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
京信核字[2009]804号
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已于2009年4月28日完成了对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伊利股份”)2008年度财务报表的审计工作,并出具了京信审字[2009]1113号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以下简称“56号文”)的要求,伊利股份编制了本专项说明所附的截止2008年12月31日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伊利股份的责任是如实编制汇总表并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有关资金占用情况的全部资料。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工作的基础上,按56号文以及证监会证监会计字[2006]4号文的相关要求出具专项说明。
截止2008年12月31日,未发现伊利股份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伊利股份资金的情况。
本专项说明仅供伊利股份披露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之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为了更好地理解伊利股份的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后附汇总表应当与已审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附件一: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汇总表
北京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有限公司
中国注册会计师:李志茵
中国 ● 北京
二○○九年四月二十八日 中国注册会计师:管建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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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
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汇总表
单位:万元
2008年度占用
占用方与上上市公司核2008年年初2008年度占2008年度偿2008年年
资金占用方类占用形成累计发生金额
资金占用方名称 市公司的关算的会计科占用资金余占用性质 用资金的利还累计发生末占用资
别 (不含占用资原因
联关系 目 额 息 金额 金余额
金利息)
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及其附 属企业 小 计
上市公司的子
公司及其附属 企业
小 计 关联自然人及 其控制的法人 小 计 其他关联人及 其附属企业 小 计
总 计
公司法定代表人:潘 刚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赵成霞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瑞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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