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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服务药品收费管理制度

来源:个人技术集锦
医疗服务、药品收费管理制度

1、任何科室和个人在医疗服务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部门颁布的医疗收费项目和标准收费,不得自立项目和超标准收费。药品价格按照国家药品集中招标采购规定的价格执行;卫生材料价格严格按收费标准所规定的进行加成;对调整后的医疗服务价格和药品价格,及时进行公示。

2、建立健全医疗服务价格公示制度,建立医疗收费公示查询系统,实行住院费用每日清单制。

3、对医疗服务过程中所需的,而材料库中没有设置的材料,应由科主任书面申请,药库保管填报材料购进价,经财务科审核按有关文件管理办法定价,通知医保办统一编码、收费。

4、住院患者的药费、检查费、化验费等日常费用,各病区记费人员须及时上账以便患者随时查询。

5、凡住院患者出院前,病区护士长或办公护士须将其住院期间发生所有费用告知患者及家属,对有疑议的费用,

应认真核查,耐心解释,做到清楚明白,不将争议带出医院,认可后再办理出院手续并在清单上签字。

6、财务科医保办每月对各室医疗收费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乱收费、自立项目收费等违规收费问题,一经查实,对责任科室除没收全部多收费用外,另以违规金额加倍罚款;若因收费问题引起患者院外投诉的,一经查实,除向患者道歉退还多收的金额外,纳入责任科室当月质量考核。

7、收费、结账窗口对患者及家属有关物价方面的意见和查

询要热情接待耐心解释,不得推诿、顶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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