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作为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2010年度,我们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不受公司大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与公司存在厉害关系的单位与个人的影响,积极出席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提出合理的建议,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作用,维护了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10年度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参加会议及表决情况
2010年度,雅化集团召开了4次董事会,2次股东大会。作为独立董事,我们认真参加了公司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履行了独立董事勤勉尽责义务。在本年内参加了全部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未对公司本年度的董事会议案及其他非董事会议案事项提出异议。
二、日常工作情况
在2010年度内对需经董事会讨论和决策的重大事项,我们都能做到预先审议、认真审核。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的生产经营、财务管理、资金往来等情况,详实听取相关人员汇报,及时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态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在董事会上发表意见,行使职权,对公司信息披露等情况进行监督和核查,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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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10年度中,我们认真听取了公司管理层关于本年度的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的报告并进行了必要的实地考察,在审计过程中与年审注册会计师直接沟通审计相关情况,切实履行独立董事勤勉职责。
三、发表意见情况
2010年度,我们对公司关联交易、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等事项进行了独立审议,发表了独立意见,未对公司本年度的董事会议案及其他非董事会议案事项提出异议。
1、2010年2月28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关于公司2010年度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10年薪酬标准的议案》等十二项议案,我们均对所有方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就关联交易事项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发表了事前认可的独立意见。
2、2010年7月2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六会议审议决定收购四川凯达化工有限公司部分股东在凯达部分股权,我们对该事项进行了反复讨论,认为本次收购行为完全符合公司发展战略。
3、2010年8月5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延长公司股票发行及上市相关决议有效期的议案》等四项议案,我们对本次会议所有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表决。
4、2010年11月22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了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等四项议案,,我们对本次会议所有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表决。
五、其他工作
2010年度我们作为独立董事没有单独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也没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我们同时各自担任了公司董事会下属审计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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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委员,依据公司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履行职责,发挥了对董事会科学决策和支持监督作用。
以上是我们在2010年度履行职责情况的汇报,在今后的履职过程中,我们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谨慎、认真、勤勉、忠实地履行独立董事职务,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意见,对董事会决议事项发表独立、客观意见,进一步提高公司科学决策水平,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汪旭光、易德鹤、廖昌宏
二〇一一年三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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