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招办中发[2005]5号
关于印发《2005年天津市艺术、体育类 高级中等学校招生工作意见》的通知
各区县、天津铁厂、大港油田高级中等学校招生办公室:
为做好今年本市艺术、体育类高级中等学校招生工作,现将《2005年天津市艺术、体育类高级中等学校招生工作意见》等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1、2005年天津市艺术、体育类高级中等学校招生工作意见
2、2005年天津市艺术、体育类高级中等学校招生专业考试规定
3、关于2005年天津市艺术、体育类高级中等学校招生专业考试、文化考试有关事项的说明
4、2005年天津市艺术、体育类高级中等学校招生工作 日程安排
二○○五年三月十五日
主题词:艺术 体育 高级中等学校 招生 通知
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办公室 2005年3月15 日印发(10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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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2005年天津市艺术、体育类高级中等学校
招生工作意见
根据天津市教育委员会津教委中[2005]2号《关于印发〈2005年天津市高中阶段招生考试说明〉的通知》精神和天津市2005年艺术、体育类高级中等学校招生计划,今年本市艺术、体育类高级中等学校继续招生。现制定如下工作意见:
一、组织领导 2005年本市艺术、体育类高级中等学校招生工作在天津市招生委员会高级中等学校招生办公室的领导下,由市教育招生考试院统一组织,各区县高级中等学校招生办公室(以下简称“区县中招办”)和各招生学校具体实施。市教育招生考试院负责普通高中、普通中专、职业高中(职专)艺体类学校的录取工作,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艺术类技工学校的录取工作。
二、招生专业类别
各招生学校的招生专业包括艺术类(含美术、音乐、舞蹈、曲艺、戏曲、杂技、影视等)和体育类两个门类。
三、报名
1、招生对象和报名条件:
(1) 报名考生须拥护党的基本路线,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决心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勤奋学习。
(2) 报名学生须是具有本市正式户口(含蓝印户口)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3) 部分艺术、体育类普通中专学校按照市教委批准的招生计划可以招收小学毕业生及小学非毕业年级学生、初中非毕业年级学生及列入招生计划的外省市学生。
(4) 往届初中毕业生可报考艺术、体育类普通中专、职业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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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职专)和技工学校。
(5)报考艺术专业的考生,必须具备一定的艺术素质和专业基础。报考体育专业的考生,必须具备一定的身体素质和体育专项基础。
(6)报名考生须具备所报专业要求的文化程度。 (7)报名考生须符合高级中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 2、报名时间:
2005年3月26日(星期六)至27日(星期日)。 3、报名办法:
(1)考生持本人户口册、毕业学校(或非毕业年级学生所在学校)证明(证明中须注明考生在信息采集时的学生编号),经本区县中招办审核盖章后到招生学校报名。
(2)应届初中毕业生报名时携带一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一张;其它年级和外省市的考生报名时携带一寸近期免冠同版彩色照片三张。
(3)考生报名时须认真填写《2005年天津市艺术、体育类高级中等学校专业考试报名表》。
(4)专业考试报名结束后,招生学校应及时汇总专业考试报名情况,填写《2005年天津市艺术体育类高级中等学校招生专业考试报名统计表》(表:Y-01),于3月31日前上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中招处。
(5)招生学校须严格按照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收取考生的专业考试费。
四、 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 1、本市应届初中毕业生的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按全市高级中等学校招生工作的统一要求进行。其他考生的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由各招生学校按高级中等学校招生工作的要求提前进行。
2、考生所在学校(单位)负责对考生政治态度、思想觉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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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品质等现实表现,严肃认真地做出全面鉴定。
3、考生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工作根据《关于2005年天津市高级中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的通知》进行。
五、考试 1、考试办法 (1)专业考试办法
普通高中、普通中专、职业高中(职专)艺术体育类学校和技工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办法由招生学校根据《2005年天津市艺术、体育类高级中等学校招生专业考试规定》(附件2)提出并分别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后组织实施。
考生在规定时间里到招生学校报名并参加专业考试。专业考试结束后,招生学校应将考生专业考试成绩在学校张榜公布并通知考生本人。
招生学校应及时汇总专业考试成绩,按要求填写《2005年天津市艺术体育类高级中等学校招生专业考试成绩表》(表:Y-02、Y-03),于4月7日前上报市招生考试院中招处。
(2)文化考试办法
参加招生学校专业考试且考试成绩合格的小学非毕业年级学生、小学毕业生、初中非毕业年级学生及外省市考生须参加由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组织的2005年天津市艺术、体育类高级中等学校招生文化考试。
上述参加专业考试且考试成绩合格的考生须在招生学校进行文化考试报名.报名时应填写文化考试报名表,交纳报名考务费。招生学校应及时汇总文化考试报名情况,填写《2005年天津市艺术体育类高级中等学校招生文化考试报名统计表》(表:Y-04),于4月7日-8日上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中招处。
参加招生学校专业考试且考试成绩合格的本市应届初中毕业生须参加2005年天津市高级中等学校招生考试(简称中考)。
2、考试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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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专业考试科目:
由招生学校提出专业考试科目及考试内容范围并分别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后确定。其中美术类高中的专业考试的科目为素描、色彩和速写。素描和色彩两科的满分各为150分,速写满分为100分。
(2)文化考试科目:
小学非毕业年级学生、小学毕业生考语文、数学两科。每科满分100分,考试时间各为90分钟,两科总分合计为200分。
本市初中非毕业年级学生考语文、数学、政治、英语四科(体育运动专业不考英语)。每科满分100分,考试时间语文学科120分钟,数学、政治、英语三个学科各为90分钟,四科总分合计为400分。
外省市初中学生考语文、数学、政治、英语四科。各学科分数标准、时间长度、成绩总分同上。
文化考试命题工作,依据《天津市艺术、体育类高级中等学校招生文化考试大纲》进行。
本市应届初中毕业生须参加2005年本市中考各科考试。 3、考试时间
(1)专业考试时间:
4月2日(星期六)至3日(星期日)。 (2)文化考试时间:
小学毕业生、小学非毕业年级学生、初中非毕业年级学生及外省市学生文化考试统一在4月23日(星期六)进行。具体考试时间为:
上午8:00-9:30数学,10:00-11:30语文(小学)
10:00-12:00语文(中学)
下午2:00-3:30政治, 4:00- 5:30英语
本市应届初中毕业生文化考试时间在6月21日(星期二)、22日(星期三)、23日(星期四)三天内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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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
六、志愿填报
考生填报的志愿是招生学校录取工作的重要依据之一。 (1)参加招生学校专业考试且考试成绩合格的小学非毕业年级学生、小学毕业生、初中非毕业年级学生及外省市考生的志愿学校为进行文化考试报名的招生学校。
参加两所或两所以上招生学校专业考试的考生应根据招生学校的招生计划及本人专业考试成绩,确定一所学校(专业)作为志愿学校(专业)。
(2)本市应届初中毕业生在中考成绩公布后,按统一要求在学籍校填涂《2005年天津市艺术体育类高级总等学校招生志愿卡》,填报艺术体育类志愿。
七、录取
1、录取原则:
招生录取工作依据招生计划、考生志愿、考生专业和文化考试成绩,按照德智体美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
2、录取办法:
(1)美术高中录取办法:
考生专业考试、文化考试成绩之和作为录取分数。依据招生计划和考生志愿,按照录取分数由高分到低分顺序排列,择优录取。
(2)普通中专、职业高中(职专)录取办法:
根据招生计划和考生的文化考试成绩,确定录取文化考试最低控制分数线,在文化考试上线的考生中,依据招生计划和考生志愿,按照专业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排列,择优录取。生源不足的普通中专、职业高中(职专),可在中招集中录取后,依据招生计划和考生意愿及其专业考试成绩,按规定以注册入学的形式继续招生,但须严格控制招生计划。
(3)技工学校录取与普通中专、职业高中(职专)的录取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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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相同。
(4)凡参加单独进行的艺术、体育类高级中等学校招生文化考试的考生,其录取工作于5月13日(星期五)前结束。
应届初中毕业生报考艺术、体育类学校实行网上远程录取,录取工作于7月下旬结束。
(5)凡没有按规定经所在学校、区县中招办审核同意报名的学生,各招生学校不予录取。
(6)未被艺术、体育类招生学校录取的本市应届初中毕业生,可按其中考成绩和所填报的其他志愿参加我市高级中等学校的统一录取。
八、要求 1、艺术、体育类高级中等学校招生工作是本市2005年高级中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各有关单位要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
2、要坚持学生自愿报名的原则。各初中校要加强对报考艺术、体育类高级中等学校考生的管理,保证学生按规定在学籍校正常学习。凡本市小学生、初中非毕业年级学生或外省市学生,报考本市艺术、体育类高级中等学校未被录取,应在原学籍校继续上课。
3、各招生学校要严格执行招生计划,未经批准不得随意变更招生计划。
4、各招生学校要认真执行招生政策,不得以虚假宣传误导学生,不得在录取前做任何不符合招生规定的许愿和承诺。要遵守招生考试纪律,保证高质量、高效率地完成招生工作。
5、要加强对招生部门和招生工作人员的培训、管理和监督,严格执行招生考试纪律,保证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坚决杜绝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不正之风,对违反规定者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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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2005年天津市艺术、体育类高级中等学校
招生专业考试规定
一、组织机构
1、各招生学校要建立由校级主要领导参加的招生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办公室负责日常招生工作,专业考试需建立专业考试考评组(若干个)、成绩登统组、宣传组、保卫组、后勤组等。其成员应由思想作风正派,坚持原则,严守纪律,工作责任心强,业务水平较高、有一定教学经验或组织专业考试经验的专业教师、干部等担任。凡当年有子女报考本校的教职工,不得参与招生考试工作。
2、招生领导小组的职责: (1)领导和负责组织专业考试的命题和审定工作、专业(项)考试成绩评定和成绩登统、统计、造册等工作。
(2)负责确定各专业(项)考试考评组、成绩登统组、宣传组、保卫组、后勤组等的人选。
(3)负责报考本校考生的专业(项)考试成绩的最终审定。 (4)负责裁定有争议的考生成绩;负责解答群众对考生专业考试成绩提出的异议等问题。
3、各专业(项)考试考评组应由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教师(教练)组成。美术专业由三人以上组成。音乐专业(含戏曲、舞蹈、杂技、曲艺等)每个专业考试评分组由五人以上组成。体育专业(项)各专业考试考评组,达标项目要由主考教师、监察员、记分员等三人或五人组成;技评项目由五人或七人组成。
专业考试考评组的职责:
(1)在学校招生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具体负责组织专业(项)考试工作和考生成绩的评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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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按照评分标准等有关规定,公正准确地记录(评定)每个考生的成绩。
(3)评定考生成绩如有争议,负责提交学校招生领导小组集体裁定。
4、考试成绩登统组由三至五人组成,其职责是:
在招生领导小组领导下,集中专业考试考评人员对每个考生评定的成绩,按统一计分办法计分、核分。按专业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排列,并填写《2005年天津市艺术体育类高级中等学校招生专业考试成绩统计表》(表:Y-02、Y-03),此表是考生专业成绩的重要依据,各招生学校须认真填写相关信息、复查无误后,交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审定,在规定时间内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中招处,。
二、专业考试准考证号的编制
1、专业考试准考证号的编制可由招生学校自行编制。其中,招生专业代号按招生计划编制,必须由两位阿拉伯数字组成。
2、专业考试的初、复试准考证限用同一准考证。 三、专业考试命题
1、学校招生领导小组确定命题人员。 2、命题人员要选派思想作风正派,严守纪律,工作责任心强,业务水平较高,具有中级以上专业职称,从事专业教学,组织专业考试有经验的人员。
命题人员要全面了解本专业各学科的基本素质要求并熟练掌握各学科评分标准。
3、音乐(含戏曲、舞蹈、杂技、曲艺等)专业各科命题不得少于五套(自选题和规定题除外)。
音乐(含戏曲、舞蹈、杂技、曲艺等)专业,由校招生领导小组指定专人命题。各专业命题教师分别命题后,交领导小组组长(或考评组长)审题修定后,将考题密封,指定专人按规定存入保险柜保管,临考前抽题确定应试题,交与专业考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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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美术专业各科命题不得少于三套。命题后经审题修定后密封考题,由学校领导小组组长指定专人按规定存入保险柜保管。专业考试前由学校主管领导、招生领导小组组长和招生主管部门人员当场共同抽签确定应试考题。于布臵考场前交予监考人员。
四、专业考试考场要求
专业考试的考场、场地、考具、器材、设施等,必须依据专业(项)要求安排。美术专业的考场,布臵完毕后,须封闭至开考。
五、专业考试计分办法
1、美术、音乐专业(含戏曲、舞蹈、杂技、曲艺等)和体育专业每科(项)最终成绩的计分办法是:三人以上(不含三人)七人以下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其余分数之和的平均分为每科(项)最终成绩;七人以上(含七人)评分,去掉二个最高分和二个最低分,取其余分数之和的平均分为每科(项)最终成绩。每科(项)的最终成绩之和就是考生的总的专业考试成绩。
2、美术专业考生每科最终成绩的评定办法是:首先在试卷规定位臵上编号;然后考评组集体对考生各科试卷按水平分别从高到低划分四个档次;再由考评组成员对每个考生试卷在确定档次的分数段内单独评分。
3、体育专业考试时,凡是计时的项目,要求三块表记录。凡是测量高度、远度的项目,每个考生的成绩要当场、当众宣布,并通知考生本人。宣布的成绩要与测量的成绩、记录的成绩一致。监察员要严格把关、签字。不经主要领导签字的涂改成绩无效。
4、体育专业考生体育测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身体素质占30至40分,专项技术、专项达标、身体形态机能等其他测试项目(根据不同性质专项、不同比例)占60至70分。将各项测试的最终成绩按评分标准换算为分数值,再按各项测试内容应占总成绩的百分比,换算为各项最终成绩,各项的最终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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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之和,即为该考生的最终总成绩。
5、凡以试卷为测试手段的专业(项)考试成绩划分档次、评定成绩等工作,必须在试卷密封的情况下进行,发现试卷上有规定以外痕迹的试卷一律作废。监考人员不得参与试卷成绩评定工作。记录考生成绩单、卡上的成绩,不得涂改。每个考评人员对每个考生的每个专业(项)的评定成绩均须签字,否则无效。
六、专业考试试卷、成绩的管理和登记统计
1、专业考试的试卷成绩单卡的密封、保管、启封、过录、登记、统计、审核等是一项保密性很强的工作,各招生学校和上级主管部门的领导,要高度重视,严格把关,坚决按制度和程序办事。要选派工作责任心强,遵纪守法的人员从事上述工作。
2、专业考试试卷,由监考人员在考场启封和考毕密封;专业(项)测试的原始成绩单卡,测试完毕经有关人员签字后要立即封装,美术专业各科均采用三角密封法。作弊考生的试卷,经学校招生领导小组组长批准后宣布作废,不予密封。
3、试卷、原始成绩单卡密封后,应立即存入保险柜或有严格保险设施的柜橱内,由二至三人共同负责保管。存入和开启必须由全体保管人员共同参加,并记录存入、开启时间、理由,保管人员和领取人员(不少于三人)要有共同签字。
4、登记、统计试卷、原始成绩单卡的启封,应由保管人员和登统人员共同启封。
5、登统人员将各专业考评人员对每个考生评定的成绩,按统一计分办法予以登记、统计。先单科登统,再合成各科总分,每科(或每项)登统后进行核查,确认无误后登统人员和检查人员分别签字。
七、纪律要求
1、各校的招生领导小组,要在考前对命题人员、专业考评人员、考务人员进行教育部制定的《国家教育考试考务安全保密工作规定》和《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的教育,并认真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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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考试有关规定,熟悉专业考试整个程序,全面了解专业各学科的基本要求并熟练掌握各学科评分标准。保证招生考试规定的落实。
2、考评人员应独立评定考生成绩,不得相互交换意见。评分要公正、合理,防止有意识的评高分或低分。坚决杜绝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不正之风。
3、考试成绩登统人员,在确定专业合格分数线之前,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任何人泄露考生的考试成绩和名次排列情况。招生领导小组只负责审定专业(项)考试、成绩等情况。考生姓名和考试成绩不能同时审定。参加专业考试命题、监考、考评等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招生考试政策和有关规定,加强组织纪律,保守秘密,不得泄露考题,违者将视情节轻重给予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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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关于2005年天津市艺术、体育类高级中等学校 招生专业考试、文化考试有关事项的说明
一、各招生学校在考生报名时指导考生填写《2005年天津市艺术体育类高级中等学校招生专业考试报名表》。本市应届初中毕业生须在“报名号”栏目中填写本人信息采集时的学生号。非本市应届初中毕业生(小学毕业生、小学非毕业年级学生、初中非毕业年级学生及列入招生计划的外省市学生)须在 “报名号”栏目中填写按以下规则编写的号码:
1、“报名号”的编写
“报名号”的编排由9位阿拉伯数字组成,按从左至右顺序排列。具体编排方法是:
一 二 三 四 五 六 七 八 九 招生学校 年级 顺序号 第一至五位:“招生学校”代码 第六位:“学生年级”代码
“3”---小学三年级 “4”---小学四年级 “5”---小学五年级 “6”---小学六年级 “7”---初中一年级 “8”---初中二年级 “9”---初中三年级 第七至九位:“学生顺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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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各招生学校在学生报名后按规定时间将报名情况汇总后分别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中招处和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培训处。
二、文化考试准考证的编排办法(市教育招生考试院中招处编排):
文化考试准考证编排共6位阿拉伯数字,从左至右第1位为“年级代码”,第2、3、4位为“考场代码”,第5、6位为考生“座位代码”。
三、普通高中、普通中专、职业高中(职专)艺术、体育类学校招生专业考试、文化考试的考点设臵、考场安排、考试、阅卷及成绩登统的组织与管理工作由市教育招生考试院中招处负责。
技工学校艺术、体育类招生学校专业考试、文化考试的考点设臵、考场安排、考试、阅卷及成绩登统的组织与管理工作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职业技能培训处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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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
2005年天津市艺术、体育类高级中等学校招生工作日程安排
日期 项目 1、 2005年天津市艺术、体育类高级中等学校招生工作会 3月16日 2、 2005年天津市艺术、体育类高级中等学校招生咨询筹备会 通过新闻媒体公布2005年天津市艺术、体育类高级中等学校招3月17日 生简章 召开2005年天津市艺术、体育类高级中等学校招生咨询会 3月20日 地点:人民公园 3月26日、27日 2005年天津市艺术、体育类高级中等学校招生专业考试报名 招生学校报送《2005年天津市艺术体育类高级中等学校招生专3月31日 业考试报名统计表》(表:Y-01) 4月2日、3日 2005年天津市艺术、体育类高级中等学校招生专业考试 招生学校报送《2005年天津市艺术体育类高级中等学校招生专4月7日 业考试成绩表》(表:Y-02、Y-03) 招收非本市应届初中毕业生的招生学校报送《2005年天津市艺4月7日-8日 术体育类高级中等学校招生文化考试报名统计表》(表:Y-04) 市招考院编排2005年天津市艺术、体育类高级中等学校招生非4月9-14日 本市应届初中毕业生文化考试考场,打印考场对照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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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天津市艺术、体育类高级中等学校招生非本市应届初中4月15日 毕业生文化考试考务会、各招生校领取准考证 4月22日 上午10时 各考点学校领取2005年天津市艺术、体育类高级中等学校招生文化考试试卷(地点考试院中招处) 2005年天津市艺术、体育类高级中等学校招生非本市应届初中4月23日 毕业生文化考试 完成2005年天津市艺术、体育类高级中等学校招生非本市应届4月底 初中毕业生文化考试阅卷及成绩登统工作 完成非本市应届初中毕业生艺术、体育类高级中等学校招生录5月13日前 取工作 统一进行报考艺术、体育类学校的本市应届初中毕业生中考报5月10日-14日 名工作 6月21-23日 报考艺术、体育类学校的本市应届初中毕业生参加中考 艺术、体育类高级中等学校招收本市应届初中毕业生录取工作7月下旬 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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