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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电厂各岗位工作标准

来源:个人技术集锦


目 录

1. 总经理工作标准…………………………………………………………4 2. 中层级责任与权限标准…………………………………………………8 3. 财务主管工作标准……………………………………………………11 4. 生产主管工作标准……………………………………………………13 5. 行政主管领导工作标准………………………………………………17 6. 党支部书记工作标准…………………………………………………20 7. 工会主席工作标准……………………………………………………23 8. 厂部办公室主任工作标准……………………………………………26 9. 打字员工作标准………………………………………………………29 10. 全质科科长工作标准…………………………………………………31 11. 生技科长工作标准……………………………………………………33 12. 生技科专业负责人工作标准…………………………………………36 13. 生产统计考核工作标准………………………………………………39 14. 热管科科长工作标准…………………………………………………41 15. 热管科工作人员工作标准……………………………………………43 16. 燃料统计员工作标准…………………………………………………45 17. 标准计量员兼技档室人员工作标准…………………………………47 18. 描图员工作标准………………………………………………………49 19. 财务科长工作标准……………………………………………………51 20. 会计工作标准…………………………………………………………53 21. 助理会计工作标准……………………………………………………55 22. 财务出纳工作标准……………………………………………………57 23. 行政科长工作标准……………………………………………………59 24. 总务人员工作标准……………………………………………………62 25. 食堂主任工作标准……………………………………………………63 26. 食堂会计工作标准……………………………………………………65 27. 食堂出纳兼保管员工作标准…………………………………………67 28. 炊事班长工作标准……………………………………………………69 29. 食堂炊事员工作标准…………………………………………………71 30. 劳资统计员工作标准…………………………………………………72 31. 基建班长工作标准……………………………………………………74 32. 基建岗位工作标准……………………………………………………76 33. 驾驶员岗位工作标准…………………………………………………78 34. 供应科长工作标准……………………………………………………80 35. 供应采购员工作标准…………………………………………………83 36. 设备科长工作标准……………………………………………………85 37. 设备采购员工作标准…………………………………………………88

38. 设备仓库保管员工作标准…………………………………………90 39. 设备材料记帐员工作标准…………………………………………92 40. 保卫科长工作标准…………………………………………………94 41. 门卫岗位工作标准…………………………………………………97 42. 培训办主任工作标准………………………………………………99 43. 公司级安全员工作标准……………………………………………102 44. 分场、科安全员工作标准…………………………………………104 45. 班(值)安全员工作标准…………………………………………106 46. 运行分场主任工作标准……………………………………………108 47. 运行分场值长工作标准……………………………………………111 48. 运行分场统计员工作标准…………………………………………117 49. 电气运行班长工作标准……………………………………………119 50. 一司配工作标准……………………………………………………122 51. 二司配工作标准……………………………………………………124 52. 三司配工作标准……………………………………………………126 53. 汽机运行班长工作标准……………………………………………128 54. 汽机司机工作标准…………………………………………………131 55. 汽机付司机工作标准………………………………………………133 56. 汽机除氧给水工作标准……………………………………………135 57. 锅炉班长工作标准…………………………………………………137 58. 锅炉司炉工作标准…………………………………………………140 59. 副司炉工作标准……………………………………………………142 60. 锅炉司水工作标准…………………………………………………145 61. 化水班长、付班长工作标准………………………………………147 62. 化水煤化验员工作标准……………………………………………150 63. 化水炉外水处理工作标准…………………………………………152 64. 化水炉内水处理工作标准…………………………………………154 65. 检修分场主任工作标准……………………………………………156 66. 检修分场副主任工作标准…………………………………………159 67. 电气检修班长工作标准……………………………………………162 68. 电气检修人员工作标准……………………………………………165 69. 汽机检修班长工作标准……………………………………………167 70. 汽机检修人员工作标准……………………………………………170 71. 锅炉检修班长工作标准……………………………………………172 72. 锅炉检修人员工作标准……………………………………………175 73. 热工班长工作标准…………………………………………………177 74. 热工检修人员工作标准……………………………………………180 75. 电焊工工作标准……………………………………………………182 76. 金工修配工工作标准………………………………………………184 77. 检修分场工具室工作标准…………………………………………186

78. 燃料分场主任工作标准……………………………………………188 79. 输煤班长工作标准…………………………………………………191 80. 输煤人员工作标准…………………………………………………193 81. 燃料分场行车司机工作标准………………………………………195 82. 燃烧分场推煤机司机工作标准……………………………………197 83. 燃料分场磅煤工工作标准…………………………………………198 84. 煤灰、渣管理员工作标准…………………………………………199

总经理工作标准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企业法人(总经理)的工作内容、职责权限,与基本技能要求。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DL408-1991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所电气部分) DL5009.1-2002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火力发电厂部分) DL5009.3-1997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变电所部分) 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

电安生[1994]227号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热力和机械部分) 消防规程浙江沪光热电有限公司 3. 定义

企业是法人,总经理是法人代表,在企业权限范围内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经营和行政管理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全权负责。 4.职责 4.1 职权

4.1.1 在公司董事会领导下,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行政工作实施全面领导和科学管理,有指挥权和决策权。 4.1.2 具体行使企业法人代表职权。 4.1.3 行使公司资产经营权。

4.1.4 对行政职能科室的正副科长(正副主任)、分场的正副主任等中层行政干部有任免权,有人事管理权。

4.1.5 在国家规定的法律法规允许的前提下,进行人员招收、调动、辞退,对于职工违反纪律,有权处分和开除。

4.1.6 有权拒绝外部无偿抽调公司的人员、资金和物资,以及对劳务、

费用的不合理摊派。

4.1.7 在紧急情况下,对不属于自己的职权范围而又必须立即解决的问题有临时处理权,但事后应向有决定权的单位报告。 4.2 责任

4.2.1 总经理必须在国家计划指导下,确定企业的经营目标和发展方向,正确处理国家、企业和员工个人三者的利益关系。主持制订公司发展远景规划,年度、季度工作计划和其他重要的工作规划,主持召开公司会议和研究生产、工作的重要会议,主持组织重大事故分析。

4.2.2 坚决贯彻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和法令,全面贯彻有关电力工业的“安全第一”、“质量第一”和“以经济效益为中心”的方针,努力改善安全生产和经营管理。

4.2.3 贯彻执行公司有关规定,定期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工作,接受职工代表大会的检查和监督,组织审查、处理职工代表有关生产行政工作的提案,并将处理情况向职工代表大会作专题报告。

4.2.4 建立健全以总经理为首的强有力的生产行政指挥系统,明确各级行政领导干部、职能科室和分场的职权范围,建立严格的从总经理至每个职工的岗位责任制、经济责任制和经营管理责任制。

4.2.5 建立健全以生产主管领导为首的公司统一的技术责任制,建立公司的安全网,职工教育培训网和生活后勤管理系统,并有专职人员负责。 4.2.6 采取切实措施,推进技术进步和现代化管理,加强对职工进行技术革新和合理化建议,带头和支持党委做好政治思想工作,提高职工素质,充分发挥职工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

4.2.7 积极领导支持和各部门搞好企业的标准化、计量、全面质量、档案、创达、等等企业基础性管理工作。

4.2.8 要带动各级行政干部深入群众,深入现场,调查研究,倾听群众意见,及时发现和处理问题,要经常了解职工思想动态,主动作好政治思想工作。

4.2.9 注意改善职工劳动条件,做好人身防护工作,在发展生产的基础上改善职工的生活和集体福利事业。

4.2.10 积极支持工会、共青团、民兵等组织的工作和活动,充分发挥他们在社会主义建设中的积极作用。

4.2.11 总经理要充分发挥副总经理、生产主管和各职能科室的作用,定期听取他们的工作汇报,督促检查他们的工作。 4.2.12 完成公司董事会交给的其他任务。

4.2.13 实行公司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和标准化。 4.2.14 负责组织制定公司中长期发展规划。

4.2.15 协调副总经理之间的工作关系,对跨专业,工作交叉的问题进行最终决策。

4.2.16 直接负责公司监察、审计、计划、安全、人力资源等工作。 5.基本技能

5.1 基本条件

5.1.1 熟悉国家政策、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文件、规定。

5.1.2 熟悉电力工业技术法规、规程和标准及电力企业生产过程等专业知识。

5.1.3 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有生产管理工作经历5年以上或从事副总经理工作经历2年以上。 5.2 技术知识

5.2.1 了解领导科学、公共关系学等基础知识。 5.2.2 熟悉企业管理、工商、财务等管理知识。

5.2.3 熟悉供电企业的生产、安全、经营管理、人力资源、现代化管理等专门知识。

5.2.4 掌握安全生产、经营管理、营销管理等专业知识。 5.3 能力要求

5.3.1 能够正确理解并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上级颁发的各种文件、规定,针对实际工作中出现的各种情况和问题作出正确的分析和判断,并及时作出决策。

5.3.2 能够统筹协调各副职、各部门、各人员之间的工作关系,共同做好工作。

5.3.3 具备较强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讲话具有教育性和号召力。 6.工作内容要求与方法

6.1 履行总经理负责制,通过公司行政指挥系统及各种有效管理机制,对公司生产、经营等管理活动进行决策和统一指挥,保证国有资产的保值与增值。

6.2 建立总经理办公会议制度,每周或根据工作需要主持召开总经理办公会议、企业管理会议,讨论、研究公司安全生产、技术改造、经营管理、营销管理、职工福利、职工奖惩等事项,并做出正确决策。 6.3 主持召开党政联度会议,讨论聘任和解聘行政中层管理人员。 6.4 根据公司中长期发展规划,主持制定总经理任期目标和年度方针目标。

6.4.1 总经理任期目标包括:公司生产经营总方针、目标内容、目标值及实施措施、责任单位等。

6.4.2 年度方针目标包括:安全管理、设备和生产管理、营销管理、科技进步及现代化管理、精神文明建议、后勤建设等指标。

6.5 根据地区国民经常和电网发展情况,组织制定公司电网中长期发展规划和科学技术中长期发展规划,并逐年组织落实。

6.5.1 电网中长期发展规划内容包括:总则、区域界定及规划周期、地区国民经济发展概述、地区电网现状及负荷预测、网架规划文本及网架规划系统图。

6.5.2 科学技术中长期发展规划内容包括:地区电网现状与发展预测、电网技术水平与差距、科学技术发展目标及规划原则、关键技术与重点

任务、支撑条件与措施等文本。

6.6 组织公司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遵循保人身、保设备、保电网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经常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在做有关安全生产的重大决策时,征询公司党委和工会的意见,广泛听取职工群众的意见,取得支持,保证决策的正确性和可行性。

6.7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规模和专业设置,组织进行人力资源的优化和组织机构的配置。

6.8 督促公司依法经营和合理开支,督促检查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和行政监察工作。

6.8.1 公司内部审计包括:生产、基建、营销等经营活动;资产负责损益情况、经济效益情况等财务活动;经济合同、工程预(结)算;中层干部任职期间的经济技术指标完成的真实性或离任审计。

6.8.2 公司行政监察包括:各单位对公司文件、决议、规定的执行情况及对各项管理工作进行效能监察。

6.9 发扬民主作风,积极开展民主管理,充分发挥副总经理及中层管理人员的参谋和智囊作用。经常深入基层,善于调查研究,检查、发现、了解和掌握企业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认真听取职工群众对公司经营活动、安全生产、人事安排、集体福利事业等诸方面的意见和要求。 6.10 坚持科技进步,强化全员科技意识,以科技创新、管理创新、岗位创新带动公司的技术进步;以信息化带动公司生产经营工作的全面发展。 6.11 加强职工队伍的培训和教育,采取多种形式,有计划、有步骤地对公司管理人员和职工进行岗位培训、职业道德教育等,不断提高职工素质。 6.12 注意改善职工的生活条件,丰富职工的文化生活,发展企业文化建设,每年组织有关部门制定计划,并组织实施。 6.13 代表公司行政与职工签定《集体合同》,并认真履行合同条款。 7.检查与考核

7.1 本标准执行情况,由董事会负责检查与考核,每年一次。

中层级责任与权限标准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浙江沪光热电有限公司中层管理人员岗位通用的职责、岗位基本技能(上岗条件)、工作内容要求与方法、考核与检查。

本标准适用于浙江沪光热电有限公司中层管理人员岗位。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

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DL408-1991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所电气部分) DL5009.1-2002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火力发电厂部分) DL5009.3-1997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变电所部分) 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

电安生[1994]227号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热力和机械部分) 消防规程浙江沪光热电有限公司 3. 定义:

中层级指公司各行政科室正付科长及生产部门各分场正副主任。 4. 职责 4.1 职权

4.1.1 在日常工作中,有权向有关部门、分场了解与本部门有关的数据、资料。

4.1.2有权对本部门下发的或与本部门管理内容有关的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并对违反者有权制止并提出处理意见。 4.1.3 有权参加与本部门管理内容有关的会议。

4.1.4 对领导下达的与国家政策、法规以及企业内规章制度、标准相抵触的命令,有权拒绝执行。

4.1.5 对厂部下达的工作指令、计划如有与实际不符的情况,有权提出意见和建议。

4.1.6 有权指导、监督、检查、考核本部门人员的工作情况。

4.1.7 有权对本部门人员的岗位变动提出自己的意见,并在职权范围内进行调整。

4.1.8 有权召开本部门的各种会议。

4.1.9 有权审签职权范围内的各种报表及文字材料。

4.1.10 有权依据考核规定,对本部门表现出色的人员进行表彰,对违纪人员进行处罚。 4.2 责任

4.2.1 服从组织分配和调动,听众上级领导的指挥。 4.2.2 严格按照所在岗位的工作标准进行工作。 4.2.3 自觉遵守劳动纪律,有事向主管领导请假。

4.2.4 在完成本职工作或上级领导交办的任务时,要坚决维护国家、集体利益。 4.2.5 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保密制度,不泄露组织和国家机密。 4.2.6 做好本部门各岗位人员的组织、指挥、协调、督促工作,对因自己工作不到位而给社会、企业造成影响和损失的负领导责任或连带责任。属失职造成后果的负主要责任。 4.2.7 抓好本部门的安全教育,使各岗位人员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不断完善人身及设备的安全措施,保障企业生产及各项工作的有序

进行。中层干部(正职)是本部门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 4.2.8 抓好本部门的节能降耗工作,使本部门的节能降耗工作深入实际地开展起来。

5. 岗位基本技能 5.1 基本条件 5.1.1 政治素质:

5.1.1.1 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和改革、发展、稳定的基本方针,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各项法律政策法规。

维护社会公德,遵守职业道德和《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

5.1.1.2 热爱企业、热爱本职工作,恪尽职守,坚持原则,严守机密,顾全大局,团结协作,工作主动,积极进取。 5.1.1.3 模范遵守厂规厂纪,认真贯彻执行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标准。 5.1.1.4 具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

5.1.1.5 具有较强的组织能力,联系群众,作风民主,勤政廉洁。 5.1.2 文化程度。应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5.1.3身体条件。身体健康,能够适应岗位的日常工作,没有妨碍本专业工作的疾病。 5.2 技术知识

5.2.1 熟知DL408-1991、DL5009.1-2002、DL5009.3-1997、电安生[1994]227号、《消防规程》等的规定。

5.2.2掌握与自己岗位、专业有关的国家政策、法律法规和行业法规。 5.2.3 熟悉企业的发电、供热生产过程。

5.2.4 掌握企业各项规章制度及有关专业标准。 5.3 实际技能

5.3.1具有一定的电力企业管理经验,能够灵活运用现代化管理方法开展专业管理。

5.3.2 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能够协调好部门之间、专业之间的关系。

5.3.3 具有一定的决策能力,能够对一些重点问题进行科学预测,进而做出科学的决策。

5.3.4 有较强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熟练掌握一般公文的书写格式,并能独立撰写一般性经验总结材料,并达到叙述清楚,结构严密,富有逻辑性。

6. 工作内容要求与方法

6.1 完成岗位工作标准规定是工作内容,自觉地按照岗位职责的要求及工作程序,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并达到效率高、效果好的目标。 6.2 完成XXXX[2000]112 号文中规定的工作内容。

6.3 应自觉不断地加强自身学习,丰富自己的知识面,以适应知识经济对企业的要求,适应电力行业不断发展的新形势。

6.4 应努力学习电力企业管理知识,最大限度地应用现代化管理手段,

加强所辖专业的工作,能够运用计算机进行日常的专业管理,以提高管理内容的质量和效率。

6.5 应经常了解国家有关改革的方针、政策及动态,清楚企业改革的目标任务,积极围绕企业内部改革和重点工作提出自己的建设性意见,并使自己所辖的专业管理服从、服务于企业的中心工作,努力为企业安全生产、提高经济效益、增强企业实力和企业的改革、发展、稳定献计献策,起到上一级领导的参谋、助手作用。 7. 检查与考核

7.1由主管厂领导按照本标准和部门工作标准进行检查,并委托厂人事科年终对各岗位中层干部进行考评。

7.2 依照公司有关制度规定进行考核。

财务主管工作标准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浙江沪光热电有限公司财务主管的职责、岗位基本技能(上岗条件)、工作内容要求与方法、考核与检查。

本标准适用于浙江沪光热电有限公司财务主管岗位。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3. 定义

受总经理委托负责经营策划、经济策划,主管财务计划、财产管理、财务会计审计。负责工程项目审计监督、各项资金收支管理情况审计、内控制度审计、同级主要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做好总经理交办的分管工作和代管工作。 4. 职责

4.1 对全公司各单位生产成本的节约或浪费,有权按有关规定给予奖励或处罚。

4.2 对全公司的各种经济活动有权依法进行财务监督与审计。

4.3 有权对原始凭证进行审核和监督,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予受理。

4.4 对伪造、变造、故意毁灭会计账本的行为,有权制止和纠正。 4.5 对年度成本计划、承包指标组织实施不力,完不成上级规定的有关指标负责。

4.6 对财务报表不及时、不准确,甚至有意弄虚作假、做假账负责。

4.7 对全公司经营决策、经营活动进行审计监督的质量负责。 4.8 对全公司内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及有效性负责。 5. 岗位基本技能

5.1 具有中专及以上文化程度或会计类中级以上职称。

5.2 熟悉电厂生产过程,掌握电力工业财务管理、成本核算原理、经济活动分析及审计等专业知识。

5.3 具有五年以上财务管理工作的经历。

5.4 具有较强的财务专业知识和财务管理能力,遵纪守法,办事公道,作风正派。

6. 工作内容要求与方法

6.1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及上级部门的财政金融及审计方针、政策、法规。 6.2 组织编制财务、审计计划,并组织实施。

6.3 拟定资金筹措和使用方案,负责筹集和分配企业的各项资金,监督资金的合理使用,提高资金的使用效果。

6.4 制定企业的经济核算制度和经济责任制,参加经济活动分析,提出增产节约、增收节支的意见。

6.5 组织开展成本管理工作,进行成本预测、核算、分析和考核,降低消耗,节省费用。

6.6 制定、审查生产、技术措施、基建、更改、大修、劳资、物资供应计划和主要经济合同,并检查其执行情况,考核其经济效果。

6.7 审查基建、大修、更改、技术措施、物资等计划、经济合同。 6.8 研究判定企业管理制度、办法和中长期发展规划。 7. 检查与考核

7.1 本标准执行情况,由总经理负责检查与考核,每年一次。

生产主管工作标准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生产主管的职责与权限,基本技能与要求,工作内容与方法,检查与考核办法。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DL408-1991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所电气部分) DL5009.1-2002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火力发电厂部分) DL5009.3-1997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变电所部分)

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

电安生[1994]227号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热力和机械部分) 消防规程浙江沪光热电有限公司 3. 定义

生产主管是生产部门最高领导,全面领导生产方面各项工作,对总经理负责。 4.职责 4.1 职权

4.1.1 在总经理领导下,对分管的工作有指挥权和决策权。

4.1.2 具体行使公司的生产技术、系统运行、设备检修维护、设备大修改造、基建工程管理的职权。

协助总经理行使安全监察和计划管理职权。

4.1.3 领导运行、检修、安全监查、技术培训和科研等方面的工作,有权对各分场和有关职能部门直接发布指示,各分场、部门必须严格执行。 4.2 责任

4.2.1 贯彻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执行上级下达的各项文件、规定,落实总经理或总经理办公会议的指示和决定。

4.2.2 实现分管工作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标准化,建立任务明确、责任清楚、工作协调、奖罚分明的管理机制。

4.2.3 组织制定公司生产中长期发展规划,发挥各技术科长、主任、职能科长、专职技术员的参谋助手作用,积极有效地组织分管专业开展工作。

4.2.4 协调生产、基建、安全、计划部门的关系,积极有效地开展工作。对工作交叉问题进行决策。

4.2.5 直接负责公司生产部、基建部及基层生产单位的工作。

4.2.6 定期或根据工作需要及时向总经理或总经理办公会议汇报工作。 4.2.7 根据上级下达的生产任务,结合公司实际,主持编制公司的年、月度生产计划和保证完成生产计划的技术组织措施。检查和组织分析总结计划的执行情况,组织全面均衡地完成和超额完成生产计划,定期向总经理报告生产计划的执行情况,主要经验、问题和改进意见。

4.2.8 按照“应修必修,修必修好”的原则,抓好设备管理和检修管理工作。主持编制公司检修计划,组织好安全生产设施的定期检修和日常维护工作,主持机组大修后的总结经验,不断提高检修水平和工艺水平,提高设备完好率,保证设备经常处于安全、满发、稳发的良好状态。 4.2.9 抓好运行管理工作,经常检查设备出力和运行情况,积极开展运行分析工作,组织好公司设备及分用系统的合理运行和经济调度,不断提高安全经济水平。

4.2.10 抓好公司生产员工、生产方面的干部和工程技术人员的在职生产技术培训工作,主持技术考核,领导公司生产技术的专业学术活动,如召开技术报告会或学术讨论会等。

5.基本技能 5.1 基本条件

5.1.1 有一定的马列主义和毛泽东思想基本理论水平,熟悉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

5.1.2 掌握领导科学、公共关系学和电力企业现代化管理等基础知识。 5.1.3 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有生产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五年以上或从事企业管理、党政管理工作经历七年以上。 5.2 技术知识

5.2.1 掌握送电、变电、配电检修和运行等专业及基建工程的基础理论知识。

5.2.2 了解经营管理、营销管理等专业知识。

5.2.3 熟悉电力工业技术法规、规程和标准及电力生产过程等专业知识。

5.3 能力要求

5.3.1 能够正确理解并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上级颁发的各种文件、规定。针对实际工作中出现的各种情况和问题作出正确的分析和判断。

5.3.2 能够统筹协调分管各部门、各人员之间的工作关系,共同做好工作。

5.3.3 对分管专业发生的重大和关键性问题,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能够保持清醒的头脑,进行综合分析,及时作出决策。解决生产过程中的疑难问题。

5.3.4 具备较强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讲话具有教育性和号召力。 6.工作内容要求与方法

6.1 组织实施总经理任期目标和年度方针目标中分管的各项工作计划,并全面完成分管的工作任务。

6.2 充分发挥副总工程师的助手作用和职能部门的参谋作用。注重调查研究,听取群众意见,充分调动分管部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与创造性。 6.3 组织审定分管专业的各项规章制度、管理标准和作业指导书和各工种的现场工作规程;临时性安全生产防护措施、年度“反措”计划、“安措”计划、年度设备停电检修计划和设备定期试验计划;分管专业的年度技术改造、科研和全公司基建工程计划,并督促各有关单位落实执行。组织事故调查,按照“三不放过”的精神,认真分析事故原因,制订防止对策,教育职工吸取教训,不断进行反事故斗争。

6.4 定期组织检查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针对存在的问题,组织制定整改措施,并督促检查落实。

6.5 定期主持召开公司安全工作会议和组织安全网活动;主持周生产例会,分析安全生产形势,提出具体要求;组织实施安全性评价,有效地开展危险点控制;研究制定消除重大设备隐患及防止重大设备、人身事故的防范对策;主持事故调查分析,对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提出处

理意见,并督促检查整改措施的落实。

6.6 组织开展春季、秋季安全大检查工作,确保人身、设备和电网的安全。

6.7 经常深入基层单位,检查安全生产状况,遇有大型作业和工程时,应亲临现场指挥,并督促、检查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

6.8 组织研究无功配置,解决电能质量问题。组织落实电网中长期发展规划和有关基建施工质量计划。

6.9 协调分管各职能部门的横向关系及各职能部门与基层单位的纵向关系,对安全生产、工程、技术管理工作中的职责不清等问题做出裁决处理。

6.10 每年终或下年初主持召开分管专业工作会议,总结工作,交流经验,解决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新一年度的工作目标和具体的工作计划。 6.11 定期或根据工作需要向总经理或总经理办公会议汇报分管工作。 6.12 加强技术管理工作,贯彻三结合的制度,定期地组织制定、修改和批准以生产岗位经济责任制为主要内容的各项规程制度,并检查监督有关部门及人员严格控制执行,加强六项监督,锅炉监察及其他各项技术管理工作。

6.13 组织领导群众性的合理化建议和技术革新活动的开展,制定科技发展规划,不断采取新技术和先进经验,围绕生产关键,组织好各种科技活动及三结合的技术攻关活动,不断创造新的生产水平,对重大的挖潜、革新改造项目及时组织鉴定总结和巩固提高工作。

6.14 经常深入现场,深入群众,采取有效办法及时检查了解人员思想情况,解决技术人力、物力出现的问题,在处理重大生产技术问题时应向总经理请示,但在紧急情况下有权处理并事后报告。

6.15 组织领导技术资料及技术档案的收集、整理、管理和使用工作,加强技术情报工作,了解国内外电厂技术最新动态,及时组织传播和推广。 6.16 事先组织好调查研究工作,参加新建和扩建工程的设计审查和试验验收工作,做好新机组投产前的一切生产准备工作。

6.17 应重点抓好运行的管理工作,要加强对运行工作的全面领导,在运行管理方面应做好以下工作:

6.17.1 根据电业生产的方针及生产的需要批准厂内运行方面的规章制度,加强对各级运行人员培训和考核,批准和颁发现场运行规程,系统图和各种技术文件。

6.17.2 健全以值长为首的现场运行生产指挥系统,每天至少检查值长工作一次,指导值长切实担负起领导和指挥公司运行操作的任务。

6.17.3 建立正常的生产秩序和必要的会议制度,主持生产调度会,听取汇报,布置生产任务,包括负荷分配,运行方式,燃料调配,主要设备停复役和缺陷消除等,协调各部门工作,每月召开一次运行工作会议,总结生产情况,运行工作情况,开展运行分析,对有关部门的工作进行评价并布置下月的任务。

6.17.4 每半年或每季召开运行人员代表会议一次,听取群众意见总结,布置工作,表扬先进。

6.17.5 主持新机组竣工和机组大修后的验收和启动工作。

6.17.6 以身作则,带动各级干部实行定期的上班上岗制度,整顿值班纪律,搞好文明生产,定期抽查规程、制度的执行情况,对先进事例应给予表扬和奖励,对不良现象和失职行为应予以批评或处分。 7.检查与考核

7.1 本标准执行情况,由总经理负责检查与考核,每年一次。

行政主管领导工作标准

1. 范围

1.1 本标准规定了公司行政主管领导的工作内容及要求,工作程序、责任和权限及检查与考核。

1.2 本标准适用于公司行政主管领导的工作。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3. 定义

行政主管领导是公司负责日常行政事务的最高领导,对总经理负责。 4.职责 4.1 职权

4.1.1有权编制全公司中长期发展规划、生产计划、基建计划、综合计划。根据公司决定有权统一指挥调配权范围的人、财、物,以保证完成生活工作任务。

4.1.2 有权提请总经理聘任或解聘管辖范围的行政中层干部和高、中、低专业技术人员。

4.1.3 有权监督检查各部门员工执行工作标准情况,并按绩效考核实施细则进行考核。有权依照法律和公司规定对管辖范围内的员工和行政中层级以下干部建议实行奖惩。

4.1.4 有权审核企业制度、标准、计划、规划、方案。

4.1.5 有权审核、检查、考核生产计划、工程项目和其它计划的执行情况。

4.1.6 有权组织和参与各种计划合同的审查和签约工作;有权审核、检查物资计划、购置情况。

4.1.7 根据客观情况变化,有权提出修正计划方案。

4.1.8 公司及总经理授予的其他权利。 4.2 责任

4.2.1 对直接上级负责。

4.2.2 对全公司各种计划编制的及时性、准确性、合理性负责。 4.2.3 对全公司各种统计报表的及时性、准确性负责。

4.2.4 对大修、更改、维护费用使用的科学合理性、涉及的工程项目的合法性及超支负责。

4.2.5 对企业中长期发展规划的可行性负责。

4.2.6 对涉及的企业制度、标准的合法性及企业各项制度、计划得到执行情况负责。

4.2.7 对未落实本部门管理标准规定的事项负责。 4.2.8 对下属的工作质量和后果负责。 5.基本技能 5.1 基本条件

5.1.1 高度的事业心和事业性和责任感;有一定的企业发展宏观把握能力。

5.1.2 实事求是。 5.1.3 作风民主。

5.1.4 工作业绩突出,有改革创新观念和开拓进取精神。 5.1.5 具有较高的管理水平和业务知识;遵纪守法。 5.1.6 廉洁自律。 5.2 技术知识

5.2.1 文化程度或技术职务: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并具备中级及以上专业职务任职资格。 5.2.2 工作经历:从事管理岗位工作或在技术员及以上岗位工作五年以上。

5.2.3 业务知识:熟悉电力企业管理、统计学、心理学基础知识和全厂生产过程及主要设备的配置情况;熟悉电力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与核算、技术经济分析、计划统计管理等理论与应用知识;熟悉电力企业经济理论与经济政策;懂得企业法、统计法、经济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知识;了解电力工程造价和预算定额、物资供应、人力资源管理等有关专业知识;能熟练运用计算机进行日常性事务处理。 5.3 能力要求

5.3.1 业务能力:具备一定的法律常识,能正确理解和熟练运用电力企业管理的方针、政策及法规和规定。能妥善协调与主业、多经相关部门之间的工作业务关系;具有准确的传达文件精神、部署工作任务。 5.3.2 洽谈业务、汇报工作的口头表达能力;能撰写文字简明、内容贴切的计划、总结、经济合同等业务文稿和文件;对全厂计划项目,能结合实际,合理安排,并组织检查与实施;具有较强的协调组织能力和企业导向能力。

6.工作内容要求与方法

6.1 认真贯彻执行有关政策、法令,坚持为本公司生产和职工生产服务的观点,自力更生,勤俭节约,采取有力措施,做好生活管理工作。 6.2 在总经理的领导下,直接领导行政科和总经理委派管理的部门,并负责督促检查各科室、分场(班)的生活秩序。

6.3 主持编制生活管理计划和生活方面的制度,定期总结,修改提高,达到更好为生产和生活服务的目的。

6.4 结合本公司实际,举办各项福利事业,提出建房、修建职工宿舍和制订家属宿舍分配的方案,主持房屋分配,办好食堂,不断改善和提高职工生活。

6.5 负责实施全公司绿化规划,搞好厂区文明卫生,防止疾病,提高职工的健康水平。

6.6 负责计划生育工作,提出工作计划,听取意见,主要问题及时向总经理请示。

6.7 结合本身工作做好政治思想工作。

6.8 积极完成总经理和上级交给的各项任务。 6.9 贯彻执行《干部工作通用标准》。 7.工作程序: 7.1 决策程序:

7.1.1 正常工作决策,先由主管科室(所)提出可行性方案和具体意见报行政主管领导,必要时请示总经理。

7.1.2 重大问题决策(管辖范围内的机构调整、规章制度修改和涉及广大职工切身利益的事项,主要计划的制订和改变)先由行政主管领导和有关部门研究,在取得一致意见的基础上,报请总经理批准。

7.1.3 紧急情况下决策,在发生重大事故或预测不到的突然情况下,可以根据掌握的情况及判断,进行临时性紧急决策,事后通知主管部门及上报总经理。

7.2 行政主管领导对全公司生活管理的决策指挥实行逐级负责的原则,一般情况下,不越级决策、指挥,但可越级检查。 8. 检查与考核

本工作标准执行情况由总经理随时检查,按年考核。

党支部书记工作标准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党支部书记的职责、基本技能、工作内容要求与方法、检查与考核。

本标准适用于沪光热电有限公司党支部书记。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3.定义

党支部书记是公司党员的基层领导,全面领导党员工作,开展党的各项活动。 4.职责 4.1 职权

4.1.1 在上级党组织的领导下,负责主持公司党支部的全面工作。 4.1.2 监督本企业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 4.2 责任

4.2.1 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保证监督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在本企业的贯彻执行。

4.2.2 参与公司重大问题的决策,支持总经理依法行使生产经营权和指挥决策权。

4.2.3 领导工会和共青团等群众组织,支持这些组织按照法律和各自的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全心全意依靠职工群众。

4.2.4 领导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努力建设一支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职工队伍。

4.2.5 负责公司党组织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5.基本技能 5.1 基本条件

5.1.1 掌握马列主义和毛泽东思想的基本理论,熟悉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了解中国共产党的历史和社会发展史。

5.1.2 熟悉领导科学、社会学、管理学、人才学、伦理学、政治学、心理学、行为学、公共关系学及电力企业现代化管理。

5.1.3 了解电力工业技术法规、安全工作规程、电力企业生产过程。 5.1.4 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有党政管理工作经历5年以上或生产、经营工作经历7年以上。 5.2 技术知识

5.2.1 了解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等基本知识。

5.2.2 熟悉马克思主义哲学、政治经济学、科学社会主义等基础知识。 5.2.3 掌握党政工作基础知识,精通职工政治思想工作。 5.3 能力要求

5.3.1 能够正确理解并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上级颁发的各种文件、规定。针对实际工作中出现的各种情况和问题能作出正确的分析和判断。

5.3.2 有良好的组织协调能力,能够协调党、政、工和各部门之间的工作关系,共同做好工作。

5.3.3 有较强的自我调节能力,能够应付各种复杂的局面,有较强的学习与批判能力、变革与创新能力、授权与服务能力和开发配置智力资源的能力。

5.3.4 具有较强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讲话具有号召力、感召力,富有强烈的鼓动性。

6.工作内容要求与方法

6.1 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上级组织和公司党组织的决议,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团结、组织党内外的干部和群众,努力完成公司各项工作任务。 6.2 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

6.3 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和监督,提高党员素质,增强党性,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监督党员切实履行义务,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

6.4 密切联系群众,经常了解群众对党员、党的工作的批评和意见,维护群众的正当权利和利益,做好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

6.5 充分发挥党员和群众的积极性、创造性,发现、培养和推荐他们中间的优秀人才,鼓励和支持他们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贡献自己的聪明才智。

6.6 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和培养,做好经常性的发展党员工作,重视在生产、工作第一线和青年中发展党员。

6.7 监督党员干部和其他任何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国法政纪,严格遵守国家的财政经济法规和人事制度,不得侵占国家、集体和群众的利益。 6.8 按时召开党委会或扩大会议,听取工会和共青团等群众组织工作汇报,协调好党、政、工、团之间的关系,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6.9 定期向公司党的代表大会报告工作。

6.10 贯彻党委会的决议并检查决议的执行情况。按上级要求组织召开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带头执行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和党的纪律。 6.11 每季至少到一个基层党组织进行调查研究,做好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工作;每季主持召开基层党委、总支、支部书记例会;每半年分析一次全局职工思想政治情况,总结工作,部署任务。

6.12 提出公司党组织和群众组织干部人选,并对行政干部任用提出建议。

7.检查与考核

7.1 本标准执行情况,由公司考核委员会会同上级党的领导负责检查与考核。根据党组织要求内容按期考核。

工会主席工作标准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工会主席的职责权限、基本技能要求和工作内容与方法及检查与考核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沪光热电有限公司工会主席。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3. 定义

工会主席是维护职工利益的最高代表,是公司为职工谋取最大利益的代言人,是业主与员工沟通的桥梁。 4.职责 4.1 职权

4.1.1有权行使本部门的所有职权。

4.1.2对本部门的工作人员有聘用指挥权对工作人员的配备和调离,有权向上级领导提出要求和建议。

4.1.3有权对本部门的工作人员进行表彰、嘉奖以及建议记功、晋级,对完不成任务、工作态度不好而造成损失的,有权批评和扣奖,并有给予处分的建议权。

4.1.4根据有关规定,有权批准本部门工作人员的各种法定节假期。 4.1.5 凡涉及到公司重大方针、政策和职工的切身利益时,有权代表职工参加会议并提出意见。 4.2 责任

4.2.1 为公司职工说话办事,代表和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4.2.2 参加企业管理,参与领导有关工作。

4.2.3 督促检查公司各单位贯彻工会工作计划的执行情况,并及时向领导汇报。

4.2.4 工会主席在上级工会和公司党委的领导下,负责主持工会的全面工作,落实职代会职权,组织开展民主管理、宣传教育、劳动竞赛、班组建设、文娱体育等活动。

4.2.5 参加企业管理,积极依靠全体会员把工会建设成为独立自主,充分民主和职工信赖的工人阶级的群众组织。 5.基本技能 5.1 基本条件

5.1.1 熟悉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

5.1.2 具有中专及以上文化程度或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5.1.3 从事管理工作三年以上。 5.2 技术知识

5.2.1 熟悉电力工业技术法规、规程和标准及电力企业生产过程等专业知识。

5.2.2 熟悉掌握工会工作的基本业务和具体工作程序。 5.3 能力要求

5.3.1 有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能够统筹协调。

5.3.2 具备较强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讲话具有教育性和号召力。 6.工作内容要求与方法

6.1 做好工会每阶段工作总结,制订工会工作计划,并负责实施和完成。 6.2 做好职代会的日常工作,组织职工参加民主管理,维护职工的民主权利。

6.3 反映职工的思想动态和生活困难情况,为职工说话办事。

6.4 充分发挥各级工会组织、职工代表和先进模范人物的作用,组织各种形式的劳动竞赛。

6.5加强对工会干部的教育与培训,督促检查工会干部工作标准的执行,协调好工会内部的工作平衡与配合,保证工会各项工作的完成。

6.6遇有重大问题,经厂党委同意后,及时召开职代会职工代表组长联席会议研究讨论。

6.7会同有关部门,主持对干部的评论。 6.8贯彻执行《干部工作通用标准》。

6.9 积极宣传和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组织职工学习文化和技术,提高职工队伍整体素质。

6.10 根据工会组织的性质和任务,结合电力生产的特点和我厂实际情况,组织开展群众性的双增双节、技术革新和合理化建议等竞赛活动。 6.11 以安全生产为中心,经常对职工进行四项基本原则、形势和任务、职工道德和职业纪律等的教育,努力建设一支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工人阶级队伍。

6.12 做好职代会的筹备、召开和贯彻等工作,充分发挥工会机构的作用,代表职工群众参政议政,组织职工参加企业民主管理,搞好班组建设,维护职工群众当家作主的民主权利。

6.13 贯彻民主集中制有原则,主持召开会员代表大会、工会委员会和专职工会干部的办公会,发扬民主,集思广益,把工会办成先进和模范工会。

6.14 关心职工劳动条件的改善,维护职工在劳动中的安全和健康,经常向职工进行“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的思想教育,督促和协助行政领导解决影响职工健康与安全的问题,参加安全检查和伤亡事故的调查工作。

6.15 关心职工生活,做好劳动保险和困难补助工作。关心离、退休职工生活,达到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乐、老有所学。

6.16 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倾听群众呼声,了解群众疾苦,督促和协助行政办好职工生活与集体福利事业,努力做好职工的特殊保护工作。 6.17 组织开展有益职工身心健康的文化、体育活动,抓好俱乐部、图书室、广播电视等的管理工作。

6.18 加强工会财务管理,严格执行财经纪律,不断健全和完善工会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管好、收好、用好各项经费。 6.19 完成党委和上级工会组织交办的其他工作。 7.检查与考核

7.1 按上级工会的要求进行检查 7.2 按公司考核汇编进行考核。

厂部办公室主任工作标准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厂办主任的职责、基本技能、工作内容要求与方法、检查与考核规则。本标准适用于厂办主任工作。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3. 定义

厂办主任是行政服务办公部门的领导,受行政主管管辖,对总经理、副总经理负责。 4.职责 4.1 职权

4.1.1 具体行使办公室的管理职权。

4.1.2 公司各项制度、标准、规程、条例、合同审核和解释权。 4.1.3 公司车辆调度权。

4.1.4 公司领导所授予的其它权限。 4.2 责任

4.2.1 在分管行政的副总经理领导下,主持办公室全面工作。 4.2.2 负责召集总经理主持的各种行政会议。

4.2.3 组织起草领导讲话文稿及对公司行政各类文件、材料进行审查、修改、上报和下发。督办、催办行政文件及会议决议。 4.2.4 负责公司文秘及印信管理工作。

4.2.5 负责保密工作和档案管理工作。

4.2.6 组织对上级领导或兄弟单位客人及外事的接待服务工作。对上级机关和外单位客人有接待和转介的责任,经总经理、副总经理授权,有权代表总经理、副总经理解释有关问题。

4.2.7 负责行政信访案件接待审查、处理工作。 4.2.8 每月分次到分场、班组及科室部门了解厂部决议落实情况和职工思想状况,并向总经理、副总经理汇报和提供信息,当好参谋助手。 4.2.9 搞好小车调度,加强对小车驾驶员的安全行车教育,做到每月一次车辆安全检查评分。 5.基本技能 5.1 基本条件

5.1.1 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有四年以上办公管理工作经历或六年以上生产、经营、党政管理工作经历。 5.2 技术知识

5.2.1 了解企业法、经济合同法、保密法及与供用电有关的法律法规知识。

5.2.2 熟悉电力企业生产过程和电力工业企业管理知识。

5.2.3 掌握行政管理学、文秘管理学、档案管理学、公共关系学等基础知识

5.3 能力要求

5.3.1 具备较强的管理能力。

5.3.2 具有较强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分析判断能力。

5.3.3 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安排工作主次分明,能协调各方面的关系,做到密切配合。 6.工作内容要求与方法

6.1 组织做好总经理、副总经理主持的及公司各种行政会议的统筹安排、召集及会议服务工作,并做好会议记录及会议决议的传达贯彻工作。及时安排和完成总经理、副总经理交给的各项工作,协助总经理、副总经理处理日常事务工作,检查厂部会议各项决议的贯彻执行情况。 6.2 根据公司领导指示,组织起草领导讲话的文稿材料及公司各类行政文件,并保证其政策性、准确性、时间性和指导性。

6.3 负责做好公司行政文件和公司经理办公会议的督办、催办工作。 6.4 组织做好来公司检查、指导、参观的内、外宾的接待服务工作。负责来信来访客人的接待和洽谈工作。

6.5 组织做好公司行政信访接待工作,及时调解查处各类行政信访案件。

6.6 组织公司行政、文秘、机要、打印等日常工作。指导打字员搞好文件保密及文字处理工作。

6.7 组织贯彻《保密法》,督促做好印鉴、机密文件资料的保管工作。 6.8 组织做好公司各种档案管理工作,不断提高档案管理水平,充分

发挥档案管理在企业生产经营管理工作中的作用。认真作好厂务会议的笔录,对重要会议整理或文作档案资料妥善保存。

6.9 管理使用好公司业务招待经费,定期向职代会报告业务招待经费使用情况。负责外来人员或公司员工的来访接待,帮助解决来客的食宿、交通问题,办理来客的登记,介绍情况或转介有关部门具体接待。 6.10 深入分场和班组,调查研究,掌握全面情况,向各分场、科室传达总经理、副总经理意见,及时向总经理、副总经理提供情况和建议。 6.11 负责起草并核审厂部的重要文件,签发来往公文,对不符合行文规定的文件,有权拒绝受理,搞好文件的及时归档,技术文件、资料及时交资料员保存。

6.12 抓好办公室人员的政治思想工作,组织学习政治、文化和业务知识,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遵守保密规定,定期布置和检查工作。

6.13 抓好厂级领导和职能科室经济责任制的考核工作。

6.14 负责草拟厂部综合性的工作总结、报告、计划等文件及文字工作,负责审核上报下发的各种文件、资料的文字润色。

6.15 对一般上报的文稿,在领导要求的时间内完成,送主管经理审阅,紧急文稿在半天内严格审查后送呈主管经理。

6.16 负责草拟和发布厂部(或总经理、副总经理)的通令、公告和通知等,负责行政例会的通知,安排的一般会议在前一天通知,临时会议临时通知。

6.17 对上级领导部门的电话、指示、通知及厂领导交办的任务,迅速办理并督促有关部门完成,要求做到有记录、有交待。 6.18 贯彻执行《干部工作通用标准》。

6.19 负责厂部各接待室、会议室的管理和使用,检查室内设备、用具及卫生。

6.20 搞好小车调度和对小车驾驶员的考评工作。 7.检查与考核

7.1 本标准的执行情况,由主管副总经理负责检查与考核,每年一次。

打字员工作标准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打字员的工作内容与要求、工作程序、责任与权限。 本标准适用于打字员的工作。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

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3. 定义

打字员为公司专职打字员,具体负责公司所有文件、资料、报表等打印工作。 4.职责 4.1 职权

4.1.1 有权管辖所属工作设备的使用,未经允许任何人不得私自动用。 4.1.2 有权拒绝未经公司领导审批或厂办主任审核文稿的打印工作。 4.2 责任

4.2.1 按时完成公司领导或厂办主任布置的文字文稿打印工作。

4.2.2 严格管理和节约纸张、墨粉,爱护并经常擦洗复印机,保持完好。 4.2.3 打字室内严禁会客,注意保密,保持打印室的严肃性,无关人员不得上机阅稿,未经厂办领导同意,不得擅自阅改或取出文件底稿,复印完毕后,重要文件和纸料、废纸应及时处理销毁。

4.2.4 所有打印的文件资料需及时登记、整理、保管和定期归档工作。 5.基本技能 5.1 基本条件

5.1.1 熟悉电力生产过程,能检测文稿中不符合专用术语使用规范部分。 5.1.2 懂得计算机使用、维护及简单维修。 5.2 技术知识

5.2.1 具有大专以上或相当于大专学历,从事打字工作二年以上。 5.3 能力要求

5.3.1 身体健康、思想进步,工作认真负责,有较强责任心。 5.3.2 每分钟打字在100字以上。 6.工作内容要求与方法

6.1 在厂办主任的领导下,按照文印管理规定负责公司内的打字、文印和装订工作。

6.2 坚守工作岗位,遵守劳动纪律,搞好本职工作,遇有急件应加班加点,保证文件按时完成。

6.3 各科室为厂部起草的文稿,统一由厂部办公室安排,根据文件的密级和快慢等级,首先打印由厂部领导签发的文件和资料,字迹清楚,文面清洁,行距相称美观,打字差错率不超过千分之二,发现错字、漏字和别字应及时更正,不断提高业务水平。 6.4 完成厂办交代的其它任务。 7.检查与考核

7.1 按工作标准要求,由厂办检查,每月一次。 7.2 考核由厂办汇编执行。

全质科科长工作标准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全质科科长的工作内容与要求、工作程序、责任与权限。

本标准适用于全质科科长的工作。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3.定义

全质科科长是企业全面质量管理的职能科室领导,具体负责部门协调、企业规划、卫生检查、档案管理、计量准确、文件收发和部门责任制考核。 4.职责 4.1 职权

4.1.1 有权布置、督促、审核本部门各岗位的工作。

4.1.2有权检查职能工作实施情况及索取有关情况及资料,召开专业会议。

4.1.3对本部门各岗位的工作有聘任和解聘的建议权。

4.1.4有权对本专业管理工作作出贡献的部门和个人提出奖励建议。 4.2 责任

4.2.1在厂办公室主任的领导下,负责公司各种管理标准(制度)起草、修订、汇总和协调工作。

4.2.2负责公司各部门职责范围的协调工作。

4.2.3负责企业管理现代化方法的规划,组织检查、实施等工作。 4.2.4具体负责企业上等级工作的草拟规划和组织检查工作。

4.2.5协助主任搞好公司创文明集体活动的组织、评比、检查工作。 4.2.6做好有关文件、管理资料的收发、保管、归档,认真执行档案管理制度,做好保密工作。

4.2.7负责公司描图、晒图工作,配合备品备件人员和完成另部件描制任务,及公司生产技术用图等。

4.2.8配合厂部每周至少一次环境卫生检查工作和每月一次设备检查工作。

4.2.9负责监督执行公司计量管理工作,以及标准器考核复核工作。 4.2.10严格进行经济责任制及部门岗位责任制的考核工作。

5.基本技能 5.1 基本条件

5.1.1 熟悉企业法,熟悉企业管理知识,熟悉企业发展方向。 5.1.2 熟悉电力生产过程,熟悉国家计量、审计规范。 5.1.3 懂得企业经济核算。

5.1.4 掌握计划统计,网络技术和计算机应用管理知识。 5.2 技术知识

5.2.1 具备大专以上学历水平,从事全质管理五年以上。

5.2.2 掌握领导科学、行为科学、管理科学等专业基础知识。 5.3 能力要求

5.3.1 具有较全面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5.3.2 对企业发展规划有比较超前眼光。

5.3.3 具有较好的文字组织能力及语言演讲水平。

5.3.4 对所从事的管理工作,具备较高的专业技术知识。 6.工作内容要求与方法

6.1 依据上级局下达的指令性和指导性管理标准和制度及厂和公司领导要求编制、修订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6.2公司各种管理标准的薄弱环节和实际情况,采取措施,督促改进。 6.3根据中、长远规划和企业上等级规划,组织部门具体实施。

6.4 搜集各方面资料及同类电厂的先进水平标准,结合本公司实际进行整改。

6.5 贯彻执行《干部工作通用标准》。

6.6 报刊、杂志每年征订工作,每天及时传送、分布,邮寄的机要信、挂号信要登记,并按规定签名。 6.7 完成主任临时布置的其它工作。 7.检查与考核

7.1 按工作标准要求,由厂办检查,每月一次。

生技科长工作标准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生技科科长的工作内容与要求、工作程序、责任与权限。

本标准适用于生技科科长的工作。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

于本标准。 3.定义

生技科长是全公司生产运行、检修及调度的技术主管,受生产副总领导,对总经理负责。 4.职责 4.1 职权

4.1.1 有权进行生产运行、检修的合理调度。

4.1.2 有权对事故及其他违反安全工作规程行为的当事人作处理。 4.1.3 有权拒绝不合理的检修材料预算方案。

4.1.4 有权对所辖范围内的人员、岗位作合理调动。 4.1.5 具体行使生技科的管理责权。 4.1.6 公司领导所赋予的其他权限。 4.2 责任

4.2.1 生技科长在生产主管的直接领导下负责公司生产技术管理工作。 4.2.2 负责年度检修费用和更新改造资金的申请,组织分场提出年度反事故措施计划,主设备大小修和辅助设备大小修计划,生产建筑大小修计划,更新改造计划,技术革新计划,节能措施,环保措施以及季节性措施。负责审核平衡和汇编年度技术组织措施计划,并组织本措施计划的实施和总结工作。

4.2.3 协助研究提出重大技术措施方案,并组织委托设计工作。

4.2.4 负责按年、季、月上报大小修计划及运行、检修方面技术经济分析月报。

4.2.5 掌握主要设备缺陷及主要辅助设备的重大缺陷,审核大小措施项目的施工进度计划。

4.2.6 把好检修质量关,重点参加大修分段验收和总体验收及热态验收工作,抓好设备评级及大修总结等项工作。

4.2.7 负责审核分场提出的技术方案、措施、协助分场制定检修和运行方面的较复杂的技术方案、措施(如涉及两个分场以上的综合性的较复杂的技术措施,由生技科主持制定),其它凡属于分场的检修、运行措施方案,均由分场提出。

4.2.8 负责组织公司生产所需规程、记录本、记录表的复印供应工作。 4.2.9 协调领导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文件。

4.2.10 参加事故调查、分析,按照“三不放过”的原则,对一切事故和重大不安全事件,要做到查明原因,分清责任,落实措施,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4.2.11 严格事故、障碍统计制度,及时准确地做好事故、障碍工伤等统计报告工作,在规定时间内上报事故月报、年报。

4.2.12 以预防为主,协助领导组织安全大检查、专业性安全大检查和反事故演习,收集检查情况,组织消缺并做好汇总总结工作。

4.2.13 充分发挥安全网作用,组织和指导安全网活动,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会议,交流经验,吸取教训,表扬好人好事,传达上级文件,布置安全工作。

4.2.14 监督检查生产区域内的文明生产情况,抓好经济责任制分管部份和安全考核工作,负责值长组的工作。

4.2.15 负责对设备消缺率、两票合格率、入炉煤合格率、泄漏率、继电保护动作正确率、热工保护动作正确率、发电设备运转率、汽水合格率等等指标的统计和考核工作,并建立相应的台帐。

4.2.16 严格遵守设备检修管理验收制度,做好各项设备验收工作,未做好或把好技术参数关而发生设备问题由生技科长负主要责任,生技科长要督促专业技术员认真进行验收工作。 5.基本技能 5.1 基本条件

5.1.1 熟悉电力生产过程,通晓生产过程各项专业规程,通晓国家电力部门颁布的各项安全规程及运行、检修规程,对电力生产的各项政策、法律、法规熟练掌握。

5.1.2 熟悉电力系统设备运行、检修、安装、试验等专业知识,掌握电力设备的设计、施工、维护等专门知识。 5.1.3 懂得管理科学。 5.2 技术知识

5.2.1 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在生产技术部门进行管理工作五年以上者,在基层生产部门工作五年以上者。 5.3 能力要求

5.3.1 能进行生产运行的成本核算及企业经济核算。

5.3.2 能自行组稿阐述重大技改项目的利弊得失,可行性和效益预测。 5.3.3 能组织所属部门进行项目攻关。 5.3.4 有较强的文字功底及讲话能力。 6.工作内容要求与方法

6.1 组织检修平衡会议,抓好检修平衡配合工作。

6.2 负责汇总和编制省煤节电措施计划,制定安全经济运行方案和技术措施,搞好小指标竞赛,定期检查分析安全、检修及有关经济运行方面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并组织实施。 6.3 抓好技术管理工作,负责编修全厂综合性的生产管理、技术管理制度,组织各分场修编和审查现场运行、检修、试验等专业性规章制度。 6.4 推广先进经验,组织技改项目的实施、检查、鉴定和总结工作。 6.5 组织或参加重点设备的试验工作,参加新设备的投入试验和生产准备工作。

6.6 协助有关人员开展好五项监督活动,建立好本体部分的设备台帐,负责公司金属试验金属监督和热处理工作。

6.7 组织全科室人员学习政治、技术和业务,不断提高技术干部和管理干

部的政治素质、技术业务素质。

6.8 每日确定设备缺陷消除时间和物资材料审购需用时间。 6.9 完成厂部及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7.检查与考核

本标准的考核由生产主管执行,每月考核,考核按厂汇编执行。

生技科专业负责人工作标准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生技科专业负责人的工作内容与要求、工作程序、责任与权限。

本标准适用于生技科专业负责人的工作。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3. 定义

即生技科专职技术员或工程师,对所属专业的设备运行、检修状况,该专业人员的技术水平负责,专业负责人受生技科长领导。 4.职责 4.1 职权

4.1.1 有权检查检修质量,对质量不合格的设备应令其返工或拒绝投入运行,并向上级报告,发现检修人员违反规程制度,威胁人身安全或设备安全时有权制止。

4.1.2 有权制止和纠正运行人员违反现场规程的运行操作,在设备异常运行及重大操作时要亲临现场指导。 4.2 责任

4.2.1 负责修订运行规程和运行管理制度,当系统和设备变动时,应及时修改规程和系统图。

4.2.2 负责运行操作和技术管理工作,掌握运行设备的情况,协助运行主任贯彻执行安全运行规程和经济责任制。

4.2.3 负责编制及审核运行技术图纸和资料,搞好科技档案工作。

4.2.4 负责现场设备铭牌、信号字盘、设备编号、仪表划线和系统图等工作。

4.2.5 负责制订检修工艺规程、质量标准及检修管理制度,分析设备检修、工艺和质量方面的问题,协助检修分场主任,贯彻执行安全规程、检修规程和经济责任制。

4.2.6 负责编制及审核检修方面图纸和技术设计工作,健全检修技术记录、图纸和资料,搞好技术档案工作。

4.2.7 负责对运行人员的技术考核,组织编制运行人员培训计划,负责向运行人员进行运行规程、设备构造、性能和运行技术理论讲课,及时总结先进经验。

4.2.8 组织编制检修人员培训计划和技术考核工作,组织主持检修方面的事故调查分析。

4.2.9 负责本专业的安全经济考核工作,抓好“二票三制”和合格率考核。

5.基本技能 5.1 基本条件

5.1.1 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具备相当于该学历者。 5.1.2 在所从事的专业工作五年以上,并获得有关部门颁发的技术员以上证书。

5.2 技术知识

5.2.1 熟悉电力工业技术法规、规程和标准,所负责专业各项专门知识。 5.2.2 对于公司所属设备之系统,具有相当高的掌握程度,能对所负责专业出现的问题、故障、异常能明确提出解决措施或技改方案。 5.3 能力要求

5.3.1 能够正确理解并执行电力生产各项规程、法规及标准。

5.3.2 统筹协调运行、检修各部门,各人员间的工作关系,共同做好工作。

5.3.3 对所负责的专业发生的重大和关键性问题,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能够保持清醒的头脑,进行综合分析,及时作出决策,解决生产过程中的疑难问题。

5.3.4 具备较强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6.工作内容要求与方法

6.1 专业负责人在生产主管和生技科长的领导下进行工作,负责本专业的生产和技术管理工作,科长不在时,在生产和技术管理上可行使生技科长的职权。

6.2 掌握本专业设备和系统的运行情况,每天到车间检查缺陷项目和消除情况,定期主持参加本专业的运行分析会,并提出确保安全经济运行的有关措施。

6.3 编制设备大小修计划、更改工作、节煤省电和反事故措施计划和各种试验方案计划,在检修与更改工程施工期间负责按规程检查质量和技术记录,参加验收和修后鉴定试验,竣工后提出总结报告。

6.4 组织编制和修订设备大小修材料、工时和备品储备定额,并掌握各种定额消耗情况。

6.5 审核和分析运行日志,整理各种技术记录,对不合理的运行参数及时提出修改意见,定期进行运行分析,保持合理的经济运行方式,不断降

低各种经济消耗指标。

6.6 编制运行、检修消耗定额,安全用具和工具计划。 6.7 负责做好积累有关运行和检修方面的技术资料。 6.7.1 主设备和主要辅助设备的台帐; 6.7.2 缺陷记录;

6.7.3 运行分析和检修分析记录; 6.7.4 设备定级记录;

6.7.5 机组启停、异常运行台帐。 6.8 根据设备缺陷单,确定检修时间。 6.9 完成领导交给的其它任务。 7.检查与考核

7.1 每月按工作标准执行,由生技科长每月进行检查。 7.2 每月按厂考核汇编执行。

生产统计考核工作标准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生技科生产统计考核的工作内容与要求、工作程序、责任与权限。

本标准适用于生技科生产统计考核的工作。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3. 定义

生产统计考核是全公司生产经济指标的考核统计人,受生技科长领导,对所从事的统计正确性、及时性负责。 4.职责 4.1 职权

4.1.1 有权向各部门索要因统计考核需要所需的有关数据资料。

4.1.2 有权对各部门提供的数据的正确性及来源提出询问,质疑和复核。

4.1.3 有权拒绝未经公司领导同意要求查看本公司生产状况的其他厂家的要求。 4.2 责任

4.2.1 对所统计的报表、台帐、计划实施情况的正确性、完整性及时性负责。

4.2.2 会同有关科室对技术经济指标完成情况提出考核意见和考核实施方法。

4.2.3 负责汇总有关科室对月度计划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和评分。 5.基本技能 5.1 基本条件

5.1.1 能正确理解党和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和法规,熟悉公司的工作目标及企业发展方向。

5.1.2 懂得本职范围内的必要的业务知识、工作特点和基本规律。 5.1.3 为适应办公自动化进行日常的收发文管理,应具有必要的计算机知识,能利用公司办公自动化系统进行有效的工作,并具有必要的网络浏览能力。 5.2 技术知识

5.2.1 具备相关工作二年以上,具有一定的生产专业知识,熟悉电力生产过程。

5.2.2 高中或相当于高中学历。 5.3 能力要求

5.3.1 身体健康,能坚持工作。 5.3.2 具有一定的管理能力。

5.3.3 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安排工作主次分明。

5.3.4 具备客观,实地地分析报表数据所表示内容的能力。 6.工作内容要求与方法

6.1 按日准确编报生产技术经济的综合日报。

6.2 负责机、炉、电运行小指标的计算、汇总和公布。

6.3 深入实际,调查研究,了解并掌握生产计划和技术经济指标完成情况,在科长领导下,会同有关部门和分场,及时分析技术经济指标升降原因,发现问题及时记录,并提出解决措施,推动计划的实施。 6.4 做好生产统计资料的收集、积累和整理。 6.5 负责登记运行小指标(机、电、炉、化),运行小时等台帐。 6.6 利用统计软件,按时准确编报生产日报,燃料性能情况表。 6.7 做好月、季、年统计小结。 6.8 按时准确编制年报工作。

6.9 根据上级有关指示及主副设备情况,按时编制公司年、季生产计划和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计划,并根据各科室提出的计划,进行综合平衡,使公司工作纳入计划轨道。 6.10 根据生产计划执行情况,调整年、季度生产计划。 6.11 负责编制月度、年度计划任务书,对生产计划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督促,发现薄弱环节,提出改进措施,并会同有关部门分场及时解决计划执行中的问题。 6.12 做好年、季、月度计划执行情况小结。 6.13 参加月度计划任务书考核工作。

6.14 会同有关科室对分场经济责任制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和计分,并协助解决考核中的各种问题。 6.15 深入分场,及时了解掌握各级人员经济责任制完成情况,并对分场进行不定期的抽查。 6.16 负责各种经济考核资料的积累,并逐步登记台帐。 6.17 每天按时填写报送公司指标完成情况的考核表。 6.18 根据情况,会同有关部门对经济责任制进行修订。 6.19 做好科内考勤、办公用品、奖金的颁发。 6.20 完成科长交给的其他任务。 7.检查与考核

7.1 由生技科长每月按标准进行考核。 7.2 按厂考核汇编执行。

热管科科长工作标准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热管科科长的工作内容与要求、工作程序、责任与权限。

本标准适用于热管科科长的工作。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3. 定义

热管科科长是公司供热管理的职能领导,负责所有供热设备安装、维护、改建、新建,用户的沟通联系,供热状况的经济核算,费用清算,受生产主管领导,对总经理、副总经理负责。 4.职责 4.1 职权

4.1.1 有权审定热网管线及其附属设备的改建、扩建、新建及安装维护概算。

4.1.2 有权根据公司设备状况作出用户供热负荷控制。 4.1.3 有权根据用户管损情况及时进行计量表计校验。 4.1.4 有权根据用户供热状况进行月份核查。 4.2 责任

4.2.1 负责公司所有热网管线的运行、调度,确保热用户的用汽质量。 4.2.2 根据公司的规划和要求,负责对公司所有热网的规划建设。根据

制度搞好新建热用户的热力规划建设,监督部分旧用户的热力扩建。 4.2.3 自觉遵守职业道德,严禁帮助或有损热用户的现象发生。

4.2.4 负责热网运行的经济分析,特别是用户表计的监视分析,发现流量表计失准应及时采取相应对策。

4.2.5 作为本部门的安全第一责任人,搞好本部门的安全工作。 5.基本技能 5.1 基本条件

5.1.1 熟悉电力生产过程,特别是熟练掌握供热管理知识。 5.1.2 能正确理解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和法规。

5.1.3 懂得本职范围内的必要的业务知识,工作的特点和基本规律。 5.2 技术知识

5.2.1 在生产岗位上五年以上,从事供热管理二年以上。 5.2.2 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5.2.3 具备必须的供热管理测核、概算能力。

5.2.4 具备供热管理必须的热力学、计量、热工方面的专业知识。 5.3 能力要求

5.3.1 具有管理能力。

5.3.2 具有组织、协调能力,安排工作有条不紊。 5.3.3 具有较好的文字报告及语言表达能力。 5.3.4 具有较好的社交能力。 6.工作内容要求与方法

6.1 负责进行对热网流量表计的校验工作,切实做到公司、热管科、热力公司、热用户四方会同校验,并做好相应记录。

6.2 负责校对查验公司每月供汽(包括用户用汽)的数量,并交财务科,确保数据的准确与实事求是。

6.3 机组计划检修和临时故障修理,造成不能正常供热时,应及时采取措施,通知热用户。

6.4 切实做好与热力公司的联系、衔接工作。

6.5 掌握热网管线的设备缺陷情况,对管线产生的跑、冒、滴、漏现象,应及时上报生技科要求安排检修。 6.6 完成公司领导交给的其它工作。 7.检查与考核

7.1 由生产主管每月对其业绩按工作标准进行检查。 7.2 按厂考核汇编执行。

热管科工作人员工作标准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热管科工作人员的工作内容与要求、工作程序、责任

与权限。

本标准适用于热管科工作人员的工作。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3. 定义

热管科工作人员受热管科长领导,负责所从事工作,对其工作特点所要求的正确性及及时性负责。 4.职责 4.1 职权

4.1.1 根据工作要求,有权在任何时候查看供热用户的计量情况。 4.2 责任

4.2.1 热管科工作人员在科长领导下分别负责公司供热量、用户用汽量的统计工作,和公司所有表计的抄录工作。 5.基本技能 5.1 基本条件

5.1.1 熟悉公司供热运作状况,熟悉电力生产过程。 5.1.2 熟知热用户的地域分布和管线分布。 5.2 技术知识

5.2.1 生产岗位上工作二年以上。

5.2.2 有一定的热力学知识,能进行一般计算。 5.2.3 具备相当于高中的学历。 5.3 能力要求

5.3.1 身体健康,能完成所从事工作。 5.3.2 熟悉热网分布的地理环境。 5.3.3 具有问题分析能力。

5.3.4 字迹清楚,计数正确,视力良好。 6.工作内容要求与方法 6.1 统计员工作内容

6.1.1 热管科统计员在公司领导和科长的领导下,负责公司供热量,用户用汽量的统计工作。

6.1.2 应熟知热用户在管线的分布情况,以及各热用户平时用汽量高低情况。

6.1.3 每天做好当日日报表和月调整报表,报领导及各有关部门。 6.1.4 统计好前一天日供热数量,报生产统计。 6.1.5 做好每日总供热负荷曲线表,报生技科。

6.1.6 严格遵守劳动纪律,认真学习业务知识,提高业务工作水平。

6.1.7 建立和健全各种统计台帐。

6.1.8 及时完成上级交给的其它工作任务。 6.2 抄表员工作内容

6.2.1 热管科抄表员在公司领导和科长的领导下,负责公司所有表计的抄录工作。

6.2.2 应熟知各热用户的分布情况和用户表计的类别情况。

6.2.3 每天就地抄录各用热小户的用汽量,同时抄录监控系统大用户的用汽量。

6.2.4 按要求做好所有热网的巡检工作,重点是用户就地表计的工作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报告上级领导要求处理。

6.2.5 监视监控系统运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6.2.6 严格遵守劳动纪律,认真学习业务知识,提高业务工作水平。 6.2.7 及时完成上级交给的其它工作任务。 7.检查与考核

7.1 由科长按月进行检查与考核。

燃料统计员工作标准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燃料统计员的工作内容与要求、工作程序、责任与权限。

本标准适用于燃料统计员的工作。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3. 定义

燃料统计员负责燃料的库存、入煤及进厂煤的统计工作,受燃料分场主任领导,对所从事的统计工作的正确性、及时性负责。 4.职责 4.1 职权

4.1.1 有权参与制定本岗位的工作标准的权利。

4.1.2 有权向各部门索要因统计考核所需的有关数据资料。

4.1.3 有权对各部门提供数据的正确性及来源提出询问,质疑和复核。 4.2 责任

4.2.1 对所统计的报表、台帐、进出库变更数值的正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负责。

4.2.2 有及时向主任汇报库存情况与生产用量对应状况的责任。 5.基本技能 5.1 基本条件

5.1.1 能正确理解党和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和法规,熟悉公司的工作目标及企业发展方向。

5.1.2 懂得本职范围内的必要的业务知识、工作特点和基本规律。 5.1.3 为适应办公自动化进行日常的收发文管理,应具有必要的计算机知识,能利用公司办公自动化系统进行有效的工作,并具有必要的网络浏览能力。 5.2 技术知识

5.2.1 具备相关工作二年以上,具有一定的生产专业知识,熟悉电力生产过程。

5.2.2 高中或相当于高中学历。 5.3 能力要求

5.3.1 身体健康,能坚持工作。 5.3.2 具有一定的管理能力。

5.3.3 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安排工作主次分明。

5.3.4 具备客观,实地地分析报表数据所表示内容的能力。 6.工作内容要求与方法

6.1 燃料统计员在生产主管和科长的领导下,负责进厂煤、库存煤的统计计算工作。

6.2 应熟知各种燃料的性质及公司锅炉对燃料品种的要求。

6.3 应熟知公司燃料来源,运转业务单位,每批来煤都要详细记录货源单位、承运单位,燃料亏盈吨亏卡及燃料化验煤质万分、单价,发现问题及时向科长和主管领导汇报。

6.4 每天结清入库、入炉、库存煤,做好日报、月报工作,负责对进厂、入炉计量磅秤的校验工作,做好计量人员的思想工作,准确过磅记录,实事求是。

6.5 会同有关人员做好月底盘库工作。

6.6 配合供应科、燃料分场做好运单验收保管、入帐工作,核对每只船的航运簿、船只吨位,及时反映情况,负责收集记报承运单位对公司的要求和意见,努力搞好协作关系。

6.7 准确及时算出进厂煤、入炉煤磅码单重量,发现问题及时与有关人员联系汇报。

6.8 建立和健全各种台帐,未完善要完善起来,未建立的要建立起来,有货有帐,货帐相符。

6.9 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及时完成上级交给的任务。 7.检查与考核

由分场主任根据工作标准内容每月考核,按厂考核汇编执行。

标准计量员兼技档室人员工作标准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公司标准计量员兼技档室人员的工作标准,范围包括职责、定义、基本技能、工作内容要求与方法等。

本标准适用于沪光热电有限公司标准计量员兼技档室人员。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3. 定义

标准计量员兼技档室人员是公司从事标准计量管理的专职人员,并兼任技档室档案归类、整理工作。标准计量员受全质科长领导,对公司计量的正确,档案管理的齐全整洁负责。 4.职责 4.1 职权

4.1.1 有权进行公司范围内任何部门的计量器具的校正工作。并对各部门的计量情况有检查、指导、及考评的权力。 4.1.2 有参与制定本岗位工作标准的权利。

4.1.3 有向主管或科长提出合理化建议的权利。

4.1.4 有档案管理、出借、回收、归类、整理的职权。 4.2 责任

4.2.1 努力学习政治、业务技术,以适应标准化、技术档案管理工作。 4.2.2 认真贯彻执行科技档案管理制度和上级有关科技档案工作的规定。

4.2.3 负责各部门文书档案的指导、督促、检查工作,积累归档工作。 4.2.4 积极开展档案现代化管理及开发工作,负责文档方面的计算机检索等工作。

4.2.5 负责档案的鉴定借阅工作,对超过保管期限档案提出销毁意见。 4.2.6 负责库房管理及设施维护保养工作,保持库房清洁卫生,做好库房“六防”工作,确保档案安全。

4.2.7 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及国家电力部门下达的方针、政策、指令和指示。

4.2.8 努力使业务范围内的各项管理工作标准化和程序化,并保证建立起正常的工作秩序。

4.2.9 正确理解、领会科长及上级领导对具体管理业务工作的要求,

并努力完成所布置的工作。

5.基本技能:基本技能包括基本条件、技术知识及能力要求。

5.1 能正确理解党和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和法规,熟悉公司的工作目标及企业的发展方向。

5.2 懂得本职范围内的必要的业务知识,工作的特点和基本规律。 5.3 具备必要的网络浏览能力,具备必要的计算机知识。 5.4 具有较强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5.5 身体健康,能坚持工作。 5.6 有一定的统筹管理能力。 5.7 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

5.8 具有高中或相当于高中文化水平。 6.工作内容要求与方法

6.1 在科长的领导下,负责公司文书的收集整理、鉴定、保管工作,做到完整、准确、分类清楚,卷组合理,案卷标志要确切,保证档案的完整与齐全。

6.2 负责起草标准化验收的基础资料,会同生产分场,有关科室收集标准,开展标准化工作,起草的文件、制度由科长定稿。

6.3 定期对所保管的科技档案进行检查,达到目录与档案相符,发现问题及时向科长汇报。

6.4 参加设备开箱,负责对开箱技术文件进行登记造册归档,并掌握技术文件材料的使用情况。

6.5 负责机组安装、调试、设计图纸、设计更改单等图纸(技术资料)的登记、分类、归档、造册、保管工作。

6.6 负责专业技术书册、资料的保管、借用工作。 6.7 完成科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7.检查与考核

由科长每月进行检查与考核,按厂考核汇编执行。

描图员工作标准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公司描图员的工作标准,范围包括职责、定义、基本技能、工作内容要求与方法等。

本标准适用于沪光热电有限公司描图员。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

于本标准。 3. 定义

描图员负责公司所有工程设备安装过程和运行检修要求使用、保存、查核的种类基建、安装、系统、技术标准及各类设备参数的图纸的描晒工作,受全质科长领导,对所从事工作负责。 4.职责 4.1 职权

4.1.1 有权向供货及工程安装单位索要需要保存、复制、描晒的图纸。 4.1.2 有权进行必要的资料、数据查核、校正。 4.1.3 有权拒绝接受模糊不清的草图。 4.2 责任

4.2.1 认真执行国家制图标准,确保描图、绘图的质量。 4.2.2 制定描图、晒图、测绘和图纸的管理制度。 4.2.3 负责晒图机、绘图设备等的保养、维护工作。

4.2.4 保守秘密,无关人员不得进入描图室,图纸资料底稿整理,保管或送存档。

4.2.5 努力学习业务、技术,以适应描图工作和提高工作效率。 5.基本技能 5.1 基本条件

5.1.1 能正确理解党和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和法规,熟悉公司的工作目标及企业发展方向。

5.1.2 懂得本职范围内的必要的业务知识、工作特点和基本规律。 5.1.3 为适应办公自动化进行日常的收发文管理,应具有必要的计算机知识,能利用公司办公自动化系统进行有效的工作,并具有必要的网络浏览能力。 5.2 技术知识

5.2.1 具备相关工作二年以上,具有一定的生产专业知识,熟悉电力生产过程。

5.2.2 高中或相当于高中学历。 5.3 能力要求

5.3.1 身体健康,能坚持工作。 5.3.2 具有一定的管理能力。

5.3.3 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安排工作主次分明。

5.3.4 具备客观,实地地分析报表数据所表示内容的能力。 6.工作内容要求与方法

6.1 负责公司的描图、晒图工作,配合备品备件人员完成另部件的描制任务。

6.2 根据公司生产、技术部门及工程设计、安装和备品备件人员需要,及时完成各种所需图纸的描、晒、印的任务。

6.3 定时对核心技术图纸进行存档保管,定期保养、维护。

6.4 完成科长交办的其他任务。 7.检查与考核

由科长按工作标准按月检查,按厂考核汇编执行。

财务科长工作标准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公司财务科长的工作标准,范围包括职责、定义、基本技能、工作内容要求与方法等。

本标准适用于沪光热电有限公司财务科长。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3. 定义

财务科长是公司财务管理负责人,对公司财务进行全面管理,受财务主管领导,对总经理负责。 4.职责 4.1 职权

4.1.1 有权召开本部门的各种会议。

4.1.2 有权对本部门人员的岗位变动提出自己的意见,并在职权范围内进行调整。

4.1.3 有权签审职权范围内的各种报表及文字材料。

4.1.4 有权依据考核规定,对本部门表现出色的人员进行表彰,对违纪人员进行处罚。

4.1.5 有权指导、监督、检查、考核本部门人员的工作情况。 4.2 责任

4.2.1 财务科长在公司的领导下,负责科内的全面工作,做好财务科职工的思想工作和业务培训工作。

4.2.2 组织财务人员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财政政策和法令,严格遵守财经纪律,严格执行各项财务制度,同一切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作斗争。 4.2.3 抓好与财务工作有关的经济责任制的考核工作。 4.2.4 抓好科内的劳动纪律。

4.2.5 服从组织分配和调动,听众上级领导的指挥。 4.2.6 严格按照所在岗位的工作标准进行工作。 4.2.7 自觉遵守劳动纪律,有事向主管领导请假。

4.2.8 在完成本职工作或上级领导交办的任务时,要坚决维护国家、集

体利益。

4.2.9 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保密制度,不泄露组织和国家机密。

4.2.10 做好本部门各岗位人员的组织、指挥、协调、督促工作,对因自己工作不到位而给社会、企业造成影响和损失的负领导责任或连带责任。属失职造成后果的负主要责任。

4.2.11 抓好本部门的安全教育,使各岗位人员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不断完善人身及设备的安全措施,保障企业生产及各项工作的有序进行。中层干部(正职)是本部门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

4.2.12 抓好本部门的节能降耗工作,使本部门的节能降耗工作深入实际地开展起来。 5.基本技能

5.1 了解国家的有关政策、法律法规,特别是金融财会方面的相关内容。 5.2 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从事助理会计二年以上。 5.3 具有提出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5.4 工作责任心强,能团结协作,廉洁奉公,顾全大局,坚持原则,服从命令。

5.5 身体健康,能够适应会计工作的要求,具备高中或相当于高中文化程度。

5.6 能够运用现代化管理方法开展管理工作,特别是办公自动化及计算机电脑的应用。

5.7 有相当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熟练掌握一般财务报表、票据、凭证等项目的管理工作,能独立编制计划,撰写总结材料。 6.工作内容要求与方法

6.1 按时编制月、季、年度成本计划,加强成本核算和管理,及时检查反映成本完成情况,并会同有关部门积极采取措施,降低发电成本,严格掌握并合理使用各项资金,协助经理,搞好经营活动分析。

6.2 参与制订经营决策,拟订财务工作计划和总结,签发科内文件,审核上报的各种资料,作好请示汇报工作。

6.3 组织学习财经政策和会计业务,不断提高政治水平和业务能力,定期深入基层,检查财政政策和财务制度执行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6.4 完成公司领导和上级业务部门布置的其它工作。 7.检查与考核

按工作标准要求每月接受财务主管检查,按厂考核汇编执行。

会计工作标准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公司会计的工作标准,范围包括职责、定义、基本技

能、工作内容要求与方法等。

本标准适用于沪光热电有限公司会计。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3. 定义

会计受财务科长领导,根据公司财务管理的要求进行诸如成本管理、工资分配、三级核算、现金收付、帐目及凭证的整理装订等涉及公司财务领域内的会计专项工作。 4.职责 4.1 职权

4.1.1 根据国家金融财税政策,有权对各种票据、凭证、汇票及其他相关资料作出确认,必要时做真伪鉴定。

4.1.2 有权拒收各种不符合财务管理要求的各种票据,凭证,汇票等及其他相关内容的财务票证等。

4.1.3 对工作中反映出来的问题,有权进行调查收集并向部门负责人反映汇报。 4.2 责任

4.2.1 贯彻国家有关政策,法律法规,执行上级有关文件、规定和企业标准,遵守公司规章制度。

4.2.2 服从组织和领导决定,听从上级领导安排。

4.2.3 完成本职工作或上级领导交办的任务,坚持原则,维护国家和公司的利益。

4.2.4 统筹考虑企业财务管理情况,编制年度成本计划,做好成本预测。 4.2.5 严格规范,精益求精,完成会计科目的记录、装订及保管。 5.基本技能

5.1 了解国家的有关政策、法律法规,特别是金融财会方面的相关内容。 5.2 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从事助理会计二年以上。 5.3 具有提出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5.4 工作责任心强,能团结协作,廉洁奉公,顾全大局,坚持原则,服从命令。

5.5 身体健康,能够适应会计工作的要求,具备高中或相当于高中文化程度。

5.6 能够运用现代化管理方法开展管理工作,特别是办公自动化及计算机电脑的应用。

5.7 有相当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熟练掌握一般财务报表、票据、凭证等项目的管理工作,能独立编制计划,撰写总结材料。

6.工作内容要求与方法

6.1 根据有关资料,做好各项指标的平衡试算,编制年度成本计划,做好成本预测,提出增产节约措施,保证成本的全面完成。

6.2 按照成本管理的要求,正确分配工资、材料和燃料费用,认真控制成本开支标准,按时编报上级规定的报表,搞好年、季的成本分析,并为全厂经济活动情况的分析提供资料。

6.3 做好三级核算工作,下达分场级工、料、费指标及汇总和考核工料费指标的完成情况,经常深入班组搞好经济核算。

6.4 负责银行现金收付凭证及有关转帐凭证的编制,做到编制记帐凭证经济事项必须要有依据,摘要内容详细,数字正确清晰。

6.5 做好往来帐目的清理,对债权债务应主动与对方联系,防止出现呆帐的现象,确保资金及时收回。

6.6 负责装订凭证帐册,并保管好短期的会议档案。 7.检查与考核

由财务科长按工作标准要求每月检查,按厂考核汇编考核。

助理会计工作标准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公司助理会计的工作标准,范围包括职责、定义、基本技能、工作内容要求与方法等。

本标准适用于沪光热电有限公司助理会计。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3.定义

助理会计受财务科长领导,协助会计进行所有会计科目的工作,是会计的助手和参谋。 4.职责 4.1 职权

4.1.1 根据国家金融财税政策,有权对各种票据、凭证、汇票及其他相关资料作出确认,必要时做真伪鉴定。

4.1.2 有权拒收各种不符合财务管理要求的各种票据,凭证,汇票等及其他相关内容的财务票证等。

4.1.3 对工作中反映出来的问题,有权进行调查收集并向部门负责人反映汇报。

4.1.4 有权对会计工作纰漏提出修正意见。 4.2 责任

4.2.1 贯彻国家有关政策,法律法规,执行上级有关文件、规定和企业标准,遵守公司规章制度。

4.2.2 服从组织和领导决定,听从上级领导安排。

4.2.3 完成本职工作或上级领导交办的任务,坚持原则,维护国家和公司的利益。

4.2.4 统筹考虑企业财务管理情况,编制年度成本计划,做好成本预测。 4.2.5 严格规范,精益求精,完成会计科目的记录、装订及保管。 4.2.6 完成会计交付的其他具体工作任务。 5.基本技能

5.1 了解国家的有关政策、法律法规,特别是金融财会方面的相关内容。 5.2 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从事助理会计二年以上。 5.3 具有提出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5.4 工作责任心强,能团结协作,廉洁奉公,顾全大局,坚持原则,服从命令。

5.5 身体健康,能够适应会计工作的要求,具备高中或相当于高中文化程度。

5.6 能够运用现代化管理方法开展管理工作,特别是办公自动化及计算机电脑的应用。

5.7 有相当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熟练掌握一般财务报表、票据、凭证等项目的管理工作,能独立编制计划,撰写总结材料。 6.工作内容要求与方法

6.1 做好记帐凭证的稽查、复核、汇总及转帐凭证的编号,记帐文字、数字要准确、整洁,按月结算资金平衡科目汇总表,汇总表的原始记录要妥善保管,装订成册。

6.2 负责记载各种明细分类帐,每月结出发生额和余额,并和总帐核对,做到正确无误,按时与仓库盘点核对,做到帐帐相符,帐实相符。 6.3 做好月份凭证单据的装订成册,贴好封面,按规定填写好封面的内容,年度要把报表凭证、单据、明细分类帐装订成册,归档保管。 7.检查与考核

由财务科长按工作标准要求每月检查,按厂考核汇编考核。

财务出纳工作标准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公司财务出纳的工作标准,范围包括职责、定义、基本技能、工作内容要求与方法等。

本标准适用于沪光热电有限公司财务出纳。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3.定义

财务出纳受财务科长领导,负责每日、月、季、年现金收付平衡,资金、存折保管等工作。 4.职责 4.1 职权

4.1.1 根据国家金融财税政策,有权对各种票据、凭证、汇票及其他相关资料作出确认,必要时做真伪鉴定。

4.1.2 有权拒收各种不符合财务管理要求的各种票据,凭证,汇票等及其他相关内容的财务票证等。

4.1.3 对工作中反映出来的问题,有权进行调查收集并向部门负责人反映汇报。 4.2 责任

4.2.1 贯彻国家有关政策,法律法规,执行上级有关文件、规定和企业标准,遵守公司规章制度。

4.2.2 服从组织和领导决定,听从上级领导安排。

4.2.3 完成本职工作或上级领导交办的任务,坚持原则,维护国家和公司的利益。

4.2.4 统筹考虑企业财务管理情况,编制年度成本计划,做好成本预测。 4.2.5 严格规范,精益求精,完成会计科目的记录、装订及保管。 5.基本技能

5.1 了解国家的有关政策、法律法规,特别是金融财会方面的相关内容。 5.2 具有提出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5.3 工作责任心强,能团结协作,廉洁奉公,顾全大局,坚持原则,服从命令。

5.4 身体健康,能够适应会计工作的要求,具备高中或相当于高中文化程度。

5.5 能够运用现代化管理方法开展管理工作,特别是办公自动化及计算机电脑的应用。

5.6 有相当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熟练掌握一般财务报表、票据、凭证等项目的管理工作,能独立编制计划,撰写总结材料。 6.工作内容要求与方法

6.1 根据财务管理要求,做好现金收付平衡。 6.2 记好现金日记帐。

6.3 做好资金、存折、单据、凭证等的保管工作。

6.4 严格执行现金保管制度,做好存取工作。 6.5 正确及时进行职工工资发放工作。 6.6 按时编报上级规定的报表。 7.检查与考核

由财务科长按工作标准要求每月检查,按厂考核汇编考核。

行政科长工作标准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公司行政科长的工作标准,范围包括职责、定义、基本技能、工作内容要求与方法等。

本标准适用于沪光热电有限公司行政科长。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3. 定义

行政科长受厂办主任领导,主管食堂、驾驶班、基建班,主持负责行政职能范围内的工作。 4.职责 4.1 职权

4.1.1 在日常工作中,有权向有关部门、分场了解与本部门有关的数据、资料。

4.1.2有权对本部门下发的或与本部门管理内容有关的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并对违反者有权制止并提出处理意见。 4.1.3 有权参加与本部门管理内容有关的会议。 4.1.4 对领导下达的与国家政策、法规以及企业内规章制度、标准相抵触的命令,有权拒绝执行。 4.1.5 对厂部下达的工作指令、计划如有与实际不符的情况,有权提出意见和建议。 4.1.6 有权指导、监督、检查、考核本部门人员的工作情况。 4.1.7 有权对本部门人员的岗位变动提出自己的意见,并在职权范围内进行调整。 4.1.8 有权召开本部门的各种会议。 4.1.9 有权审签职权范围内的各种报表及文字材料。

4.1.10 有权依据考核规定,对本部门表现出色的人员进行表彰,对违纪人员进行处罚。

4.2 责任

4.2.1 服从组织分配和调动,听众上级领导的指挥。 4.2.2 严格按照所在岗位的工作标准进行工作。 4.2.3 自觉遵守劳动纪律,有事向主管领导请假。

4.2.4 在完成本职工作或上级领导交办的任务时,要坚决维护国家、集体利益。 4.2.4 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保密制度,不泄露组织和国家机密。 4.2.5 做好本部门各岗位人员的组织、指挥、协调、督促工作,对因自己工作不到位而给社会、企业造成影响和损失的负领导责任或连带责任。属失职造成后果的负主要责任。 5.基本技能 5.1 基本条件 5.1.1 政治素质:

5.1.1.1 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和改革、发展、稳定的基本方针,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各项法律政策法规。

维护社会公德,遵守职业道德和《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

5.1.1.2 热爱企业、热爱本职工作,恪尽职守,坚持原则,严守机密,顾全大局,团结协作,工作主动,积极进取。 5.1.1.3 模范遵守厂规厂纪,认真贯彻执行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标准。 5.1.1.4 具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

5.1.1.5 具有较强的组织能力,联系群众,作风民主,勤政廉洁。 5.1.2 文化程度。应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5.1.3身体条件。身体健康,能够适应岗位的日常工作,没有妨碍本专业工作的疾病。 5.2 技术知识

5.2.1 掌握与自己岗位、专业有关的国家政策、法律法规和行业法规。 5.2.2熟悉企业的发电、供热生产过程。

5.2.3掌握企业各项规章制度及有关专业标准。 5.3 实际技能

5.3.1具有一定的电力企业管理经验,能够灵活运用现代化管理方法开展专业管理。

5.3.2 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能够协调好部门之间、专业之间的关系。

5.3.3 具有一定的决策能力,能够对一些重点问题进行科学预测,进而做出科学的决策。

5.3.4 有较强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熟练掌握一般公文的书写格式,并能独立撰写一般性经验总结材料,并达到叙述清楚,结构严密,富有逻辑性。

6.工作内容要求与工作程序 6.1 工作内容要求:

6.1.1 行政科长是行政科的第一安全责任人和防火责任人。

6.1.2 负责组织、调动、发挥全科各岗位员工的积极性与创造性,全心全意地为生产、为公司员工做好生活后勤服务工作,确保安全生产,改善职工生活作为做好工作的目标。

6.1.3 负责制订、修订、健全本部门的规章制度、岗位责任制和经济责任制以及管理台帐,并定期检查、贯彻执行情况的同时进行认真考核,做到奖罚分明。

6.1.4 负责制订本部门的年度、季度、月度工作规划和计划,并组织实施和协调,并确保完成公司下达的计划任务和临时任务,按时做好工作总结。

6.1.5 负责定期召开科务会议,总结工作,表扬好人好事,虚心听取意见和建议,并布置新任务,以达到改进工作,逐步提高本部门的管理水平。

6.1.6 做好本部门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经常了解职工的疾苦,设法及时给予帮助。 6.2 工作程序:

6.2.1 每天到所管辖范围的岗位、现场进行巡回检查,了解其工作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帮助解决。

6.2.2 每月25日前根据厂部要求组织制订下月工作计划。

6.2.3 每月5日前召开一次科务会议,总结工作,布置下月工作任务。 7.检查与考核

按厂考核汇编执行。

行政总务人员工作标准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公司行政总务人员的工作标准,范围包括职责、定义、基本技能、工作内容要求与方法等。

本标准适用于沪光热电有限公司行政总务人员。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3.定义

行政总务人员受行政科长领导,负责行政事务安排,安保、劳保用品发放,公司贵客接待,公司行政办公室整理等工作。 4.职责

4.1 职权

4.1.1 有权对所负责的行政事务进行统筹安排。

4.1.2 对本部门的工作提出改进意见或合理化建议权。 4.2 责任

4.2.1 有责任安排好公司宾客接待工作。

4.2.2 有责任做好安保、劳保用品发放工作,并做好统计工作。 4.2.3 对直接上级负责。

4.2.4 做好本部门要求的各项工作。 5.基本技能

5.1 初中或以上文化水平,对工作有认真负责精神。

5.2 了解电厂工作性质和要求,掌握日常行政工作特点。 5.3 能适应该工作要求,身体健康。

5.4 具有一定的社交水平,待人和气,平易近人,能显示公司的良好精神风貌。

6.工作内容要求与工作程序

6.1 做好公司行政事务的统筹安排。 6.2 做好公司宾客的接待工作。

6.3 发放好生产、行政等人员的安保、劳保用品。 6.4 公司行政管理部门的办公室的整理工作。

6.5 要注意衣着仪表整洁,维护公司形象,做好保密工作。 7.检查与考核

行政科长每月根据工作标准进行检查与考核。

食堂主任工作标准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公司食堂主任的工作标准,范围包括职责、定义、基本技能、工作内容要求与方法等。

本标准适用于沪光热电有限公司食堂主任。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3. 定义

食堂主任受厂办主任领导,具体负责食堂工作的全面管理。 4.职责 4.1 职权

4.1.1 在厂办主任的领导下,对食堂管理工作有组织、实施及建议权限。 4.1.2 对采购、验收及保管所购置的食物有审查、监督权。 4.1.3 有权编制本岗位的各项管理细则、要求。

4.1.4 有权对食品质量、成本核算、文明卫生、劳动纪律等严格把关。 4.2 责任

4.2.1 全面贯彻执行国家的《食品卫生法》等相关法规、领导食堂所属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同一切损害职工利益的行为做斗争。

4.2.2 对所采购的食堂卫生、防止食堂中毒及成本核算负直接责任。 4.2.3 对所辖职工的违纪行为,损害他人行为负责。 5.基本技能

5.1 了解国家有关政策、法律、法规。 5.2 有相当的组织能力及协调能力。

5.3 有一定的烹调知识,食品知识及食物中毒急救常识。 5.4 身体健康,通过卫生部门的卫生检测要求。 5.5 相当于高中文化程度。

5.6 有一定的管理能力,能进行成本核算,具备初步的财务知识。 5.7 能编制报表。 6.工作内容要求与方法

6.1 全面负责食堂的政治思想工作和日常行政管理工作,切实依靠群众,努力办好食堂。

6.2 深入现场,广泛听取意见,及时总结经验,表扬好人好事,不断改进工作。

6.3抓好食堂财务管理,严格采购、验收、保管三关,加强成本核算,提高饭菜的质量,按期公布盈亏帐目。 6.4检查督促食堂人员遵守食堂守则,不断改进工作,努力提高服务质量。 6.5组织食堂人员贯彻落实食品卫生法,经常检查食品卫生和食品质量,防止食物中毒,检查餐具、用具的消毒和环境卫生,是食堂的安全职责,搞好安全工作。

6.6参与核算员、出纳菜饭票的复点和交接工作。

6.7编制食堂设备更新,添置及各种计划,上级批准后组织实施。 6.8负责制订和实施食堂经济责任制及奖金分配,负责食堂工作人员的工作安排和考勤工作。

6.9做好本岗位及包干区的文明卫生工作。 6.10完成厂、科布置的其它各项任务。

6.11来客就餐,一律按公司领导签发的就餐通知单进行安排。

6.12严禁在食堂内洗头、洗衣服,食堂办公室、炊事房内就餐等有损公司文明的行为发生。

6.13 贯彻执行《干部通用标准》。 7、检查与考核

由厂办主任进行检查,每月考核。

食堂会计工作标准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公司食堂会计的工作标准,范围包括职责、定义、基本技能、工作内容要求与方法等。

本标准适用于沪光热电有限公司食堂会计。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3. 定义

食堂会计接受食堂主任领导,具体负责食堂每天食堂食品、物品的购入验收、复核与清算、盘点。 4.职责 4.1 职权

4.1.1 食堂会计有权对无证明人、经手人的购买凭证拒绝进帐。 4.1.2 有权对采买人员购入的食品、价格、金额进行验收、复核。 4.2 责任

4.2.1 有责任进行市场价格与购入价格的核实、调查。

4.2.2 有责任每日、每月上报食堂收支状况,公布盈亏帐目,及库存状况。

5.基本技能

5.1 了解国家有关政策、法律、法规。 5.2 有相当的组织能力及协调能力。

5.3 有一定的烹调知识,食品知识及食物中毒急救常识。 5.4 身体健康,通过卫生部门的卫生检测要求。 5.5 相当于高中文化程度。

5.6 有一定的管理能力,能进行成本核算,具备初步的财务知识。 5.7 能编制报表。 6.工作内容要求与方法

6.1 买菜人员购进的要进行验收、复核、入帐。

6.2 当天的菜卖出,要根据买进的实际价格来决定菜价。 6.3 坚持无证明人、无经手人不进帐。

6.4 按时地送好菜,饭票,及时与炊事员当面算清。

6.5 做到日清月结,每日公布盈亏帐目和调味品额,并上报公司领导、财务科。

6.6 做好本岗位及包干区的文明卫生。 7.检查与考核

由食堂主任每月按工作标准检查,按厂考核汇编进行考核。

食堂出纳兼保管员工作标准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公司食堂出纳兼保管员的工作标准,范围包括职责、定义、基本技能、工作内容要求与方法等。

本标准适用于沪光热电有限公司食堂出纳兼保管员。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3. 定义

食堂出纳兼保管员受食堂主任领导,具体负责食堂资金进出,入库物品清点,复核及库存物品的保管。 4.职责 4.1 职权

4.1.1 根据食品及其他调味品及辅助物品使用情况,有权确定仓库配货额度及日期。

4.1.2 对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有权拒绝入库,对已过期食品有权进行清仓报损。

4.1.3 有权拒绝票、货不符的帐目入帐及入库。 4.2 责任

4.2.1 对库存食品使用期限,销损情况负责。

4.2.2 对资金使用的正确性、安全性负责。并确保周转及时。 5.基本技能

5.1 了解国家有关政策、法律、法规。 5.2 有相当的组织能力及协调能力。

5.3 有一定的烹调知识,食品知识及食物中毒急救常识。 5.4 身体健康,通过卫生部门的卫生检测要求。 5.5 相当于高中文化程度。

5.6 有一定的管理能力,能进行成本核算,具备初步的财务知识。 5.7 能编制报表。 6.工作内容要求与方法 6.1 现金不得随便借用。

6.2 对买入的物品要与票相符才能进仓入帐。

6.3 在仓库配货时,要近配、少配,调节资金周转。 6.4 菜票、饭票日日清帐登记。

6.5 仓库内的货要多检查,保持不变质。 6.6 做好岗位和包干区的文明卫生工作。 6.7 完成食堂布置的其它临时性任务。 7.检查与考核

由食堂主任每月按工作标准检查,按厂考核汇编执行。

炊事班长工作标准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公司食堂炊事班长的工作标准,范围包括职责、定义、基本技能、工作内容要求与方法等。

本标准适用于沪光热电有限公司食堂炊事班长。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3. 定义

炊事班长受食堂主任领导,具体负责每日菜肴品种搭配,指导烹饪调理,负责具体炊事班人员工作分配,餐厅内的用具、物品保管。 4.职责 4.1 职权

4.1.1 有权确定当日菜肴荤素搭配,营养成份搭配,进行数量确定,成本确定。

4.1.2 有权拒绝不卫生食品,有害食品、过期食品,涉毒食品的烹饪。 4.1.3 有权分配调动炊事员的工作。 4.2 责任

4.2.1 有责任对进行烹制的食品蔬菜等进行检查,确保入锅第一道关。 4.2.2 对食堂内的卫生、食品卫生、负直接责任。 5.基本技能

5.1 炊事班长必须具备一定的烹饪知识和食品卫生、食品营养搭配知识,有食品中毒处理能力,对有毒物品、食品有一定的辩认能力。

5.2 熟悉电厂人员就餐变动状况,能对烹调菜肴数量有较准确的估计。 5.3 具备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5.4 身体健康,通过国家卫生检查并合格。

5.5 有一定的人员协调和组织能力。 6.工作内容要求与方法 6.1 安排工作调理。

6.2 听取群众意见,不搞买卖特殊化。 6.3 讨论决定吃菜搭配,调节口味。 6.4 保管餐厅内的用具、物品。 6.5 进行随时随地打扫卫生。

6.6 经常深入现场,及时总结经验,表扬好人好事,不断改进工作。 6.7 经常检查食品卫生和质量,防止食物中毒。

6.8 督促炊事员对餐厅内的用具、物品进行消毒工作。 7.检查与考核

由食堂主任每月按工作标准进行检查,按厂考核汇编进行考核。

食堂炊事员工作标准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公司食堂炊事员的工作标准,范围包括职责、定义、基本技能、工作内容要求与方法等。

本标准适用于沪光热电有限公司食堂炊事员。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3. 定义

食堂炊事员业务上受炊事班长管理,行政上受食堂主任领导,具体执行每日菜肴的烹饪调制,食堂卫生、清洗、送菜、卖菜、买菜等工作,对所烹制菜肴的质量负责。 4.职责 4.1 职权

4.1.1 有权拒绝不合格、有毒、过期、有害食品入锅。 4.2 责任

4.2.1 有责任对进行烹制的食品蔬菜等进行检查,确保入锅第一道关。 4.2.2 对食堂内的卫生、食品卫生、负直接责任。 5.基本技能

5.1 炊事班长必须具备一定的烹饪知识和食品卫生、食品营养搭配知识,有食品中毒处理能力,对有毒物品、食品有一定的辩认能力。

5.2 熟悉电厂人员就餐变动状况,能对烹调菜肴数量有较准确的估计。

5.3 具备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5.4 身体健康,通过国家卫生检查并合格。 5.5 有一定的人员协调和组织能力。 6.工作内容要求与方法

6.1 按时做好清洗、烧菜工作。

6.2 保存分管的碗、筷、盘等不缺。

6.3 在卖菜时,不搞私情关系,菜票及时交给出纳。 6.4 完成分布的卫生处,需经常多洗碗、筷、盘等。 6.5 不论在烧菜、烧饭中,都要节约燃料。

6.6 经常检查食品卫生和食品质量,防止食物中毒,经常检查餐具、用具的消毒和环境卫生。 7.检查与考核

由食堂主任每月按工作标准进行检查,按厂考核汇编进行考核。

劳资统计员工作标准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公司劳资统计员的工作标准,范围包括职责、定义、基本技能、工作内容要求与方法等。

本标准适用于沪光热电有限公司劳资统计员。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3. 定义

劳资统计员行政受厂办主任领导,部门从属财务,负责全厂考勤整理、工奖统计、社保管理、工伤登记等工作。 4.职责 4.1 职权

4.1.1 有权核实考勤实际与考勤数的相符情况。 4.1.2 有权核实工伤真伪。 4.2 责任

4.2.1 要及时将每月工资、津贴、超休、加班等数据上报,便于统计,保证按时发放工资。

4.2.2 要保证上报考核数据的正确性,完整性,及时性。 4.2.3 负责职工的慰问和信访。 5.基本技能

5.1 基本条件

5.1.1 能正确理解党和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和法规,熟悉公司的工作目标及企业发展方向。

5.1.2 懂得本职范围内的必要的业务知识、工作特点和基本规律。 5.1.3 为适应办公自动化进行日常的收发文管理,应具有必要的计算机知识,能利用公司办公自动化系统进行有效的工作,并具有必要的网络浏览能力。 5.2 技术知识

5.2.1 具备相关工作二年以上,具有一定的生产专业知识,熟悉电力生产过程。

5.2.2 高中或相当于高中学历。 5.3 能力要求

5.3.1 身体健康,能坚持工作。 5.3.2 具有一定的管理能力。

5.3.3 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安排工作主次分明。

5.3.4 具备客观,实地地分析报表数据所表示内容的能力。 6.工作内容要求与方法

6.1 正确计算工资、各种津贴,协助有关部门收回各种应扣款项,编制月份工资报表,保证按时发放工资。

6.2 根据保卫科每月的考勤表进行汇总,装订成册,对超休人员进行单独统计,每月5日前报全质科,便于考核。

6.3 各部门人员增减变动,要经常和科室(分场)核对,做到人员项目、工资不缺、不漏、不错。

6.4 建立分户帐,做好职工分户的登记工作,做到工资总额与分户总额相符。

6.5 登记好各职工的工资、性质关系,便于调晋工作。 6.6 负责职工的慰问和信访。

6.7 按要求做好员工社会保险和商业保险工作。 6.8 完成科内布置的其它任务。 7.检查与考核

由全质科长按工作标准进行检查,按厂考核汇编每月进行考核。

基建班长工作标准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公司基建班长的工作标准,范围包括职责、定义、基本技能、工作内容要求与方法等。

本标准适用于沪光热电有限公司基建班长。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3. 定义

基建班长受厂办主任领导,负责公司基建,缮修,木器制作加工、油漆工作,配合设备安装、大修。与公司各科室、分场之间行政上属于协作关系,基建技术管理上属于指导关系。 4.职责 4.1 职权

4.1.1 对施工单位有督促进度,监督质量的权限。

4.1.2 根据施工合同中的技术要求,对不符合规定,偷工减料,质量低劣,或有严重安全隐患的基建项目有要求返工的权力。

4.1.3 整体确定全厂性施工,维修,检查,协调,督促基建工程的权限。 4.2 责任

4.2.1 负责施工现场质量监督,及时、认真按图进行质量验收。 4.2.2 负责施工技术工作,经常分析和检查工程经济技术指标的完成情况。

4.2.3 负责施工单位的施工通知单和工作联系单的保管,保证完善正确。 4.2.4 负责技术资料的收集、整理、汇总和保管,建立技术档案。 4.2.5 协助行政科做好房屋的定期检查工作。

4.2.6 负责公司的修缮工作和厕所、下水道、阴井疏通工作,对修缮性工作,必须每月上报全质科,以便合同考核。 5.基本技能

5.1 熟知国家有关建筑领域内的相关法律法规。 5.2 能进行基建项目的一般性工程预测算。

5.3 身体健康,工作认真负责,具备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6.工作内容要求与方法

6.1 抓紧工程进度,及时检查、协调、督促施工单位质量进度和各方面的按期完成任务。

6.2 配合财务科搞好基建、所辖技措费用管理。 6.3 配合厂办搞好科技档案管理。

6.4 每年会同财务科对公司的建筑设施、低价财产作一次盘点工作。 7.检查与考核

由厂办主任每月检查考核。

基建岗位工作标准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公司基建岗位的工作标准,范围包括职责、定义、基本技能、工作内容要求与方法等。

本标准适用于沪光热电有限公司基建岗位。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3.定义

受基建班长领导,负责公司基建,缮修,木器制作加工、油漆工作,配合设备安装、大修。与公司各科室、分场之间行政上属于协作关系,基建技术管理上属于指导关系。 4.职责 4.1 职权

4.1.1 对施工单位有督促进度,监督质量的权限。

4.1.2 根据施工合同中的技术要求,对不符合规定,偷工减料,质量低劣,或有严重安全隐患的基建项目有要求返工的权力。

4.1.3 整体确定全厂性施工,维修,检查,协调,督促基建工程的权限。 4.2 责任

4.2.1 负责施工现场质量监督,及时、认真按图进行质量验收。 4.2.2 负责施工技术工作,经常分析和检查工程经济技术指标的完成情况。

4.2.3 负责施工单位的施工通知单和工作联系单的保管,保证完善正确。 4.2.4 负责技术资料的收集、整理、汇总和保管,建立技术档案。 4.2.5 协助行政科做好房屋的定期检查工作。

4.2.6 负责公司的修缮工作和厕所、下水道、阴井疏通工作,对修缮性工作,必须每月上报全质科,以便合同考核。 5.基本技能

5.1 熟知国家有关建筑领域内的相关法律法规。 5.2 能进行基建项目的一般性工程预测算。

5.3 身体健康,工作认真负责,具备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6.工作内容要求与方法

6.1 抓紧工程进度,及时检查、协调、督促施工单位质量进度和各方面的按期完成任务。

6.2 配合财务科搞好基建、所辖技措费用管理。 6.3 配合厂办搞好科技档案管理。

6.4 每年会同财务科对公司的建筑设施、低价财产作一次盘点工作。 7.检查与考核

由基建班长每月检查考核。

驾驶员岗位工作标准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公司驾驶员的工作标准,范围包括职责、定义、基本技能、工作内容要求与方法等。

本标准适用于沪光热电有限公司驾驶员。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3. 定义

驾驶员为公司所属专职司驾人员,受厂办主任调度,安排,负责接送及输送工作。 4.职责 4.1 职权

4.1.1 有权拒绝执行调度人员违反交通安全规章的任务。 4.1.2 有权拒绝未经主管领导同意的派车任务。 4.2 责任

4.2.1 负责接送运输工作。 5.基本技能

5.1 具备相应的驾驶证照,实际驾驶年龄在二年以上。 5.2身体健康,视力良好。

5.3 熟知国家有关的道路交通及驾驶员的法律法规、条例。 5.4 遵守职业道德,有较强的责任感和安全意识。 6.工作内容要求与方法

6.1在厂办主任领导下,负责汽车的维护保养和安全行车工作。

6.2服从调度,汽车一律由厂部办公室调度,凭出车单准时出车,安全行驶。

6.3严格执行交通规则,遵守职业道德,礼貌行车,热情待客,态度诚恳。 6.4保持车况、车容良好,认真维护保养车辆,搞好车辆清洁卫生。 6.5坚守岗位,遵纪守法,不擅离岗位,不擅自出车,有事需告知班长或办公室去向,时间及寻找办法。

6.6 勤俭节约,努力节省油料及维修费用。 6.7保守机密,严格执行保密守则。

6.8做到热爱本职工作,经常学习有关汽车的技术资料,熟悉业务钻研技

术,提高修理知识,正确掌握操作规程。

6.9车辆遇有故障不能出车应提前向厂办说明,并及时修理恢复,在冬季,应处理车辆的放水工作,以免损坏车辆。

6.10做到每班车每十天保养一次电瓶,并加入蒸馏水,每一个月注入一次黄油,对全车进行必要的润滑,减少机件磨损,增长机件寿命。 6.11对公司汽车在不影响必要的出车任务外,每辆车实行每十天进行一次维护保养日。

6.12贯彻执行部门工作通用标准。 6.13完成主任交办的其它任务。 7.检查与考核:

按公司有关《规章制度》、《部门承包合同》、《驾驶员岗位工作标准》、《部门工作通用标准》进行检查与考核。

供应科长工作标准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公司供应科长的工作标准,范围包括职责、定义、基本技能、工作内容要求与方法等。

本标准适用于沪光热电有限公司供应科长。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3. 定义

供应科长在总经理的领导下,负责科内的全面工作,供应科副科长协助科长,并完成分管的部份工作。 4.职责 4.1 职权

4.1.1 在日常工作中,有权向有关部门、分场了解与本部门有关的数据、资料。

4.1.2有权对本部门下发的或与本部门管理内容有关的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并对违反者有权制止并提出处理意见。 4.1.3 有权参加与本部门管理内容有关的会议。

4.1.4 对领导下达的与国家政策、法规以及企业内规章制度、标准相抵触的命令,有权拒绝执行。

4.1.5 对厂部下达的工作指令、计划如有与实际不符的情况,有权提出意见和建议。

4.1.6 有权指导、监督、检查、考核本部门人员的工作情况。

4.1.7 有权对本部门人员的岗位变动提出自己的意见,并在职权范围内进行调整。

4.1.8 有权召开本部门的各种会议。

4.1.9 有权审签职权范围内的各种报表及文字材料。

4.1.10有权依据考核规定,对本部门表现出色的人员进行表彰,对违纪人员进行处罚。

4.1.11 有权组织编审煤炭需用计划和执行煤炭供应计划。 4.1.12 有权根据国家煤炭政策的变化情况,在总经理指导下进行采购供应煤炭的成本调整。 4.2 责任

4.2.1 必须确保燃煤库存在最低警戒线以内。

4.2.2 服从组织分配和调动,听众上级领导的指挥。 4.2.3 严格按照所在岗位的工作标准进行工作。 4.2.4 自觉遵守劳动纪律,有事向主管领导请假。

4.2.5 在完成本职工作或上级领导交办的任务时,要坚决维护国家、集体利益。

4.2.6 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保密制度,不泄露组织和国家机密。

4.2.7 做好本部门各岗位人员的组织、指挥、协调、督促工作,对因自己工作不到位而给社会、企业造成影响和损失的负领导责任或连带责任。属失职造成后果的负主要责任。 4.2.8 抓好本部门的安全教育,使各岗位人员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不断完善人身及设备的安全措施,保障企业生产及各项工作的有序进行。中层干部(正职)是本部门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 4.2.9 抓好本部门的节能降耗工作,使本部门的节能降耗工作深入实际地开展起来。

4.2.10 必须保证进厂煤达到锅炉燃烧要求。 5.基本技能

5.1 能熟悉国家有关煤炭供应方面的各种政策、法律法规。

5.2 掌握煤炭在采购、运输方面的种种要求和信息,及时掌握煤炭价格走向及供应紧松程度,掌握季节变化原则。

5.3 有较强的处事活动能力及交际能力,具有谈判能力。 5.4 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水平。 5.5 具有整体协调,组织的能力。

5.6 身体健康,能根据工作要求,顺利地开展工作。 6.工作内容要求与方法

6.1 组织科内员工学习政治、文化和业务知识,不断提高政治觉悟,业务水平和管理水平。

6.2 布置和检查采购、运输、仓库管理工作,确保最低库存量在4000吨以上。

6.3 了解生产的煤炭需要、市场信息和资源供应渠道情况,掌握主要物资的库存动态,分析统计资料,研究和改进煤炭供应管理工作。

6.4 关心职工生活,注意工作方法,总结先进经验,表扬好人好事,对工作不负责任的同志及时进行批评教育。 6.5 解决煤炭运转中存在的问题。

6.6 定期组织本科人员分析煤炭储备资金和在途资金,对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解决措施,以保证各项指标的完成。

6.7 抓好分管部分内部承包的经济责任制考核工作。

6.8 负责公司的煤炭供应、按质、按量、按时组织发运,做到来煤化验率100%,负责验收车、船来煤数量、质量、车船来煤要求做到每车、每船抽样化验。

6.9 负责煤炭的催交、结算工作,通知化验室对进厂煤的化验工作。 6.10 煤质要求:根据锅炉燃烧情况,对进厂煤要求如下:收到基低位热值在5200大卡/公斤以上,收到基挥发份在11%以上;收到基低位热值在4300大卡/公斤,收到基挥发份须在20%以上,全水份控制在8%以内,超过8%按实扣除,低于8%则不在此例。 6.11 进厂煤到货率必须在95%以上

计算公式:进厂煤到货率=[进厂煤实磅数―(进厂煤平均全水份―8%)×进厂煤实磅数]÷进厂煤来码数×100%

(1)、到货率在93%—95%,不奖不罚。 (2)、到货率在93%以下,每吨罚5元。 7.检查与考核

根据工作标准要求,由总经理、副总经理每月进行考核检查,按考核汇编执行。

供应采购员工作标准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公司供应采购员的工作标准,范围包括职责、定义、基本技能、工作内容要求与方法等。

本标准适用于沪光热电有限公司供应采购员。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3. 定义

供应科采购员受科长领导,具体负责煤炭采购计划的实施及顺利完

成。 4.职责 4.1 职权

4.1.1 有权拒绝一切有损于公司利益的行为。

4.1.2 有权向科长提出煤炭在采购运输过程中各种降低成本,提高运输能力,提前到厂的合理化建议。 4.2 责任

4.2.1 有责任配合好科长、付科长的工作,及时了解市场行情。

4.2.2 遵守厂纪厂规,按时上下班,坚守工作岗位,上班时间不做与工作无关的其它事情,有事必须先请假。

4.2.3 不断总结经验,加强业务学习,提高业务水平和工作效率,做好煤炭供应工作。 5.基本技能

5.1 能熟悉国家有关煤炭供应方面的各种政策、法律法规。

5.2 掌握煤炭在采购、运输方面的种种要求和信息,及时掌握煤炭价格走向及供应紧松程度,掌握季节变化原则。

5.3 有较强的处事活动能力及交际能力,具有谈判能力。 5.4 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水平。 5.5 具有整体协调,组织的能力。

5.6 身体健康,能根据工作要求,顺利地开展工作。 6.工作内容要求与方法

6.1 根据生产所需煤炭计划负责物资采购工作。

6.2 减少采购煤炭周转环节,选择经济运输路线,加强成本核算工作。 6.3 提高业务知识,加强对外签订合同的业务能力,提高自身能力的建设。

6.4 遵守财务现金结算制度,及时领款及时结帐。 6.5 及时完成公司领导交给的其它各项任务。 7.检查与考核

由科长按工作标准每月进行检查与考核。

设备科长工作标准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公司设备科长的工作标准,范围包括职责、定义、基本技能、工作内容要求与方法等。

本标准适用于沪光热电有限公司设备科长。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

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3. 定义

设备科长在总经理、副总经理的领导下,负责科内的全面工作,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物资供应工作的方针、政策、法令及上级规定的各项规章制度,结合实际提出具体实施办法和措施,做好生产所需要的各种物资供应、采购发运工作。 4.职责 4.1 职权

4.1.1 在日常工作中,有权向有关部门、分场了解与本部门有关的数据、资料。

4.1.2有权对本部门下发的或与本部门管理内容有关的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并对违反者有权制止并提出处理意见。 4.1.11 有权参加与本部门管理内容有关的会议。

4.1.12 对领导下达的与国家政策、法规以及企业内规章制度、标准相抵触的命令,有权拒绝执行。

4.1.13 对厂部下达的工作指令、计划如有与实际不符的情况,有权提出意见和建议。

4.1.14 有权指导、监督、检查、考核本部门人员的工作情况。

4.1.15 有权对本部门人员的岗位变动提出自己的意见,并在职权范围内进行调整。

4.1.16 有权召开本部门的各种会议。

4.1.17 有权审签职权范围内的各种报表及文字材料。

4.1.18 有权依据考核规定,对本部门表现出色的人员进行表彰,对违纪人员进行处罚。

4.1.19 有设备、材料、另配件计划购买权,入库材料领用审批权。 4.1.20 对购买物品验收复核权,外加工件审查权。

4.1.21 签发科内文件,审批主要物资的调出调入凭证,审核上报的各项资料,向主管领导和上级业务部门请示汇报工作。 4.2 责任

4.2.1 服从组织分配和调动,听众上级领导的指挥。 4.2.2 严格按照所在岗位的工作标准进行工作。 4.2.3 自觉遵守劳动纪律,有事向主管领导请假。

4.2.4 在完成本职工作或上级领导交办的任务时,要坚决维护国家、集体利益。

5.1.2 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保密制度,不泄露组织和国家机密。

5.1.3 做好本部门各岗位人员的组织、指挥、协调、督促工作,对因自己工作不到位而给社会、企业造成影响和损失的负领导责任或连带责任。属失职造成后果的负主要责任。

5.1.4 抓好本部门的安全教育,使各岗位人员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不断完善人身及设备的安全措施,保障企业生产及各项工作的有序进行。中层干部(正职)是本部门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

5.1.5 抓好本部门的节能降耗工作,使本部门的节能降耗工作深入实际地开展起来。

5.1.6 负责审核上报月度各类物资的统计报表,做好降价及报废物资的处理。

5.1.7 严格把好备品配件,机材物料,物资材料及工具的数量、质量、价格入库验收关,领用审批关,发现质量问题,应给予调换。 5.1.8 对材料采购正确性、及时性、必要性和成本核算负责。 5.1.9 对库存材料领用审批,加工工件成品性及质量负责。 5.基本技能

5.1 熟悉电力生产过程,熟悉电厂生产系统及各种设备性能、产地、价格等技术数据。

5.2 有较强的处事活动能力及交际能力,具有谈判能力。 5.3 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水平。 5.4 具有整体协调,组织的能力。

5.5 身体健康,能根据工作要求,顺利地开展工作。 6.工作内容要求与方法

6.1 组织科内职工学习政治、文化和业务,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和业务考核工作,不断提高政治觉悟、业务水平和管理水平。

6.2 组织编审物资需用计划和执行各项物资供应计划,布置和检查采购、运输、仓库管理、积压处理等工作。

6.3 组织编制物资周转、储备定额,配合生产技术部门编制事故备品定额和材料消耗定额并检查执行情况,监督物资合理使用。

6.4 了解生产的物资需要、市场信息和资源供应渠道情况,掌握主要物资的库存动态,分析统计资料,总结经验教训,研究和改进物资供应的管理工作。

6.5 建立和健全以岗位责任制为主要内容的一套物资管理制度,做到事事有人管,人人有专职,不断提高物资管理水平。

6.6 做好新机组设备的接收、验收、保养工作,所有使用说明书、合格证书、开箱资料等要及时移交资料室保管员,并做好移交登记工作。 6.7 根据生技科提出的外加工工作计划,负责办理外加工件,按加工图纸,计算总外加工材料及外加工件的验收和提运,不误检修计划。

6.8 抓好分管部分的经济责任制考核工作和检查科内人员执行公司规章制度的情况。

6.9 根据公司计划负责整机设备对外签约催交(包括设备科资料等),按生技科要求大、中、小修、临修计划,及时组织采购,不误计划的完成。 6.10 做好库存设备和备品配件的保养工作,常用易损备品备件应积极主动与生技科联系,检修备品及时进行采购,以不延误检修需要。

6.11 定期检查库存材料,严防材料腐蚀变质,对露天存放的设备、材料应严格检查,确保设备、材料完好。 6.12 对换下的旧设备部件和废旧物资剩余材料,包装材料100%回收入库。 6.13 领用工具应建立工具卡,列入领用部门或个人,具体按《生产器具管理制度》执行。

6.14 完成上级交给的其它任务。 7.检查与考核

每月由总经理、副总经理按工作标准负责检查,按厂考核汇编执行。

设备采购员工作标准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公司设备采购员的工作标准,范围包括职责、定义、基本技能、工作内容要求与方法等。

本标准适用于沪光热电有限公司设备采购员。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3. 定义

设备采购员受设备科长领导,具体负责设备、材料、另配件的采购供应任务。 4.职责 4.1 职权

4.1.1 根据公司要求,生产所需,对所需采购的物品有选择建议权。 4.2 责任

4.2.1 对所采购的物品质量、适用性及耐用性负责。 4.2.2 对所采购的物品的价格成本控制负责。 4.2.3 对所需物品供应的及时性负责。 5.基本技能

5.1 具有外出活动能力,具有较广泛的供货渠道。

5.2 具有一定的电力生产知识,对电厂设备的使用、损耗、备用情况应相当熟悉。

5.3 对设备、材料、另配件的作用原理,性能,使用寿命有清晰的了解。

5.4 具有高中文化程度。

5.5 身体健康,能适应外出工作。 5.6 具备一定的谈判能力。 6.工作内容要求与方法

6.1 根据编制提出的各类物资采购计划,负责物资采购工作。 6.2 负责合同内物资的外出催调工作。

6.3 对各类物资材料机配件采购、催调,必须做到迅速及时,先急后缓,以免影响生产。

6.4 减少采购物资周转环节,及时掌握市场信息,选择经济运输,加强核算,节约费用开支,并对采购的物资质量负责。 6.5 积极完成厂领导下达的其它任务。

6.6 经常深入班组和仓库,了解物资的需用情况和储备情况,及时和科长联系,组织采购。 7. 检查与考核

由科长按工作标准每月进行检查与考核。

设备仓库保管员工作标准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公司设备仓库保管员的工作标准,范围包括职责、定义、基本技能、工作内容要求与方法等。

本标准适用于沪光热电有限公司设备仓库保管员。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3. 定义

设备仓库保管员受设备科长领导,负责公司生产材料的仓库保管工作。 4.职责 4.1 职权

4.1.1 有权拒绝无货入帐,错帐入库,单货不符。 4.1.2 有权拒收“假冒伪劣产品”、“三无产品”。 4.1.3 有权拒领无审批单的领料单。 4.2 责任

4.2.1 对出库物资负数量和质量责任。

4.2.2 对入库物资负验收、核对、保管、维护责任。 4.2.3 对库中物品负安全防火防盗责任。 5.基本技能

5.1 具有电力生产过程一般知识。

5.2 具有对电厂运作系统初步了解,熟悉专用物品的用途、性能、质量及相关参数。

5.3 能了解电厂常备另配件的余裕情况和缺少情况,了解备品备件的消耗量和更换周期。

5.4 具有对入库物品的一般鉴定常识。 5.5 身体健康,能适应该项工作。 5.6 具备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6.工作内容要求与方法

6.1 物资到库后,三天内验收完毕,到库物资要有记录,对帐单确定无误后才入库入帐。

6.2 凭公司物资审批单发料,无审批单者拒发料,特殊情况可先领,待后补办审批手续。

6.3 发料后应在领料单上填写实发数、计划价、金额并签名。

6.4 做到帐、卡、物、金额相符,单据齐全,按月装订,质保书、说明书、合格证不得随意丢失,及时交资料室入册保存。

6.5 库存物资分类存放,做好动态盘点,每月核对进出物资的数量、金额、年底全面盘仓,并按规定做好保养工作。

6.6 做好加工材料剩余物、废旧物资、包装器材的回收催交工作,做到降低费用,增加收入。

6.7 对油料仓库的管理工作,需凭提货联及发票进货,帮助点数装卸,根据发票做好油料验收入库工作,库存油料做到日清月结,必须帐、油相符。

6.8 油库按油料分类存放,领发油料凭公司领导审批单领发,同时根据库存油料及时报设备科,以便及时采购供应,对废油料要及时做好集中回收工作。

6.9 认真做好仓库的安全工作和油库的安全防火措施,严格执行油存管理和其它仓库管理的有关规定,同时做好仓库的清洁卫生工作。 6.10 做好物资材料审购单的审核工作,并注明物资库存数量。 6.11 年终盘点,库存物资缺少由保管员全额赔偿。 6.12 对换下的旧设备部件和废旧物资剩余材料,包装器材100%回收入库,并建立回收入库分类明细帐,对该回收而未回收应列出清单,上报厂办、设备科,下发有关部门。

6.13 对露天存放的设备,材料应严格检查,确保设备、材料完好,同时还要做好防止失窃的安全工作。 7.检查与考核

由设备科长每月按工作标准进行检查与考核。

设备材料记帐员工作标准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公司设备材料记帐员的工作标准,范围包括职责、定义、基本技能、工作内容要求与方法等。

本标准适用于沪光热电有限公司设备材料记帐员。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3. 定义

设备材料记帐员受科长领导,负责入库材料记帐工作。 4.职责 4.1 职权

4.1.1 有权拒绝无货入帐,错帐入库,单货不符。 4.1.2 有权拒收“假冒伪劣产品”、“三无产品”。 4.1.3 有权拒领无审批单的领料单。 4.2 责任

4.2.1 对出入库材料帐货相符负责。 4.2.2 对出入库材料,数额相符负责。 4.2.3 负责各项报表的编制上报。 5.基本技能

5.1 具有电力生产过程一般知识。

5.2 具有对电厂运作系统初步了解,熟悉专用物品的用途、性能、质量及相关参数。

5.3 能了解电厂常备另配件的余裕情况和缺少情况,了解备品备件的消耗量和更换周期。

5.4 具有对入库物品的一般鉴定常识。 5.5 身体健康,能适应该项工作。 5.6 具备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6.工作内容要求与方法

6.1 正确核算材料设备、机配件的收发、领退及保管工作,做到经常与仓库保管员联系,确保帐物相符。

6.2 定期收集进库单、出库单,要复核规格、数量、单价金额,按月汇总报财务部门核对。

6.3 做好备品备件及材料的进、耗、存的数量,并根据历年的消耗量,协同做好编制周转储备定额,以便及时补充库存。 6.4 按月编制库存物资月报表,使厂领导及财务、生技部门做到心中有数,便于掌握和安排。

7.检查与考核

由设备科长每月按工作标准进行检查与考核。

保卫科长工作标准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公司保卫科长的工作标准,范围包括职责、定义、基本技能、工作内容要求与方法等。

本标准适用于沪光热电有限公司保卫科长。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3. 定义

保卫科长在公司主管领导、厂办主任和上级公安机关的领导下,对公司治安保卫和科内业务工作全面负责。 4.职责 4.1 职权

4.1.1 在日常工作中,有权向有关部门、分场了解与本部门有关的数据、资料。

4.1.2有权对本部门下发的或与本部门管理内容有关的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并对违反者有权制止并提出处理意见。 4.1.3 有权参加与本部门管理内容有关的会议。

4.1.4 对领导下达的与国家政策、法规以及企业内规章制度、标准相抵触的命令,有权拒绝执行。

4.1.5 对厂部下达的工作指令、计划如有与实际不符的情况,有权提出意见和建议。

4.1.6 有权指导、监督、检查、考核本部门人员的工作情况。

4.1.7 有权对本部门人员的岗位变动提出自己的意见,并在职权范围内进行调整。

4.1.8 有权召开本部门的各种会议。

4.1.9 有权审签职权范围内的各种报表及文字材料。

4.1.10 有权依据考核规定,对本部门表现出色的人员进行表彰,对违纪人员进行处罚。

4.1.11 有权根据公司赋予的权力对公司内所有建筑设施进行安全检查和火灾防范检查,并有权对可疑之处进行更为彻底的检查。

4.1.12 有权对违反公司厂纪厂规(员工守则)人员及时进行指正教育,

情节严重者进行相应的处罚。

4.1.13 有权对进出物资进行检查,登记,对进出车辆进行拦截查看。 4.2 责任

4.2.1 负责科内工作计划的落实,文件的签发。

4.2.2 负责监督公司考勤管理,劳动纪律监督管理,进出厂物资、车辆的监督管理,进出厂人员及外来人员的监督管理。

4.2.3 根据保卫工作实情,及上级保卫部门的要求,配合做好社会保安工作。

4.2.4 服从组织分配和调动,听众上级领导的指挥。 4.2.5 严格按照所在岗位的工作标准进行工作。 4.2.6 自觉遵守劳动纪律,有事向主管领导请假。

4.2.7 在完成本职工作或上级领导交办的任务时,要坚决维护国家、集体利益。 4.2.8 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保密制度,不泄露组织和国家机密。 4.2.9 做好本部门各岗位人员的组织、指挥、协调、督促工作,对因自己工作不到位而给社会、企业造成影响和损失的负领导责任或连带责任。属失职造成后果的负主要责任。

4.2.10 抓好本部门的安全教育,使各岗位人员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不断完善人身及设备的安全措施,保障企业生产及各项工作的有序进行。中层干部(正职)是本部门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

4.2.11 抓好本部门的节能降耗工作,使本部门的节能降耗工作深入实际地开展起来。 5.基本技能

5.1 身体强壮,能适应保卫工作特点,工作认真负责。 5.2 有一定的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5.3 具备相应的公安知识,具备一定的刑侦能力。

5.4 熟知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特别对宪法、刑法、诉讼法等必须具备一定的了解。

5.5 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5.6 具备社交能力,有比较广泛的社会交往。 6.工作内容要求与方法

6.1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和法令,依靠各级组织,经常对职工进行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的教育,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6.2 组织治安保卫干部学政治、文化和业务,加强思想政治工作,不断提高治保干部的政治觉悟和业务能力,提高工作效率。

6.3 认真贯彻执行安全保卫责任制,加强调查研究,组织制订公司内治安保卫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并经常检查督促,组织实施。

6.4 坚决打击反革命和刑事犯罪破坏活动,在当地公安机关领导和有关部门的配合下,对公司管辖范围内所发生的一般政治、刑事案件,负责组织力量查破,并提出处理报告和建议。

6.5 依靠职工群众搞好“三防”工作,加强防盗、防火、防治安事故的斗争,加强内部防范,落实安全保卫各项措施,参加重大生产事故、火灾事故的分析、调查处理工作。

6.6 领导义务消防队的组织建设和业务建设,定期检查火险隐患,确保消防器材设备的完好,充分发挥消防队员在灭火中的战斗作用。

6.7 组织和领导治安保卫人员,做好业务培训,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6.8 一旦公司内发生重大案件或火灾事故,及时处理并向总经理、副总经理、党委领导和上级公安机关请示汇报,在上述各级领导下组织侦察补救。

6.9 根据新时期不同的社会敌情动态和公司的实际情况,提出治安保卫工作意见,并组织有关同志写出实施意见及总结。 6.10 负责科内工作计划和总结,签发科内文件。 6.11 督促门卫值班人员搞好人员进出登记和物资出厂审查工作。 6.12 监督公司考勤管理,劳动纪律监督管理工作。 7.检查与考核

每月由总经理、副总经理按工作标准负责检查,按厂考核汇编执行。

门卫岗位工作标准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公司门卫的工作标准,范围包括职责、定义、基本技能、工作内容要求与方法等。

本标准适用于沪光热电有限公司门卫。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3. 定义

在保卫科长的领导下,履行门卫保卫及全厂安全巡查,纪律监督等职责。 4.职责 4.1 职权

4.1.1 根据门卫岗位工作内容的要求,有组织、实施和建议权。

4.1.2 对在检、巡、查过程中发现的有事故隐患,涉及人身财产安全的有权阻止,对违反规定的有权向上级领导反映。

4.1.3 对在岗期间的突发异常情况,有权进行紧急处理,事后报告公司保卫科和主管领导。

4.2 责任

4.2.1 贯彻国家有关政策,法律法规,执行上级有关文件,规定和本企业标准,遵守公司规章制度。 4.2.2 服从领导,听众指挥。

4.2.3 完成本岗位工作或上级领导交办的任务,坚持原则,维护国家和公司集体利益。

4.2.4 对因自己工作过失而给公司及本单位造成损失和不良影响的负工作失误责任。

4.2.5 负责本公司所辖范围内或警戒区域内的安全保卫工作,安全巡查,纪律监督及进出厂物资查验职责。 5.基本技能

5.1 熟悉了解国家法律法规,熟悉公司规章制度。 5.2 热爱本职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 5.3 恪尽职守,顾全大局,团结主动,积极进取。

5.4 身体健康,能适应岗位的日常工作,具备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6.工作内容要求与方法

6.1 在保卫科长的领导下,对工作认真负责,保持高度革命警惕性。 6.2 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令和规章制度,维护公司内的治安秩序,做好安全保卫工作。

6.3 服从领导,听众指挥,严守工作岗位,遵守劳动纪律,严格保守机密,有事要请示报告。

6.4 严格交接班制度,做到不迟到、不早退,当班发现的一切情况除及时向科长报告外,要详细和接班人交待清楚,并做好记录。

6.5 严格执行门卫出入等制度,不讲私情,发现异常及时报告,敢于同歪风邪气作斗争,发现犯罪分子要奋力擒拿。

6.6 礼貌待人,说话要和气,作风要正派,办事要周到。

6.7 值班人员在公司员工上下班时应在门口站立检查,防止外来人乘机混入和将公司内物资拿出。

6.8 值班人员应保持内外环境整洁卫生。

6.9 爱护公物,损坏东西要照价赔偿,不损公肥私。 6.10 值班时必须严格坚守岗位,严禁班前酗酒,不准看书,看报,不准打瞌睡,不准叫外来人员代班,值班室不准留宿客。 6.11 公司内要有人巡回值班,一人坚守岗位。 6.12 负责公司员工考勤工作,月初汇总后上报劳资统计员。 6.13 负责公司劳动纪律督查工作,发现违纪上报厂办,月初汇总后上报厂部审核。

6.14 积极完成保卫科长交给的其它有关事项。 7.检查与考核

由保卫科长每月根据工作标准进行检查与考核。

培训办主任工作标准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浙江沪光热电有限公司培训办主任的职责、岗位基本职能(上岗条件)、工作内容要求与方法、考核与检查。

本标准适用于浙江沪光热电有限公司培训办主任。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DL408-1991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所电气部分) DL5009.1-2002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火力发电厂部分) DL5009.3-1997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变电所部分) 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

电安生[1994]227号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热力和机械部分) 消防规程浙江沪光热电有限公司 3.定义:

培训办主任在总经理、副总经理、生产主管的领导下,负责职工基础教育及业务培训工作。 4.职责 4.1 职权

4.1.1 有权向有关部门、分场、科室了解与本部门有关的数据、资料。 4.1.2有权对本部门下发的或与本部门管理内容有关的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并对违反者有权制止并提出处理意见。 4.1.3 有权参加与本部门管理内容有关的会议。

4.1.4 对领导下达的与国家政策、法规以及企业内规章制度、标准相抵触的命令,有权拒绝执行。 4.1.5 对厂部下达的工作指令、计划如有与实际不符的情况,有权提出意见和建议。 4.1.6 有权指导、监督、检查、考核本部门人员的工作情况。 4.1.7 有权对本部门人员的岗位变动提出自己的意见,并在职权范围内进行调整。 4.1.8 有权召开本部门的各种会议。 4.1.9 有权审签职权范围内的各种报表及文字材料。

4.1.10 有权依据考核规定,对本部门表现出色的人员进行表彰,对违纪人员进行处罚。

4.2 责任

4.2.1 服从组织分配和调动,听众上级领导的指挥。 4.2.2 严格按照所在岗位的工作标准进行工作。 4.2.3 自觉遵守劳动纪律,有事向主管领导请假。

4.2.4 在完成本职工作或上级领导交办的任务时,要坚决维护国家、集体利益。 4.2.5 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保密制度,不泄露组织和国家机密。 4.2.6 做好本部门各岗位人员的组织、指挥、协调、督促工作,对因自己工作不到位而给社会、企业造成影响和损失的负领导责任或连带责任。属失职造成后果的负主要责任。 4.2.7 抓好本部门的安全教育,使各岗位人员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不断完善人身及设备的安全措施,保障企业生产及各项工作的有序进行。中层干部(正职)是本部门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 5.岗位基本技能 5.1 基本条件 5.1.1 政治素质:

5.1.1.1 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和改革、发展、稳定的基本方针,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各项法律政策法规。

维护社会公德,遵守职业道德和《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

5.1.1.2 热爱企业、热爱本职工作,恪尽职守,坚持原则,严守机密,顾全大局,团结协作,工作主动,积极进取。 5.1.1.3 模范遵守厂规厂纪,认真贯彻执行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标准。 5.1.1.4 具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

5.1.1.5 具有较强的组织能力,联系群众,作风民主,勤政廉洁。 5.1.2 文化程度。应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5.1.3身体条件。身体健康,能够适应岗位的日常工作,没有妨碍本专业工作的疾病。 5.2 技术知识

5.2.1 熟知DL408-1991、DL5009.1-2002、DL5009.3-1997、电安生[1994]227号、《消防规程》等的规定。

5.2.2掌握与自己岗位、专业有关的国家政策、法律法规和行业法规。 5.2.3 熟悉企业的发电、供热生产过程。

5.2.4 掌握企业各项规章制度及有关专业标准。 5.3 实际技能

5.3.1具有一定的电力企业管理经验,能够灵活运用现代化管理方法开展专业管理。

5.3.2 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能够协调好部门之间、专业之间的关系。

5.3.3 具有一定的决策能力,能够对一些重点问题进行科学预测,进而做出科学的决策。

5.3.4 有较强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熟练掌握一般公文的书写格式,并能独立撰写一般性经验总结材料,并达到叙述清楚,结构严密,富有逻辑性。

6.工作内容要求与方法

6.1 根据公司教育培训网络管理制度的要求,及公司安全生产管理的需要,对企业员工进行制度学习,业务技术培训,安全教育和业务提高培训。

6.2 制定教育培训相应的各类培训计划,包括新职工进厂培训,老职工业务提高培训,全厂人员安全培训和制度培训及其他各类相关素质培训。 6.3 规划年度培训计划,督促各专业各部门培训负责人落实培训计划,了解进展情况,分析出现的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法。

6.4 确定年度教育经费的投向与控制,做到人尽其才,物尽其用,财尽其力。

6.5 抓好公司后备力量的建设,在现有职工和新进厂职工中通过培训,挖掘人才苗头,培养他们对工作认真负责,对技术刻苦专研,对业务精益求精,对自己要求严上加严的精神面貌,确保公司的人才使用达到良性循环。

6.6 抓好新职工进厂的登记、分配、培训、转正考核工作。

6.7 负责好外来培训人员的培训,制订相关协议、条例,通报公司的管理制度,负责好安全管理工作。

6.8 完善培训教育资料的收集、归类、存档,做好培训教材的制订和使用。

6.9 负责好本厂人员外出培训。

6.10 细化对培训教员及带班师傅的考核标准,对带班师傅职、权、利进行监督与考核。 4. 检查与考核

7.1由主管厂领导按照本标准和部门工作标准进行检查,并委托厂办年终对各岗位中层干部进行考评。 7.2 依照规定进行考核。

公司级安全员工作标准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公司级安全员的工作标准,范围包括职责、定义、基本技能、工作内容要求与方法等。

本标准适用于沪光热电有限公司级安全员。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

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3. 定义

在生产主管的领导下,负责做好公司安全生产方面的安全监察工作。 4.职责 4.1 职权

4.1.1 有权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或操作),并有权按规定对违章人员进行处罚。

4.1.2 有权参加人身、设备事故的调查,有权向有关人员调查了解事故有关情况,提取事故原始资料,有权对事故现场进行拍照、录音、摄像、分析、处理等工作。

4.1.3 对事故的调查分析结论和处理有不同意见时,有权提出个人意见,对违反规定,隐瞒事故或阻碍事故调查的行为有权纠正或向上级领导反映。

4.1.4 对安全生产做出突出贡献者,有权提出表扬和奖励的建议;对事故责任人员,有权提出批评和处罚的建议。 4.2 责任

4.2.1 监督检查相关单位各级人员安全职责的落实情况。 4.2.2 协助领导组织安全检查,监督整改措施的落实。 4.2.3 参加或协助领导组织事故调查。

4.2.4 监督检查各相关单位对安全工器具的管理。 4.2.5 负责变电及相关专业的安全教育培训。 5.基本技能

5.1 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有三年以上基层变电管理工作经历或四年以上生产工作经历。

5.2 了解电力生产过程、电力设备的构造、原理及在生产运行中的作用等基础知识。

5.3 熟悉劳动法、安全生产法等法规知识。

5.4 掌握变电及相关专业的运行、检修、施工和安全技术等专门知识。 6.工作内容要求与方法

6.1 每天巡视生产现场,了解设备缺陷和隐患,并督促消除。

6.2 检查生产现场规程制度,贯彻执行情况,如发现违章除加强教育外,并对其进行考核。

6.3 对生产中发生的故障以上异常情况,应根据“三不放过”原则,及时组织讨论分析,及时吸取教训。

6.4 定期组织公司员工进行安全活动,学习有关安全通报等,组织开展对安全生产献计献策活动。

6.5 经常宣传、贯彻上级机关颁发的安全文件。

6.6 认真做好厂部安全管理工作(如异常情况管理、安全日管理、工作票、

操作票合格率管理、以及各科安全考核等)。 6.7 会同各专业编制并贯彻反事故措施。

6.8 及时向公司领导反映安全方面存在问题和建议,及解决问题的办法。 6.9 接受领导布置的临时任务。 6.10 定期召开公司安全员会议,传达和布置有关安全工作的要求。 6.11 组织开展季节性公司安全大检查工作。

6.12 对新进厂的职工及外来培训人员进行“三级安全教育”中的厂级教育,并填写安全教育卡片。 7.检查与考核

每月由总经理、副总经理按工作标准负责检查,按厂考核汇编执行。

分场、科安全员工作标准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分场、科安全员的工作标准,范围包括职责、定义、基本技能、工作内容要求与方法等。

本标准适用于沪光热电有限公司分场、科安全员。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3. 定义

在生产主管、公司级安全员的领导下,业务上受生技科指导,负责做好分场、科的安全生产方面的安全监察和安全管理工作,在安全工作方面做好分场主任、科长、领导的助手。 4.职责 4.1 职权

4.1.1 有权拒绝一切威胁人身、设备安全的错误命令,并汇报直接上级。 4.1.2 有权制止一切违反规程,威胁人身、设备安全的错误行为。 4.1.3 有权向上一级安全监察部门反映实际工作中的不安全因素和不安全现象。

4.1.4 有权进入事故现场,进行事故调查分析,并提出意见。 4.1.5 有权检查班组安全活动情况和工作中执行安规情况。 4.1.6 有权对本部门人员安全工作提出奖罚。 4.2 责任

4.2.1 负责本部门安全现场安全措施的检查工作。 4.2.2 负责本部门每年安全大检查。

4.2.3 负责本部门生产事故调查分析,提出事故调查报告和处理意见。 4.2.4 负责监督安全防护用品、消防设施的定期检查工作。 4.2.5 负责班组安全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4.2.6 负责本部门安全规章制度的补充、修编、完善工作。 4.2.7 负责制定本部门安全工作计划与具体实施。

4.2.8 监督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反事故技术措施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指示的贯彻执行。

4.2.9 组织每周一次的安全活动和教育培训活动。 5.基本技能

5.1 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有两年以上安全管理工作经历或四年以上生产岗位工作经历。 5.2 了解《劳动法》、《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电力安全生产工作条例》、《电力生产事故调查规程》等基础知识。

5.3 熟悉电力生产过程,电力设备的构造、原理及在生产运行中的作用等专业知识。

5.4 掌握与本专业有关的安全技术管理,安全防护技术等专门知识。 6.工作内容要求与方法

6.1 深入现场了解设备缺陷和隐患,并督促有关部门消除。

6.2 定期召开科安全员会议(每月至少一次)传达公司安全工作的要求,并结合本部门特点提出安全工作计划。

6.3 认真做好安全管理工作(如异常情况管理、安全日管理、工作票、操作票合格率管理以及对分场、科内、各班(值)安全考核等)。

6.4 分场、科内发生异常情况,应及时根据“三不放过”原则,组织讨论分析,提出“防止对策”。

6.5 组织分场、科内各班定期组织安全活动,学习有关安全通报、上级有关安全工作指示等。

6.6 每月对分场、科内安全情况进行书面总结。

6.7 检查规程制度,贯彻执行情况,如发现违章应加强教育,并对其进行考核。

6.8 及时向公司提供安全生产上的好人好事,吸取异常情况的经验教训。 6.9 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向公司级安全员联系。 6.10 配合厂部及分场、科做好安全大检查的有关具体工作。 6.11 以身作则,带头认真贯彻执行规章制度,出了异常情况应实事求是,秉公办事。

6.12 深入现场,了解人身和设备等在安全方面存在的问题,对违章现象应及时制止或纠正。

6.13 根据“三级安全教育”内容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填好教育卡片。 7.检查与考核

由公司级安全员根据工作标准每月进行检查与考核。

班(值)安全员工作标准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班(值)安全员的工作标准,范围包括职责、定义、基本技能、工作内容要求与方法等。

本标准适用于沪光热电有限公司班(值)安全员。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3. 定义

班(值)安全员行政上受分场级安全员领导,同时接受生产主管及公司级安全员越级指挥,业务上受生技科指导,负责做好班(值)在运行、检修中的安全监察、安全管理、安全指导工作。 4.职责 4.1 职权

4.1.1 有权拒绝一切威胁人身、设备安全的错误命令,并汇报直接上级。 4.1.2 有权制止一切违反规程,威胁人身、设备安全的错误行为。 4.1.3 有权向上一级安全监察部门反映实际工作中的不安全因素和不安全现象。

4.1.4 有权进入事故现场,进行事故调查分析,并提出意见。 4.1.5 有权检查班组安全活动情况和工作中执行安规情况。 4.1.6 有权对本部门人员安全工作提出奖罚。 4.2 责任

4.2.1 负责本部门安全现场安全措施的检查工作。 4.2.2 负责本部门每年安全大检查。

4.2.3 负责本部门生产事故调查分析,提出事故调查报告和处理意见。 4.2.4 负责监督安全防护用品、消防设施的定期检查工作。 4.2.5 负责班组生产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4.2.6 负责本部门安全规章制度的补充、修编、完善工作。 4.2.7 负责制定本部门安全工作计划与具体实施。

4.2.8 监督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反事故技术措施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指示的贯彻执行。

4.2.9 组织每周一次的安全活动和教育培训活动。 5.基本技能

5.1 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有四年以上生产岗位工作经历。

5.2 了解《劳动法》、《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电力安全生产工作条例》、《电力生产事故调查规程》等基础知识。

5.3 熟悉电力生产过程,电力设备的构造、原理及在生产运行中的作用等专业知识。

5.4 掌握与本专业有关的安全技术管理,安全防护技术等专门知识。 6.工作内容要求与方法

6.1 协助班长(值长)认真做好本班(值)的安全管理工作。 6.2 根据公司、分场安全员的要求,定期进行安全活动。

6.3 班(值)发生了异常情况,应及时组织讨论,吸取教训。

6.4 及时向公司或分场、科室提供安全生产上的好人好事,以及异常情况的教训。

6.5 认真做好安全日和异常情况统计管理工作。

6.6 以身作则,带头认真贯彻执行规章制度,出了异常情况应实事求是,秉公办事。

6.7 协助公司或部门做好有关安全方面的具体工作。 6.8 根据“三级安全教育”内容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填好教育卡片。 7.检查与考核

由分场、科安全员根据工作标准每月进行检查与考核。

运行分场主任工作标准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运行分场主任的工作标准,范围包括职责、定义、基本技能、工作内容要求与方法等。

本标准适用于沪光热电有限公司运行分场主任。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3. 定义

运行分场主任受总经理、副总经理、生产主管的领导,全面负责运行分场行政、生产及技术管理工作。 4.职责 4.1 职权

4.1.1 在日常工作中,有权向有关部门、分场了解与本部门有关的数据、资料。

4.1.2有权对本部门下发的或与本部门管理内容有关的规章制度的执行

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并对违反者有权制止并提出处理意见。 5.1.2 有权参加与本部门管理内容有关的会议。

5.1.3 对领导下达的与国家政策、法规以及企业内规章制度、标准相抵触的命令,有权拒绝执行。

5.1.4 对厂部下达的工作指令、计划如有与实际不符的情况,有权提出意见和建议。

5.1.5 有权指导、监督、检查、考核本部门人员的工作情况。

5.1.6 有权对本部门人员的岗位变动提出自己的意见,并在职权范围内进行调整。

5.1.7 有权召开本部门的各种会议。

5.1.8 有权审签职权范围内的各种报表及文字材料。

5.1.9 有权依据考核规定,对本部门表现出色的人员进行表彰,对违纪人员进行处罚。 4.2 责任

4.2.1 服从组织分配和调动,听众上级领导的指挥。 4.2.2 严格按照所在岗位的工作标准进行工作。 4.2.3 自觉遵守劳动纪律,有事向主管领导请假。

4.2.4 在完成本职工作或上级领导交办的任务时,要坚决维护国家、集体利益。

5.1.10 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保密制度,不泄露组织和国家机密。

5.1.11 做好本部门各岗位人员的组织、指挥、协调、督促工作,对因自己工作不到位而给社会、企业造成影响和损失的负领导责任或连带责任。属失职造成后果的负主要责任。

5.1.12 抓好本部门的安全教育,使各岗位人员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不断完善人身及设备的安全措施,保障企业生产及各项工作的有序进行。中层干部(正职)是本部门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

5.1.13 抓好本部门的节能降耗工作,使本部门的节能降耗工作深入实际地开展起来。 5.基本技能 5.1 基本条件 5.1.1 政治素质:

5.1.1.1 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和改革、发展、稳定的基本方针,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各项法律政策法规。

维护社会公德,遵守职业道德和《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

5.1.1.2 热爱企业、热爱本职工作,恪尽职守,坚持原则,严守机密,顾全大局,团结协作,工作主动,积极进取。 5.1.1.6 模范遵守厂规厂纪,认真贯彻执行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标准。 5.1.1.7 具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

5.1.1.8 具有较强的组织能力,联系群众,作风民主,勤政廉洁。 5.1.2 文化程度。应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5.1.3身体条件。身体健康,能够适应岗位的日常工作,没有妨碍本专业工作的疾病。 5.2 技术知识

5.2.1 熟知DL408-1991、DL5009.1-2002、DL5009.3-1997、电安生[1994]227号、《消防规程》等的规定。

5.2.2掌握与自己岗位、专业有关的国家政策、法律法规和行业法规。 5.2.3 熟悉企业的发电、供热生产过程。

5.2.4 掌握企业各项规章制度及有关专业标准。 5.3 实际技能

5.3.1具有一定的电力企业管理经验,能够灵活运用现代化管理方法开展专业管理。

5.3.2 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能够协调好部门之间、专业之间的关系。

5.3.3 具有一定的决策能力,能够对一些重点问题进行科学预测,进而做出科学的决策。

5.3.4 有较强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熟练掌握一般公文的书写格式,并能独立撰写一般性经验总结材料,并达到叙述清楚,结构严密,富有逻辑性。

6.工作内容要求与方法

6.1 坚持“安全第一”的方针,以防为主,搞好安全生产,拟定并组织落实反事故措施和安技劳保措施,组织本分场反事故演习,根据季节特点开展安全检查,抓好安全网活动,定期分析安全生产情况,总结经验教训,制订预防措施。

6.2 主持本分场的事故调查分析,按照“三不放过”的原则查明原因,分清责任,认真采取对策,对违反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的职工进行批评教育,对屡教不改、情节严重者有权按纪律、制度处罚。

6.3 加强经济核算,抓好节能工作,组织编制和执行材料消耗定额,开展小指标竞赛和经济核算工作,提交经济效益。 6.4 处理事故,由值长统一指挥,分场主任应积极领导本分场的事故处理,如发现运行人员不能胜任,有权指定专人或本人直接处理。 6.5 坚持深入现场,有重点地检查设备运行情况,检查技术记录运行参数,检查厂房设备整齐、清洁卫生情况,听取意见改进生产管理。 6.6 搞好“三基”工作(即基层建设、基础工作、基本功),建立健全以岗位责任制为中心的各项规章制度,抓好技术培训和技术管理工作,做到有秩序、有计划地组织生产。

6.7 结合生产需要,编制技术革新、技术改造计划、运行三结合的方针,坚持经常性的技术研究活动,不断改进设备,提高设备运行的可靠性。 6.8 组织落实本分场的经济责任制,审查考核记录,审批或报批职工假条,领导本分场奖金的评定平衡工作,充分调动一切积极因素,保证各项任务完成。

6.9 积极完成上级交给的其它任务。 7.检查与考核

本标准的考核由生产主管执行,每月考核,考核按厂汇编执行。

运行分场值长工作标准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值长的定义、职责(包括工作职责、操作上的职责、交接班职责),与调度的关系,工作岗位及工作内容要求与方法,也确定了值长的基本技能,检查与考核的要求等。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3. 定义

值长在当值时间内是全厂运行操作、安全经济调度、事故处理等方面的领导人,值长又是本值的行政负责人,值长对本值人员的政治思想情况,现场制度执行情况,安全经济运行情况等实行全面领导。值长在行政上隶属运行分场主任直接领导,在操作上隶属上级值班调度员领导,在工作中应严格执行规程制度,正确执行上级命令和领导的指示。本厂所有运行值班人员及检修值班人员,在操作上隶属于值长领导,凡属值长所发布的正确命令均应严格执行,不得违误。 4.职责 4.1 职权

4.1.1 有权发布操作命令、工作命令、事故处理命令、运行方式改变命令、检修命令、设备试验、启、停及切换命令。

4.1.2 值长有权拒绝任何领导或调度有危害人身及设备安全的命令。 4.1.3 值长对当值运行人员、值班检修人员有即时调度权,对违反安全规程或操作规程的运行人员有权下令停止其工作或退场。

4.1.4 对所辖值班人员有工作标准考核权,奖金分配权,根据其执行制度、纪律的情况有表扬奖励权,处分处罚权。 4.1.5 值长岗位所赋予的其他权限。 4.2 责任

4.2.1 值长对自己发布的命令应全部负责,若对值长的正确命令有意违抗和拖延时间者,则因此而造成的事故,受令人要负全部责任。值长的一切命令均应通知班长传达给值班人员执行,在紧要情况下,也可以直接向值班人员发布命令,但应将自己的命令尽快通知有关班长。

4.2.2 凡发供电运行及设备均属值长管辖和调度,未经值长同意任何车间、班组、个人不得乱动和开展检修工作,且需严格贯彻工作票制度。 4.2.3 值长除熟悉系统调度规程外,还应熟悉现场有关规章制度及主要设备的构造、特性和技术规范。

4.2.4 搞好业务培训和思想政治工作,加强基础管理工作。

4.2.5 组织指挥事故处理工作,值长对现场事故处理负有领导责任。 4.2.6 组织本值调度人员执行调度命令,值长对调度命令的执行负直接责任。

4.2.7 值长对当值运行的安全性、经济性负领导责任。

4.2.8 组织电压调整工作,批准本值内的临时检修任务,审核、批准调度操作票。

4.2.9 值长交接班的职责:

4.2.9.1 值长应遵照公司规定的运行值班表次正点交接班,未经生产主管或分场主任同意,不得改变轮值班次,并不得连值两班。

4.2.9.2 交班值长要等到接班值长来到现场后,方能进行交接班手续,当值值长若因病不能担任工作或暂时离开主盘时,电气班长应自行代替值长工作。

4.2.9.3 值长除带头执行公司颁发的交接班制度外,还应将交接班前后发现的重大问题向有关领导汇报,值长在每个夜班交班后向运行主任汇报有关运行情况。

4.2.10 值长在操作上的职责:

4.2.10.1值长在保证安全经济调度上应负如下责任:

4.2.10.1.1保证完成有功及无功负荷曲线,根据系统需要及本公司实际情况调整周波、电压。

4.2.10.1.2根据调度命令和本公司情况正确、及时地进行机、炉启停及停送电工作。

4.2.10.1.3正确命令和认真监督电气、汽机、锅炉、燃运、化学专业主要设备的启、停及切换操作。

4.2.10.1.4注意监视机、电、炉设备的运行方式,经常检查督促有关省煤、节电技术措施的执行情况,抓好本值小指标竞赛工作。 4.2.10.1.5监督机、电、炉主要设备符合运行规范。 4.2.10.1.6加强化学监督和存水管理。

4.2.10.2值长在当值时期若发现重大设备缺陷,而为本值人员无法消除者,应汇报公司有关领导和本分场主任,在必要情况下,值长有权直接通知各车间或班组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消除。

4.2.10.3值长有权检查各运行专职和运行班长的操作记录和运行日志,使操作记录符合生产实际情况。

4.2.10.4公司的主要设备及系统的一切操作,均应按值长的命令执行,凡调度管辖的设备均应按调度命令执行。

4.2.10.5凡属于调度管辖的设备的检修,均由运行分场提出书面检修或

停电申请,报生技科经生产主管签字,向调度办理申请手续,各分场必须得到值长转告“同意检修”通知后,方能开展工作。

4.2.10.6 主要设备大修后,启动和试转由公司领导或分场主任主持,当值值长负责联系调度工作,试转正常后(投运或备用)方案交给运行值长调度,值长应作好记录,若系调度管辖设备,投运或备用均应向调度汇报。

4.2.10.7 值长为处理事故的直接领导人,当发生事故时,值长除立即向调度和公司有关领导汇报外,并能领导全值人员迅速、正确、果断地进行事故处理,对值长所发布的正确命令,各运行班长和值班人员必须保证正确完成,不得违误,事故处理完后,各值班人员应主动向值长汇报事故处理情况。

4.2.10.8 为了缩小事故,保证人身安全和设备完整,必要时值长可直接召集有关分场和检修班组进入现场进行抢修工作。

4.2.10.9 当事故发生时,在现场的各部门负责人应监视和消除事故的处理工作,并对值班人员发出必要的指示,但这些指示不得与值长的命令相抵触,总经理、副总经理、生产主管、运行分场主任,如果认为当值值长不能胜任工作(处理事故)时,有权自行领导和处理或指定专人处理事故,但应及时通知调度值班员。 4.3 值长与调度之间的关系:

4.3.1 值长在运行操作上隶属于电力系统值班调度员领导,对调度员发布的正确命令严格执行,关于周波、电压、负荷曲线的正常调整由电气值班员执行。

4.3.2 值班调度员所发布的一切命令,值长必须无条件执行,如认为调度的命令不正确时,可向调度员提出申述,若调度员重复坚持其命令时,则必须立即执行,值长发现调度命令有直接危害设备及人身安全的明显错误时,应拒绝执行该命令,同时汇报调度员、总经理、副总经理、生产主管、运行分场主任,然后遵照公司有关命令执行。

4.3.3 无理由的延误和拒绝执行调度命令,值长应负行政上和法律上的责任,允许延误和拒绝调度所命令的公司领导人,也应负同样责任,对发布错误命令之责任则由调度员负责。

4.3.4 本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生产主管或运行分场主任所发布的命令,如涉及到调度员权限时,必须获得调度员的许可后才能执行。 4.3.5 值长在接班后,综合各运行班长汇报的情况,立即向值班调度员汇报运行方式及异常情况等有关事项,并将汇报情况和调度员指示清楚地记入操作记录薄内。

4.3.6 发生事故时,值长应及时向调度值班员汇报,按调度命令和事故处理规程处理,待事故处理告一段落后,应及时向上级领导汇报。 5.基本技能

5.1 必须掌握有关电网调度管理条例和调度运行规程。

5.2 必须掌握机、电、炉、燃、化各专业基本知识,熟悉电力设备,

电力网及热力系统及电力生产过程等专业知识。

5.3 具备大专或以上学历,有四年以上调度运行工作经历,或有十年以上运行管理经验。

5.4 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指挥调度能力,综合分析判断能力,遇事果断、临危不乱、胆大心细。

5.5 身体健康,心理承受素质良好,能胜任本岗位工作。

5.6 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和改革、发展、稳定的基本方针,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各项法律政策法规。

维护社会公德,遵守职业道德和《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

5.7 热爱企业、热爱本职工作,恪尽职守,坚持原则,严守机密,顾全大局,团结协作,工作主动,积极进取。 5.8 模范遵守厂规厂纪,认真贯彻执行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标准。 5.9 具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 5.10 具有较强的组织能力,联系群众,作风民主。

5.11掌握与自己岗位、专业有关的国家政策、法律法规和行业法规。 5.12 熟悉企业的发电、供热生产过程。

5.13 掌握企业各项规章制度及有关专业标准。

5.14具有一定的电力企业管理经验,能够灵活运用现代化管理方法开展专业管理。

5.15 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能够协调好部门之间、专业之间的关系。

5.16 具有一定的决策能力,能够对一些重点问题进行科学预测,进而做出科学的决策。

5.17 有较强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熟练掌握一般公文的书写格式,并能独立撰写一般性经验总结材料,并达到叙述清楚,结构严密,富有逻辑性。

6.工作内容要求与方法 6.1 值长的工作内容

6.1.1 安排定班次,在当值时间内全面领导全公司生产运行。

6.1.2 按照运行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及工作标准中规定的内容进行全面管理。

6.1.3 按照《员工守则》及其他相关制度的要求,领导、督促当值员工自觉遵守。

6.1.4 对班长及当值其他成员进行生产、纪律、卫生、工作业绩的考核,并在奖金分配中予以体现。

6.1.5 全面负责当值运行及检修期间的安全性、经济性。

6.1.6 负责主持班长、当值成员会议,落实上级指示精神,布置执行工作任务,进行事故分析,经济性分析,或设备技术改造论证。 6.1.7 参加上级各部门召开的相关会议。

6.1.8 正确执行上级调度命令,当对上级调度命令有疑问时,应及时请

示清楚,不得无故拖延、讲条件或拒不执行上级调度命令。

6.1.9 上级调度、地区调度、主管领导和运行单位之间的关系,见图1。

下达调令 执行调令 上级调度 地区调度 运行单位 请示汇报 汇报 主管领导 6.1.10 在系统发生事故和异常时,应根据事故现象准确地判断事故或异常的性质及故障点,并根据当时系统运行方式迅速采取积极措施(改变运行方式、保护装置及其定值的使用、自动装置的投切、消弧线圈的调整等)予以消除。

6.1.11 在事故处理的全过程中,执行监护、复诵、通报姓名和时间等制度,并做好记录。

6.1.12 根据可预见负荷、设备状态、运行方式、机组出力、天气变化以及事故等情况,审核调电计划的合理性。

6.1.13 对出现的负荷预测偏差向省公司调度请示修改负荷预测曲线或调整负荷。

6.1.14 监督运行单位正确利用调压设备、无功设备、消谐装置调整系统的电压质量,使之符合国家标准。

6.1.15 对运行中设备突然发现的严重缺陷、急待处理的紧急抢修,可根据设备及系统情况给予批复。可以批准配合计划检修的临时申请,但其检修时间不许超过计划检修时间,并汇报有关领导。

6.1.16 审核、批准调度操作票,要根据检修计划安排,结合电网运行方式实际,仔细审核操作程序,核对现场设备实际位置和状态,涉及运行方式变化较大时,要进行理论计算,确认无误后再下发现场执行。 6.1.17 对电量结算数据、各大用户电量数据、地方电厂并网电量、地区负荷曲线以及调度分析数据等重要数据,必须核对准确无误后再上报;特殊情况需要追加电量时,必须请示有关领导。

6.1.18 根据运行方式变更、季节特点、天气变化、重要活动、重大节日及其他特殊情况,负责本值事故预想题目的拟定和处理方案的审核,并记录备案。

6.1.19 主持交接班工作,认真全面交接系统运行状态。 6.1.20 主持本值的班前班后会,班前提出本值工作内容、重点、危险点,班后整理本值计划操作、系统异常、日常工作、安全工作及遗留问题,并认真填写记录。

6.1.21 组织本值人员搞好文明生产,优质服务。 6.1.22 组织本值人员按规定开展安全活动。 6.1.23 搞好当值的培训工作。 6.2 值长的工作岗位:

6.2.1值长的工作地点主要是在电气主控室,通过电话或口头命令行使调度职权与职责。

6.2.1.1 值长在当值期间是全公司运行操作,安全经济调度、事故处理等方面的全面领导人。

6.2.1.2 根据调度命令和本值情况正确及时地进行机、炉起停及停送电工作。

6.2.1.3 正确命令和认真督促机、电、炉、化、燃及各分场主要设备的起停、切换操作。

6.2.1.4 注意监视机、电、炉负荷的正确经济分配。

6.2.1.5 经常检查督促有关省煤、节电技术措施的执行情况,抓好值小指标竞赛工作。

6.2.2为了全面掌握设备运行情况,值长每班最少要到车间全面巡视检查两次工作,若车间发生异常运行和重大事故时,值长应去现场处理事故,但检查和处理时间不宜拖得过长,应尽快回主控室。

6.2.3若发生系统或全厂性事故时,值长为了掌握全面情况正确处理好事故,不能离开主控室。

6.2.4发电机并列,给水泵切换,6KV、35KV线路侧闸操作等重大操作,值长应力争亲自监护,若因事故不能亲自监护时,应向有关班长交待好技术措施,以防发生异常情况和重大事故。 7.检查与考核

每月由运行分场主任根据工作标准进行检查与考核。

运行分场生产统计员工作标准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运行分场生产统计员的工作内容与要求、工作程序、责任与权限。

本标准适用于运行分场生产统计员的工作。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3.定义

运行分场生产统计员受分场主任领导,进行运行分场生产指标综合考核统计工作。 4.职责 4.1 职权

4.1.1 有权向各部门索要因统计考核需要所需的有关数据资料。

4.1.2 有权对各部门提供的数据的正确性及来源提出询问,质疑和复核。

4.1.3 有权拒绝未经公司领导同意要求查看本公司生产状况的其他厂家的要求。 4.2 责任

4.2.1 对所统计的报表、台帐、计划实施情况的正确性、完整性及时性负责。

4.2.2 会同有关科室对技术经济指标完成情况提出考核意见和考核实施方法。

4.2.3 负责每月生产报表整体分析报告编制。 5.基本技能 5.1 基本条件

5.1.1 能正确理解党和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和法规,熟悉公司的工作目标及企业发展方向。

5.1.2 懂得本职范围内的必要的业务知识、工作特点和基本规律。 5.1.3 为适应办公自动化进行日常的收发文管理,应具有必要的计算机知识,能利用公司办公自动化系统进行有效的工作,并具有必要的网络浏览能力。 5.2 技术知识

5.2.1 具备相关工作二年以上,具有一定的生产专业知识,熟悉电力生产过程。

5.2.2 高中或相当于高中学历。 5.3 能力要求

5.3.1 身体健康,能坚持工作。 5.3.2 具有一定的管理能力。

5.3.3 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安排工作主次分明。

5.3.4 具备客观,实地地分析报表数据所表示内容的能力。 6.工作内容要求与方法

6.1 按日准确编报生产技术经济的综合日报。

6.2 负责机、炉、电运行小指标的计算、汇总和公布。

6.3 深入实际,调查研究,了解并掌握生产计划和技术经济指标完成情况,在科长领导下,会同有关部门和分场,及时分析技术经济指标升降原因,发现问题及时记录,并提出解决措施,推动计划的实施。 6.4 做好生产统计资料的收集、积累和整理。 6.5 负责登记运行小指标(机、电、炉、化),运行小时等台帐。

6.6 利用统计软件,按时准确编报生产日报,燃料性能情况表。 6.7 做好月、季、年统计小结。 6.8 按时准确编制年报工作。

6.9 根据上级有关指示及主副设备情况,按时编制分场年、季生产计划和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计划,并根据各科室提出的计划,进行综合平衡,使分场工作纳入计划轨道。 6.10 据生产计划执行情况,调整年、季度生产计划。 6.11 负责编制月度、年度计划任务书,对生产计划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督促,发现薄弱环节,提出改进措施,并会同有关部门分场及时解决计划执行中的问题。 6.12 做好年、季、月度计划执行情况小结。 6.13 参加月度计划任务书考核工作。 6.14 深入分场,及时了解掌握各级人员经济责任制完成情况,并对分场进行不定期的抽查。 6.15 负责各种经济考核资料的积累,并逐步登记台帐。 6.16 每天按时填写报送公司指标完成情况的考核表。 6.17 根据情况,会同有关部门对经济责任制进行修订。 6.18 完成分场主任交给的其他任务。 7.检查与考核

7.1 由运行分场主任每月按标准进行考核。 7.2 按厂考核汇编执行。

电气运行班长工作标准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电气运行班长的工作标准,范围包括职责、定义、基本技能、工作内容要求与方法等。

本标准适用于沪光热电有限公司电气运行班长。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3. 定义

班长是全班行政和技术的领导,在值班期间是全公司电气设备的主要负责人,做好电气设备的安全经济运行,保证操作和事故处理的正确性。班长在行政上、生产、调度上受值长的领导,业务上受专业技术人员的指导。

4.职责 4.1 职权

4.1.1 根据班组内工作任务繁重程度有权对任务专责进行调配(改变工种除外),以保证工作任务的全面完成。

4.1.2 有权对班组人员的技术、业务水平、劳动态度进行考核和掌握,并在晋级时提出自己的意见。

4.1.3 发现工作人员违章作业,有权制止,并进行教育,严重时有权决定违章人员暂时停止工作,直到弄清情况、查明原因,违章人员和工作人员接受了教训,采取了可靠措施为止。 4.1.4 对本班管理的设备有质量验收权。

4.1.5 有权根据本班人员工作好坏、贡献大小进行适当奖惩,确定或拉开月奖、安全奖及其他奖励的档距,并报值长审定。

4.1.6 有权召开和主持班组民主管理会议、班委会、班会及班内其他各项会议。

4.1.7 有权批准本班人员事假一天。

4.1.8 对上级不正确的指挥、决定,提出意见后上级仍不收回错误命令时,班组长有权立即越级反映。

4.1.9 班长不在岗时,副班长履行班长职权。无副班长时由一岗或备班长自动顶班长职务。 4.2 责任

4.2.1 执行上级指示,贯彻统一指挥原则。

4.2.2 组织班组生产,按质、按量、按时全面完成生产任务。

4.2.3 落实各项制度,加强基础管理,使生产工作正常化、标准化、科学化。

4.2.4 加强班组思想政治工作,搞好民主管理。

4.2.5 加强技术培训,推动技术进步,开展技术革新。 4.2.6 降低材料消耗,杜绝浪费,提高经济效益。 4.2.7 履行本部门的工作许可手续。 4.2.8 负责审查操作票。

4.2.9 负责所有电气上重大操作的监护。 5.基本技能

5.1 高中或以上学历,在电气运行岗位四年以上,或在一司配岗位二年以上,班长应见习三个月,实习三个月。

5.2 班长应熟知并执行以下四项规程、制度。并通过考核者。 5.2.1部颁《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电气部分的全部。 5.2.2本部门运行规程的全部。

5.2.3省、市、县调度规程的有关部分。 5.2.4公司及本车间所制订的各项制度。

5.3 工作认真负责,有较强责任心,精通本专业业务知识。

5.4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和改革、发展、稳定的基本方针,认真贯彻执行国

家各项法律政策法规。

维护社会公德,遵守职业道德和《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 5.5 热爱企业、热爱本职工作,恪尽职守,坚持原则,严守机密,顾全大局,团结协作,工作主动,积极进取。 5.6 模范遵守厂规厂纪,认真贯彻执行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标准。 5.7 具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 5.8 具有较强的组织能力,联系群众,作风民主,勤政廉洁。 5.9 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和号召力,能团结班组成员开展工作。 5.10 能在行政及业务上全面行使班长管理职责。 6.工作内容要求与方法

6.1分析本公司及系统运行中的情况,对薄弱环节及时做好事故预想,并向值长提出可靠措施。 6.2 接受各级调度命令。

6.3 对本部门人员的运行及其他所有情况应记录在有关记录薄上。 6.4 搞好本部门人员的技术培训,提高全班人员的技术水平。

6.5 检查主控室的全部设备,并维护各表计在允许正常值范围内。

6.6 检查有效工作票,了解并确认工作任务、范围、安全措施执行情况。 6.7 根据运行特点,自己负责部分的情况和自然条件进行全面重点检查。

6.8 值长不在时自行担当值长职务,自己离开时,应征得值长同意,并指定一司配代理班长职务。

6.9 班长在值班期间,应领导督促本部门人员做好下列工作:

6.9.1发电机、变压器、厂用电线路、直流系统均在正常参数下安全经济运行。

6.9.2认真执行巡回检查制度,当发生异常情况及时汇报值长共同分析原因。

6.9.3 对备用设备的检查、定期试验和维护工作。

6.9.4正确、认真进行各种记录,对本部门的安全用具、工具、备品、钥匙、图纸资料严加管理,认真做好本车间的清洁卫生工作。 6.9.5当发生异常情况及事故时,应迅速汇报值长,在值长的统一指挥下,领导全班人员进行事故处理。

6.9.6督促执行厂部及车间所制订的各项规章制度,并做好记录、督促班内人员认真进行交接班检查。 6.10 工作分工按运行管理制度中巡回检查线路及分工执行。 6.11 二司配监盘时,负责监护(二司配顶一司配岗位时除外)。 6.12 领导并检查班内的日常工作,对不遵守规章制度及劳动纪律的行为应提出批评教育,对性质严重,经劝告无效时,可临时停止其工作,并报告值长、分场主任。 7.检查与考核

每月由值长按工作标准进行检查与考核。

一司配工作标准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电气运行一司配的工作标准,范围包括职责、定义、基本技能、工作内容要求与方法等。

本标准适用于沪光热电有限公司电气运行一司配。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3. 定义

一司配是电气运行第一岗,受班长领导,负责监视配电盘表计、信号,进行电气运行中的重大操作及进行事故异常的处理。 4.职责 4.1 职权

4.1.1 有权拒绝一切危害人身安全和设备安全的操作、调度命令。 4.1.2 班长不在现场时,代行班长职权。

4.1.3 对于运行中不安全因素,事故隐患有权要求及时改进,有合理化建议权。 4.2 责任

4.2.1 有具体执行班、值长操作命令的责任,有按班长要求执行调度命令的责任。

4.2.2 有将电气设备主要是发电机监视、调整在运行规程允许范围内的责任。

4.2.3 有按班、值长要求进行正确、及时进行事故处理的责任。 5.基本技能

5.1 具备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在二司配岗位上工作二年以上。 5.2 热爱本职工作,有较强的责任心,工作认真负责。

5.3 具备较好的专业知识,熟悉电气运行中所有设备与系统。

5.4 熟悉电气运行规程,电气及变电所部分安全规程,能认真遵守厂纪厂规,及各项运行管理制度。

5.5 身体健康,视力良好,有较好的心理素质,能胜任本岗位工作。 6.工作内容要求与方法 6.1负责监视调整发电机,使发电机的所有运行参数在运行规程允许范围内并在最佳状态,发现问题及时准确地进行处理。 6.2在班长的监护下进行发电机的并网、解列操作。

6.3按交接班制度和巡回检查制度的规定进行设备检查、巡视、记录发电机日志并进行审查分析,发现问题及时向班长汇报。 6.4按定期工作表的清洁卫生制度的规定,按时进行定期工作和清洁卫生工作,并将执行结果、发现的问题向班长汇报。

6.5在班长的指挥下,按运行规程进行事故、异常的处理。 6.6进行发电机电刷的定期清扫和短刷更换。 6.7监护进行较为复杂的倒闸操作。 7.检查与考核

由班长每月根据工作标准进行检查与考核。

二司配工作标准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电气运行二司配的工作标准,范围包括职责、定义、基本技能、工作内容要求与方法等。

本标准适用于沪光热电有限公司电气运行二司配。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3.定义

在班长的领导下进行工作,负责监视调整发电机各类表计在规定允许范围内及最佳状态下运行(监盘调整的责任与正值班员同)。 4.职责 4.1 职权

4.1.1 有权拒绝一切危害人身安全和设备安全的操作、调度命令。 4.1.2 对于运行中不安全因素,事故隐患有权要求及时改进,有合理化建议权。 4.2 责任

4.2.1 有具体执行班、值长操作命令的责任,有按班长要求执行调度命令的责任。

4.2.2 有按班、值长要求进行正确、及时进行事故处理的责任。 5.基本技能

5.1 具备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在电气三司配岗位上工作二年以上。 5.2 热爱本职工作,有较强的责任心,工作认真负责。

5.3 具备较好的专业知识,熟悉电气运行中所有设备与系统。

5.4 熟悉电气运行规程,电气及变电所部分安全规程,能认真遵守厂

纪厂规,及各项运行管理制度。

5.5 身体健康,视力良好,有较好的心理素质,能胜任本岗位工作。 6.工作内容要求与方法

6.1 按交接班制度和巡回检查制度的规定,进行设备的检查巡视,记录日志并进行审查分析,发现问题及时汇报。

6.2 在班长或一司配的监护下,进行较为复杂的倒闸操作。 6.3 在班长的监护下,可进行发电机并、解列操作。 6.4 监护进行一般的倒闸操作。

6.5 负责照明及厂用系统临时性简单的故障处理,如更换铅丝灯泡等。 6.6 发生事故时,在班长的指导下积极主动地进行处理。

6.7 按定期工作表和清洁卫生制度的规定进行定期工作和清扫卫生,并将执行结果,发现的问题,及时向班长汇报。

6.8 协助三司配做好工作,积极完成班长交待的各项临时性工作。 6.9 一司配不在现场时主动代替一司配工作。 6.10 无三司配时兼任三司配工作任务。 7.检查与考核

由班长每月根据工作标准进行检查与考核。

三司配工作标准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电气运行三司配的工作标准,范围包括职责、定义、基本技能、工作内容要求与方法等。

本标准适用于沪光热电有限公司电气运行三司配。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3.定义

在班长领导下进行工作,负责一般电气设备停送电倒闸操作。 4.职责 4.1 职权

4.1.1 有权拒绝一切危害人身安全和设备安全的操作、调度命令。 4.1.2 对于运行中不安全因素,事故隐患有权要求及时改进,有合理化建议权。 4.2 责任

4.2.1 有具体执行班、值长操作命令的责任,有按班长要求执行调度命

令的责任。

4.2.2 有按班、值长要求进行正确、及时进行事故处理的责任。 5.基本技能

5.1 三司配必须经过理论及实践培训6个月以上,并通过考核,见习期一年。

5.2 热爱本职工作,有较强的责任心,工作认真负责。

5.3 具备较好的专业知识,熟悉电气运行中所有设备与系统。

5.4 熟悉电气运行规程,电气及变电所部分安全规程,能认真遵守厂纪厂规,及各项运行管理制度。

5.5 身体健康,视力良好,有较好的心理素质,能胜任本岗位工作。 6.工作内容要求与方法

6.1 协助值班员记录运行日志,结算当日运行负荷。 6.2 填写应操作设备的操作票,在监护下进行操作。 6.3 进行发电机的监视和调整。

6.4 发生事故时,在指挥下积极进行事故处理,同时记录处理过程中有关停电时间。

6.5 负责本班所属范围的清洁卫生工作,并执行清洁卫生制度中各项内容,积极做好辅助性工作,完成班长交给的各项任务。 6.6 二司配不在现场时主动代替二司配工作。 7.检查与考核

由班长每月根据工作标准进行检查与考核。

汽机运行班长工作标准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汽机运行班长的工作标准,范围包括职责、定义、基本技能、工作内容要求与方法等。

本标准适用于沪光热电有限公司汽机运行班长。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3. 定义

汽机运行班长在行政上受分场主任领导,操作上受当值值长的领导,在技术上受技术员指导,并在行政业务上领导全班人员。 4.职责 4.1 职权

4.1.1 根据班组内工作任务繁重程度有权对任务专责进行调配(改变工种除外),以保证工作任务的全面完成。

4.1.2 有权对班组人员的技术、业务水平、劳动态度进行考核和掌握,并在晋级时提出自己的意见。

4.1.3 发现工作人员违章作业,有权制止,并进行教育,严重时有权决定违章人员暂时停止工作,直到弄清情况、查明原因,违章人员和工作人员接受了教训,采取了可靠措施为止。 4.1.4 对本班管理的设备有质量验收权。

4.1.5 有权根据本班人员工作好坏、贡献大小进行适当奖惩,确定或拉开月奖、安全奖及其他奖励的档距,并报值长审定。

4.1.6 有权召开和主持班组民主管理会议、班委会、班会及班内其他各项会议。

4.1.7 有权批准本班人员事假一天。

4.1.8 对上级不正确的指挥、决定,提出意见后上级仍不收回错误命令时,班组长有权立即越级反映。

4.1.9 班长不在岗时,副班长履行班长职权。无副班长时由一岗或备班长自动顶班长职务。 4.2 责任

4.2.1 执行上级指示,贯彻统一指挥原则。

4.2.2 组织班组生产,按质、按量、按时全面完成生产任务。

4.2.3 落实各项制度,加强基础管理,使生产工作正常化、标准化、科学化。

4.2.4 加强班组思想政治工作,搞好民主管理。

4.2.5 加强技术培训,推动技术进步,开展技术革新。 4.2.6 降低材料消耗,杜绝浪费,提高经济效益。 4.2.7 履行本部门的工作许可手续。 4.2.8 负责审查操作票。

4.2.9 负责所有汽机开停机及重大调整方面的操作与监护。 4.2.10 负责所在班组职工业务培训及新职工的培训。 5.基本技能

5.1 高中或以上学历,在汽机运行岗位四年以上,或在司机岗位三年以上,能对沪光公司各机型均能熟悉了解,对系统熟练掌握,班长应见习三个月,实习三个月。

5.2 班长应熟知并执行以下四项规程、制度。并通过考核者。 5.2.1部颁《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热力机械部分的内容。 5.2.2本部门运行规程的全部。

5.2.3公司及本车间所制订的各项制度。

5.3 工作认真负责,有较强责任心,精通本专业业务知识。

5.4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和改革、发展、稳定的基本方针,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各项法律政策法规。

维护社会公德,遵守职业道德和《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 5.5 热爱企业、热爱本职工作,恪尽职守,坚持原则,严守机密,顾全大局,团结协作,工作主动,积极进取。

5.11 模范遵守厂规厂纪,认真贯彻执行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标准。 5.12 具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

5.13 具有较强的组织能力,联系群众,作风民主,勤政廉洁。 5.14 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和号召力,能团结班组成员开展工作。 5.15 能在行政及业务上全面行使班长管理职责。 6.工作内容要求与方法

6.1 熟悉本部门所有设备系统的构造、特性、原理及其运行方式,对所有设备的维护与安全经济运行负责,负责办理操作票、工作票,领导做好机组大小修前的隔离工作,保证设备和检修人员的工作安全。

6.2 负责领导本班各值班岗位的起、停操作,维护试验和运行分析工作,合理调度运行方式。 6.3 在事故发生时,指挥本班人员进行迅速正确处理,在异常运行情况下,做好必要的安全措施和事故预想,并做好设备缺陷登记和汇报。

6.4 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详细填写运行日志,加强巡回检查,对值长的正确命令、通知应迅速执行。

6.5 严格执行上级的命令和指示,但当上级的命令和指示与操作规程相抵触时,有权申述自己的意见,但当意见被否决后,仍应按命令执行,若命令有明显错误并危及人身和设备安全时,有权拒绝执行,并及时向分场主任及主管工程师汇报。

6.6 经常组织本班组的反事故演习、现场考问和技术问答,提高班组成员的技术业务水平。

6.7 带领全班人员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保管好专用工具及其它用品。 6.8 严格执行保卫制度,有权制止无关人员进入本车间,对本班级的违章作业、不遵守纪律、不服从分配的人员,有权批评、制止和提出处理意见,在值班期间,对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者有权停止其工作,并报告值长和分场。

6.9 按时完成上级交给的其它任务。 7.检查与考核

每月由值长按工作标准进行检查与考核。

汽机司机工作标准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汽机司机的工作标准,范围包括职责、定义、基本技能、工作内容要求与方法等。

本标准适用于沪光热电有限公司汽机司机。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3. 定义

司机在值长、班长的领导下并听从班长调度,确保本岗位设备安全、经济运行。 4.职责 4.1 职权

4.1.1 有权拒绝一切危害人身安全和设备安全的操作、调度命令。 4.1.2 班长不在现场时,代行班长职权。

4.1.3 对于运行中不安全因素,事故隐患有权要求及时改进,有合理化建议权。 4.2 责任

4.2.1 有具体执行班、值长操作命令的责任,有按班长要求执行机组运行调整命令的责任。

4.2.2 有将汽机设备调整在运行规程允许范围内的责任,主要通过监视屏及现场巡查进行实际调整。

4.2.3 有按班、值长要求进行正确、及时进行事故处理的责任。 5.基本技能

5.1 具备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在付司机岗位上工作二年以上。能熟悉除氧给水岗位运行工况及系统。

5.2 热爱本职工作,有较强的责任心,工作认真负责。

5.3 具备较好的专业知识,熟悉汽机运行中所有设备与系统。

5.4 熟悉汽机运行规程,汽机安全规程,能认真遵守厂纪厂规,及各项运行管理制度。 5.5 身体健康,视力良好,有较好的心理素质,能胜任本岗位工作。6.工作内容要求与方法

6.1 熟悉本岗位设备系统的构造特性原理及其运行方式,主持本机组的启动,停止操作及其运行维护。

6.2 负责6米层设备(高低加热器、一二三四级抽汽、盘车装置、汽封、抽气器、汽动油泵)等的开停,运行维护及调节工作。

6.3 认真监盘,对本岗位设备系统定期巡回检查,按时做好仪表抄表,准确地记录超温时间,填写缺陷情况,及时分析并向班长汇报。

6.4 当机组发生故障时,应按事故处理规程正确处理,并报告班长。

6.5 严守岗位,不得撤离职守,如遇特殊情况需离岗位,应得到班长准许,并有人代班。

6.6 严格执行交班制度,接班时按司机检查范围认真检查,汇报班长。

6.7 做好包干范围内的清洁卫生工作。 6.8 按时完成上级交给的其它工作任务。 7.检查与考核

由班长每月根据工作标准进行检查与考核。

汽机付司机工作标准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汽机付司机的工作标准,范围包括职责、定义、基本技能、工作内容要求与方法等。

本标准适用于沪光热电有限公司汽机付司机。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3. 定义

受班长领导,听众班长、司机指挥,严格执行操作规程,确保本岗位设备的安全经济运行。 4.职责 4.1 职权

4.1.1 有权拒绝一切危害人身安全和设备安全的操作、调度命令。 4.1.2 司机不在时,代司机职权。

4.1.3 对于运行中不安全因素,事故隐患有权要求及时改进,有合理化建议权。 4.2 责任

4.2.1 有具体执行班、值长、司机操作命令的责任,有按班长要求执行机组运行调整命令的责任。

4.2.2 有将汽机设备调整在运行规程允许范围内的责任,主要通过监视屏及现场巡查进行实际调整。

4.2.3 有按班、值长、司机要求进行正确、及时进行事故处理的责任。 5.基本技能

5.1 具备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经过汽轮机理论及实践培训,且考试合格,并在付司机岗位上见习三个月。

5.2 热爱本职工作,有较强的责任心,工作认真负责。

5.3 具备较好的专业知识,熟悉汽机运行中所有设备与系统。

5.4 熟悉汽机运行规程,汽机安全规程,能认真遵守厂纪厂规,及各项运行管理制度。

5.5 身体健康,视力良好,有较好的心理素质,能胜任本岗位工作。 6.工作内容要求与方法

6.1 熟悉本岗位设备系统的构造、特性、原理及其运行方式,负责零、三米层设备(凝汽器、凝结水泵、冷油器、冷风器、高低加疏水及疏水膨胀器给水泵等)开停操作、切换工作及运行中调节工作。

6.2 当设备发生故障时,应按事故处理规程正确处理,并向班长汇报。 6.3 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按时记录各仪表数据,做好所属设备及环境清洁卫生工作。

6.4 按时完成上级交给的其它工作任务。 7.检查与考核

由班长每月根据工作标准进行检查与考核。

汽机除氧给水工作标准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汽机除氧给水的工作标准,范围包括职责、定义、基本技能、工作内容要求与方法等。

本标准适用于沪光热电有限公司汽机除氧给水。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3. 定义

除氧给水值班人员受值长、班长领导,听从司机指挥,确保本岗位设备的安全经济运行。 4.职责 4.1 职权

4.1.1 有权拒绝一切危害人身安全和设备安全的操作、调度命令。 4.1.2 对于运行中不安全因素,事故隐患有权要求及时改进,有合理化建议权。 4.2 责任

4.2.1 有具体执行班、值长、司机操作命令的责任,有按班长要求执行机组运行调整命令的责任。

4.2.2 有将汽机设备调整在运行规程允许范围内的责任,主要通过监视屏及现场巡查进行实际调整。

4.2.3 有按班、值长、司机要求进行正确、及时进行事故处理的责任。 5.基本技能

5.1 具备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经过汽轮机理论及实践培训,且考试合格,并在除氧给水岗位上见习三个月。

5.2 热爱本职工作,有较强的责任心,工作认真负责。

5.3 具备较好的专业知识,熟悉汽机运行中所有设备与系统。

5.4 熟悉汽机运行规程,汽机安全规程,能认真遵守厂纪厂规,及各项运行管理制度。 5.5 身体健康,视力良好,有较好的心理素质,能胜任本岗位工作。6.工作内容要求与方法

6.1 熟悉本岗位所有设备系统的构造、特性、原理和运行方式。

6.2 负责除氧器的开停操作及其运行中的水位压力、温度的调节工作。 6.3 负责循环水泵的开停、运行维护及切换试运操作。

6.4 负责生活消防水泵的开停,运行维护和厂房生活水箱的水位保持。 6.5 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按时巡视设备运行情况,做好仪表记录。 6.6 做好自己包干范围内的清洁卫生工作。 6.7 按时完成上级交给的其它任务。 7.检查与考核

由班长每月根据工作标准进行检查与考核。

锅炉班长工作标准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锅炉运行班长的工作标准,范围包括职责、定义、基本技能、工作内容要求与方法等。

本标准适用于沪光热电有限公司锅炉运行班长。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3. 定义

班长在生产上接受值长的领导,行政上受分场主任的领导,业务上受技术专职的领导。 4.职责 4.1 职权

4.1.1 根据班组内工作任务繁重程度有权对任务专责进行调配(改变工种除外),以保证工作任务的全面完成。

4.1.2 有权对班组人员的技术、业务水平、劳动态度进行考核和掌握,

并在晋级时提出自己的意见。

4.1.3 发现工作人员违章作业,有权制止,并进行教育,严重时有权决定违章人员暂时停止工作,直到弄清情况、查明原因,违章人员和工作人员接受了教训,采取了可靠措施为止。 4.1.4 对本班管理的设备有质量验收权。

4.1.5 有权根据本班人员工作好坏、贡献大小进行适当奖惩,确定或拉开月奖、安全奖及其他奖励的档距,并报值长审定。

4.1.6 有权召开和主持班组民主管理会议、班委会、班会及班内其他各项会议。

4.1.7 有权批准本班人员事假一天。

4.1.8 对上级不正确的指挥、决定,提出意见后上级仍不收回错误命令时,班组长有权立即越级反映。

4.1.9 班长不在岗时,副班长履行班长职权。无副班长时由一岗或备班长自动顶班长职务。 4.2 责任

4.2.1 执行上级指示,贯彻统一指挥原则。

4.2.2 组织班组生产,按质、按量、按时全面完成生产任务。

4.2.3 落实各项制度,加强基础管理,使生产工作正常化、标准化、科学化。

4.2.4 加强班组思想政治工作,搞好民主管理。

4.2.5 加强技术培训,推动技术进步,开展技术革新。

4.2.6 深入开展节能降耗工作,降低材料消耗,杜绝浪费,提高经济效益。

4.2.7 履行本部门的工作许可手续。 4.2.8 负责审查操作票。

4.2.9 负责指挥所有锅炉的启停操作与监护。

4.2.10 负责所在班组职工业务培训及新职工的培训。 5.基本技能

5.1 高中或以上学历,在锅炉司炉岗位上工作二年以上,能兼通流化床锅炉及链条炉运行工况者。锅炉班长应见习三个月,实习三个月。根据提任班长的工作能力及水平,分场可取消见习期或实习期。 5.2 班长应熟知并执行以下四项规程、制度。并通过考核者。 5.2.1部颁《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热力机械部分的内容。 5.2.2本部门运行规程的全部。

5.2.3公司及本车间所制订的各项制度。

5.3 工作认真负责,有较强责任心,精通本专业业务知识。

5.4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和改革、发展、稳定的基本方针,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各项法律政策法规。

维护社会公德,遵守职业道德和《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 5.5 热爱企业、热爱本职工作,恪尽职守,坚持原则,严守机密,顾全

大局,团结协作,工作主动,积极进取。

5.16 模范遵守厂规厂纪,认真贯彻执行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标准。 5.17 具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

5.18 具有较强的组织能力,联系群众,作风民主,勤政廉洁。 5.19 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和号召力,能团结班组成员开展工作。 5.20 能在行政及业务上全面行使班长管理职责。 6.工作内容要求与方法

6.1 负责班内安全生产、劳动纪律和日常事务处理,做好班组人员的思想工作,办事公道,敢于管理,对于违反劳动纪律的值班人员及时提出批评、教育,并按有关规章制度办理。

6.2 负责本班安全经济运行,充分发挥全班人员的积极性,努力完成厂部下达的各项任务和技术经济指标,力争达到低耗高效率。

6.3 负责锅炉升炉、停炉、联锁试验和水压试验及安全门校验的监护及领导全班人员进行事故处理,并根据“三不放过”原则,组织本班人员认真分析找出原因、教训及防范措施,并写出事故报告。

6.4 负责校对并许可检修工作票,布置安全措施及落实情况,设备检修完毕,参加验收工作。

6.5 班长在当班时应全面掌握锅炉运行情况及上煤与出灰系统运行方式,了解设备健康状况,督促检查所属岗位进行巡回检查。 6.6 负责详细记录当班日志、设备缺陷,检查抄表准确性。

6.7 做好全班人员的学习培训工作,负责班内事故预想,反事故演习,技术讲解等培训工作。

6.8 当因事或检查需离开时,必须报告值长,并指定司炉代替。 6.9 领导全班人员做好清洁卫生工作,做到文明生产。 7.检查与考核

每月由值长按工作标准进行检查与考核。

锅炉司炉工作标准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锅炉司炉的工作标准,范围包括职责、定义、基本技能、工作内容要求与方法等。

本标准适用于沪光热电有限公司锅炉司炉。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

标准。 3. 定义

司炉是本炉所属设备的安全经济负责人,当班接受值长、班长指挥。 4.职责 4.1 职权

4.1.1 有权拒绝一切危害人身安全和设备安全的操作、调度命令。 4.1.2 班长不在现场时,代行班长职权。

4.1.3 对于运行中不安全因素,事故隐患有权要求及时改进,有合理化建议权。 4.2 责任

4.2.1 有具体执行班、值长操作命令的责任,有按班长要求执行机组运行调整命令的责任。

4.2.2 有将运行锅炉调整在运行规程允许范围内的责任,主要通过监视屏及现场巡查进行实际调整。同样也有责任做好已停锅炉的维护保养工作。

4.2.3 有按班、值长要求进行正确、及时进行事故处理的责任。 5.基本技能

5.1 具备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在付司炉岗位上工作二年以上。 5.2 热爱本职工作,有较强的责任心,工作认真负责。

5.3 具备较好的专业知识,熟悉锅炉运行中所有设备与系统。

5.4 熟悉锅炉运行规程,锅炉安全规程,能认真遵守厂纪厂规,及各项运行管理制度。 5.5 身体健康,视力良好,有较好的心理素质,能胜任本岗位工作。6.工作内容要求与方法 6.1 链条炉锅炉:

6.1.1 认真贯彻规程制度,负责本炉的升炉、停炉、水压试验、安全门校验和转动机械的试转等工作。

6.1.2 接班前负责控制室内控制表盘、屏、燃烧室火焰、一二次风风压、风门,做好交接班准备工作,当班时全面巡回检查二次,负责向班长汇报设备缺陷,并记录在运行日志中。

6.1.3 负责对锅炉本体及阀门、法兰、远方控制设备的检查与维护工作,根据煤质情况负责调整煤层、风量、炉排速度,严格控制主要参数,做到“三勤五稳”,确保本炉的安全经济运行。

6.1.4 在班长指挥下,领导本炉人员对所属设备的事故处理工作,并及时报告班长。

6.1.5 负责做好规定设备的试运行和定期试验切换工作。 6.1.6 根据检修工作票,负责做好安全措施。

6.1.7 经常监视主蒸汽压力、排烟温度、蒸汽流量、给水流量是否与负荷相符,风量、风压、炉膛负压是否与小风门、送引风机开度相符。 6.1.8 负责本炉人员在规定范围内巡回检查工作,督促本炉人员遵守劳

动纪律,搞好文明生产。

6.1.9 如值长直接发给操作命令时,必须立即执行,但应迅速报告班长。 6.1.10 当班长因事或巡回检查需要离开时,代班长专职。

6.1.11 负责集控室所属仪表盘、屏及电话机的清洁卫生工作。 6.2 流化床锅炉:

6.2.1 司炉必须熟悉设备性能,遵守规程要求,执行安规标准,遵守制度规定。

6.2.2 具体负责本炉的点火、升炉、停炉及日常维护定期工作和多次试验规定的内容进行。

6.2.3 接班前按巡检要求,对所辖设备进行全面检查,掌握本炉及辅助设备的运行状况,做好交接班工作。

6.2.4 当班时全面巡检工况,负责对锅炉本体、烟道、各管道伐门、电除尘、旋风分离器、辅助设备及控制室、远方控制设备的检查与维护工作,负责向班长汇报设备缺陷,详细记录运行日志。

6.2.5 根据设备状况和煤质情况做好燃烧控制调节,严格控制炉膛温度、主汽压力、温度、主汽流量、给水流量、风室压力、炉膛负压、排烟温度、二次风机及引风机风量等主要参数在规定范围内,密切监视分析炉膛燃烧情况,对变化数据进行设备运行状况的相符性分析,并相应做出调整,确保本炉的安全经济运行。

6.2.6 根据检修工作票,负责做好安全措施。

6.2.7 在班长指挥下,领导本炉人员对所属设备的事故处理,并对发生的和已处理的状况及时报告班长。

6.2.8 督促本炉人员遵守劳动纪律,执行技术纪律。

6.2.9 对值长直接发给的操作命令,必须立即执行,并应迅速报告班长。 6.2.10 当班长因事或巡检离开时,代班长专职。

6.2.11 负责集控室所属仪表盘、屏、电话及设备主人的清洁卫生工作。 7.检查与考核

由班长每月根据工作标准进行检查与考核。

副司炉工作标准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锅炉副司炉的工作标准,范围包括职责、定义、基本技能、工作内容要求与方法等。

本标准适用于沪光热电有限公司锅炉副司炉。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

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3. 定义

受锅炉班长领导,听从班、值长及司炉的命令,严格执行操作规程,确保本岗位设备的安全经济运行。 4.职责 4.1 职权

4.1.1 有权拒绝一切危害人身安全和设备安全的操作、调度命令。 4.1.2 司炉不在现场时,代行司炉职权。

4.1.3 对于运行中不安全因素,事故隐患有权要求及时改进,有合理化建议权。 4.2 责任

4.2.1 有具体执行班、值长操作命令的责任,有按班长要求执行机组运行调整命令的责任。

4.2.2 有将运行锅炉调整在运行规程允许范围内的责任,主要通过监视屏及现场巡查进行实际调整。同样也有责任做好已停锅炉的维护保养工作。

4.2.3 有按班、值长要求进行正确、及时进行事故处理的责任。 4.2.4 未设置司水岗位时,兼任司水工作。 5.基本技能

5.1 具备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经过锅炉专业理论及实践培训,并经考试合格,在岗位上见习三个月。

5.2 热爱本职工作,有较强的责任心,工作认真负责。

5.3 具备较好的专业知识,熟悉锅炉运行中所有设备与系统。

5.4 熟悉锅炉运行规程,锅炉安全规程,能认真遵守厂纪厂规,及各项运行管理制度。 5.5 身体健康,视力良好,有较好的心理素质,能胜任本岗位工作。6.工作内容要求与方法 6.1 链条炉锅炉:

6.1.1 认真执行规章制度。

6.1.2 在班长、司炉的统一领导下,经常检查燃烧室内风量分配,配合司炉做好燃烧调整工作和炉内检查结焦及料层分布情况。

6.1.3 负责引、送风机、二次风机、风道、除尘器、炉排变速箱、炉排及出渣机的开停前后检查工作,并负责所属设备的日常维护和加油工作。 6.1.4 负责分段小风室内放灰工作,每小时一次,经常检查小风室风门开度,煤闸门开度和老鹰铁运行正常。

6.1.5 每班两次巡回检查本炉设备,重点检查辅机设备,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汇报班长及司炉,对薄弱环节应加强监视,并做好事故预想。 6.1.6 协助司炉进行监盘操作,并在司炉指导下进行正常的燃烧调节工作,共同搞好本炉安全经济运行,确保完成和超额完成各项经济技术指

标。

6.1.7 负责屋顶水箱水位,各冷却水畅通情况,监盘时发生事故,盘前应速交司炉处理,自己负责本职工作,并协助司炉和司水处理事故。 6.1.8 负责准备锅炉点火用具和配合司炉做点火前准备工作。 6.1.9 负责6米层地面的清洁卫生工作。

6.1.10 当司炉或司水因事离开时,代其专职。 6.2 流化床锅炉:

6.2.1 在班长领导下,接受司炉指挥,经常检查燃烧室内的风量配比,配合司炉做好燃烧调整工作和炉内燃烧工况分析,负责管辖本炉的汽水系统,连续排污,减温水及空排工作,每班上下水位计校对二次。

6.2.2 负责一、二次风机、引风机、返料风机、风道、烟道、电除尘器、冷渣机、皮带给煤机、给料机开停前后的检查工作,负责所属设备的日常维护和加油工作。

6.2.3 每班两次按规定内容巡回检查本炉设备,重点检查辅机设备,经常检查炉前落煤管和水泥煤斗落煤畅通与否,发现煤种颗粒成份和水份变化及时汇报司炉、班长。

6.2.4 负责辅灰系统的出尘及干灰放灰工作。 6.2.5 负责对除氧给水值班员的联系工作。

6.2.6 在班长领导下,配合司炉负责锅炉开、停、增、减负荷,控制汽包水位等多项操作,协助司炉进行监盘操作,在司炉指导下进行正常的燃烧调节工作,严格控制主要运行参数在规定允许范围内,及时进行当班运行分析,控制各设备之间的运行参数在相对应的范围中运行,对异常情况及时作出判断,汇报司炉、班长迅速处理。

6.2.7 在司炉领导下,进行本岗位的事故处理工作并及时报告班长和司炉对薄弱环节应加强监视,并做好事故预想,发现设备缺陷及时上报及清除。监盘时发生异常或事故,盘前应速交司炉处理,自己负责本职工作,并协助司炉处理。

6.2.8 负责点火前油箱油位的确认,点火装置,供油泵的完善,做好点火前的准备工作。

6.2.9 负责卫生包干划分区域的清洁卫生和操作台上监视屏及电脑主机的卫生工作。

6.2.10 司炉因事离开时,代其专职。 7.检查与考核

由班长每月根据工作标准进行检查与考核。

锅炉司水工作标准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锅炉司水的工作标准,范围包括职责、定义、基本技

能、工作内容要求与方法等。

本标准适用于沪光热电有限公司锅炉司水。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3. 定义

司水受班长、司炉领导,司职汽水系统工作。未设置司水岗位时,副司炉兼任该工作。 4.职责 4.1 职权

4.1.1 有权拒绝一切危害人身安全和设备安全的操作、调度命令。 4.1.2 副司炉不在现场时,代行副司炉职权。

4.1.3 对于运行中不安全因素,事故隐患有权要求及时改进,有合理化建议权。 4.2 责任

4.2.1 有具体执行班、值长操作命令的责任,有按班长要求执行机组运行调整命令的责任。

4.2.2 有将运行锅炉调整在运行规程允许范围内的责任,主要通过监视屏及现场巡查进行实际调整。同样也有责任做好已停锅炉的维护保养工作。

4.2.3 有按班、值长要求进行正确、及时进行事故处理的责任。 5.基本技能

5.1 具备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经过锅炉专业理论及实践培训,并经考试合格,在岗位上见习三个月。

5.2 热爱本职工作,有较强的责任心,工作认真负责。

5.3 具备较好的专业知识,熟悉锅炉运行中所有设备与系统。

5.4 熟悉锅炉运行规程,锅炉安全规程,能认真遵守厂纪厂规,及各项运行管理制度。 5.5 身体健康,视力良好,有较好的心理素质,能胜任本岗位工作。6.工作内容要求与方法(链条炉与流化床同)

6.1 认真执行规章制度,负责管辖本炉的汽水系统(不包括安全阀、向空排汽阀)、连续排污、减温水及加药系统。

6.2 负责按规定进行定期排污和每班对上、下水位计核对二次。

6.3 在班长领导下,配合司炉负责锅炉开、停、增、减负荷等各项操作。 6.4 负责对锅炉水位、蒸汽温度的监视与调整,并严格控制在规定允许范围内。

6.5 在司炉领导下,进行本岗位的事故处理工作并及时报告班长和司炉。

6.6 负责对除氧给水值班员的联系工作。

6.7 经常监视汽包水位、主蒸汽温度在允许范围内,给水流量与压力是否与负荷相符和减温器的投入等。

6.8 经常检查炉前煤斗落煤畅通,发现煤种变化及时向司炉或班长汇报。 6.9 按时对所辖设备巡回检查,每班二次全面检查本炉设备,发现异常或缺陷及时汇报班长,司炉,并提出防止事故发生的措施。 6.10 负责司炉操作台上的平台、扶梯及管道的清洁卫生工作。 7.检查与考核

由班长每月根据工作标准进行检查与考核。

运行分场化水班长、付班长工作标准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运行分场化水班长、付班长的工作标准,范围包括职责、定义、基本技能、工作内容要求与方法等。

本标准适用于沪光热电有限公司运行分场化水班长、付班长。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3、定义

化水班长、付班长行政上受分场主任领导,运行调度受值长指挥,具体负责本公司化学水处理及化水班人员管理工作。 4.职责 4.1 职权

4.1.1 根据班组内工作任务繁重程度有权对任务专责进行调配(改变工种除外),以保证工作任务的全面完成。

4.1.2 有权对班组人员的技术、业务水平、劳动态度进行考核和掌握,并在晋级时提出自己的意见。

4.1.3 发现工作人员违章作业,有权制止,并进行教育,严重时有权决定违章人员暂时停止工作,直到弄清情况、查明原因,违章人员和工作人员接受了教训,采取了可靠措施为止。 4.1.4 对本班管理的设备有质量验收权。

4.1.5 有权根据本班人员工作好坏、贡献大小进行适当奖惩,确定或拉开月奖、安全奖及其他奖励的档距,并报值长审定。

4.1.6 有权召开和主持班组民主管理会议、班委会、班会及班内其他各项会议。

4.1.7 有权批准本班人员事假一天。

4.1.8 对上级不正确的指挥、决定,提出意见后上级仍不收回错误命令时,班组长有权立即越级反映。

4.1.9 班长不在岗时,副班长履行班长职权。 4.2 责任

4.2.1 执行上级指示,贯彻统一指挥原则。

4.2.2 组织班组生产,按质、按量、按时全面完成生产任务。

4.2.3 落实各项制度,加强基础管理,使生产工作正常化、标准化、科学化。

4.2.4 加强班组思想政治工作,搞好民主管理。

4.2.5 加强技术培训,推动技术进步,开展技术革新。 4.2.6 降低材料消耗,杜绝浪费,提高经济效益。 4.2.7 履行本部门的工作许可手续。 4.2.8 负责审查操作票。

4.2.9 负责所有化学水处理设备重要操作的监护,对化水设备使用状况及改进方案有较清晰的思路。

4.2.10 负责所在班组职工业务培训及新职工的培训。

4.2.11 必须负责做好化水成本核算与成本增减的原因分析,并有责任采取对应的措施,降低成本。

4.2.12 付班长协助班长做好班内管理工作,无班长时全权负责化水班工作。

5.基本技能

5.1 高中或以上学历,在化水各专业岗位四年以上,对化水设备与系统均非常熟悉了解。

5.2 班长应熟知并执行以下四项规程、制度。并通过考核者。 5.2.1部颁《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热力机械部分中化水相关内容。 5.2.2本部门运行规程的全部。

5.2.3公司及本车间所制订的各项制度。

5.3 工作认真负责,有较强责任心,精通本专业业务知识。

5.4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和改革、发展、稳定的基本方针,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各项法律政策法规。

维护社会公德,遵守职业道德和《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 5.5 热爱企业、热爱本职工作,恪尽职守,坚持原则,严守机密,顾全大局,团结协作,工作主动,积极进取。

5.6 模范遵守厂规厂纪,认真贯彻执行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标准。 5.7 具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

5.8 具有较强的组织能力,联系群众,作风民主,勤政廉洁。 5.9 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和号召力,能团结班组成员开展工作。 5.10 能在行政及业务上全面行使班长管理职责。 6.工作内容要求与方法

6.1 化学监督是加强水、汽、油等的质量监督,保持其良好品质,防止热力设备腐蚀、结垢、结盐和油质劣化,加强燃料和灰的监督,以配合锅炉燃烧,提高机组效率,及时发现和消除由于化学方面问题引起的隐患,防止事故发生。

6.2 熟悉本部门新有设备系统的构造,特性原理及运行方式,对新有设备的维护与安全经济运行负责。

6.3 做好全班人员的培训工作,特别是加强新职工的培训,提高技术水平,达到分析数据正确、可靠。

6.4 按部颁规定及时对油质进行分析。 6.5 带领全班人员遵守各项规章制度。 6.6 保管好试验室各种药品及各类仪器。

6.7 合理安排化水专业运行人员,做到人人能胜任岗位工作,充分发挥职工的主观能动性及创造性,耐心听取职工的合理化建议。

6.8 充分掌握水质特性及设备的工作能力,及时与运行机炉协调,克服因供热状况波动大而引起的制水瓶颈因素,保证供给水质能确保机组安全、经济、正常地运行。

6.9 经常进行化水成本分析与核算,按月制定成本分析报告给分场及生技科,便于发电成本总体掌握。 6.10 根据现有设备及水质状况,能制定灵活多变,又能确保安全的运行方式,充分调动职工的岗位责任心,严把制水质量关,供水数量关,在成本核算关。 6.11 完善班组建设,开展劳动竞赛,开展“千次操作无差错”、“百日安全无事故”等业务或安全活动,充分做好事故预想,防患于未然。 6.12 加强班组人员的安全教育与工作责任心教育,操作严格规范,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劳动纪律和技术纪律。 6.13 完成分场及上级领导下达的其他工作任务。 7.检查与考核

每月由分场主任按工作标准进行检查与考核。

化水煤化验员工作标准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化水煤化验员的工作标准,范围包括职责、定义、基本技能、工作内容要求与方法等。

本标准适用于沪光热电有限公司化水煤化验员。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

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3、定义

化水煤化验员受班长、付班长领导,具体负责进厂煤、入炉煤及来样化验任务。 4.职责 4.1 职权

4.1.1 有权拒绝未经厂部或分场同意,或不是工作原因的各类化验要求。

4.1.2 有权经常对计量器具及加热器具、化验器具进行校验、维护,并及时报修。 4.2 责任

4.2.1 有按日常规定或班长临时要求,及时、正确地进行各类进厂煤、入炉煤化验的责任。

4.2.2 有认真执行厂内各项制度及完成化验室内工作卫生的责任。 4.2.3 有对化水化验设备正确使用,精心维护,认真检查,定期校验的责任。

4.2.4 对化验结果的正确性负责,拒绝一切弄虚作假行为。 5.基本技能

5.1 高中或以上学历,在化水岗位上工作二年以上。 5.2 能正确使用各类化验仪器,正确计算化验数据。

5.3 熟悉《化学药品管理制度》及其他相关的专业规定。

5.4工作认真负责,一丝不苟,勤勤恳恳,化验时细心、认真。 5.5 了解煤的基础知识。

5.6 熟悉《化学水处理运行规程》。 5.7 熟悉掌握天平的使用和操作。 6.工作内容要求与方法

6.1 工作时间严格遵守和执行操作规程、安规、劳动纪律及其他有关规章制度。

6.2 试验数据必须保证可靠、准确,取煤样要认真负责,煤样要有代表性及普遍性。

6.3 严格禁止将已升温的高温炉打开进行降温,以免损坏设备。

6.4 接煤场通知,及时取进厂煤,按规定进行入炉煤的化验,由于特殊情况,需进行运行分析,接车间通知及时取入炉煤,进行化验。

6.5 每次试验要及时做好记录,认真计算及复算,发现有误或生产必要时重做试验。记录必须备档,以便查询。

6.6 经常打扫化验室及试验台卫生,保持工作环境清洁。

6.7 经常清理天平,保持干净灵活、准确,按规定定期进行校验,保证计量器具的准确性。

7.检查与考核

每月由班长按工作标准进行检查与考核。

化水炉外水处理工作标准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化水炉外水处理的工作标准,范围包括职责、定义、基本技能、工作内容要求与方法等。

本标准适用于沪光热电有限公司化水炉外水处理。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3、定义

化水炉外水处理值班员受化水班长领导,具体进行炉外各系统的值班水处理工作。 4.职责 4.1 职权

4.1.1 有权拒绝一切危害人身安全和设备安全的操作命令。 4.1.2 有合理化建议权。

4.1.3 有企业职工应有的各种劳保福利权。 4.2 责任

4.2.1 有具体执行班长、付班长操作命令的责任。

4.2.2 有将所从事的化水设备调整到规程允许范围内的责任。 4.2.3 有按班、值长要求正确,及时进行事故处理的责任。

4.2.4 有企业职工应遵守、执行的企业管理制度、劳动纪律、技术纪律的责任。 5.基本技能

5.1 具有初中或以上文化水平,在化水岗位上实习培训,在理论及实践获得通过者。

5.2 能掌握各类化水仪器的正确使用方法,并能正确使用。 5.3 熟悉《化学运行规程》、《化学药品管理制度》及其他相关的专业规定。

5.4工作认真负责,一丝不苟,勤勤恳恳。

5.5 了解化水设备系统及水处理基本原理,掌握水处理标准要求,并能严格执行者。

6.工作内容要求与方法

6.1 工作时间严格遵守和执行操作规程、安规、劳动纪律及其他有关规章制度。

6.2 对补给水按规定时间取样,做到准时取样,准确化验,保证补给水充足,发现超过标准,及时停运、再生,并做好记录。 6.3 及时冲洗净水器,及时投加矾液。

6.4 根据化验数据,及时对除盐水内投加氨液,保持给水PH在8.5~9.2之间。

6.5 每日,每次试验完成后,都应认真填写报表,不能涂改和补填。 6.6 定期清洗各种玻璃仪器,保持干净整齐。

6.7 经常打扫化验室及试验台卫生,做到每次化验后,打扫干净,摆放整齐。

6.8 熟悉水处理设备运行系统及设备状况,每小时巡回检查一次,及时填写设备缺陷。 7.检查与考核

每月由班长按工作标准进行检查与考核。

化水炉内水处理工作标准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化水炉内水处理的工作标准,范围包括职责、定义、基本技能、工作内容要求与方法等。

本标准适用于沪光热电有限公司化水炉内水处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3. 定义

化水炉内水处理值班员受化水班长领导,具体进行炉内各系统的值班水处理工作。 4.职责 4.1 职权

4.1.1 有权拒绝一切危害人身安全和设备安全的操作命令。 4.1.2 有合理化建议权。

4.1.3 有企业职工应有的各种劳保福利权。 4.2 责任

4.2.1 有具体执行班长、付班长操作命令的责任。

4.2.2 有将所从事的化水设备调整到规程允许范围内的责任。 4.2.3 有按班、值长要求正确,及时进行事故处理的责任。

4.2.4 有企业职工应遵守、执行的企业管理制度、劳动纪律、技术纪律的责任。 5.基本技能

5.1 具有初中或以上文化水平,在化水岗位上实习培训,在理论及实践获得通过者。

5.2 能掌握各类化水仪器的正确使用方法,并能正确使用。 5.3 熟悉《化学运行规程》、《化学药品管理制度》及其他相关的专业规定。

5.4工作认真负责,一丝不苟,勤勤恳恳。

5.5 了解化水设备系统及水处理基本原理,掌握水处理标准要求,并能严格执行者。

6.工作内容要求与方法

6.1 工作时间严格遵守和执行操作规程、安规、劳动纪律及其他有关规章制度。

6.2 熟悉本职设备运行系统及状况,每小时巡回检查工况。

6.3 按规定时间取样,化验,发现超标及达不到标准及时作出处理。立即进行排污或加药进行调整。

6.4 每日每次试验完毕后,都应认真填写报告,不能涂改和补填或伪造。

6.5 按时检查药泵、油位、药箱液位,及时加药,保持药位最低不得小于1/3。

6.6 定期检查取样管,定期清洗各种玻璃仪器,保持干净整齐。 6.7 经常检查各种药品使用情况,及时汇报,以便及时配制。

6.8 经常打扫化验室及试验与分工,做到每次试验完成后,保持干净整齐。

6.9 及时填写设备缺陷。 6.10 实践中对各项任务及时进行调整。 7.检查与考核

每月由班长按工作标准进行检查与考核。

检修分场主任工作标准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检修分场主任的工作标准,范围包括职责、定义、基

本技能、工作内容要求与方法等。

本标准适用于沪光热电有限公司检修分场主任。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3. 定义

检修分场主任受总经理、副总经理、生产主管的领导,全面负责分场的技术和安全、行政管理工作。 4.职责 4.1 职权

4.1.1 在日常工作中,有权向有关部门、分场了解与本部门有关的数据、资料。

4.1.2有权对本部门下发的或与本部门管理内容有关的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并对违反者有权制止并提出处理意见。 4.1.3 有权参加与本部门管理内容有关的会议。

4.1.4 对领导下达的与国家政策、法规以及企业内规章制度、标准相抵触的命令,有权拒绝执行。

4.1.5 对厂部下达的工作指令、计划如有与实际不符的情况,有权提出意见和建议。

4.1.6 有权指导、监督、检查、考核本部门人员的工作情况。

4.1.7 有权对本部门人员的岗位变动提出自己的意见,并在职权范围内进行调整。

4.1.8 有权召开本部门的各种会议。

4.1.9 有权审签职权范围内的各种报表及文字材料。

4.1.10 有权依据考核规定,对本部门表现出色的人员进行表彰,对违纪人员进行处罚。 4.2 责任

4.2.1 服从组织分配和调动,听众上级领导的指挥。 4.2.2 严格按照所在岗位的工作标准进行工作。 4.2.3 自觉遵守劳动纪律,有事向主管领导请假。

4.2.4 在完成本职工作或上级领导交办的任务时,要坚决维护国家、集体利益。

4.2.5 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保密制度,不泄露组织和国家机密。 4.2.6 做好本部门各岗位人员的组织、指挥、协调、督促工作,对因自己工作不到位而给社会、企业造成影响和损失的负领导责任或连带责任。属失职造成后果的负主要责任。 4.2.7 抓好本部门的安全教育,使各岗位人员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

想,不断完善人身及设备的安全措施,保障企业生产及各项工作的有序进行。中层干部(正职)是本部门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 4.2.8 抓好本部门的节能降耗工作,使本部门的节能降耗工作深入实际地开展起来。 4.2.9 与培训办配合,抓好本部门职工业务技术水平的提高与新职工的培训。

5.基本技能 5.1 基本条件 5.1.1 政治素质:

5.1.1.1 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和改革、发展、稳定的基本方针,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各项法律政策法规。

维护社会公德,遵守职业道德和《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

5.1.1.2 热爱企业、热爱本职工作,恪尽职守,坚持原则,严守机密,顾全大局,团结协作,工作主动,积极进取。 5.1.2.3 模范遵守厂规厂纪,认真贯彻执行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标准。 5.1.2.4 具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

5.1.2.5 具有较强的组织能力,联系群众,作风民主,勤政廉洁。 5.1.2 文化程度。应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5.1.3身体条件。身体健康,能够适应岗位的日常工作,没有妨碍本专业工作的疾病。 5.2 技术知识

5.2.1 熟知DL408-1991、DL5009.1-2002、DL5009.3-1997、电安生[1994]227号、《消防规程》等的规定。

5.2.2掌握与自己岗位、专业有关的国家政策、法律法规和行业法规。 5.2.3 熟悉企业的发电、供热生产过程。

5.2.4 掌握企业各项规章制度及有关专业标准。 5.3 实际技能

5.3.1具有一定的电力企业管理经验,能够灵活运用现代化管理方法开展专业管理。

5.3.2 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能够协调好部门之间、专业之间的关系。

5.3.3 具有一定的决策能力,能够对一些重点问题进行科学预测,进而做出科学的决策。

5.3.4 有较强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熟练掌握一般公文的书写格式,并能独立撰写一般性经验总结材料,并达到叙述清楚,结构严密,富有逻辑性。

6.工作内容要求与方法

6.1 坚持深入现场,抓好日常维护和设备改进工作,审阅缺陷记录,及时组织消除缺陷和事故抢修工作。

6.2 注意调查研究,掌握修订材料消耗定额,劳动工时定额,抓好经济核

算,提高工效,降低消耗。

6.3 严格执行工作票制度,有权制止违章作业,直至令其停止工作,对不遵守规章制度和不安全情况,有要进行追纠和提出处理意见,有权召开检修会议。

6.4 贯彻部颁检修规程,厂编设备检修规程以及上级专项技术规定,认真编制与执行设备大小修和改进项目进度计划,制定与审核材料与技术措施,掌握主设备和辅助设备检修周期,切实抓好大小修工作,做到该修必修,修必修好。

6.5 坚持“安全第一”和“质量第一”的方针,贯彻安全规程,质量标准和检修管理制度,参加或组织设备评级工作,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保质、保量、保进度完成各项检修任务,不断提高设备完好率。

6.6 认真制订和执行月工作计划,认真执行设备缺陷管理制度组织好劳动力,切实抓好日常维护和设备改进工作。

6.7 领导检修班组搞好技术管理,现场设备管理,设备异动管理和材料消耗管理等工作,不断提高管理水平。

6.8 组织制订技术革新、技术改进计划、反事故措施、技术措施和其它专业措施,并组织检查落实,不断改进设备、改进工艺、提高安全、经济的可靠性。

6.9 加强备品备件的管理,按时编制备品备件计划,做好备品图纸的测绘,审查和备品技术鉴定工作。 6.10 注意调查研究,组织积累资料,经常掌握并修订材料消耗定额、劳动工时定额,抓好经济核算,开展劳动竞赛,贯彻经济责任制,提高工效,降低消耗,做好总结推广工作。 6.11 领导抓好检修人员的培训工作,制订培训计划,组织规程制度的修编以及规程、技术考核工作,加强工人思想教育,不断提高工人的政治思想和技术业务水平。 6.12 经常深入班组和检修现场,听取工人意见,检修中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 6.13 负责编制科研、攻关计划,组织编写车间与检修有关规程。 6.14 有权对检修人员在本车间内工作临时调整,工作安排、奖罚、晋升等提出建议。

6.15 完成上级交给的其它任务。 7.检查与考核

本标准的考核由生产主管执行,每月考核,考核按厂汇编执行。

检修分场副主任工作标准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检修分场副主任的工作标准,范围包括职责、定义、

基本技能、工作内容要求与方法等。

本标准适用于沪光热电有限公司检修分场副主任。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3. 定义

检修副主任在分场主任直接领导下,负责做好本分场检修方面的生产、技术和行政管理工作。 4.职责 4.1 职权

4.1.1 在主任统一领导下,在分管工作范围内在日常工作中,有权向有关部门、分场了解与本部门有关的数据、资料。

4.1.2有权对本部门下发的或与本部门管理内容有关的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并对违反者有权制止并提出处理意见。 4.1.3 有权参加与本部门管理内容有关的会议。

4.1.4 对领导下达的与国家政策、法规以及企业内规章制度、标准相抵触的命令,有权拒绝执行。

4.1.5 对厂部下达的工作指令、计划如有与实际不符的情况,有权提出意见和建议。

4.1.6 有权指导、监督、检查、考核本部门人员的工作情况。

4.1.7 有权对本部门人员的岗位变动提出自己的意见,并在职权范围内进行调整。

4.1.8 有权召开本部门的各种会议。

4.1.9 有权审签职权范围内的各种报表及文字材料。

4.1.10 有权依据考核规定,对本部门表现出色的人员进行表彰,对违纪人员进行处罚。

4.1.11 以上权限不能与主任权限相抵触。 4.2 责任

4.2.1 服从组织分配和调动,听众上级领导的指挥。 4.2.2 严格按照所在岗位的工作标准进行工作。 4.2.3 自觉遵守劳动纪律,有事向主管领导请假。

4.2.4 在完成本职工作或上级领导交办的任务时,要坚决维护国家、集体利益。 4.2.5 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保密制度,不泄露组织和国家机密。 4.2.6 做好本部门各岗位人员的组织、指挥、协调、督促工作,对因自己工作不到位而给社会、企业造成影响和损失的负领导责任或连带责任。属失职造成后果的负主要责任。

4.2.7 抓好本部门的安全教育,使各岗位人员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不断完善人身及设备的安全措施,保障企业生产及各项工作的有序进行。中层干部(正职)是本部门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

4.2.8 抓好本部门的节能降耗工作,使本部门的节能降耗工作深入实际地开展起来。

4.2.9 与培训办配合,抓好本部门职工业务技术水平的提高与新职工的培训。

4.2.10 全力配合主任搞好本分场的各项工作。 5.基本技能 5.1 基本条件 5.1.1 政治素质:

5.1.1.1 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和改革、发展、稳定的基本方针,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各项法律政策法规。

维护社会公德,遵守职业道德和《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

5.1.1.2 热爱企业、热爱本职工作,恪尽职守,坚持原则,严守机密,顾全大局,团结协作,工作主动,积极进取。 5.1.1.3 模范遵守厂规厂纪,认真贯彻执行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标准。 5.1.1.4 具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

5.1.1.5 具有较强的组织能力,联系群众,作风民主,勤政廉洁。 5.1.2 文化程度。应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5.1.3身体条件。身体健康,能够适应岗位的日常工作,没有妨碍本专业工作的疾病。 5.2 技术知识

5.2.1 熟知DL408-1991、DL5009.1-2002、DL5009.3-1997、电安生[1994]227号、《消防规程》等的规定。

5.2.2掌握与自己岗位、专业有关的国家政策、法律法规和行业法规。 5.2.3 熟悉企业的发电、供热生产过程。

5.2.4 掌握企业各项规章制度及有关专业标准。 5.3 实际技能

5.3.1具有一定的电力企业管理经验,能够灵活运用现代化管理方法开展专业管理。

5.3.2 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能够协调好部门之间、专业之间的关系。

5.3.3 具有一定的决策能力,能够对一些重点问题进行科学预测,进而做出科学的决策。

5.3.4 有较强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熟练掌握一般公文的书写格式,并能独立撰写一般性经验总结材料,并达到叙述清楚,结构严密,富有逻辑性。

6.工作内容要求与方法

6.1 贯彻部颁检修规程,厂编设备检修规程以及上级专项技术规定,认

真编制与执行设备大小修和改进项目进度计划,制定与审核材料与技术措施,掌握主设备和辅助设备检修周期,切实抓好大小修工作,做到该修必修,修必修好。

6.2 坚持“安全第一”和“质量第一”的方针,贯彻安全规程,质量标准和检修管理制度,参加或组织设备评级工作,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保质、保量、保进度完成各项检修任务,不断提高设备完好率。

6.3 认真制订和执行月工作计划,认真执行设备缺陷管理制度组织好劳动力,切实抓好日常维护和设备改进工作,每天深入现场巡视工作,并审阅缺陷记录,及时组织消除缺陷和事故抢修工作。

6.4 领导检修班组搞好技术管理,现场设备管理,设备异动管理和材料消耗管理等工作,不断提高管理水平。

6.5 组织制订技术革新、技术改进计划、反事故措施、技术措施和其它专业措施,并组织检查落实,不断改进设备、改进工艺、提高安全、经济的可靠性。

6.6 加强备品备件的管理,按时编制备品备件计划,做好备品图纸的测绘,审查和备品技术鉴定工作。

6.7 注意调查研究,组织积累资料,经常掌握并修订材料消耗定额、劳动工时定额,抓好经济核算,开展劳动竞赛,贯彻经济责任制,提高工效,降低消耗,做好总结推广工作。

6.8 领导抓好检修人员的培训工作,制订培训计划,组织规程制度的修编以及规程、技术考核工作,加强工人思想教育,不断提高工人的政治思想和技术业务水平。

6.9 经常深入班组和检修现场,听取工人意见,检修中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 6.10 负责编制科研、攻关计划,组织编写车间与检修有关规程。 6.11 主任不在时,受主任委托或受命行使主任职权。 6.12 有权对检修人员在本车间内工作临时调整,工作安排、奖罚、晋升等提出建议。 6.13 有权制止违章作业,直至令其停止工作,对不遵守规章制度和不安全情况,有权进行追纠和提出处理意见,有权召开检修会议。 6.14 完成上级交给的其它任务。 7.检查与考核

本标准的考核由生产主管执行,每月考核,考核按厂汇编执行。

电气检修班长工作标准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电气检修班长的工作标准,范围包括职责、定义、基本技能、工作内容要求与方法等。

本标准适用于沪光热电有限公司电气检修班长。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3. 定义

电气检修班长受分场主任、副主任的直接领导,在业务、技术上受生技科指导,对本班组的安全、技术经济和文明生产负全面责任。 4.职责 4.1 职权

4.1.1 根据班组内工作任务繁重程度有权对任务专责进行调配(改变工种除外),以保证工作任务的全面完成。

4.1.2 有权对班组人员的技术、业务水平、劳动态度进行考核和掌握,并在晋级时提出自己的意见。

4.1.3 发现工作人员违章作业,有权制止,并进行教育,严重时有权决定违章人员暂时停止工作,直到弄清情况、查明原因,违章人员和工作人员接受了教训,采取了可靠措施为止。

4.1.4有权根据本班人员工作好坏、贡献大小进行适当奖惩,确定或拉开月奖、安全奖及其他奖励的档距,并报值长审定。

4.1.5有权召开和主持班组民主管理会议、班委会、班会及班内其他各项会议。

4.1.6有权批准本班人员事假一天。

4.1.7对上级不正确的指挥、决定,提出意见后上级仍不收回错误命令时,班组长有权立即越级反映。

4.1.8 班长不在岗时,副班长履行班长职权。无副班长时由分场主任指定临时负责人行使班长职务。 4.2 责任

4.2.1 执行上级指示,贯彻统一指挥原则。

4.2.2 组织班组检修,按质、按量、按时全面完成检修任务。

4.2.3 落实各项制度,加强基础管理,使检修工作正常化、标准化、科学化。

4.2.4 加强班组思想政治工作,搞好民主管理。

4.2.5 加强技术培训,推动技术进步,开展技术革新。 4.2.6 降低材料消耗,杜绝浪费,提高经济效益。 4.2.7 负责完成工作票要求中规定的检修任务。

4.2.8 负责所在班组职工业务培训及新职工的培训。 5.基本技能

5.1 高中或以上学历,在电气检修岗位五年以上,能对沪光公司各机型

均能熟悉了解,对系统熟练掌握,班长应见习三个月,实习三个月。 5.2 班长应熟知并执行以下四项规程、制度。并通过考核者。 5.2.1部颁《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热力机械部分的内容。 5.2.2本部门检修规程的全部,了解本部门运行规程。 5.2.3公司及本车间所制订的各项制度。

5.3 工作认真负责,有较强责任心,精通本专业业务知识。

5.4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和改革、发展、稳定的基本方针,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各项法律政策法规。

维护社会公德,遵守职业道德和《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 5.5 热爱企业、热爱本职工作,恪尽职守,坚持原则,严守机密,顾全大局,团结协作,工作主动,积极进取。

5.6 模范遵守厂规厂纪,认真贯彻执行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标准。 5.7 具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

5.8 具有较强的组织能力,联系群众,作风民主,勤政廉洁。 5.9 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和号召力,能团结班组成员开展工作。 5.10 能在行政及业务上全面行使班长管理职责。 6.工作内容要求与方法

6.1 及时传达和执行上级的有关指示和规定,发动全班职工完成,超额完成厂部、分场下达的任务。

6.2 带领全班职工认真执行厂纪厂规和各项规程制度,表扬好人好事,敢于同违章乱纪现象作斗争。 6.3 日常工作:

6.3.1每天分配生产任务,班前会应布置当天检修任务,要讲清安全注意事项、质量要求、进度和协作配合,班后会上检查当天检修任务完成情况和安全情况,表扬好人好事,批评不良倾向。

6.3.2每周一次组织对所辖设备巡视了解,作好设备巡视记录,及时安排消缺,使设备处于完好状态,安排每周一次安全活动。

6.3.3班长应组织好全班检修工作,并亲自掌握和担任关键项目及技术复杂项目的检修工作,要对其它工作面进行了解,检查协助解决有关问题,做好班组验收,督促开展文明生产。 6.3.4编制设备大小修计划:

6.3.4.1 设备缺陷月览表、大小修项目及检修中需更换的备品配件清册。 6.3.4.2 非标准项目的工、料计划及施工进度和委托加工项目。

6.3.4.3 重要检修项目施工现场技术要求以及对起重、大焊架子工种的协作要求。

6.4 做好大修前的各项准备工作,指定专人检查工具,尤其对专用工具检查,大修期间着重做好:

6.4.1采取措施确保人身和设备安全。 6.4.2执行工艺规程,确保检修质量。

6.4.3掌握进度,平衡劳力,保证按期竣工。

6.4.4检查填好检修卡片技术记录。 6.4.5同时做好运行机组正常维护。

6.5 会同分场组织好班员的业务学习,不断提高全班人员技术业务水平。 6.6 组织贯彻反事故措施,技术组织措施及大修技术措施,协助技术员做好技术资料的收集,整理和管理工作。

6.7 组织全班进行技术革新,不断提高检修质量,劳动生产率,降低消耗,反对浪费原材料。

6.8 负责全班的安全工作,帮助安全员做好安全管理工作,对不安全情况作好记录,及时分析,总结和提出改进意见。 6.9 合理安排班员的休息时间。 7.检查与考核

每月由分场主任按工作标准进行检查与考核。

电气检修人员工作标准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电气检修人员的工作标准,范围包括职责、定义、基本技能、工作内容要求与方法等。

本标准适用于沪光热电有限公司电气检修人员。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3. 定义

电气检修人员受班长领导,负责本专业所有设备的检修、维护工作,并须承担值班、抢修,必要时加班的责任。 4.职责 4.1 职权

4.1.1 有权拒绝一切严重威胁人身安全及设备安全的检修命令。 4.1.2 有权拒绝未执行好安全措施的检修要求。

4.1.3 有权对运行中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设备提出警告及检修要求。 4.2 责任

4.2.1 严格执行《电业生产安全规程》,并有严格执行工作票中规定的安全措施的责任。

4.2.2 对运行中的设备根据检修巡查及设备主人要求,有及时消缺的责任。

4.2.3 对己所从事的检修工作项目的质量及安全负责。

4.2.4 有配合运行人员及时抢修的责任。 5.基本技能

5.1 具备中专或以上文化程度,经过专业理论及实践培训,经考试合格,有不少于三个月的见习期。

5.2 热爱本职工作,有较强的责任心,工作认真负责,能吃苦耐劳。 5.3 身体健康,能适应该专业日常及抢修状况下的工作量。

5.4 具备较好的专业知识,并具备一定的运行知识,熟悉本专业所有设备与系统。

5.5 了解运行规程,通晓检修规程,能遵守厂纪厂规,及各项检修管理制度。

6.工作内容要求与方法

6.1 必须认真执行“安全第一”“质量第一”的方针,检修前要充分做好思想和物资准备,全面落实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

6.2 要经常了解设备状况,爱护设备,熟悉设备,及时消除缺陷。

6.3 坚持计划检修,严格执行工艺标准和检修标准,按时开工竣工,对设备做到该修必修,修必修好,确保设备安全、经济运行。

6.4 对设备运行定期巡回检查,了解设备性能,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6.5 检修要符合质量标准,坚持验收制度,验收后要对运行人员办理交接手续,进行试运,设备改进起动需看书面交待,检修完毕现场应打扫干净。

6.6 坚持勤俭原则,反对积压浪费。

6.7 做好检修技术记录,积累和管理各项技术资料。

6.8 对发生的事故及异常情况,要认真调查原因,如实反映情况,认真研究事故原因,分清事故性质,落实责任,吸取教训,制订对策,并书面汇报分场。 7.检查与考核

每月由班长根据工作标准进行检查与考核。

汽机检修班长工作标准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汽机检修班长的工作标准,范围包括职责、定义、基本技能、工作内容要求与方法等。

本标准适用于沪光热电有限公司汽机检修班长。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

标准。 3. 定义

汽机检修班长受分场主任、副主任的直接领导,在技术上业务上受公司生技科的指导,对全班负行政和技术上的全面领导责任。 4.职责 4.1 职权

4.1.1 根据班组内工作任务繁重程度有权对任务专责进行调配(改变工种除外),以保证工作任务的全面完成。

4.1.2 有权对班组人员的技术、业务水平、劳动态度进行考核和掌握,并在晋级时提出自己的意见。

4.1.3 发现工作人员违章作业,有权制止,并进行教育,严重时有权决定违章人员暂时停止工作,直到弄清情况、查明原因,违章人员和工作人员接受了教训,采取了可靠措施为止。

4.1.4有权根据本班人员工作好坏、贡献大小进行适当奖惩,确定或拉开月奖、安全奖及其他奖励的档距,并报值长审定。

4.1.5有权召开和主持班组民主管理会议、班委会、班会及班内其他各项会议。

4.1.6有权批准本班人员事假一天。

4.1.7对上级不正确的指挥、决定,提出意见后上级仍不收回错误命令时,班组长有权立即越级反映。

4.1.9 班长不在岗时,副班长履行班长职权。无副班长时由分场主任指定临时负责人行使班长职务。 4.2 责任

4.2.1 执行上级指示,贯彻统一指挥原则。

4.2.2 组织班组检修,按质、按量、按时全面完成检修任务。

4.2.3 落实各项制度,加强基础管理,使检修工作正常化、标准化、科学化。

4.2.4 加强班组思想政治工作,搞好民主管理。

4.2.5 加强技术培训,推动技术进步,开展技术革新。 4.2.6 降低材料消耗,杜绝浪费,提高经济效益。 4.2.7 负责完成工作票要求中规定的检修任务。

4.2.8 负责所在班组职工业务培训及新职工的培训。 5.基本技能

5.1 高中或以上学历,在汽机检修岗位五年以上,能对沪光公司各机型均能熟悉了解,对系统熟练掌握,班长应见习三个月,实习三个月。 5.2 班长应熟知并执行以下四项规程、制度。并通过考核者。 5.2.1部颁《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热力机械部分的内容。 5.2.2本部门检修规程的全部。

5.2.3公司及本车间所制订的各项制度。

5.3 工作认真负责,有较强责任心,精通本专业业务知识。

5.4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和改革、发展、稳定的基本方针,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各项法律政策法规。

维护社会公德,遵守职业道德和《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 5.5 热爱企业、热爱本职工作,恪尽职守,坚持原则,严守机密,顾全大局,团结协作,工作主动,积极进取。 5.6 模范遵守厂规厂纪,认真贯彻执行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标准。 5.7 具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 5.8 具有较强的组织能力,联系群众,作风民主,勤政廉洁。 5.9 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和号召力,能团结班组成员开展工作。 5.10 能在行政及业务上全面行使班长管理职责。 6.工作内容要求与方法

6.1 领导全班人员全面完成“月度计划任务书”下达的检修工作项目和分场分配的其它工作任务。

6.2 合理安排本班劳动力的平衡,合理安排班内人员的补休、探亲及其它假期。

6.3 每天召开班前班后会,班前会布置当天的检修任务,并讲清质量要求、工作进度、安全注意事项及协作配合等,班后会上,检查当天检修任务的完成情况和安全情况,表扬好人好事,批评不良倾向,并将以上情况记入班长日志,必要时向分场主任、副主任汇报。

6.4 亲自掌握或担任关键项目及技术复杂的项目的检修工作,并对其它工作项目进行面上了解,协助解决有关问题,督促开展文明生产。 6.5 负责班组验收工作和一般备品配件的验收。

6.6 充分发挥班内生产骨干和群众管理员的作用,负责全面完成本班的技术考核、培训计划、安全指标、反事故措施计划等。

6.7 关心日常维护工作,督促设备主人定期巡视设备,并且每周末组织一次对所辖设备的巡视了解,掌握设备缺陷、安排消除、进行登记,重大问题向分场主任、副主任汇报。

6.8 做好技术资料的收集,整理和管理工作。

6.9 组织编写本班所辖设备的大小修计划,向分场提供资料。 6.9.1 大小修项目中需要更换的备品配件清册。

6.9.2 作标准项目的工、料计划及施工进度和委托加工的项目。

6.9.3 重要检修项目施工现场的技术要求以及对起重、电焊、架子等工作的协作要求。 6.10 做好大修前的各项准备,包括工具(特别是专用工具)的检查,施工现场和通道的安排。 6.11 大修中着重要做好下列工作:

6.11.1 采取措施、确保施工中人身和设备的安全。 6.11.2严格执行工艺规程,确保检修质量。

6.11.3掌握速度,及时平衡班内工作,确保按期竣工。 6.11.4节约工料,防止浪费,做好现场清洁工作。

6.11.5同时作好运行设备的维护工作。 6.12 大修后关心设备的启动过程,并根据设备特点,指定专员配合运行人员一起启动,并及时清除启动中的异常情况,保证设备按期复役,并要求在大修后10日内作出大修总结。 6.13 严格遵守各项检修管理制度,建立正常的检修工作秩序和良好的工作作风。 6.14 每月25日前作出当月工作小结,对一个月来的生产、安全培训、劳动纪律、好人好事作出总结。

6.15 班长有事请假,须指定班员代行班长职务,并报分场。 7.检查与考核

每月由分场主任按工作标准进行检查与考核。

汽机检修人员工作标准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汽机检修人员的工作标准,范围包括职责、定义、基本技能、工作内容要求与方法等。

本标准适用于沪光热电有限公司汽机检修人员。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3. 定义

汽机检修人员受班长领导,负责本专业所有设备的检修、维护工作,并须承担值班、抢修,必要时加班的责任。 4.职责 4.1 职权

4.1.1 有权拒绝一切严重威胁人身安全及设备安全的检修命令。 4.1.2 有权拒绝未执行好安全措施的检修要求。

4.1.3 有权对运行中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设备提出警告及检修要求。 4.2 责任

4.2.1 严格执行《电业生产安全规程》,并有严格执行工作票中规定的安全措施的责任。

4.2.2 对运行中的设备根据检修巡查及设备主人要求,有及时消缺的责任。

4.2.3 对己所从事的检修工作项目的质量及安全负责。 4.2.4 有配合运行人员及时抢修的责任。

5.基本技能

5.1 具备中专或以上文化程度,经过专业理论及实践培训,经考试合格,有不少于三个月的见习期。

5.2 热爱本职工作,有较强的责任心,工作认真负责,能吃苦耐劳。 5.3 身体健康,能适应该专业日常及抢修状况下的工作量。

5.4 具备较好的专业知识,并具备一定的运行知识,熟悉本专业所有设备与系统。

5.5 了解运行规程,通晓检修规程,能遵守厂纪厂规,及各项检修管理制度。

6.工作内容要求与方法

6.1 汽机检修人员必须认真执行“安全第一”“质量第一”的方针,检修前既要充分作好思想和物质准备,全面落实组织措施和安全技术措施,保质保量地全面完成检修任务。 6.2 检修人员要做到“三好四会”(管好、用好、修好、会操作、会检查、会维修、会排除故障),经常了解设备状况(爱护设备、熟悉设备),及时消除缺陷。

6.3 坚持计划检修,严格执行工艺标准和检修标准,按时开、竣工,对设备做到该修必修、修必修好,确保设备安全、经济运行。

6.4 加强设备管理,设备主人应定期进行巡视检查,经常了解设备状态,熟悉性能,发现问题及时消除,做到小缺陷不过班,大缺陷不过天,若有可能不能马上消除的应列入计划,定期消除。

6.5 检修要符合质量标准,坚持三级验收制度,验收后要与运行人员办理交接手续,进行试投运,设备改进启动需要有书面交待,检修完毕现场应打扫干净。

6.6 检修人员在保证质量之前提下,对工具备品材料的使用要本着勤俭的原则,反对积压浪费,提倡修旧利废,工完料尽。

6.7 检修人员应认真作好检修技术记录,建立完整齐全的设备台帐,积累和管理好各种技术资料。

6.8 对发生的事故和异常情况,要认真调查原因,如实反映情况,贯彻三不放过的原则,认真研究事故原因,分清事故性质,落实责任,吸取教训,制订对策,并书面汇报车间或厂安保科。 7.检查与考核

每月由班长根据工作标准进行检查与考核。

锅炉检修班长工作标准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锅炉检修班长的工作标准,范围包括职责、定义、基本技能、工作内容要求与方法等。

本标准适用于沪光热电有限公司锅炉检修班长。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3. 定义

锅炉检修班长受分场主任、副主任的直接领导,在技术上、业务上受生技科指导,全面负责锅炉检修班生产、技术管理。 4.职责 4.1 职权

4.1.1 根据班组内工作任务繁重程度有权对任务专责进行调配(改变工种除外),以保证工作任务的全面完成。

4.1.2 有权对班组人员的技术、业务水平、劳动态度进行考核和掌握,并在晋级时提出自己的意见。

4.1.3 发现工作人员违章作业,有权制止,并进行教育,严重时有权决定违章人员暂时停止工作,直到弄清情况、查明原因,违章人员和工作人员接受了教训,采取了可靠措施为止。

4.1.4有权根据本班人员工作好坏、贡献大小进行适当奖惩,确定或拉开月奖、安全奖及其他奖励的档距,报分场主任审定。

4.1.5有权召开和主持班组民主管理会议、班委会、班会及班内其他各项会议。

4.1.6有权批准本班人员事假一天。

4.1.7对上级不正确的指挥、决定,提出意见后上级仍不收回错误命令时,班组长有权立即越级反映。

4.1.8班长不在岗时,副班长履行班长职权。无副班长时由分场主任指定人员负责行使班长职务。 4.2 责任

4.2.1 执行上级指示,贯彻统一指挥原则。

4.2.2 组织班组检修,按质、按量、按时全面完成检修任务。

4.2.3 落实各项制度,加强基础管理,使检修工作正常化、标准化、科学化。

4.2.4 加强班组思想政治工作,搞好民主管理。

4.2.5 加强技术培训,推动技术进步,开展技术革新。

4.2.6 深入开展节能降耗工作,降低材料消耗,杜绝浪费,提高经济效益。

4.2.7 负责所在班组职工业务培训及新职工的培训。 5.基本技能

5.1 能熟悉电厂锅炉系统及设备状况,在锅炉检修岗位上2~3年者。锅

炉班长应见习三个月,实习三个月。

5.2 班长应熟知并执行以下四项规程、制度。并通过考核者。 5.2.1部颁《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热力机械部分的内容。 5.2.2了解锅炉运行规程,通晓锅炉检修规程。 5.2.3公司及本车间所制订的各项制度。

5.3 工作认真负责,有较强责任心,精通本专业业务知识。

5.4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和改革、发展、稳定的基本方针,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各项法律政策法规。

维护社会公德,遵守职业道德和《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 5.5 热爱企业、热爱本职工作,恪尽职守,坚持原则,严守机密,顾全大局,团结协作,工作主动,积极进取。

5.5 模范遵守厂规厂纪,认真贯彻执行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标准。 5.6 具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

5.7 具有较强的组织能力,联系群众,作风民主,勤政廉洁。 5.8 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和号召力,能团结班组成员开展工作。 5.9 能在行政及业务上全面行使班长管理职责。 6.工作内容要求与方法

6.1 锅炉班长的主要任务是组织全班人员认真学习贯彻法规,安全规程以及有关规程制度,工艺规定和质量标准,负责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全面完成所管辖设备检修任务,并保证班组技术管理工作的完成。 6.2 班长应熟知本班负责范围内的设备构造、性能、检修工艺和主要部件的材料要求。

6.3 班长应根据分场的要求,提出本班负责范围设备的一般缺陷和重大缺陷作为分场编制大小修计划,确定检修项目的依据。

6.4 班长应组织好全班的检修,工作前要做好工具、材料的准备工作,在检修中要亲自掌握和担任关键项目及技术复杂项目的检修工作,月末和大小修结束应向分场提出工作总结。

6.5 负责召开班前班后会,在班前会上应布置当天的检修任务,讲清安全注意事项,质量要求等,班后会上检查检修任务的完成情况,安全情况,表扬好人好事,批评不良倾向。

6.6 经常组织班内人员总结交流经验,开展班内技术培训,提高全班人员技术水平。

6.7 做好工具材料、备件管理,防止丢失浪费,加强定额管理,降低消耗。 6.8 每周一次对管辖设备组织巡回检查,掌握缺陷情况,进行登录,安排消除。

6.9 班长在接到本班设备发生缺陷故障通知后,应立即组织人员到现场抢修,并对损坏情况作细致的检查和责成有关人员作如实记录,确定处理对策,指挥修复工作,抢修完毕后,对设备故障损坏的情况,修复经过,耗费的材料、工时、遗留问题及防止今后发生类似事故的对策向分场提出主要的书面报告。

7.检查与考核

每月由分场主任按工作标准进行检查与考核。

锅炉检修人员工作标准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锅炉检修人员的工作标准,范围包括职责、定义、基本技能、工作内容要求与方法等。

本标准适用于沪光热电有限公司锅炉检修人员。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3. 定义

锅炉检修人员受班长领导,负责本专业所有设备的检修、维护工作,并须承担值班、抢修,必要时加班的责任。 4.职责 4.1 职权

4.1.1 有权拒绝一切严重威胁人身安全及设备安全的检修命令。 4.1.2 有权拒绝未执行好安全措施的检修要求。

4.1.3 有权对运行中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设备提出警告及检修要求。 4.2 责任

4.2.1 严格执行《电业生产安全规程》,并有严格执行工作票中规定的安全措施的责任。

4.2.2 对运行中的设备根据检修巡查及设备主人要求,有及时消缺的责任。

4.2.3 对己所从事的检修工作项目的质量及安全负责。 4.2.4 有配合运行人员及时抢修的责任。 5.基本技能

5.1 具备中专或以上文化程度,经过专业理论及实践培训,经考试合格,有不少于三个月的见习期。

5.2 热爱本职工作,有较强的责任心,工作认真负责,能吃苦耐劳。 5.3 身体健康,能适应该专业日常及抢修状况下的工作量。

5.4 具备较好的专业知识,并具备一定的运行知识,熟悉本专业所有设备与系统。

5.5 了解运行规程,通晓检修规程,能遵守厂纪厂规,及各项检修管

理制度。

6.工作内容要求与方法

6.1 检修人员应对所负责的设备在检修维护方面负有直接责任,必须不断钻研,熟悉并掌握设备的性能,并通过大、小修及日常维护,及时消除设备缺陷,使其经常处于完好状态。

6.2 为了保证检修质量,在设备检修前有责任根据设备运行状态向班内提出有关检修项目和检修技术措施意见。

6.3 在检修工作中,负责按计划规定项目、检修工艺规程和技术措施进行施工,保证检修后达到质量标准要求。

6.4 在检修中必须严格执行安全工作规程及安全措施,避免发生人身事故。

6.5 在检修中保持现场整洁,爱护和正确使用工具,检修结束后应收回工具,清理现场,并为运行人员办理交接手续,做到文明生产。 6.6 准确地按规定的格式作好原始记录,如检修技术数据,主要工艺过程,设备主要缺陷,检修中设备及零件的变更以及各种原材料、工时消耗等。 6.7 根据检修及日常维护的需要,定期提出专责设备的备品备件的规格和数量,并负责质量验收,负责专用工具的保管和维修。

6.8 在检修时,原则上应由设备负责人担任检修工作,并直接对检修质量负责,设备专责人参加不属于自己专责设备检修时,要直接对自己修理的质量负责。

6.9 设备专责人应不断学习,提高技术水平和检修水平,并负责对专责区新工人的培训工作。 7.检查与考核

每月由班长根据工作标准进行检查与考核。

热工班长工作标准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热工班长的工作标准,范围包括职责、定义、基本技能、工作内容要求与方法等。

本标准适用于沪光热电有限公司热工班长。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3. 定义

热工班班长受检修分场主任领导,全面负责热工班的行政管理与检

测检修技术管理。 4.职责 4.1 职权

4.1.1 根据班组内工作任务繁重程度有权对任务专责进行调配(改变工种除外),以保证工作任务的全面完成。

4.1.2 有权对班组人员的技术、业务水平、劳动态度进行考核和掌握,并在晋级时提出自己的意见。

4.1.3 发现工作人员违章作业,有权制止,并进行教育,严重时有权决定违章人员暂时停止工作,直到弄清情况、查明原因,违章人员和工作人员接受了教训,采取了可靠措施为止。

4.1.4有权根据本班人员工作好坏、贡献大小进行适当奖惩,确定或拉开月奖、安全奖及其他奖励的档距,报分场主任审定。

4.1.5有权召开和主持班组民主管理会议、班委会、班会及班内其他各项会议。

4.1.6有权批准本班人员事假一天。

4.1.7对上级不正确的指挥、决定,提出意见后上级仍不收回错误命令时,班组长有权立即越级反映。

4.1.8班长不在岗时,副班长履行班长职权。无副班长时由分场主任指定人员负责行使班长职务。 4.2 责任

4.2.1 执行上级指示,贯彻统一指挥原则。

4.2.2 组织班组检修,按质、按量、按时全面完成检修任务。

4.2.3 落实各项制度,加强基础管理,使检修工作正常化、标准化、科学化。

4.2.4 加强班组思想政治工作,搞好民主管理。

4.2.5 加强技术培训,推动技术进步,开展技术革新。

4.2.6 深入开展节能降耗工作,降低材料消耗,杜绝浪费,提高经济效益。

4.2.7 负责所在班组职工业务培训及新职工的培训。 5.基本技能

5.1 能熟悉电厂热工设备状况,在热工检修岗位上2~3年者。热工班长应见习三个月,实习三个月。

5.2 班长应熟知并执行以下四项规程、制度。并通过考核者。 5.2.1部颁《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热力机械部分的内容。 5.2.2通晓检修规程及检修管理制度。 5.2.3公司及本车间所制订的各项制度。

5.3 工作认真负责,有较强责任心,精通本专业业务知识。

5.4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和改革、发展、稳定的基本方针,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各项法律政策法规。

维护社会公德,遵守职业道德和《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

5.5 热爱企业、热爱本职工作,恪尽职守,坚持原则,严守机密,顾全大局,团结协作,工作主动,积极进取。

5.10 模范遵守厂规厂纪,认真贯彻执行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标准。 5.11 具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

5.12 具有较强的组织能力,联系群众,作风民主,勤政廉洁。 5.13 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和号召力,能团结班组成员开展工作。 5.14 能在行政及业务上全面行使班长管理职责。 6.工作内容要求与方法

6.1 班长是本班行政、生产负责人,在分场领导下,开展政治思想、安全生产、班组管理等工作,把本班建成思想红、技术精、作风硬、团结好的战斗集体。

6.2 全面负责本班生产工作,建立正常生产秩序,带领全班保质保量完成所管设备的检修,定期维护、校验、设备改进及分场所交给的各项任务,并亲自动手检修关键项目和消除老大难缺陷。

6.3 认真贯彻执行各项规程和制度及“安全第一”的方针,对全班人员经常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做到分配工作讲安全,工作结束查安全,重大项目有措施。

6.4 每日巡查现场,了解运行情况,组织全班人员开展安全分析活动,掌握薄弱环节,及时采取措施,消除设备缺陷,重大问题及时向分场汇报,并记入缺陷记录本中。

6.5 狠抓质量,认真执行检修质量标准及三级验收制度,把好质量关,并督促各专责做好各项技术记录。

6.6 组织全班人员讨论拟订大小修计划,月度计划和总结,合理安排劳动力,经常检查生产定额(工时、材料、费用)完成情况,管好备品配件和材料,及班与班之间的协作,不断提高经济效益和计划管理水平。 6.7 组织拟订培训计划,开展培训工作,逐步做到一专多能。

6.8 关心群众生活,经常对班组人员进行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经常检查和督促本班工作人员遵守劳动纪律。

6.9 带领全班完成分场交给的清洁卫生、植树等其它各项任务。 6.10 完成分场交给的其它任务。 7.检查与考核

每月由分场主任按工作标准进行检查与考核。

热工检修人员工作标准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热工检修人员的工作标准,范围包括职责、定义、基本技能、工作内容要求与方法等。

本标准适用于沪光热电有限公司热工检修人员。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3. 定义

热工检修人员在热工班长的领导下,从事热工仪表的检修、维护工作,确保运行设备的正常运行。 4.职责 4.1 职权

4.1.1 有权拒绝一切严重威胁人身安全及设备安全的检修命令。 4.1.2 有权拒绝未执行好安全措施的检修要求。

4.1.3 有权对运行中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设备提出警告及检修要求。 4.2 责任

4.2.1 严格执行《电业生产安全规程》,并有严格执行工作票中规定的安全措施的责任。

4.2.2 对运行中的设备根据检修巡查及设备主人要求,有及时消缺的责任。

4.2.3 对己所从事的检修工作项目的质量及安全负责。 4.2.4 有配合运行人员及时抢修的责任。 5.基本技能

5.1 具备中专或以上文化程度,经过专业理论及实践培训,经考试合格,有不少于三个月的见习期。

5.2 热爱本职工作,有较强的责任心,工作认真负责,能吃苦耐劳。 5.3 身体健康,能适应该专业日常及抢修状况下的工作量。

5.4 具备较好的专业知识,并具备一定的运行知识,熟悉本专业所有设备与系统。

5.5 了解运行规程,通晓检修规程,能遵守厂纪厂规,及各项检修管理制度。

6.工作内容要求与方法

6.1 检修人员在班长带领下工作,保质保量修好管好本专职范围的设备和完成班内交给的各项任务,检修人员的具体工作应听众班长的安排。 6.2 检修人员应做到三熟三能,必须熟悉所管设备和系统,对自己所管设备负有直接责任,其他人员一般不得随意调正动用,特殊情况下作应急处理,但事后必须告诉专职人,检修人员应不断研究改进检修工艺,提高检修质量,作好各项检修校验记录。

6.3 要认真执行以岗位责任制为中心的各种规章制度。

6.4 每日上班巡查自己管理的设备,主动向运行人员了解设备运行情况,

发现异常立即处理,做到一般缺陷不过天,并将处理经过记录在缺陷记录簿内,严重缺陷和无法消除的应报告班长,采取措施。 6.5 按时做好定期维护,校验工作。

6.6 及时修复换下的零部件,连同修校记录一并入库。

6.7 做到现场设备工作场所清洁卫生、文明生产,检修中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

6.8 检修中注意节约原材料和提高工作效率。

6.9 不断钻研业务技术,积极参加各项政治活动及班组管理,搞好团结协作。 6.10 完成班长交给的其它任务。 7.检查与考核

每月由班长根据工作标准进行检查与考核。

电焊工工作标准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电焊工的工作标准,范围包括职责、定义、基本技能、工作内容要求与方法等。

本标准适用于沪光热电有限公司电焊工。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3. 定义

电焊工受班长领导,无班长时接受分场主任领导或指派的人员领导,从事电焊工作。 4.职责 4.1 职权

4.1.1 有权拒绝一切严重威胁人身安全及设备安全的检修命令。 4.1.2 有权拒绝未执行好安全措施的检修要求。

4.1.3 有权对运行中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设备提出警告及检修要求。 4.2 责任

4.2.1 严格执行《电业生产安全规程》,并有严格执行工作票中规定的安全措施的责任。

4.2.2 对运行中的设备根据检修巡查及设备主人要求,有及时消缺的责任。

4.2.3 对己所从事的检修工作项目的质量及安全负责。

4.2.4 有配合运行人员及时抢修的责任。 5.基本技能

5.1 具备中专或以上文化程度,经过专业理论及实践培训,经考试合格,有不少于三个月的见习期。

5.2 电焊工对已所进行的容器、管道等的焊接,必须取得相对应的各级焊工证书,才能进行实际工作。

5.3 掌握电焊的基本原理,金属材料知识与一定的实际操作技能。 5.4 热爱本职工作,有较强的责任心,工作认真负责,能吃苦耐劳。 5.5 身体健康,能适应该专业日常及抢修状况下的工作量。

5.6 具备较好的专业知识,并具备一定的运行知识,熟悉本专业所有设备与系统。

5.7 了解运行规程,通晓检修规程,能遵守厂纪厂规,及各项检修管理制度。

6.工作内容要求与方法

6.1 服从分场调度,凡本分场加工过程需要焊接作业的工作,按时认真完成,和其它工种交叉作业时密切配合,多快好省。

6.2 工作过程中重视质量,焊接作业必须符合要求,废品率不准大于3%。 6.3 操作过程中,严格遵守操作规程,明显违反安全规程的生产工艺有权拒绝执行,有因暂时无法实现的安全要求,提出合理的补偿措施。 6.4 熟悉本职工作的各种设备器材,按时预报所需的焊接器材,乙炔、氧气等消耗品。

6.5 监督设备的工作情况,经常地进行维修保养,使设备处于良好的状态。 6.6 设备出现故障时,配合维修人员进行修复。 6.7 坚守岗位。

6.8 工作完成后及时清洁现场。

6.9 参加班组分场的各种会议及集体活动。 6.10 服从分场调配,严格遵守执行各种规章制度。 7.检查与考核

每月由班长根据工作标准进行检查与考核。

金工修配工工作标准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金工修配工的工作标准,范围包括职责、定义、基本技能、工作内容要求与方法等。

本标准适用于沪光热电有限公司金工修配工。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

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3. 定义

接受分场主任领导,或接受分场主任指定的班长领导,进行检修零配件的金工加工及修配工作。 4.职责 4.1 职权

4.1.1 有权拒绝一切严重威胁人身安全及设备安全的检修命令。 4.1.2 有权拒绝未执行好安全措施的检修要求。

4.1.3 有权对运行中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设备提出警告及检修要求。 4.2 责任

4.2.1 严格执行《电业生产安全规程》,并有严格执行工作票中规定的安全措施的责任。

4.2.2 对运行中的设备根据检修巡查及设备主人要求,有及时消缺的责任。

4.2.3 对己所从事的检修工作项目的质量及安全负责。 4.2.4 有配合运行人员及时抢修的责任。 5.基本技能

5.1 具备中专或以上文化程度,经过专业理论及实践培训,经考试合格,有不少于三个月的见习期。

5.2 具备较好的电力工程制、绘、识图的能力,能加工或修配有一定难度的常用零配件。

5.3 能熟悉加工车床或工具的性能,能进行维护、试验,并能进行一般的维修。

5.4 热爱本职工作,有较强的责任心,工作认真负责,能吃苦耐劳。 5.5 身体健康,能适应该专业日常及抢修状况下的工作量。

5.6 具备较好的专业知识,并具备一定的运行知识,熟悉本专业所有设备与系统。

5.7 了解运行规程,通晓检修规程,能遵守厂纪厂规,及各项检修管理制度。

6.工作内容要求与方法

6.1 尽职尽力负责完成和下达的各种专职加工任务,保证发电机组大修、小修、抢修的进度。

6.2 生产中必须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杜绝人身事故及设备事故,力争做到安全无事故。

6.3 在设备及部件修配上,做到随到随修,利用废旧物资及配件,减少开支,保证质量,使坏旧设备及时修复,随时更换。

6.4 在加工产品过程中,要严格把好质量关,做到按图加工,力争加工产品质量全优,加工废品率应严格控制在3%以内。

6.5 认真做好设备的日保养工作及周期保养工作,使设备始终保持清洁状态。做到设备外表无锈蚀。

6.6 工作场地要保持清洁,堆放整齐,以利安全和卫生。

6.7 生产中应注意节约各种材料,节约用电,尽量减少浪费,同时做好各类即用的材料、配件的工具的计划申报工作。

6.8 认真学习政治思想和文化业务技术知识,不断提高自己的思想觉悟和业务技术水平。

6.9 严格遵守执行厂内的各项规章制度。 6.10 服从厂及科调配,积极完成厂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 7.检查与考核

每月由班长根据工作标准进行检查与考核。

检修分场工具室管理员工作标准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检修分场工具室管理员的工作标准,范围包括职责、定义、基本技能、工作内容要求与方法等。

本标准适用于沪光热电有限公司检修分场工具室管理员。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3. 定义

检修分场工具室管理员受分场主任领导,负责工具领用、登记、保管、成本核算、统计等工作。 4.职责 4.1 职权

4.1.1 有权拒领无审批单的认领要求,有权拒绝无损坏原因的工具更换要求。

4.1.2 有权拒收质量不合格的器具,有权拒签货数不符的单据、发票。 4.2 责任

4.2.1 负责本分场的工具、量具领用、登记、保管借用。 4.2.2 负责本分场消耗材料的领取、登记、保管及发放。 4.2.3 负责工具、器具的成本统计及制表上报。 5.基本技能

5.1 具备初中或以上文化程度,在检修岗位上工作二年以上。 5.2 熟悉检修材料工具、器件的性能、参数。

5.3 热爱本职工作,有较强的责任心,工作认真负责,能吃苦耐劳。 5.4 身体健康,能适应该工作日常工作。 6.工作内容要求与方法

6.1 工量具帐物相符,妥善保管,保持整洁。 6.2 严格遵守工具房管理制度。 6.3 工具房保持清洁,窗明几净。

6.4 借用工量具过程中,随时记录缺少的工量具和各种工量具的损坏情况。

6.5 出借工量具应主动热情。

6.6 工量具出现脱档,不能满足生产需要时,及时反映,积极主动帮助解决。

6.7 工具房不能撤离,不能擅入。

6.8 无特殊情况,当天工作当天完成。

6.9 按照物资管理办法做好物资入库、发料工作,如发现质量不合格的,应拒绝收料,数量不符的,应报分场。 6.10 计算分场生产成本,按成本开支范围和规定项目划分材料、费用、开支,及时编报表上报本分场。 6.11 做好外来单位到本分场试验、加工、修配项目的成本统计,汇总制表上报财务科、本分场。 7.检查与考核

每月由主任根据工作标准进行检查与考核。

燃料分场主任工作标准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燃料分场主任的工作标准,范围包括职责、定义、基本技能、工作内容要求与方法等。

本标准适用于沪光热电有限公司燃料分场主任。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3. 定义

燃料分场主任受总经理、副总经理、生产主管的领导,全面负责分场原煤管理工作。 4.职责 4.1 职权

4.1.1 在日常工作中,有权向有关部门、分场了解与本部门有关的数据、资料。

4.1.2有权对本部门下发的或与本部门管理内容有关的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并对违反者有权制止并提出处理意见。 5.1.3 有权参加与本部门管理内容有关的会议。

5.1.4 对领导下达的与国家政策、法规以及企业内规章制度、标准相抵触的命令,有权拒绝执行。

5.1.5 对厂部下达的工作指令、计划如有与实际不符的情况,有权提出意见和建议。

5.1.6 有权指导、监督、检查、考核本部门人员的工作情况。

5.1.7 有权对本部门人员的岗位变动提出自己的意见,并在职权范围内进行调整。

5.1.8 有权召开本部门的各种会议。

5.1.9 有权审签职权范围内的各种报表及文字材料。

5.1.10 有权依据考核规定,对本部门表现出色的人员进行表彰,对违纪人员进行处罚。 4.2 责任

4.2.1 服从组织分配和调动,听众上级领导的指挥。 4.2.2 严格按照所在岗位的工作标准进行工作。 4.2.3 自觉遵守劳动纪律,有事向主管领导请假。

4.2.4 在完成本职工作或上级领导交办的任务时,要坚决维护国家、集体利益。 4.2.5 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保密制度,不泄露组织和国家机密。 4.2.6 做好本部门各岗位人员的组织、指挥、协调、督促工作,对因自己工作不到位而给社会、企业造成影响和损失的负领导责任或连带责任。属失职造成后果的负主要责任。 4.2.7 抓好本部门的安全教育,使各岗位人员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不断完善人身及设备的安全措施,保障企业生产及各项工作的有序进行。中层干部(正职)是本部门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 4.2.8 抓好本部门的节能降耗工作,使本部门的节能降耗工作深入实际地开展起来。 5.基本技能 5.1 基本条件 5.1.1 政治素质:

5.1.1.1 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和改革、发展、稳定的基本方针,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各项法律政策法规。

维护社会公德,遵守职业道德和《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

5.1.1.2 热爱企业、热爱本职工作,恪尽职守,坚持原则,严守机密,顾全大局,团结协作,工作主动,积极进取。 5.1.1.3 模范遵守厂规厂纪,认真贯彻执行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标准。

5.1.1.4 具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

5.1.1.5 具有较强的组织能力,联系群众,作风民主,勤政廉洁。 5.1.2 文化程度。应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5.1.3身体条件。身体健康,能够适应岗位的日常工作,没有妨碍本专业工作的疾病。 5.2 技术知识

5.2.1 熟知DL408-1991、DL5009.1-2002、DL5009.3-1997、电安生[1994]227号、《消防规程》等的规定。

5.2.2掌握与自己岗位、专业有关的国家政策、法律法规和行业法规。 5.2.3 熟悉企业的发电、供热生产过程。

5.2.4 掌握企业各项规章制度及有关专业标准。 5.3 实际技能

5.3.1具有一定的电力企业管理经验,能够灵活运用现代化管理方法开展专业管理。

5.3.2 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能够协调好部门之间、专业之间的关系。

5.3.3 具有一定的决策能力,能够对一些重点问题进行科学预测,进而做出科学的决策。

5.3.4 有较强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熟练掌握一般公文的书写格式,并能独立撰写一般性经验总结材料,并达到叙述清楚,结构严密,富有逻辑性。

6.工作内容要求与方法

6.1 按日、月、季填写用煤报表,保证生产用煤,保证不亏吨,对亏吨的必须查明原因。

6.2 组织煤管人员做好来煤检测工作,保证来煤数量和质量,发现亏吨,要积极负责追索。

6.3 抓好煤场管理工作,切实抓好煤种的堆放,优劣煤堆放要分开,保证锅炉按比例上煤。

6.4 抓好卸煤管理工作,抓好卸煤的清车、清船工作。

6.5 搞好劳动管理,有权调动分场内劳动力,保证生产正常进行。

6.6 搞好计量工具的检验校正和定期煤质化验工作,建立推煤机检修台帐,做好检修记录。

6.7 坚持“安全第一”的方针,加强分场人员的安全教育,定期进行安规考试,避免发生人身事故,当发生事故或未遂事故时,要及时组织分析。 6.8 负责分场的精神文明建设和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建设,四有职工队伍,增强职工队伍建设。

6.9 经常不间断地带领职工搞好卫生包干区及车间的清洁卫生工作,做到环境整洁,文明卫生。 7.检查与考核

本标准的考核由生产主管执行,每月考核,考核按厂汇编执行。

输煤班长工作标准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输煤班长的工作标准,范围包括职责、定义、基本技能、工作内容要求与方法等。

本标准适用于沪光热电有限公司输煤班长。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3. 定义

输煤班长是生产班组的负责人,在值班期间,在操作上受值长的生产调度,在技术上由负责分场分管的技术员指导,在行政上,业务上领导全班人员,在操作调度上同时领导推煤机和行车司机。 4.职责 4.1 职权

4.1.1 根据班组内工作任务繁重程度有权对任务专责进行调配(改变工种除外),以保证工作任务的全面完成。

4.1.2 有权对班组人员的技术、业务水平、劳动态度进行考核和掌握,并在晋级时提出自己的意见。

4.1.3 发现工作人员违章作业,有权制止,并进行教育,严重时有权决定违章人员暂时停止工作,直到弄清情况、查明原因,违章人员和工作人员接受了教训,采取了可靠措施为止。

4.1.4有权根据本班人员工作好坏、贡献大小进行适当奖惩,确定或拉开月奖、安全奖及其他奖励的档距。

4.1.5有权召开和主持班组民主管理会议、班委会、班会及班内其他各项会议。

4.1.6有权批准本班人员事假一天。

4.1.7对上级不正确的指挥、决定,提出意见后上级仍不收回错误命令时,班组长有权立即越级反映。

4.1.9 班长不在岗时,副班长履行班长职权。无副班长时由分场主任指定临时负责人行使班长职务。 4.2 责任

4.2.1 执行上级指示,贯彻统一指挥原则。

4.2.2 落实各项制度,加强基础管理,使工作正常化、标准化、科学化。 4.2.3加强班组思想政治工作,搞好民主管理。

4.2.4加强技术培训,推动技术进步,开展技术革新。 4.2.5降低材料消耗,杜绝浪费,提高经济效益。 4.2.6负责所在班组职工业务培训及新职工的培训。 5.基本技能

5.1 具备中专或以上文化水平。

5.2 班长应熟知并执行以下四项规程、制度。并通过考核者。 5.2.1部颁《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热力机械部分的内容。 5.2.2 公司及本车间所制订的各项制度。

5.3 工作认真负责,有较强责任心,精通本专业业务知识。

5.4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和改革、发展、稳定的基本方针,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各项法律政策法规。

维护社会公德,遵守职业道德和《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 5.5 热爱企业、热爱本职工作,恪尽职守,坚持原则,严守机密,顾全大局,团结协作,工作主动,积极进取。 5.6 模范遵守厂规厂纪,认真贯彻执行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标准。 5.7 具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 5.8 具有较强的组织能力,联系群众,作风民主,勤政廉洁。 5.9 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和号召力,能团结班组成员开展工作。 5.10 能在行政及业务上全面行使班长管理职责。 6.工作内容要求与方法

6.1 领导全班人员认真学习政治和业务技术,完成上级布置的各项任务,教育全班同志自觉遵守劳动纪律,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确保安全、经济运行。

6.2 认真填写运行记录簿和设备缺陷卡,及时汇报分场领导,技术员,记录要整齐、清洁、完整无缺。

6.3 负责领导全班人员根据锅炉燃煤的数量和质量,尽量做好煤种搭配和控制煤的水份,班长在上班前对煤场的各种煤种的质量心中有数。 6.4 班长对管辖的设备停役检修时,必须有工作票,并做好安全的必须措施,设备检修结束后,检修班长和运行班长验收合格,在工作票上签字,才能将设备投入运行。

6.5 设备出了事故要组织人员及时处理,并组织人员分析,接受教训,并负有保护现场责任。

6.6 对未经办理工作票手续的检修人员,有权阻止其工作。 6.7 班长有权根据工作需要,临时分配本班人员的工作任务。

6.8 做好输煤系统及场地设备的清洁卫生工作和日常维护工作,如加油、清理粘结在滚动上的煤、破碎筛出的煤块等。 7.检查与考核

每月由分场主任按工作标准进行检查与考核。

输煤人员工作标准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输煤人员的工作标准,范围包括职责、定义、基本技能、工作内容要求与方法等。

本标准适用于沪光热电有限公司输煤人员。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3. 定义

输煤人员受输煤班长领导,负责燃料分场煤炭输送任务。 4.职责 4.1 职权

4.1.1 有权拒绝一切违反《安全规程》的命令。

4.1.2 对不合理的运行方式及管理制度有权向领导提出建议。 4.2 责任

4.2.1 有保证输煤质量符合入炉煤质量要求的责任。 4.2.2 有保证入炉煤已经清除易爆物品的责任。 5.基本技能

5.1 具备初中或以上文化水平,经安规考试合格。 5.2 具备燃煤的基础知识,及输煤工作基本要求。

5.3 了解输煤设备的性能、工作特点、维护、试验要求。 5.4 掌握输煤系统运作特点及规律。 5.5 通晓《安全规程》相关部分。 6.工作内容要求与方法

6.1 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班长分工并要严格执行,做好煤种的搭配和水份的调整。

6.2 各皮带值班工所管的皮带机、碎煤机、给煤机排水泵、煤斗、磁铁分离器等设备在运行期间都要仔细进行巡回检查,皮带跑偏要及时调整。 6.3 班内人员要服从班长指定的统一时间,在上班时禁止吃瓜子等类的东西,禁看小说书、报,禁止打瞌睡,做私活等,不准离开自己的工作岗位。

6.4 皮带在运行时有异常现象,应及时报告班长,并及时处理设备事故,如遇皮带连续撕裂,应立即按事故紧急停车,然后报告班长。 6.5 应认真负责做好所属设备以及周围的环境清洁卫生工作。

6.6 做好输煤设备的日常维护工作,如加油、清理粘在滚动上的煤等,每班下班前落煤斗筛出的煤和皮带挑出的煤块破碎。 7.检查与考核

每月由班长根据工作标准进行检查与考核。

燃料分场行车司机工作标准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燃料分场行车司机的工作标准,范围包括职责、定义、基本技能、工作内容要求与方法等。

本标准适用于沪光热电有限公司燃料分场行车司机。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3. 定义

燃料分场行车司机接受输煤班长、分场主任领导,司职行车配煤、堆煤、抓煤工作。 4.职责 4.1 职权

4.1.1 有权拒绝一切违反《安全规程》的命令。

4.1.2 对不合理的运行方式及管理制度有权向领导提出建议。 4.2 责任

4.2.1 必须保证抓、堆及配煤工作均为保证入炉煤的正确、合理搭配及燃煤储运安全为前提。

4.2.2 对所从事的行车设备有认真检查、精心维护,及时报修的责任。 5.基本技能

5.1 具备初中或以上文化水平,经安规考试合格。 5.2 具备燃煤的基础知识,及输煤工作基本要求。

5.3 了解输煤设备的性能、工作特点、维护、试验要求。 5.4 掌握输煤系统运作特点及规律。 5.5 通晓《安全规程》相关部分。 6.工作内容要求与方法

6.1 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接受主任和班长命令,并严格执行。 6.2 负责对行车的精心操作和认真做好日常维护工作,在上班之前对设备进行一次巡回检查,确保设备安全、经济运行。

6.3 行车司机在上班前要了解煤种的质量、负责煤场的堆煤、抓煤工作,

并做好煤种搭配,保证锅炉的燃烧质量。

6.4 在上班时不许离开工作岗位,不准打瞌睡,不准看书、报,不准做私活。

6.5 做好应做的卫生工作。 7.检查与考核

每月由分场主任根据工作标准进行检查与考核。

燃料分场推煤机司机工作标准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燃料分场推煤机司机的工作标准,范围包括职责、定义、基本技能、工作内容要求与方法等。

本标准适用于沪光热电有限公司燃料分场推煤机司机。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3. 定义

燃料分场推煤机司机接受输煤班长、分场主任领导,司职推煤机工作。 4.职责 4.1 职权

4.1.1 有权拒绝一切违反《安全规程》的命令。

4.1.2 对不合理的运行方式及管理制度有权向领导提出建议。 4.2 责任

4.2.1 推煤、推煤工作必须保证燃料堆放安全、输送方便、入炉煤配比正确为原则。

4.2.2 对所从事的推煤机设备有认真检查、精心维护,及时报修的责任。 5.基本技能

5.1 具备初中或以上文化水平,经安规考试合格。 5.2 具备燃煤的基础知识,及输煤工作基本要求。

5.3 了解输煤设备的性能、工作特点、维护、试验要求。 5.4 掌握输煤系统运作特点及规律。 5.5 通晓《安全规程》相关部分。 6.工作内容要求与方法

6.1 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接受主任和班长命令,并严格执行。 6.2 负责对推煤机的精心操作和认真做好日常维护工作,确保设备的

安全经济运行。

6.3 负责煤场的取煤工作,并经常做好煤场的堆煤整理工作。

6.4 在上班时不许离开工作岗位,不准干其它与工作无关的事,服从分场主任和班长的统一领导,保证输煤的正常运行。 6.5 完成班长交给的其它任务。 7.检查与考核

每月由分场主任根据工作标准进行检查与考核。

燃料分场磅煤工工作标准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燃料分场磅煤工的工作标准,范围包括职责、定义、基本技能、工作内容要求与方法等。

本标准适用于沪光热电有限公司燃料分场磅煤工。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3. 定义

磅煤工受分场主任领导,进行进厂煤、入炉煤的计量工作。 4.职责 4.1 职权

4.1.1 有权执行正确的计量程序,正确使用计量器具。 4.1.2 有权拒绝一切弄虚作假行为。 4.1.3 有权对计量器具提出校验要求。 4.2 责任

4.2.1 有责任确保计量工作的正确性。

4.2.2 有责任查检外围相关人员对计量器具的故意改变其正确性的行为。

5.基本技能

5.1 具备初中或以上文化程度,并经安规考试合格。

5.2 具备计量器具的使用、校验、维护及一般检修的知识。 5.3 对工作认真负责的态度,有正义感,勤奋廉洁。 6.工作内容要求与方法

6.1 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接受所布置的任务,并严格执行。

6.2 负责日常的磅煤计量工作,对磅称要定期校验,对进厂煤和入炉煤都要秉公办事,做到进出煤不出差错,实事求是。

6.3 在磅煤周围场地搞好清洁卫生工作,并做好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 6.4 在上班时不许离开工作岗位,不干与工作无关的事,完成其它临时布置的任务。 7.检查与考核

每月由分场主任根据工作标准进行检查与考核。

煤灰、渣管理员工作标准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燃料分场煤灰、渣管理员的工作标准,范围包括职责、定义、基本技能、工作内容要求与方法等。

本标准适用于沪光热电有限公司燃料分场煤灰、渣管理员。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3. 定义

煤灰、渣管理员受分场主任领导,具体负责全厂煤灰、渣的堆放,检查灰、渣收购员出货状况,计量工作。 4.职责 4.1 职权

4.1.1 有权对出渣员进行合理配班,或人员调换。

4.1.2 有权实事求是地确定客户超载部分的吨位,按实结算。 4.1.3 有权对弄虚作假及有损厂利益的行为作斗争。 4.2 责任

4.2.1 负责全厂的煤灰、渣的堆放,及时提供库存数据。 4.2.2 对所上报的出渣、出灰吨位数量的正确性负责。 4.2.3 有按月汇总提单,进行核对盘点的责任。

4.2.4 有及时对运行用煤使用量与出渣量进行对比的责任。 5.基本技能

5.1 具备初中或以上文化程度,并经安规考试合格。

5.2 具备计量器具的使用、校验、维护及一般检修的知识。 5.3 对工作认真负责的态度,有正义感,勤奋廉洁。

5.4 必须有对锅炉运行情况与渣量总销售相对应情况进行分析的能力。

5.5 有灰、渣市场销售的了解能力。 6.工作内容要求与方法

6.1 及时汇报煤渣销路情况,认真测算新户的实际载重吨位,不得弄虚作假。

6.2 按规定时间发放煤渣(按提单),核对发放吨位,如放走没有交款的船户负全部责任。

6.3 按月汇总提单数量,并与财务科核对单证。

6.4 协同厂保卫工作,负责监督有关船户违反厂规章和偷窃行为。

6.5 按时做好有关上下班的交接工作,完成厂部交给的有关各项任务。 7.检查与考核

每月由分场主任根据工作标准进行检查与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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