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诚信低保
(一) 建立“低保评估委员会”
由热心公益事业的社区知名人士、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楼组长、居民代表、低保户代表等组成,负责对本辖区申请享受低保的家庭进行评议,对符合条件的,经公示后向街道(乡镇)申报,对不符合条件的,明确告知理由。
(二) 实施双向承诺
由“低保评估委员会”成员和申请享受城乡低保待遇的人员以双向承诺的方式,相互签订诚信审核承诺书和诚信申报承诺书。
(三) 完善六项机制
1、 建立家庭收入诚信评估机制。准确核算家庭收入,积极探索制定家庭收入诚信评估办法,规范和完善低保对象家
庭收入的计算和核定办法,维护贫困群众的合法权益。
2、 完善阳光公开机制。首先,低保评估委员会的构成和选举程序要公开。其次,评估通过的本社区享受低保的人员
名单要公开,经各县(市)区批准享受的人员名单、每月补助标准要公开。再次,经审核退出低保或主动退出低保人员名单要公开。
3、 建立“减退帮扶”机制。“与劳动保障等相关部门衔接,加大城市低保对象就业再就业补贴扶持政策的力度,形成
最低生活保障与就业再就业的工作联动。低保家庭实现就业后,家庭月收入高于低保标准,可按原享受低保金额再享受3个月的“减退帮扶”生活保障,3个月后按实际收入计入家庭收入,高于低保标准的推出低保。
4、 建立信访核查机制。高度重视群众信访,把群众信访做为了解舆情、推进工作的重要渠道,做到有访必查,有错
必究,取信于民、立信于党。
5、 建立低保标准自然增长机制。以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情况作为参照系,以城镇低收入居民消费品价格指数为
主要参考指标,综合考虑物价上涨、最低工资标准等因素,建立城乡低保标准自然增长机制。
6、 建立低保边缘家庭救助机制。我市低保边缘家庭的划线,大致在家庭人均收入高于现保障标准的20—50%确定。
通过对低保边缘家庭进行救助,进一步扩大社会救助的范围,让低保边缘家庭也能享受部分优惠政策,拉近享受低保与退保就业的距离。
社区城市最低生活保障
审评委员会组织条例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做好社区低保工作,增强低保申办工作的透明度;确保低保政策得到更加公开、公平、
公正的落实,防止“漏保、错保、骗保”等情况的发生;充分发挥社区民主自治功能,把低保工作做成真正的“阳光工程”,达到让群众满意的目的,建立社区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审评委员会,以下简称低保审评委员会。
第二条:低保审评委员会是对低保及医疗、教育、住房救助申请进行审评的群众性自治组织。
第三条:低保审评委员会成员由社区居委会“两委会”提名,经社区楼组长会议及社区成员会议讨论通过。
第四条:被提名为低保审评委员会成员应具备的条件:
1、为人公平、公正,敢于坚持原则,德高望重,受群众信赖。
2、具有一定文化素质和政策水平。
3、常年居住本社区,对社区情况熟悉。
4、原则上本人不是低保家庭成员。
第五条:社区低保审评委员会由七人组成,分别来自于社区党委成员、退休老居委会干部及社区群众代表,经街道办事处低保业务培训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
第六条:社区低保审评委员会设常务委员会,常务委员会设委员长一名,执行委员六名,均由低保审评委员会成员内部选举产生。
第七条:社区低保审评委员会工作职责:
1、根据现行低保政策,对低保人员资格进行审核。
2、根据现行低保政策,对低保人员提供资料进行审核。
3、入户调查低保申请人其家庭现状。
4、对群众举报的现有低保进行复核。
5、对要求增加低保的申请人进行调查。
6、对医疗、教育、住房救助进行初审。
7、向社区群众提供政策咨询。
8、接待关于社区低保工作的来信来访。
第八条:社区低保审评委员会工作程序如下:
1、每月1—6日为低保受理日,低保申请人可向社区居委会提交低保申请,并按照低保政策的要求备齐相关资料。
2、每月15—16日为社区低保审评委员会集中调查、审核日。在此期间,低保审评委员会通过入户调查、走访等方式核实低保申请人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召开低保审评听证会,当面听取低保申请人的陈述,就调查中发现的问题向申请人提问;在全面了解申请人现状,采用无计名投票方式表决,赞同票超过三分之二,方视为通过低保审核。
3、每月17日张榜公示通过审评的低保申请人家庭情况,待三日后无举报再由社区居委会低保专管员上报街道办事处社会事务科。
4、每季度对低保对象进行一次复核。
当低保审评委员会成员本人的家庭成员及近亲属发生提出低保申请(或要求增加低保金)、申请医疗、教育、住房救助、被群众举报等行为时,该成员自动回避。
第九条:低保审评委员会由社区居委会牵头组建,社区居委会为审批委员会提供服务,将低保审评委员会的决议上报街道办事处。社区党委和社区成员代表大会对低保审评委员会的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督、评议、指导。
第十条:社区低保审评委员会每届任期三年,其成员可连选连任,选举筹备工作由社区居委会负责。
阳光民生救助服务中心“五多、五少、五个一”服务规则
服务多一点,理由少一点。
沟通多一点,抱怨少一点。
微笑多一点,冷漠少一点。
关爱多一点,推诿少一点。
客观多一点,主观少一点。
接待群众时,主动一个起立;
政策咨询时,说上一句您好;
办理业务时,送上一个微笑;
时间较长时,端上一杯热水;
办完业务时,道上一声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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