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根据光山县罗陈中心小学校园绿化设计需要,施工及管理,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协商一致,拟定以下协议:
一、绿化项目:
光山县罗陈中心小学校园内绿化,绿化设计时运用园林美化理念,以花灌木点缀,常绿树为主,并以草坪衬托,总体布局简洁大方,视角开阔,给人以美的欣赏观。 二、绿树造价:
绿化合同总造价按实际种植苗木数量为准,草坪按面积计算(后附有苗木清单价格表) 三、协议条款:
1、甲方负责提供施工场地、水、电,并且负责平整土地及日后的管理。
2、乙方负责苗木运输、种植及日后的技术指导,所栽苗木成活率达到95%上。
3、付款方式:为了保证苗木的成活率,当年栽苗不付款,只支付一定比例的押金,2015年春付总款的的30%,2015年秋付总额的20%,2016年春付总额20%,秋付总额30%
(总的苗木95%,补苗,苗木费工价均由乙方负全责)。 4、总的花木苗费、运费、人工费、管理费均有乙方负全责。 5、施工期间的安全工作及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负全责。 6、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签字生效。有未尽事宜双方另协商解决。 甲方: 乙方:
后附:苗木清单价格表及总造价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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