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正文

环保监督技术标准

来源:个人技术集锦
QB **********公司企业标准

风力发电厂环保监督技术标准

2013— — 发布 2013— — 实施

—————————————————————————

**********公司发布

目 录

附 录附 录附 录附

A (资料性附录) B (资料性附录) C

D (资料性附录)2

前 言

本标准是在总结风力发电厂环保监督工作经验的基础上,重点围绕环保设备监督和重点污染物排放的监督编写。

本标准遵守和执行了目前国家、行业最新技术规程、标准,内蒙古鲁能风电相关环保监督制度。

本标准由**********公司安全生产部提出。 本标准起草单位:**********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 桑逢文 本标准审定人: 张延运 本标准批准人:郑秀华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风电厂环境保护监督相关内容、措施和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公司各风电厂。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随着国家污染控技术的不断提高和对污染物排放控制的日趋严格,不断对一些环境监测标准、制度进行修订,本标准在制定中引用了下述国家和行业最新标准。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1989]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五十四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77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国务院令(第 369 号) 《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 GB 8978—1996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 12348—2008 《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 GB 12349—90 《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测量方法》 GB 18599 《一般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

HJ/T 373-2007 《固定污染源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技术规范》

DL/T 414 《火电厂环境监测技术规范》 DL/T 5046-1995 《火电厂废水治理设计技术规程》 DL/T 938 《火电厂排水水质分析方法》 3 总则

3.1 为加强公司环境保护监督的技术管理,特制定本标准。

3.2 环境保护技术监督的任务是实现风电厂建设项目在初期可研阶段、环境影响评价阶段及环保设施在设计、选型、监造、安装、调试、验收、运行、检修、改造等各个环节的全过程监督。

3.3 风电厂环境保护监督的目的是以环保设施和污染排放等为对象,以环保标准为依据,以环境监测为手段,监督环保设施的正常投运,从而使污染物达标排放。

3.4 环境保护监督必须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工作方针。 4 术语和定义 4.1 环保设施 是指污水处理设备。 4.2 环保设施投运率

是指环保设施实际正常运行的小时数占应运行小时数的百分比。 4.3 清洁生产

指不断采取改进设计、使用清洁的能源和原料、采用先进的工艺技术与设备、改善管理、综合利用等措施,从源头削减污染、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减少或者避免生产、服务和产品使用过程中污染物的产生和排放,以减轻或消除对人体健康和环境的危害。

清洁生产审核:通过对风厂全方位的调查、分析,原材料、工艺、设备、管理、控制、产品及其原因,针对性地制定清洁生产审核方案,并持续改进的过程。 4.4 三同时

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 5 环境保护技术监督范围

环境保护技术监督是一项全方位、全过程的技术管理工作,即在项目(系统)设计审查、设备选型、监造验收、安装调试、试生产以及运行、检修、

技术改造等电力建设和生产过程进行技术监督,对影响发电、配电设备以及系统经济运行的重要参数、性能及指标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价,使油、水等资源消耗达到较合理的水平,执行国家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严格遵守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申报审批程序,保证建设项目及污染防治措施满足环境保护要求,具体范围: 5.1 基建工程环境保护技术监督 5.2 原材料。

5.3 废水的处理设施及排放情况。5.4 各种噪声治理装置。 5.5 生活垃圾、生产废弃物处置。 5.6 辐射管理。

6 风电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竣工验收标准

6.1 风电厂建设项目开工前,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相关规定,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 6.2 基建规划必须贯彻执行国家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标准。新建项目必须通过环境影响评价、水资源、水土保持方案论证。预测本项目对环境的影响,确定采取有效的防治措施。

6.3 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6.4 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原审批部门重新审核。

6.5 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经环保部门审查批准的, 该项目审批部门不得批准其建设,建设单位不得开工建设。

6.6 在项目建设、运行过程中发生与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严重不符合情形的,报原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部门和建设项目审批部门备案。

6.7 一切新建、扩建和更新改造的工程项目,必须执行“三同时”的原则,即防治污染项目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

6.8 风电厂建设项目竣工后,按《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建设单位应自试生产之日起3个月内,向有审批权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该项目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

6.9 风电厂试生产前,应向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提出试生产申请,得到同意后方可进行试生产。

6.10 风电厂应按照HJ/T55,提出验收申请,委托有资质的环境监测站完成竣工验收监测。并将竣工验收监测报告、环保设施建设的总结上报给批复环评的环境保护部门。验收合格后,该建设项目方可正式投入生产。 6.11 工程移交后,要建立有关环境保护的技术档案。 7 环保设施技术监督标准 7.1 污水处理及设施监督

污水处理设施包括:生活污水处理设施。 污水处理设施设计

风厂应向厂家提供设计时所必需的技术性能要求,制造厂家根据要求并按照 DL/T 5046 设计,并充分考虑分类使用或梯级使用,不断提高废水的重复利用率。

污水监测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技术要求按照《固定污染源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技术规范》(试行)HJ/T373-2007执行。

生活污水处理装置主要技术监督指标:污水处理设施投运率、处理后水质合格。

7.2 噪声治理设施监督

风厂应按照环评批复和当地环保部门的要求进行防噪降噪设施的设计。 8 环境监测管理

8.1 外排废水的主要监测项目、监测周期

监测项目及监测周期按照DL/T414执行;具体监测项目及监测周期按照排水的性质、风电厂的实际情况及当地环保部门的要求增减。 监测分析方法按照DL/T938执行。

外排废水中污染物的排放应满足GB8978及地方排放标准和总量的要求。 9 环保技术监督指标

9.1 污水处理设施投入率100%。废水排放达标率100%。 9.2 厂界噪声达标率≥98%。

附 录 A (规范性附录) 环保监督应具备的资料

发电企业应具备的资料

A.1.1国家、行业、地方关于环保的法令、法规、标准和要求。上级下达的环境保护有关制度、规程、导则及厂级编制的环境保护管理规定等。

A.1.2新、扩、改建工程的初步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可行性研究报告中的环保部分。

A.1.3新、扩、改建工程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和环保部门对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意见。

A.1.4新、扩、改建工程的初步设计和设计报告中的环保部分的内容和图纸。 A.1.5新、扩、改建工程的环保设施竣工验收报告和环保部门给出的验收结论。 A.1.6新、扩、改建工程移交的设计、设备制造、安装、调试过程的全部档案和资料。

A.1.7环境保护工作计划和总结。

A.1.8环保设施的性能试验报告、运行检修规程、系统图、巡回检查办法、考核与管理标准、环保监督的实施细则及专业技术培训制度。

A.1.9废水处理设施的运行记录(启停次数和运行累计时间等资料)。

附 录 B (资料性附录) 环保指标计算说明

废水达标排放率

废水达标排放率=【达标测试项次÷应测试项次】×100%

或【达标废水排放量÷实际废水排放量】×100%

废水处理设施投运率(如排水未经处理已达标,经当地环保部门认可,该设施可以暂不投运)

废水处理设施投运率= [ 实际运行时间÷应运行时间(检修时间除外)] ×100%

厂界噪声达标率

厂界噪声达标率=[达标测试项次÷应测试项次] ×100%

注 1:如发电企业提出要求,技术监控管理服务单位可安排对该风厂进行抽测,以抽测数据为准。

注 2:废水处理设施包括:污水处理设施。

附 录 C (规范性附录) 环保技术监督总结

本年度环保监督完成的主要工作

环保监督网活动、规程制度修订及人员培训等。

环保设施竣工验收、检修、技术改造、性能试验及比对试验、污染物排放及新技术应用等。

本年度主要环保指标及分析 本年度主要环保指标

主要环保指标简要分析(环保设施投入率、效率、排放超标的原因简述) 本年度环保监督年报表(参见表4)

本年度环保监督发现的问题、原因分析以及处理情况 废水处理设施及废水排放

环保监督工作总结应对工作计划的完成情况进行逐项统计 环保监督工作中新技术的应用 环保事故及重大环保设施故障分析总结

风电厂下年度环保技术监督工作中需要解决的问题

附 录 D (规范性附录)

各类污染物控制标准及监测规定

废水监测

废水处理系统监测及采样周期 编号 1 排水种类 生活污水 采样点 生活污水处理装置出口 测定项目 PH、SS、COD、余氯、BOD5、 采样周期 环保验收时进行 现场取样采用手工取样法,采样时用待测水样荡洗盛样容器三次,再按要求采集水样,并在标签上注明采样时间、地点、监测项目、采样人姓名、天气情况,对需保存时间的水样采集后立即加入保护试剂。各监测项目的采样体积、保存、分析方法见下标: 监测项目 PH SS 保存条件 现场测定 采样后尽快测定或4℃冷藏 采样后尽快测定或加硫酸至PH1—2 尽快测定(不超过2h),或2℃-5℃冷藏 允许保存时间 采样体积ml — 24h — 200—400 采样容器 P、G 测试方法 GB/T6920 GB/T11907 COD 7d 100 GB/T11914 BOD5 1000 G GB/T7488 注:P-聚乙烯塑料瓶(桶);G-玻璃瓶; D1.1.2 控制标准 各控制标准见下表:

控制点 生活污水处理站

标准值

PH6~9,SS<70mg/L, COD<100g/L,BOD5<20mg/L,

噪声监测 监测目的

掌握风电厂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噪声对环境的影响,为风电厂噪声控制提供

依据。 监测项目

厂界环境A计权等效连续噪声(LAeg) 监测周期

环保验收时进行,应在接近厂年75%发电负荷时和夏季监测。 声级计工作特性

频率计权特性:“A”;时间计权特性:“慢”。 气象条件

在无雨、无雪、风力小于4级(5.5m/s)的气象条件下测量。为避免风器声的干扰,测量时应加风罩。 测量时间

测量时间分为昼间06:00~22:00和夜间22:00~06:00。昼间测量时间一般选在08:00~12:00和14:00~18:00;夜间测量时间一般选在22:00~05:00。 测量方法

在昼间和夜间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测量,测量方法执行GB 12349的规定,同时要注意排除不能代表厂界噪声的偶发性噪声。 结果表示和数据处理

测量结果用环境噪声污染图表示。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