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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试工作方案

来源:个人技术集锦
通知如下: 一、复试工作原则

1.为了与硕士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配套,体现以科学研究为主导的导师负责制,加大导师在复试及录取中的权重,坚持导师主导的学科复试小组集体决策制,在政策允许范围内指导教师具有录取与否的决定权。

2.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复试工作要按照“分类复试,分别进行,各有侧重”的要求进行。

3.坚持科学选拔。积极探索并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采用多样化的考察方式方法,确保生源质量。

4.坚持全面考查,突出重点。在对考生德智体等各方面全面考察基础上,突出对专业素质、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

5.坚持客观评价。业务课考核成绩应量化,综合素质考核也应有较明确的等次结果。

6.坚持公平公正。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开、结果公正、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二、复试组织管理及工作职责

1.学校成立由主管校领导任组长的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我校研究生复试工作的组织和统筹管理,制定我校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方案,组织开展我校复试各项工作。

组长:吴小林 副组长:孙为 徐怀民

成 员:柳广第 宫敬 郭绍辉 李振林 王琳 李国和 赵昆

李卫红 赵秀凤 冯丽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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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研究生院成立复试工作巡查小组。负责监督和检查各工作组是否严格按照我校复试方案完成相应的资格审查和复试工作,检查各学科的复试内容是否能真正考核复试考生的综合能力和业务知识水平。

组长:徐怀民 陈晖

3.各院系成立由主管院长(主任)担任组长的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本院系复试细则并组织实施,指导和培训学科复试工作组和资格审查工作组。负责对参加复试而未予录取考生的必要解释和遗留问题的处理。

4.各院系按学科专业和专业领域分别成立若干个学科复试小组。每个学科复试小组成员原则上不少于5人。在各院系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具体实施面试和实践能力等考核。学科复试小组成员需现场独立评分,在评分前可以召开复试工作小组会议,研究对考生的考察评价意见。

5.各院系成立由研究生教学秘书担任组长的资格审查工作小组,负责对不同类别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查并建立考生个人材料档案。

三、复试准备工作

1.复试分数线、复试比例及复试名单的确定

复试分数线由各院系根据教育部划定的最低复试分数要求自行确定,在生源充足的情况下,复试比例原则上应达到招生规模的120%左右。报考学术型考生在复试前选择确定攻读学术型学位或专业学位,各院系要同时确定两类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并将名单在复试前公布在院系主页。

2.制定复试细则

各院系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分别制定学术型或专业学位复试细则,确定资格审查小组、学科复试小组成员名单,3月24日前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并于复试前在本院系主页公布。具体要求见附件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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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遴选、培训工作人员

各院系要选派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的人员参加复试工作。各院系召开由各学科复试小组及资格审查工作小组人员参加的复试工作培训会,对所有人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使其明确工作纪律和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要明确招生导师在复试工作中的权利、责任和纪律,规范其工作行为,确定复试内容、评分标准、程序和考生出场顺序、提问分工及对考生的考察评价意见等事项。

4.命制复试试题 (1)专业课笔试试题

是否进行专业笔试由各院系自定。在笔试试题命制的过程中,需认真研究初试和复试考核目标的不同,以保证初试和复试内容的相互衔接和补充,更全面考察考生的专业水平。

(2)专业面试试题

需设立一定数量的面试题库,在面试时由考生随机抽取。试题难度要适当,应避免问题的随意性和偶然性。

(3)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试题

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是考察考生的基本听说能力。需设立一定数量的试题库,在面试时由考生随机抽取。

5.信息发布

以下信息须在各院系主页发布:

(1)所属各学术型与专业学位复试分数线; (2)所属各学术型与专业学位复试考生名单; (3)学术型与专业学位复试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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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复试时间

复试时间为3月31日―4月3日,具体时间各院系自行确定,并于3月24日前报招生办公室备案。

五、复试主要内容 1.专业素质和能力考核 (1)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

(2)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专业学位研究生更加突出对专业知识的应用和专业能力倾向的考查,加强对考生实践经验和科研动手能力等方面的考查。

(3)外语听说能力; (4)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2.综合素质考核

(1)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等(人事档案审查或政审必须在发放录取通知书之前完成);

(2)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

(3)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4)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5)专业学位研究生还应注重对考生兴趣、爱好、特长及就业意向等方面的考查。

3.同等学力考生加试

加试两门所报考专业大学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名称不得与初试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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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复试中的专业知识笔试科目相同。同等学力加试科目的试题难易程度应严格按本科教学大纲的要求掌握。考试形式一律采取闭卷笔试,考试时间每门3小时,试卷满分为100分。评卷后试题与答卷一并交到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加试科目成绩不及格,不予录取。

4.体检

体检工作由校医院负责,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执行。体检时间安排为4月1--3日。

六、复试主要方式 1.笔试

主要为专业课测试。是否笔试及笔试的组织形式由各院系自定。对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至少两门不同于初试科目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名称不得与初试科目和复试中的专业知识笔试科目相同。同等学力加试科目的试题难易程度应严格按本科教学大纲的要求掌握。考试形式一律采取闭卷笔试,考试时间每门3小时,试卷满分为100分。

2.面试具体要求:

(1)每生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 (2)每个复试小组成员一般不少于5人;

(3)外语听说能力测试由各院系组织。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要准备一定数量的主题,可以是日常会话,也可以结合专业外语测试,如用外语口语回答专业问题,也可以是口译一段专业文章等。由考生自行抽取题目,并给考生留有一定的时间进行准备;英语专业的考生须增加第二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如有俄语考生,请与外语系联系俄语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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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每个学科复试小组还应对每位考生的作答情况进行现场记录,学科复试小组所有成员当场评分,平均分即为考生的面试成绩。面试过程要有问答情况等详细的记录,学科复试小组秘书须认真填写《招收攻读学术型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情况记录表》(附件4-1)、《招收攻读专业型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情况记录表》(附件4-2)。学科复试小组对考生复试的结果要有明确意见,当场给出成绩和评语,并对考生复试结果负责。所有复试材料(复试答卷和复试情况记录等)不得更改并须妥善保存备查;

(5)同一学科专业各学科复试小组的面试方式、时间、试题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原则上应统一。

七、复试成绩的使用

1.复试成绩由学科复试小组面试(100分)、外语听力、口语水平测试(50分)、附加分三部分成绩组成。复试成绩折合成百分制,计入总成绩。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对有特殊专业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者,以及在科研或相关实践中表现突出者,可适当加分,加分依据及标准由各院系自定。

3. 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的成绩可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5.总成绩的计算公式:总成绩(百分制并取整)=初试成绩(折合为百分制)*70%+复试成绩(折合为百分制)*30%+附加分

七、调剂

我校接收的调剂考生必须同时达到以下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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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2.考生初试科目须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调入专业初试科目设有数学的,考生初试科目中须有数学。

3.第一志愿报考MBA专业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能调入该专业。

4.本科毕业于“985”院校或其所在学校的所学专业为国家重点学科。 5. 报考外校的本校应届毕业生(包括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初试成绩符合我校要求,并满足第1、2条的考生可进行调剂。

6.接收调剂考生的专业需优先接收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所有校内调剂考生,如果已经参加了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的复试且进行了专业知识笔试,则专业知识笔试成绩和听力、口语测试成绩在参加调入专业复试时仍有效,只需参加调入专业的专业面试即可。

八、复试的监督和复议

1. 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各院系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要完善对复试工作过程的监督,严肃处理违纪违规事件。

2. 实行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纪检监察部门要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要选派专门人员到复试现场巡视。研究生院派出巡查员进行监察。

3. 实行信息公布制度。复试基本分数线、复试工作细则及实施办法、复试结果等信息应及时在网上公布。对于不予录取的考生,各院系要及时通知考生本人。

4. 实行复议制度。在招生过程中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复试工作小组或复试小组进行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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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接待电话和纪检监察部门受理考生投诉的监督举报电话。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89733075 监督举报电话:89733105

九、关于全英文教学国际班2010年招生专业及人数

招生专业为资源与信息学院、石油天然气工程学院、化学科学与工程学院、工商管理学院等学院的石油石化主干学科和重要支撑学科专业。每个院系招生人数控制在20—30人之间,招生对象仅限于2010级硕士研究生(不含委培生、定向生、进修生、专业学位研究生),原则上一个导师名下只能有一名。研究生院组织符合以下条件的报名者进行英语和专业能力考核、测试。

报名条件:

1、身心健康,遵纪守法,学习成绩优良,具有较高的英语水平(通过英语六级考试)和较强的组织纪律性。

2、本科毕业院校原则上应为“211工程”大学或“985”大学;本人应为免试推荐研究生或研究生入学考试初试成绩排名在本院系前40%;个别成绩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本科毕业院校要求。

3、大学本科与研究生就读专业基本一致(原则上不得跨一级学科)。

2010年研究生招生工作进程表

序号 1 时 间 3月26日前 3月31日— 4月3日 工 作 内 容 各院系以书面和电子版报送复试时间、细则及实施办法并同时上网公布 1.考生复试报到,到院系交复试材料,到校医院办体检手续 2.各院系组织符合复试基本要求的考生复试 3.研究生院组织全英文国际班英语与专业课程的测试 2 8

3 3月31日 上午10:30-12:00:全英语教学国际班硕士研究生培养专题宣讲会,宣讲人:汪志明; 下午14:30-16:30全英语教学国际班硕士研究生英语考试; 下午14:30-16:30中国石油大学(北京)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专题宣讲会,宣讲人:徐怀民。 按照校医院安排体检(推免生必须到校体检,否则取消入学资格) 各院系上报硕士、博士生拟录取库 4 3月31日 5 4月1---3日 6 4月25日 7

6月10日后 发录取通知书 附件1:复试(面试)流程 附件2:硕士研究生招生资格审查表 附件3:资格审查工作小组工作要求 附件4: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情况记录表 附件5:各院系复试情况统计表 附件6:院系硕士研究生复试细则 附件7: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巡查记录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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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复试(面试)流程

1.复试名单确定后,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以网络的方式公布复试名单、各院系复试细则。

2.各院系必须电话通知所有考生携带身份证、毕业证原件等资格审查所需材料参加复试。

3.考生到资格审查工作小组进行报考资格与身份认定,并交纳复试费100元。

4.资格审查工作小组将审查合格考生报考档案材料转各学科专业复试工作小组,复试工作小组对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按顺序进行复试,复试工作小组当场打分,复试工作小组秘书做好复试记录。

5.复试工作小组秘书复核专家打分,将所有复试材料按考号整理后转资格审查工作小组。

6. 由资格审查工作小组将所有复试材料转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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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硕士研究生招生资格审查表(适用外校调剂生)

考生姓名 考生报名号 身份证号 考生来源 第一志愿 报考单位 毕业学校 毕业时间 性别 考生编号 考试方式 学历 报考专业 最后学历 最后学位 照片 民族 审 查 项 目 及 结 果 身份证编号、考生编号 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 (外校调剂考生不需要) 本科在校历年学习成绩表复印件 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调剂表 (外校调剂考生需要) ( )与报名信息相符 ( )与报名信息不符 ( )有(注意信息是否填写完整) ( )无 ( )有 ( )无 ( )有 ( )无 毕业证书编号: 学位证书编号: 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各一份) 毕业学校及毕业时间是否与报考信息相符 ( )是 ( )否 是否满足同等学力或单独考试条件 ( )是 ( )否 同等学力加试科目一 (本科以下学历和成人应届本科生) 同等学力加试科目二 (本科以下学历和成人应届本科生) 审查结果:( )合格 ( )不合格 审查人签字: 年 月 日 11

附件3

资格审查工作小组工作要求

考生报考资格的审查工作必须在专业复试之前由资格审查小组完成,资格审查小组应认真审查考生的下述材料或信息,并在考生资格审查情况记录表上填写相应内容。

1.统考考生: ①身份证、准考证;

②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本科毕业生交验学生证,毕业证书入学时交验);

③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由考生自行从网上打印); ④在校历年学习成绩单复印件(须加盖教务或人事部门公章) ⑤同等学力加试科目名称。 2.同等学力考生:

除提交上述1中材料外还须满足下列三项条件之一:

① 获大专毕业学历两年或两年以上(2008年9月1日前获得);

②为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2010年7月1日前能毕业,主要看本科入学时间和在校成绩单);

③为本科结业生(有本科结业证书)。 3.单独考试考生:

除1中材料外,还须①有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原件;②满足本科毕业四年或四年以上(2006年9月1日前获得毕业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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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

招收攻读学术型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情况记录表

考生编号 报考专业 复试小组组长签字 专业面试内容 外语听力、口语测试内容 项 目 专业笔试(如果有) 专业面试 外语听力、口语水平测试 附加分 总分值 100 100 50 项 目 综合素质考核 政治、思想、道德 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心理健康情况 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同等学力加试科目名称 录取总成绩=初试成绩*权重+复试成绩*权重(换算成百分制) 院系录取意见及录取类别(非定向、定向、自筹、委培) 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年 月 日 成绩 合格 不合格 结 果 成绩 复试小组成员: 考生姓名 录取专业 复试小组秘书签字 复试成绩(换算成百分制) 13

附件4-2:

招收攻读专业型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情况记录表

考生编号 报考专业 复试小组组长签字 考生姓名 录取专业 复试小组秘书签字 专业面试内容(包括考查考生兴趣、爱好、特长及就业意向等方面) 外语听力、口语测试内容 项 目 专业笔试(如果有) 专业面试 外语听力、口语水平测试 附加分 总分值 100 100 50 项 目 综合素质考核 政治、思想、道德 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心理健康情况 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同等学力加试科目名称 录取总成绩=初试成绩*权重+复试成绩*权重(换算成百分制) 院系录取意见及录取类别(非定向、定向、自筹、委培) 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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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绩 复试小组成员: 复试成绩(换算成百分制) 结 果 合格 不合格 成绩

附件5:

各院系复试情况统计表

院系名称:

学科专业名称 分组情况 参加复试的教授人数 参加复试的副教授人数 参加复试的讲师人数 参加复试的其他人员数 15

附件6

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巡查记录表

学科专业 复试时间 复试小组成员 复试地点 该学科专业共成立( )个复试小组,对复试小组成员培训情况( ) 资格审查小组是否按照复试工作实施办法严格、规范地进行资格审查 复试小组是否严格、规范的按照复试工作程序进行复试工作。 考生报考登记表、本科成绩表复印件、学历及学位证书复印件应收 份,实收 份; 材料是否填写完整(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编号、指导教师、考生自述等) (是)(否),填写比例大致 ; 审查人是否签字 ( )是 ( )否,签字比例大致 。 复试小组成员职称(副教授以上)和人数(5人以上)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如不符合要求,实际情况如何? 复试小组成员有无迟到或早退情况 (是) (否); 面试时间是否足够(20分钟) (是) (否);平均大致 分钟 面试的形式,考察考生内容是否有题库,是否当场做好复试记录,是否当场给出评语,是否填写复试情况表,外语听力、口试是如何组织的 面试过程记录 存在的问题 及结论 巡查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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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7

院系学术型(专业型)硕士研究生复试细则

(分别制定)

一、复试组织管理: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复试资格审查工作小组、各学科专业复试分组小组成员名单、职责,复试小组工作基本规范。

二、复试细则的公布时间、方式(本单位网址或公布位臵); 三、参加复试人员的遴选培训情况:遴选办法、培训方式、培训内容等。

四、专业学位的培养目标、培养特点(和学术型研究生的区别); 五、复试比例:各学科专业的各学科专业复试分数线、复试比例及复试名单;

六、复试的程序、复试时间、地点安排;

七、复试考核方式:笔试、面试、实践环节考核的要求,外国语听力和口语测试的组织形式;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复试工作要按照“分类复试,分别进行,各有侧重”的要求分别进行复试,更加突出对专业知识的应用和专业能力倾向的考查,加强对考生实践经验和科研动手能力等方面的考查;同时还应注重对考生兴趣、爱好、特长及就业意向等方面的考查。

八、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的具体办法。 九、复试考生的加分原则和依据;

十、初试、复试成绩权重分配,总成绩计算方式。 十一、各复试小组的工作程序。

十二、各学科专业复试日程安排、地点、考生分组名单。

十三、考生查询复试、拟录取名单时间、网址或公示的具体地点位臵。 十四、公布考生接待电话和纪检监察部门受理考生投诉监督举报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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