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导民间资本参与战略性新兴产业投资对策研究
摘要 文章从民间资本参与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意义出发,分析了当前我国民间资本流向的现状和阻碍民间资本进入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原因,从五个方面探索了引导民间资本参与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途径和机制,最后提出了推动民间资本参与战略性新兴产业投资的六个建议。
关键词 民间资本;战略性新兴产业;途径;机制;建议
一、引导民间资本参与战略性新兴严业投资的意义
长期以来我国民间资本一直缺乏稳定的投资渠道。以往大量民营企业主要从事传统工业,但是随着中国经济“调结构,促升级”,许多传统制造业最近几年面临转型升级的困境,使得大量的民营企业和民间资本开始寻找新的出路。但当前很多民间资本并未能如愿进入实体经济,反而变身游资,成为扰乱经济秩序、抬高物价的因素。因此,正确引导民间资本对于促进我国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助推我国产业升级和结构转型,加速科技创新将起到巨大的作用。
我国很多产业多年由国营企业把持,近乎垄断,即便国家降低门槛允许进入,民间资本真正进入也比较困难。而战略性新兴产业则不同,该产业刚刚起步,民间资本可与国有资本处于同一起点,并能享受到更为公平的待遇。因此,战略性新兴产业是市场开放、多元化主体竞争的新领域,为民间资本的进入提供了重大机遇。
二、当前我国民间资本投资流向分析
我国改革开放几十年来,民间资本造就了大批的民营企业,民营企业也累积了庞大的民间资本。但无论是与国有资本投资的横向比较,还是与往年民间资本投资的纵向比较,都显示出当前我国民间资本投资明显不足,民营企业家的投资信心还没有完全恢复。随着政府投资的规模和效应的递减,从目前的情况来分析,充沛的民间资本能否被真正有效地全面激活,关乎国民经济的持续稳定增长。但当前我国民间资本和民营企业间的流动存在严重的瓶颈:
一方面我国积累了巨大的民间资本,但由于各种显现的和潜在的原因,民间资本投资的规模化、专业化、规范化水平却不高,存在低档次、粗放型投资的趋势,只考虑那些回报周期短、低水平扩张产能的项目。向高新科技、集约型投资的转变尚不能实现,很多民间投资不能把握国家经济的长期走势和社会的发展需要,不能把自己的资金投向与产业升级的方向、政府引导的目标有机结合,盲目热衷于“短平快”的项目,既不能提高投资收益,也没有满足国家经济发展的需求。
另一方面實体经济却资金紧张,大量缺少资金的民营企业,特别是不少中小民营企业,在向正规银行信贷求而不得的情况下,只能转向求助于民间借贷市场,寻求民间融资方式。但由于缺乏相应的市场监管,民间借贷不仅推高了民间融资
利率,增加民营企业的融资成本,也进一步加剧了其资金链断裂的风险。
规模巨大的民间资本找不到合适的投资渠道,而需要资金注入的中小企业又找不到资金来源。在此背景下,我国要从破解民间资本投资难和中小企业融资难并存的“两难”困境出发,要正确引导民间资本的投资流向,理顺投资渠道,清除投资过程中的隐形障碍,将民间资本有效转化为产业资本。
三、阻碍民间资本进入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原因分析
一直以来民间资本在新兴产业领域投资比重相对较低。当前,民间资本进入战略性新兴产业存在几个障碍:
一是民间资本对新兴产业不熟悉,往往选择快进快出的产业,或虚拟产业。所以,政府需要通过规章制度,保障民营企业和民间资本在新兴行业投资中的安全。
二是民营企业与民间资本对新兴行业不了解,所以投资是相对谨慎的,因此,政府需要加强对新兴产业的介绍和引荐,让民间资本有信心投资。
三是战略性新兴产业,往往是投入资金大,回报周期长,而传统民间资本希望投资“短平快”或速成的项目和产业上。
四是战略性新兴产业投资体制不完善,投资不足。国家目前还没有健全的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投融资政策。处于成长阶段的新兴产业,很难通过正规银行信贷或上市来获得资金融通。
要破除这几方面的障碍,就需要在政府主导下,构建相关的对接平台,引导民间资本转变投资思路,加强新兴产业与民间资本的对接与交流。
四、探索引导民间资本参与战略新兴产业的途径和机制
虽然我国已经向民间资本敞开了大门,使其“可以进入”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但这并不意味民间资本就“愿意进入”。由于战略性新兴产业是知识技术密集型产业,这类企业大多存在研发投入高、初期不易进入市场、融资比较困难等各种问题和风险,民间资本虽然“可以进入”却可能会出现“不愿进入”的现象,潜在的民间资本也更容易形成游资,这正是国家应该高度关注的问题。因此,要破解这些难题,各地应结合国家出台的相关政策,正确引导民间资本,创新引导民间资本参与战略新兴产业的途径和机制。
(一)清除针对民间资本和民营企业的准入门槛
在一定程度上民营企业进入战略性新兴产业还存在一些隐性障碍,一些地方政府或园区在投资规模、产能大小等方面设置门槛。各地应对那些阻碍民间资本和民营企业进入战略性新兴产业的相关准入条件进行及时清理,不在注册资本、
土地供应、投资规模、产能强度等方面针对他们设置门槛。要利用民营企业对市场和技术的敏感性和创新能力,及其本身的体制机制优势,重视发挥他们在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初期的探索、试错等风险承担功能。
(二)加强财税政策扶持,通过利益诱导民资流向
战略性新兴产业投资金额大,产业周期长,而民间投资又往往难以享受到与国企同等的政策性补贴、税收减免和政府注资等优惠政策,往往显得动力不足。各地政府可以利用财政资金建立专项补助,降低高风险的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投融资成本。还应出台具有可操作性的政策细则,通过资源补偿、税收返还、价格补偿、利差回报等方式保障民营投资的收益水平。做到既“晓之以理”,又“诱之以利”,使民间投资有利可图,增强其投资积极性。
(三)提高民间投资能力和水平的前提和基础是推动民企转型升级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