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斋琐谈】勾魂小吏
在《聊斋志异》里,蒲松龄以“妄续幽冥之录”的深沉笔触,通过各种鬼故事寄托自己的“孤愤”之情,抒发对现实社会的感慨。其中的《布客》篇,就讲述了这么一个关于勾魂小吏的鬼故事:
长清县某布客,在山东泰安做贩布的买卖。一次在返乡途中,遇到一个短衣打扮的人,像是个吏役。两人相处得十分融洽。布客每次买来酒饭,都请短衣人一起吃,短衣人很感激。布客问他要干什么去,短衣人回答说:“要去长清勾人。”布客问勾什么人,那人拿出一份勾牒,让布客自己看。布客见上面第一个人名就是自己,惊骇地说:“为了什么事要勾我?”那人说:“我不是活人,是鬼都蒿里山东四司的吏役。想必是你寿数已尽。”布客哭着向他求救。这个吏役说:“不行。但勾牒上人名很多,全部拘齐还需要好几天。你赶快回去处理后事,我最后去招呼你,这就算是对我们交好的报答了。”没多久,两人来到一条河边。因为河桥断了,行人都在艰难地涉水过河。这个吏役对布客说:“你马上就要死了,一文钱也带不走。请你在这里建一座桥,以方便行人。虽然花费不少,但对你未必没有好处!”布客认为很对。回到家后,布客告诉妻子给自己准备后事。自己纠合工匠,立即去建桥。过了很久,这个吏役也没来,布客感到很奇怪。一天,这个吏役忽然来了,说:“我已将你建桥的事上报城隍,城隍又转达给冥司,说这件事可以延长你的寿命。现在你已被从勾牒上除名,我特地来通知你。”布客欢喜地道谢。后来,布客又来到泰安,没忘记这个吏役的恩德,恭敬地备了香、纸,喊着他的名字祭奠了一番。布客刚祭奠完,只见这个吏役匆匆地赶了来,说:“你差点给我惹了祸!刚才正好司君在处理公务,幸亏他没听见!否则,还以为我在徇私舞弊呢!那可怎么办!”送布客走了几步,又说:“以后不要再来了。倘若我有事去北方,自会绕道去看望你的。”说完告辞走了。
在中国历史上,官与吏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官是官,吏是吏,吏受官的指使,是给官
当差的,其职位辛苦而低贱。而像《布客》里这个自称隶属于“鬼都蒿里山东四司”的勾魂吏役,又是吏役中最底层的小吏。这样的小吏,在衙门里有很多,一些具体的公务由他们负责处理和落实,直接面对当事人,其作用和影响绝不可小瞧:
一是这些小吏的职责具有“县官不如现管”的岗位优势。这一优势,往往为一些小吏的执法犯法提供了客观条件。《太平广记》卷321《张闿》篇,写一个勾魂的小吏,在去办案的途中,顺路搭乘了一个叫张闿的车主的车,而张闿就是被勾者之一。为了答谢张闿叫自己搭车的这份情谊,这个勾魂的小吏于是找了一个和张闿同名的人做了张闿的替死鬼。为了报答一次搭乘之情,另一个无辜者就这样被移花接木地送了命。而更有甚者,《太平广记》卷323《施绪门生》篇,同样写一个勾魂的小吏,与不信鬼神的施绪门生探讨鬼神之有无的问题,在相持不下的辩论中,这个勾魂的小吏对施绪门生说道:“你很能说,但道理不充分。我就是鬼,奉命来勾你。”在施绪门生的哀求下,这个勾魂的小吏找了一个与施绪门生长相差不多的另一个人做了替死鬼。如果说,《张闿》里的那个勾魂小吏,是为了情而执法犯法,似乎还情有可原,而《施绪门生》里的这个勾魂小吏,又是为了什么而执法犯法呢?好像没有理由,如果非得找出一个理由的话,恐怕就是因为他有“勾魂”的这种特权、想证明自己的这个“特权”吧?
二是这些小吏的待遇似乎普遍偏低。付出与报酬不成比例,这似乎也是一些小吏在具体的办案过程中贪污受贿,乃至卡要勒索的一个内在因素。《太平广记》卷326《费庆伯》篇,写勾魂的三个小吏来勾一个叫费庆伯的人,费庆伯磕头乞求,勾魂的这三个小吏于是答应费庆伯可以用另一个人替换他,条件是:费庆伯必须准备一些酒食款待他们。你看,为了一顿酒席就敢以身试法,可见这些小吏平时被刻薄到了什么程度!无独有偶,《太平广记》卷334《歧州佐史》篇,写勾魂的两个小吏来勾歧州的一位佐史,这位佐史为了保命,答应奉赠给他们万张纸钱,两个勾魂的小吏同意了这个条件。最后,这位佐史不但保住了命,勾魂的小吏还承诺他一直到寿终正寝也再不会得病。万张纸钱究竟能值多少钱?不得
而知,不过想必与这些小吏平时的工作报酬比,一定是天壤之差吧?否则,他们怎能那么轻易动心?
三是这些小吏的素质参差不齐。一些小吏责任感不强,工作马大哈,执行公务往往不得力。《太平广记》卷346《成公逵》篇,写一个勾魂的小吏来勾一个叫成公逵的人,成公逵不肯去,这个小吏说:“冥官让我勾一个属龙的人,你既然属龙,怎能逃掉!”成公逵于是欺骗这个小吏说:“我不属龙,您为什么胡说呢!”这个小吏于是不问青红皂白地勾了另外一个属龙的交差完事,而成公逵侥幸逃脱。《太平广记》卷353还有一篇《陈德遇》,写两个勾魂的小吏来勾一个叫陈德遇的藏库官,进门后,问陈德遇的妻子:“这是陈德遇的家吗?”陈妻回答:“是啊。”小吏又问:“陈德遇去哪儿了?”陈妻回答:“在库中当班呢。”两个小吏刚要转身离去,陈妻觉得事情蹊跷,追出来对他们说:“我丈夫名叫居让,字叫德遇,和我丈夫一起的有一个管衣库的官也叫陈德遇。”两个小吏相视而笑,说道:“哎呀,差一点弄错了!”没过几天,那个管衣库的陈德遇果然死了,至于他当不当死,这两个勾魂的小吏是否勾错了人,则成了一桩糊涂案。
而在《聊斋志异·布客》这篇故事里,这个来自“鬼都蒿里山东四司”的勾魂小吏,却表现出与上述那些勾魂小吏迥然不同的叫人刮目相看的另一种美好品质:
其一,他讲原则而不拘泥于原则、重感情而不滥用感情。从故事中,我们不难看出,这个小吏是一个知恩图报的人,对于布客对待自己的情谊,他也想报答,或者说他也可以像上述的那些勾魂小吏那样利用自己的“特权”为之开脱,但他没有那样做。当布客向他求救时,他却毫不含糊地说道:“不行!”态度十分坚决。但在原则的范围内,他设身处地真诚地替布客想了一个办法,即在诸多被勾者中最后来勾这个布客,让这个布客有充足的时间料理后事;出了一个主意,即建议这个布客出资修桥,方便百姓,积德建功,以求转祸为福。你看,不拿原则作交易,不因原则伤感情,多可敬、多可亲,只有真心帮人的人,
才能做到这一点吧?或许正因为此,给《聊斋志异》做评的但明伦认为“能以行善劝人,此吏役亦罕有!”给予这个小吏以很高的评价。
其二,他做事不仅善始而且善终,成人之美而不求图报。布客出资建桥完工后,这个小吏及时将此善举报告了城隍,进而转达冥司,为布客“解除勾牒”挣得了主动。而这一切都是在布客不知情的情况下运作的。当这一切都运作到位后,他才来告知对布客,目的无非是叫布客安心,而绝非炫功。在这个小吏的心里,他认为自己所做的这一切,无论从为吏的角度还是从为人的角度,都应该这么做而且必须这么做的。所以,当布客祭奠他的时候,他赶紧出来劝阻。不过,如此的祭奠毕竟不同于一般意义上的行贿受贿,而是二人交往之真情的体现,这也就难怪但明伦由衷地感叹:“以建桥事达冥司,除牒名而延寿命,究非作弊者比,呼名酹奠,即司君闻之,何害?”是啊,小吏的职位再低贱,也是官府的代表,为老百姓办好事,老百姓真心地(而不是被迫地)以自己特有的方式表达一下感激之情,怎么能算错呢?应该叫好才是。
显然,在蒲松龄的心里:小吏不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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