事故伤害配备的个体劳动保护用品发生的费用。

2)企业在高温季节给员工发放的防暑降温费用。

3)企业组织接触职业病危害的员工进行职业 健康检查和有毒有害疗养发生的费用。

4)企业为员工配发的夏季防晒、防蚊驱蚊、冬季护肤、肥皂、毛巾、药品、保健食品等的费用。

(二)劳动保护费用列入人工成本统计.

(三)安管部负责劳动保护费用的使用管理,按照劳保用品配备标准,负责编制年度劳保费用计划,经公司批准后,在下达的计划指标中列支.

(四)会计室应建立劳动保护费用管理台账. 第五条 劳动保护用品采购

1)劳动用品采购计划由安全科提出,经分管领导批准后,由采购部门负责采购.

2)采购的劳动保护用品的质量及技术指标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要求;特殊劳动保护用品应具有安全标志。

3)所采购的劳动防护用品的生产单位应符合国家、地方有关劳动保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的要求。

4)统一发放的劳动保护用品应进行招投标,并经职工代表、HSE管理部及相关职能部门人员共同参与单位选择、定价、定式样、定标准等工作。

5)劳保用品采购到厂后,采购部门应组织安管部及相关部门人员进行验收,不符合标准要求的劳动保护用品不得接受。

第六条 劳动保护用品发放和配备

1)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对象是指在生产过程中的全体职工. 2)安管部负责按照国家、地方有关劳动保护用品配备标准要求,制定本公司劳动保护用品配备标准,按标准配备和发放劳动保护用品。

3)公司对工作服、工作棉衣、雨衣、安全帽、工作鞋采取统一式样、统一色泽、统一面料、统一制作,同工种统一发放标准的方式管理。

4)夏季防晒、防蚊驱蚊、冬季护肤、肥皂、毛巾、药品、保健食品等保健用品实行统一发放。

5)安管部按照人力资源部认定的工种(岗位)发放防护用品。从事多种(岗位)的员工,按其主要作业的工种和劳动环境发放护用品,如配备的防护用品在从事其他工作作业时或在其他劳动环境中不能适用的,应另配所需的其他防护用品。

6)新进厂职工须经过三级安全教育,取得安全作业证后方可发放防护用品。职工在公司内部调动,工种发生变化,按新老工种使用年限较长的计算,期满后再按新工种标准发放.

7)职工因故缺勤(包括病、事、产、婚丧、探亲假等)、脱产读书超过一月者停发易耗品;超过6个月停发所有防护用品,待恢复工作后重新发放护用品。

8)防护用品只提供给在岗职工本人使用,因职工个人保管不善造成防护用品丢失或损坏,一律不予补发。特殊情况损坏、遗失的防护用品,须经所在单位出具证明,安全科审批后方予补发。

9)除公司统一发放和配置的劳动保护用品、保健品外,其余防护用品实行按月发放.各单位按月制定劳保用品计划,经HSE管理部审核,公司分管领导批准后发放。特殊情况需要增加发放的,需经公司分管领导批准。

10)公司根据各生产车间现场环境,配备一定数量的公用防护用品,以满足员工工作需要和外来人员防护需要.

11)凡配备国家统一制式服装和因特殊工作需要统一着装的人员,统一配发工作服、工作棉衣、雨衣、安全帽、工作鞋应予以核减。

12)劳保用品由各单位指定专人统一领取,及时发放。各单位应建立职工劳动保护用品发放台账,登记劳动保护用品发放情况,特种劳动保护用品的应由领用人签字。

第七条 劳动保护用品的使用

1)各单位应定期对员工进行防护用品的正确佩戴和使用培训,确保员工100%正确使用。

2)员工在巡检、操作、检维修、事故处理等过程中,须根据工作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的种类、浓度或强度,穿着、佩戴或随身携带相应的防护用品。

3)劳动防护用品应在规定的使用期限内使用,劳动保护用品破损或变形、影响防护性能或达到报废期限的,应予以报废并更换或补发.禁止使用,过期和报废的防护用品。

4)外来人员进入现场应按要求佩戴使用防护用品,防护用品根据实际情况可由公司有关部门负责提供。外来施工单位人员应按照公司有关规定要求,进入现场和工作时须佩戴与工作和场所危害相适应的防护用品.

5)各单位应加强员工劳动保护用品佩戴、使用情况的检查。 第八条 劳动保护用品的保管

1)仓库管理部门应按照仓库管理有关要求,加强对劳动保护用品的保管,及时清理过期、失效的劳动防护用品。

2)全体员工应妥善保管各类防护用品,不得破坏防护用品结构及影响其使用功能。

第九条 劳动保护用品的维护、保养和更新

1)各单位应定期对现场配备的公用防护用品(具)、药品完好、有效情况的进行检查,定期进行维护和保养,确保完好、有效.

2)对防护性能较高的劳动保护用品,机动部应定期组织强制检验,并做好检验记录。

3)各单位应对过期失效的防护用品及时更换、更新。

二十一、应急管理制度

1。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规范公司应急管理工作,提高应对风险和防范事故的能力,保障职工的安全健康和生命安全,最大限度的减少财产损失、环境损害和社会影响。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2.应急管理工作坚持“以人为本,减少危害,居安思危,预防为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职责明确,快速反应”的原则,

3.应急管理分“预防、准备、响应和恢复”四个过程。主要内容包括:应急管理组织体系,应急救援预案管理、应急培训、应急演练、应急物资保障等.

4。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要符合《生产经营单位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导则》,并保持与上级部门预案的衔接.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实际演练情况,适时修订《预案》,做到科学、易操作。

5。应急管理培训。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员应急管理培训,培训内容应当包括:事故预防、危险辩识、事故报告、应急响应、各类事故处置方案、基本救护常识、避灾避险、逃生自救等。

6.应急演练。根据年度应急演练计划,每年至少分别安排一次桌面演练和综合演练,强化职工应急意识,提高应急队伍的反应速度和实战能力。安管部负责做好演练记录和总结。

7.应急通讯设备保障。公司要对电话、手机等通讯器材进行经常性维护或更新,确保通讯畅通。

8.应急救援物资保障.根据公司预案做好应急救援设备、器材、

防护用品、工具、材料、药品等保障工作.确保经费、物资供应,切实加强应急保障能力,并对应急救援设备、设施要定期进行检测、维护、更新,确保性能完好。

9。应急处置.事故发生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以营救遇险人员为重点,开展应急救援工作;要采取必要措施,防止发生次生、衍生事故,避免造成更大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环境污染;要及时组织受威胁群众疏散、转移,做好安置工作。

10。成立兼职救护队,人员由各科室、采区主要负责人及业务骨干组成,并进行经常性训练,熟练掌握基本的救护常识和救援能力。

11.应急救援协议.充分利用社会应急资源,与地方政府预案、上级主管单位及相关部门的预案和应急组织相衔接。

12.应急管理费用由公司总经理审批,财务部门予以保障.

二十二、安全事故管理制度

1、目的

加强事故的报告和处理工作,严格做到“四不放过”(即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人未受到处理不放过;事故责任单位领导和群众未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制订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不放过。),总结吸取教训,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和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

2、适应范围

适应于本公司各级负责人。 3、职责

3。1 事务室是安全事故的管理部门,根据安全委员会的指示意见

组织事故调查,并按本规定提出处理意见。

3。2 各有关事故责任单位负责立即采取措施,防止事故继续发展,保护好事故现场,立即如实向主管部门报告,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事故报告。

3。3 生产事故、设备事故由生产设备处负责;伤亡事故爆炸事故由安管部负责;火灾事故、治安事故由保卫处负现;交通事故由事务室负责。

4、安全事故分类

4。1 生产事故:在生产过程中,造成原料、半成品损失的为生产事故。

4。2 设备事故:生产装置、动力机械、电气仪表、安全装置、输送设备、建筑等发生故障损坏、造成损失或减产的为设备事故。

4。3 伤亡事故:职工在本岗位劳动或虽不在本岗位劳动,但由于生产过程中存在的危险所发生的轻伤、重伤、死亡事故.

4。3。1 轻伤事故:损失工作日低于105日的失能伤害。 4.3.2 重伤事故:损失工作日等于或超过105日的失能伤害或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经医师诊断为残废或可能成为残废的,伤势严重,需要进行较大的手术才能挽救的。人体要害部位严重的灼伤、烫伤或虽非要害部位,但灼伤烫伤占全身面积2/3以上的;严重骨折(胸骨、肋骨、脊椎骨、锁骨、肩胛骨、腕骨、腿骨和脚骨等因受伤引起骨折);严重脑震荡;眼部伤害较剧,有失明可能的;手部伤害:大拇指指轧断一节的;食指、中指、无名指、小指任何一指轧断两节或任何两指轧

断一节的;局部肌健受伤甚剧,引起肌能障碍,有不能自由伸屈的残废可能的;脚部伤害:脚趾轧断3只以上的,局部肌健受伤甚剧,引起肌能障碍有行走不能自如的残废可能的;内部伤害:内脏损伤,内出血或伤及腹膜等。

4。3。3 伤亡事故:一次死亡1-2人的事故;

重大伤亡事故:一次死亡3—9人的事故;

特大伤亡事故:一次死亡10人(含10人)以上的事故。 4.4 火灾事故:由于某种原因在生产区域内发生着火、造成生产财产产损失的为火灾事故.

4.5 治安事故:由于某种原因在公司范围内引起的财产失盗、受损等为治安事故。

4.6 爆炸事故:由于某种原因发生化学或物理爆炸,造成生命财产损失的为爆炸事故。

4。7 交通事故:造成车辆损坏、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为交通事故。

4。8 质量事故:产品、半成品不符合国家或企业规定的质量标准,基建工程质量不符合设计要求,机电设备检修不符合要求,原料或产品保管,包装不良而变质等,都属于质量事故。

5、事故性质的划分 5.1 重大事故

5。1。1 一次死亡一人,一次重伤二人或一次轻伤三人以上的事故.

5.1.2 生产装置造成直接损失5000元以上的事故. 5。1。3 造成一个配电室供电区域全部停电的事故。 5.1。4 发生火灾或失盗造成经济损失2000元以上的事故。 5.2 一般事故

5。2.1 轻伤一人,休工伤满一个工作日的事故. 5。2。2 生产装置造成的损失4000元之内的事故。 5.2。3 造成局部停电影响一个生产单位的事故。 5。2。4 发生火灾或失盗造成损失2000元以内的事故。 5.3 责任事故:因违反劳动纪律,操作规程或操作不当导致的事故;禁火区域违反动火作业审批程序私自动火或已执行审批程序而未落实防范措施而发生的事故;因落实整改措施不认真、不及时,以致事故隐患不能及时清除而导致的事故。

5.4 自然事故:因生产环境因素或设备自身的原因而造成的事故.

6、安全事故报告程序

6.1 凡发生安全事故,在采取措施开展救援的同时要认真做好事故报告工作,事故的当事者或最先发现者应立即向所在单位领导报告,事故单位按规定要求逐级上报。

6.2 发生人员伤(亡)事故的单位应按规定填写《单位职工工伤(亡)事故报告表》和《工伤认定申请表》,将发生事故的时间、地点、详细经过、人员受伤程度及部位事故原因分析,事后处理和预防事故重复发生的措施形成书面材料报安全办公室并提供现场两证人

的证言材料;受伤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受伤人年龄、职业、参加工作时间、联系电话、家庭住址;劳动合同复印件;当月考勤表、诊断结论、住院病历等。安全办将材料整理后报安丘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做工伤认定。

6。3 报告时间

6。3。1 发生事故后,责任单位在一小时之内电话报告主管领导和安全办,24小时内将所上报材料报安全办,重大事故不超过2天。

7、工伤待遇

7。1 职工因工(公)负伤,必须经公司安全委员会鉴定并填写《工伤认定申请书》,上级劳动部门下达工伤认定结论后,自受伤之日起享受工伤假。工伤假期间必须具县以上医院证明结论,工伤假30日以内由分管安全委员会的公司领导签批,超过30日的报请总经理核准.特殊情况需延长假期的需个人提出申请,持县以上医院证明,由所在单位领导签字,安全办、职工医院审核报主管领导审批,由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7.1.1 原则上职工发生工伤,轻伤自受伤之日起休假10天至1个月;重伤休假1至3个月。

7。1。2 工伤假期间发放技能工资。不发奖金。 8、安全事故的处罚 8。1 工伤事故的处罚。

8。1。1 发生轻伤事故,一人一次对所在单位扣2分,每人次对单位负责人扣200元。

8。1。2 发生重伤事故,一人一次对所在在单位扣3分,每人次对单位负责人扣500元。

8。1。3 重大事故按上级有关规定处理。

8。1。4 发生事故在规定日期内没有写出事故报告,每次扣责任单位2分,对单位负责人扣100元;隐瞒不报扣责任单位2分,对单位负责人扣100元,因此造成的损失及发生的费用由责任单位全部承担。

9、其它事故的处理

生产事故、设备事故、火灾事故、治安事故、交通事故、质量事故由各职能部门提出处理意见,报安全办公室存档。

二十三、安全生产标准化绩效评定管理制度

一、 总则

为了确保公司安全生产标准化的适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按照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的要求进行评审,保证体系持续有效的正常运行。

二、 细则 1、职责 1.1总经理:

a.组织管理评审活动,主持管理评审会议,审批管理评审计划和管理评审报告;

b.决定在特殊情况时增加管理评审频次。 1.2管理者代表:

a。向总经理报告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运行情况; b。管理评审计划的落实及组织协调工作;

c。编制管理评审报告,督促评审后改进工作的落实和验证工作。 d.管理者代表负责保管管理评审记录.

1.3各相关部门负责提供与本部门有关的评审材料,落实评审中提出的纠正预防措施的实施工作.

1。4办公室协助管理者代表做好管理评审的准备,负责文件的分发。

2、工作程序 2。1工作流程图

2.2评审时机

2.2。1管理评审一般每年进行一次,通常安排在内审后进行. 2.2.2在下列情况下,可以增加评审次数: a。公司组织结构、资源配置发生重大变化时; b。重要环境因素、重要危险源发生重大变化; c.当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有变化时; d.出现重大安全事故时;

e。企业管理方针和目标需进行修改;

f。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审核中发现严重不符合时; g。总经理认为需要时.

2。3评审范围

应覆盖公司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运行的相关部门及其管理活动。

2。4 评审准备

2.4.1管理者代表根据审核或通过其他渠道获得的与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运行有关的信息(包括预防措施的评审信息),准备管理评审资料,资料应包括前一阶段体系运行情况报告和拟在管理评审中提出的主要问题.

2。4。2管理者代表负责编制《管理评审计划》,上报总经理审批。并组织相关部门准备以下材料:

a。安管部部长负责收集日常评定考核的结果,纠正、预防措施的跟踪验证方面的信息;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标准执行,安全生产目标完成情况的信息.

B。事务室收集人力资源管理方面的信息. c.事务室、安管部收集相关方管理方面的信息。

d.生产部收集生产设备设施标准及其他要求执行情况的信息。 e.生产部收集生产与安全管理“五同时\"(指在计划、布置、总结、检查、评比生产的时候,同时计划、布置、总结、检查、评比安全工作),执行情况的信息.

2.4.3管理评审计划的主要内容包括:评审时间、评审目的、评审范围、评审依据、参加评审人员以及评审计划内容。

2.4。4安管部部长应在评审前一周通知有关部门和人员参加管

理评审。

2.4.5参加管理评审的相关部门应提供与本部门有关的评审资料。

2.4.6办公室负责将评审涉及的有关文件或资料分发给参加评审人员。

2.5 评审内容

a.评价管理体系的适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包括对方针、目标、组织结构、过程控制、管理方案和体系文件的改进需求;

b。管理体系运行情况是否有效,是否正在不断地改进; c.管理体系运行中的不符合项及采取的纠正预防措施有效性的评审;

d。对重大职业健康安全事故制定有效措施。 2.6 评审实施

2.6.1评审会议由总经理主持,管理者代表、副总经理、三总师、各职能部门负责人、相关内审员及总经理指定人员出席并在“管理评审会议签到表\"上签到。

2.6。2管理者代表对评审内容作详细介绍. 2.6。3与会代表对评审内容进行充分的讨论。

2。6。4总经理根据评审情况作出相应的评定意见,应包括: a。安全标准化管理体系过程有效性的改进; b.资源需求。

2.6。5管理者代表指定人员负责评审会议的记录,并形成“管

理评审会议记录”。

2.6。6管理评审会议上,针对管理体系存在的问题,作出明确的评审结论,提出可操作的纠正和预防措施,落实到各相关部门并限期实施.

2.7 评审结果的处理

2.7。1管理者代表负责评审记录的整理,编写“管理评审报告”,提交总经理审批后,办公室负责按确定的发放范围进行发放。

2。7.2“管理评审报告\"包括:目的、依据、范围、评审内容综述、出席人员、评审报告发放范围。“纠正预防措施处理单”可作为报告的附件。

2。7.3各相关部门必须按规定期限完成“纠正预防措施处理单”的有关内容。

2。7.4管理者代表负责组织有关人员对评审中确定的纠正预防措施的实施进行跟踪验证并记录,同时对措施的效果进行评价。

2。7。5管理评审所产生的记录由管理者代表整理保管. 2.7。6对取得成绩的单位或个人及未按要求完成标准化工作的责任单位或个人,执行《安全生产奖惩制度》的规定;对未按纠正/预防措施要求,进行整改的责任单位或个人加重处罚。

二十四、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认真学习贯彻落实《消防法》及公安部61号令,加大宣传、培训力度,对员工进行消防常识的教育,让全店员工熟知消防常识,做到人人都企业消防工作负责。

2.明确任务,落实责任,逐级签订安全防火责任书,按照 谁主管,谁负责 的工作原则,真正把消防工作落实到实处。

3。加大检查。整改力度,除每周组织专项检查外,每天都要有保卫部三级巡查制检查安全防火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及时处理。

4。每年组织企业灭火疏散演练不低于二次。

5。做好重大节日期间防火工作,并制定具体保卫方案。 6。加强火源,电源的管理,落实好天然气。液化气的检查制度,电气线路设备的检查制度,及时清楚火险隐患。

7.建立企业消防档案,组建义务消防队,做到预防为主,防消结合。加强吸烟管理制度,商场为无烟商场禁止吸烟.

8。坚持做好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的专项治理和检查工作,对发生火灾或火线隐患整改不及时部门,将加倍处罚责任人。

9。保障消防设施设备在位,完整好用,符合法律法规要求,并落实维护责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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