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点医疗机构名称:
患者单位初步诊断拟转何地、何院患者姓名保险编号主治医师编号:
住院号科主任病情摘要以及转院转诊要求定点医疗机构(医务科、院长)意见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患者单位意见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意见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盖章): 年 月 日转诊、转院须知:
1.所有市外转诊转院指定医院只限该院本部,不包括分院、协作医院(病房)、联合医院(病房)等形式的医院。2.参保病人转市外医疗费用先由个人垫付,出院回常后凡发生医疗费用超过1万元以上者,须先至社保中心预约登记, 社保中心按常熟医保相关政策、规定审核,五个工作日后前来领取报销费用。3.本转诊转院手续一次有效,再次外出就医必须重新办理。
4.未按规定办理转诊转院手续,擅自到市外医疗机构就医者,一切医疗费用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报销。5.为便于及时报销结付医疗费用,出院报销时必须带以下五份材料: 1)医保IC卡;
2)《常熟市医疗保险转诊、转院申请表》原件; 3)出院小结或出院记录(住院病人); 4)费用票据(发票)原件;
5)所有医疗费用电脑明细清单原件(门诊病人凭病历记录、药品清单等报销)。6.咨询电话:0512-52711395 0512-52715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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