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成武泰丰水泥有限公司
清洁生产审核工作激励制度
奖励:
(1) 对提出有明显经济效益(年节省10万元以上或增加产值25万元以上)、或有明显环境效益(减少废物10%以上)清洁生产方案,经清洁生产领导小组研究方案的可行性,方案可行的给予员工优秀提案奖,每个方案奖金设定在300元---500元的范围。
(2) 对于按时按质完成清洁生产方案和清洁生产任务的人员给予300元的奖励。
(3) 对于积极推行清洁生产审核工作、本部门节约或减少费用超过25万元的部门,主管将给予500元---1000元的奖励,部门集体将给予3000元---5000元的奖励。
惩罚:
(1) 不执行清洁生产方案实施计划的人员,给予通报处分,并处于50元/次的处罚。
(2) 对于有意损害生产设备、仪表、仪器,影响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的正常开展,除按价赔偿造成的损失外,并处100元的罚款。 统计和执行:
(1) 各车间和部门每个月底将奖励及处罚名单呈报行政部。
(2) 由行政部负责核对事实,报清洁生产领导小组讨论批准。
(3) 所有奖励及处罚款项次月发放。
本制度从2012年3月10日起生效!
山东成武泰丰水泥有限公司
2012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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