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至:总经理 FROM由:人事部
SUBJECT主题:关于规范酒店员工仪容仪表
的通告 CC.抄送:各部门负责人
DATE日期: 2016年4月20日 文号(REF NO):HR-201604019-0012
关于规范酒店员工仪容仪表的通告
为强化酒店规范管理,树立良好企业文化形象,现经总经理批准,人事部特
针对全体员工仪容仪表规范、执行、检查等相关问题做以下检查通告: 根据振东大酒店《员工手册》第六章6.4着装及仪表举止规定: 1、
按酒店规定穿制服上岗,工号牌挂在左胸前,穿制服要求纽扣扣齐全,制服整洁,裤脚和衣袖不可卷起;
2、
手腕只准带一只手表,手指只戴一枚戒指,员工不得留长指甲,女员工不涂有色指甲油;
3、
女员工发型端庄,头发清洁无头屑。前不遮眼,后不过肩,长发这需佩戴酒店发放的发网,不带耳环;男员工头发要整齐,发际线清楚,侧不过耳,后不过领,每日刮修脸面;
4、
女士要求化淡妆,不戴头饰。男女所佩戴项链不外露,口腔牙齿清洁,上班不得吃气味较重的食物,不喝含酒精的饮料;
5、 6、
员工上班穿着酒店发放的工鞋或深色皮鞋;
上班不得玩手机,随意抽烟,如需抽烟者请到各部门安排的抽烟区抽烟;
如有违反规定者将根据员工手册第七章纪律处分进行处理罚款:
甲类过失每项扣除基本工资20元!屡教不改者将视情节严重进行处罚,直至开除处理。
呈 文: 签 发:
人事部 发出 总经理 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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