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探索/2Ol1年第6期(总第192期) 政治与公共管理 博弈论视角下地方 政府执行力的提升问题 闫 建 (重庆行政学院,重庆400041) [摘要]从博弈论角度而言,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之间的关系符合委托一代理关系的关键特征。 从委托人——中央政府和代理人——地方政府之间的博弈关系来看,地方政府作为中央政府的执行机 关,在执行中央政令时有可能拒绝接受委托,或虽然接受委托但执行不到位,从而导致政策执行阻滞。 治理地方政府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应注重“激励相容约束”和“参与约束”两个重要因素,并通过加 强中央与地方之间的信任合作,改善地方政府绩效考评的方式方法,正视地方的合理利益,强化地方 政府的责任意识等,以提升地方政府的执行力。 [关键词]博弈论,中央政府,地方政府,执行力 [中图分类号]D035.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175(201 1)06—0105—04 一、问题的提出 比定性分析更加精确与精细,也更具有说服力。本 执行力是政府工作的生命力,提升政府执行 文试图引入现代经济学中委托人和代理人之间的 力,对于改进政府形象、建设服务型政府有着重要 博弈关系来对地方政府执行过程作一量化模型分 在此基础上 的作用。“如果执行者玩忽职守或放弃自己应有的 析,探寻制约地方政府执行力的因素,职责,导致法律无法执行时,行政权力就失去了合 提出提升地方政府执行力的相应建议。 法性,而且法律一停止,暴政就开始了,国家也就无 政府的重要性。近年来,各地不断优化政府结构,转 二、博弈论视角下制约地方政府执行力的因素 我国宪法规定,地方各级政府是地方各级国家 法正常运行了。”( ](P”z 由此可知执行力的强弱对 分析 变政府职能,完善行政运行机制,政府的执行力较 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它们对本级人民代表大会负 之以前有了大幅度的提升。但仍有一些地方政府的 责并报告工作。地方各级政府机关对上一级国家行 执行力不能令人满意,政府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执行 政机关负责并报告工作,全国各级地方政府服从国 偏向、执行不力、执行低效,不能有效完成政府的既 务院。因此,我们可以将地方政府看作同级人大和 定目标和任务,甚至出现了“政令出不了中南海”的 中央政府的执行机关。本文仅分析地方政府作为中 极端现象。对此,学界已从法学、政治学、行政管理 央政府的执行机关在执行中央政令时的情况。从博 学、经济学和社会学等多个学科视角作了较为深人 弈论来看,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之间的关系符合委 的研究剖析,研究成果较为丰富,但“大部分学者对 托一代理关系的关键特征:“委托方的利益与被委托 地方政府执行力的研究基于描述性分析,在本质上 方的行为有密切关系,但委托方不能直接控制被委 是一个归纳的过程。研究重定性分析和规范研究, 托方的行为,甚至对被委托方工作的监督也有困难, 3](H ¨ 而对定量分析没有予以应有的重视”【2]。定量分析 能通过报酬等间接影响被委托方的行为”。.... ........。................................................................................一 ● [收稿日期]201卜f)9—30 [基金项目]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我国政府公共决策利益博弈的路径和机制研究”(09XZZ011),负责人陈建先。 [作者简介]闫建(1980一),男,湖北枣阳人,重庆行政学院公共管理学教研部副教授,主要研究方向为公共管理。 ・105・ 政治与公共管理 《理论探索}201t年第6期(总第192期) 中央政府就是我们这里所说的委托方,也被称为 偷懒(执行走样)。如果代理人选择努力,那么委托 “委托人”,地方政府是被委托方,也被称为“代理 人会因此得到较高利益R(h),但同时需要支付较高 人”。下面我们将用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之间的这 的报酬给代理人。代理人得到了较高的利益 ( ), 种委托人和代理人之间的博弈关系来分析地方政 但也有较高的负效用,即要支付成本,因此委托人和 府的执行过程。 代理人的得益分别是R(h)一W(h)和W(h)一h。如果 假设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之间的委托关系是 代理人选择偷懒,那么委托人会因此得到较低的利 基于一种“标准合同”(如中央文件、政策法规等), 益,给代理人支付较低报酬 (h)。此时,代理人 中央政府的选择(博弈论中将其称作“策略集”,下 只能得到较低的报酬 (h),因为其只支付了较 同)是提供或不提供这份合同,选择或不选择支付 低的成本Z,此时委托人和代理人的得益分别是尺 给地方政府的报酬(如政治上的提拔、经济上的转 移支付、特殊的优惠政策等)函数。地方政府的选择 首先是是否接受合同,其次是是否努力工作(努力 或偷懒)。努力工作即地方政府忠实执行中央政令, 确保政令畅通无阻,偷懒即地方政府在执行过程中 表现出来的种种“执行难”,导致政策执行阻滞。我 们可以用图1来反映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这两个 博弈方之间的、每个阶段都有两种选择的三阶段动 态博弈模型: 厂————————————]厂———————————] lL——————(———— )—————,-W( ——.....h)......., (。. .。..^). . ...一明I lL .. —.—.(———z)———一——— (—— ————z———), ——————(———z)—————__J 一f】 l图1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之间的动态博弈模型 (一)对博弈模型的语言解释。图l中的博弈方 c代表委托人中央政府,博弈方L代表代理人地方 政府。第一个阶段是委托人的选择阶段,选择内容 为是否委托,也就是是否向代理人提出一个委托合 同。如果委托人选择不委托,自然得不到代理人的 服务,我们用R(0)表示委托人在没有委托时的得 益。此时,代理人当然也没有得益,该终端得益数组 中的0即反映了这种情况。 第二阶段是代理人的选择阶段,代理人可选择 是否接受委托。若代理人选择不接受委托,双方得 益与第一阶段委托人不委托完全相同,均为[R(O), 0]。如果代理人选择接受委托,那么其还需要在第 三阶段选择是否努力。 代理人在第三阶段选择努力(忠实执行)还是 ・106・ (Z)一 (Z)和W(h)一Z。 在上面的博弈中,博弈双方即中央政府和地方 政府都清楚自己和对方的得益情况,也都能观察到 双方的选择,因此这是一个完全且完美信息的动态 博弈。对于其他博弈结果,我们可以通过逆推归纳 法进行分析。 (二)对博弈模型的基本分析。对以上博弈模型 可以从以下三个角度进行分析: 1.代理人在第三阶段是选择努力还是偷懒。换 言之,中央政府政令下达以后,地方政府是选择忠 实执行(努力)还是阳奉阴违(偷懒)。我们可以将图 1简化成如下矩阵图(图2): 努力执行 偷懒执行 委 托 R( )一W(h),W(h)一h R(1)一w(1),W(f)一Z 图2中央政府委托、地方政府执行情况F博弈双方得 益矩阵图 很显然,如果地方政府努力执行时的得益大于 地方政府偷懒执行(自己偷懒执行或其他地方政府 偷懒执行)时的得益,地方政府会选择努力执行,这 样中央政令也才会畅通无阻,变成人民的实惠。我 们把上述不等式称为地方政府努力的“激励相容约 束”。反过来,可以想象,地方政府会选择偷懒执行。 2.地方政府在第二阶段是否接受中央政府委 托。这似乎不是一个问题,因为我国是中央集权的 国家,“地方政府实际上是中央政府的派出机构,地 方政府的权力是中央政府下放给地方的”,,4]( 地 方政府自然会接受中央政府的委托。但是,改革开 放以来,内生的经济体制改革的强大动力不断地分 解着传统的中央集权体制,推动着中央和地方关系 的变迁,“中央和地方的关系呈现出利益关系、权力 关系、财政关系与公共行政关系,而且利益关系决 定着其他三种关系。”|5 与中央政府代表国家及社 会的总利益不同,地方政府代表的利益具有双重 性。一方面,它要代表中央政府,实施对本地区经济 《理论探索)2ol1年第6期(总第192期) 政治与公共管理 社会的管理与服务,维护中央政府的权威;另一方 面,地方政府也有自身利益的诉求。中央政府和地 三、提升地方政府执行力的对策建议 基于以上分析可以得知,若地方政府努力的 方政府在利益相冲突和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后者 “激励相容约束”和愿意接受中央政府委托的“参与 拒绝前者的委托,即不执行中央政令是有可能出现 约束”缺失,将导致地方政府要么偷懒执行中央政 的,现实中也绝非罕见。我们可以将图1简化成如 令,要么拒绝执行中央政令,这些都将有损中央权 威,无法保证国家意志和宏观目标的实现。因此, 下矩阵图(见图3): 努力执行 偷懒执行 拒绝 “激励相容约束”和“参与约束”是提升地方政府执 行力必须满足的两个条件。要实现这两大条件的满 委托 R(h)一 ( ),W(h)-h R(Z)一 (f),w(t)-f R( ),0 图3中央政府委托、地方政府执行或不执行情况下博 弈双方得益矩阵图 通过分析我们发现,只有当 (h)-h>0和 (z)一/>0,即代理人无论是努力执行还是偷懒执 行,其收益都要大于0时,代理人才会选择接受而 不是拒绝委托,这就是代理人愿意接受委托人委托 的基本条件,可称为“参与约束”。当然,现实中的情 况更为复杂,代理人愿意接受中央政府的委托不仅 要求参与约束大于O,而且还要大于代理人放弃其 他机会的得益。即还要大于机会成本。 3.委托人是否会对代理人作出委托。从政府的 结构来看,我国中央政府缺少自己的执行机构,中 央政策的执行依赖于地方政府。中央行政机构国务 院的部、委、局、署是依法分别履行国务院基本职能 的机关,这些部门的职责主要是政策的制定以及宏 观规划与指导,几乎都没涉及到政策的执行,较少 在全国各地设立其直属的执行机构。一般来说,中 央的政策是通过中央一省一市一县~乡这种金字 塔式的层级逐级向下执行的。[6]因此,中央政府一 定会选择对地方政府作出委托,不委托的情况实际 上是不存在的。 (三)两个分析结论。从上述分析可以得出以下 两个结论:一是代理人选择努力还是偷懒与“激励 相容约束”息息相关。如果地方政府努力执行时的 得益大于自己偷懒执行或其他地方政府偷懒执行 时的得益,努力执行才会成为其选择。对地方政府 执行中努力程度的考评及其得益的公平性值得中 央政府考虑和重视。二是代理人是否接受中央政府 委托与“参与约束”息息相关,即地方政府执行时的 得益不仅要大于0,还要大于其因为执行而丧失的 其他机会成本,地方政府的利益值得中央政府考虑 和重视。 由于地方政府不同于执行部门,其不仅代表地 方的利益,而且更容易产生自己独立的利益,因此 这两点结论在后分税制时期需要给予更多关注。 足,笔者认为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着力: (一)加强央地之间的信任合作。诺贝尔经济学 奖获得者奥曼与谢林最早对参与者长期相互多次 决策的重复博弈问题进行了研究,他们发现和平的 合作通常在重复博弈中是均衡解,甚至在短期目标 有很大冲突的组织间也会有这种和平的合作。合作 的关键是相互的信任,以及对相互信任的相互信 任。信任是基于博弈的不同阶段的相互依赖,理性 博弈当事人的决策不仅受到其过去经历的影响,而 且还要受未来潜在可能性的影响。从中央政府与地 方政府之间的博弈来看,一项政策从出台到达到良 好的执行结果,其间是地方意见反馈和中央修正行 为的多次反复,最终使得政策被双方较好地接受, 并得到良好的贯彻执行。[7]这一博弈过程具有长期 性,各自要在长期博弈中得益就必须加强相互信 任,信任能使大家走出“囚徒困境”。中央政府要相 信地方政府会努力执行中央政令,地方政府也要相 信中央政府会根据自己的执行绩效论功行赏。只有 这样,地方政府执行主体才有可能杜绝地方主义, 维护中央权威,不折不扣地执行中央决策。 (二)改善地方政府绩效考评的方式方法。如前 所述,当地方政府努力执行的得益大于地方政府偷 懒执行(自己偷懒执行或其他地方政府偷懒执行) 的得益时,地方政府才会选择努力执行。反之,地方 政府会选择偷懒执行。地方政府执行所获得益就是 其绩效。由于任何领域的发展都离不开政府进步的 影响,而发展中的不足也大多能从政府缺失中找到 缘由,因此政府绩效考评这一政府行为的“指挥棒” 是否科学,如何来确定地方政府绩效考评的主体、 指标,运用何种考评手段来考评,显得尤为重要。改 善地方政府绩效考评的方式方法时要注意,除了要 以上级满意度为标准外,还要特别注重政策目标群 体对于政策执行和政策效果的满意度,增强考评的 “顾客导向”;除了要考核经济指标外,还要特别重 视社会公平指标和环境指标,增强考评的公正性、 系统性;除了要运用定性评价外,还要与定量评价 ・】07・ 政治与公共管理 《理论探索)2011年第6期(总第192期) 相结合,增强考评的科学性;除了要有阶段性评估 以公共性作为根本属性的政府尤应如此,政府实际 外,还要与长期性评估相结合,防止地方政府的短 上是“经济人”和“道德人”的统一。“经济人”强调成 期行为对政府执行力造成影响。一个良好的政府绩 本与收益,而“道德人”则强调个体自身内在的良 效考评,就是要让踏实执行政策、绩效显著的地方 知、责任心和信仰。从公共行政伦理的角度而言, 政府官员得到应有的肯定和奖励,让善于搞形式主 “道德人”价值理念强调的是公共行政人员的主观 义、喜欢做表面文章的地方政府官员不能获得快速 责任,这种责任的形成与维持既要依靠政府责任主 升迁的机会,让无事可做或不愿做事的地方政府受 体自身的德性修炼,又要培育责任主体的伦理共识 到严厉的惩戒。 和责任能力以及对政府责任伦理进行制度约束。注 (三)正视地方政府的合理利益。地方政府除了 重并强化政府“道德人”理念显然对增强地方政府 代表中央政府实施对本地区经济社会的管理与服 务外,也有自身利益的诉求,比如本地区的利益、特 殊的政治地位、经济待遇和精神文化特权、地方和 部门等小团体的利益、政府工作人员的利益。有些 利益是合理的,有些则不是。在中央政府与地方政 府的博弈中,理论上中央政府居于优势地位,但这 并不能保证中央意图总能获得地方的全面支持,并 不意味着“中央当局……可以随心所欲地把自己的 意志强加于地方当局”[8](P 卜 )。这一点很好地解 释了在计划经济时期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的关系 处理中“局部利益服从整体利益”成为不容质疑的 原则并被绝对化了的情况下,地方利益常常被看成 是全国整体利益的对立物而遭到批评,地方政府追 逐本地利益的活动往往受到指责,央地之间关系的 调整永远走不出“放权一收权一放权一收权”的怪 圈o[ ](n,n’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在中央与地方利益关 系上,中央必须承认地方的合理利益,承认地方政 府追求本地利益行为的合理性,并通过一定的法律 和制度加以保证。此外,在制定和执行政策时,不应 以强调全局利益和长远利益为由,过分损害和牺牲 地方利益。由于执行要付出成本甚至代价,因此要 建立合理的地区利益补偿机制,给因执行而利益受 损的地区或群体提供一定的补偿,这也是提高社会 公平程度、提升地方政府主体执行力的有力措施。 (四)强化地方政府的责任意识。亚当・斯密认 为:“无论人们会认为某人怎样自私,这个人的天赋 中总是明显地存在这样一些本性,这些本性使他关心 别人的命运,把别人的幸福看成自己的争隋,虽然他除 了看到别人的幸福而感到高兴外,一无所得。”[m ・108・ 的执行力大有裨益。因此,必须转变地方政府的价 值理念,以“道德人”而非“经济人”的理念作为行为 的主导。地方政府在执行过程中应以民众的权利和 幸福为出发点,消除部门利益、小团体利益的粘连 行为,服务当地民众的根本利益,因为当地民众也 是地方政府官员的委托者。 参考文献: [1](英]洛克.政府论(下篇)[M].北京:商务印书馆, 1"9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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