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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农村金融资源配置问题及对策

2020-09-14 来源:个人技术集锦
河南省农村金融资源配置问题及对策 河南农业职业学院 摘牟爱州 要:农村金融资源的配置问题关系到农村经济的发展与繁荣。当前河南省在农村金融资源配置问题上尚存在诸多问题。全文主要从 资金外流、需求无法得到满足两点进行分析,并提出深化农村金融机构改革,加强农村资金供给;深化担保贷款发展,推进信用贷款业务的 建议。 关键词:农村资金;农村金融机构;信贷 在我国,农业属于弱势产业,面 己积累或向亲朋借取。自己积累资金 临着自然风险和市场风险双重风险, 用于生产经营相对有限;向亲朋借取 由此带来投资期限长、风险高、农民 的方式,以感情为基础,经常为无息 收入不稳定等问题,使农村金融市场 或是低息,数量也很有限。此外,还 极为特殊,而且农村地域不同,资源 有灰色借贷和黑色借贷,前者利率水 存在差异,使不同地区对金融资源的 平中等,后者就是俗称的高利贷,其 需求呈现出不同表现,使得农村金融 中高利贷提高了农户、乡镇企业的资 需求及供给的状况更为复杂。河南省 金使用成本,在填补资金缺Fl的同时, 作为人口、农业、农村地域面积上的 也削减了收益空问,但由于其手续简 大省,这些问题在河南省表现得尤为 便,灵活性强,易操作,仍然十分有 突m。 市场。整体来说,农户家庭通过正式 目前,河南省在农村金融资源配 金融机构得到贷款的数量,只占到农 置方面以下两个问题较为突出。 户家庭数的4%~5%之间。获得资金方 一、金融资源外流状况严重 式的选择使得整体资金的使用量及需 由于工业的回报率高,相对农业 求量存在较大差距。 主要面临市场风险并可以被预防的可 此外,向农村提供资金的正规金 能性不大,城市的各项金融制度及配 融渠道本身也存在较多问题,影响了 套更为完善,金融资源在市场的作用 农村资金的有效供给。1998年以后, 下从农业大量流向工业,由农村大量 国有商业银行对营业网点进行调整和 流向城市。虽然我们一直强调农业的 撤并,基本退出了农村市场,对农村 基础性与重要性,但是在市场经济的 金融产生了巨大的影响。农村信用合 诱导下,外流的资金近几十年来一直 作社的重要性逐渐突出。农村信用社 呈现出迅速增长的态势。这势必使农 是由农民入股,实行社员民主管理, 村剩余资本缺乏。尽管河南省从2005 主要为社员提供金融服务的地方性金 年起对全省所有县(市)全部免征农 融组织,它的服务对象是农民,服务 业税,加大了财政转移支付力度,但 区域在农村,服务目标是促进地方经 仍没有从根本上改变金融资源外流的 济的发展和社会的稳定,农村信用社 状况,这进一步影响了农村经济的发 建社50多年来,在不同的历史时期, 展。此外,受近年房地产市场火热的 都为我国的农业和农村经济,以及农 影响,建筑、房地产行业也吸取了大 村社会稳定做出了较大的贡献。但农 量的资金。 村信用合作社普遍存在着职能定位不 二、农村资金需求无法满足 清、管理机制不健全、产权主体虚置、 由于观念和实际操作难易程度的 人员素质较低、管理服务不到位等问 影响,农村传统的资金获取方式是自 题。2004年8月,国务院办公厅下发 河南农业20"14年第4期(下)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农村信 用合作社改革试点的意见》,其中将河 南省作为改革试点地区,但至今,农 村信用合作社的改革仍需进一步深化。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也是目前提供农村 金融服务的主要机构,但是邮政储蓄 银行成立时间较短,吸收了大量的农 村剩余资金,却在贷款方面涉及有限, 不但在信贷投放方面有缺失,还有相 当部分的农村资金流出了“三农”领 域。成立于1994年的农业发展银行, 虽属支农的政策性银行,但是其主要 业务在于提供粮棉油储蓄贷款、支持 国有粮食企业发挥主要作用、提供农 业科技贷款,执行信贷政策基本不与 农户发生信贷业务关系,不能完全承 载农村政策性金融的功能。其他类金 融机构如保险公司、证券机构、信托 投资机构、金融租赁机构等则很少或 基本不涉及农村金融业务。与此同时, 在正规金融机构涉及农村信贷的过程 中,由于农村地区信用信息体系不健 全,信用贷款风险大,农村金融机构 推出贷款时,一般都要求借款人提供 符合条件的抵押物,大力推行担保贷 款制度。而由于农民可供担保财产具 有特殊性、贷款手续复杂、贷款成本 高等问题,使得放贷的规模及水平很 难满足农户的需求。 当前,在河南省力争在2015年基 本建成郑东新区金融集聚核心功能区 的背景下,加快农村金融体系建设, 平衡城乡金融资源配置水平,保证整 体经济水平稳定发展,显得十分的重 哆 叮农村发展 ’:『 譬 NoNG CUN FA ∈lAN 要及必要。 镇企业作为主要客户,对其开展小额 村民直接订立合同的方式进行确认。 (一)深化农村金融机构改革,加 强农村资金供给 当前,河南省农村金融机构改革 贷款业务,提供各种金融服务,真正 办成为“三农”服务的“农村银行、 社区银行、零售银行”。在服务上,河 南村镇银行应以客户为中心,加强金 村长或者村支书操作的权利很大,没 有其他相关的确权手续,因此,在涉 及到经济利益的时候往往引起纠纷。 对此,村镇政府要完善农村的产权制 度,将农户手中的权利明确地加以确 认,既尊重历史问题又要考量实际情 的重点在于进一步推进农村信用合作 社改革,推广完善村镇银行。1996年 国务院发布《关于农村金融体制改革 融产品创新,满足农村多元化的金融 需求,比如除去生产性贷款,还可尝 的决定》,明确了信用合作社改革的五 项原则:明晰产权关系、强化约束机 试开展产业链贷款,并提高服务水平, 针对农村客户开展个性化服务。村镇 况,将土地进行明确的丈量,对相应 土地的经济价值做出基本的估算,对 制、增强服务功能、国家适当扶持、 地方政府负责。 在这个原则指引下,河南省需进 一步深化信用合作社的改革。一是进 一步明晰产权关系。农村信用合作社 应是“农民自愿入股、社员民主管理、 主要为入股社员服务的”合作型金融 组织,要区分地区的实际条件,条件 成熟的逐渐完成股份制改造,尚不成 熟的先进一步完善合作制。二是推进 农村信用合作社成为社区性地方金融 机构。发展入股社员民主管理,服务 好辐射区域,并使信用合作社自我约 束、自负盈亏。三是加强地方政府监 管。确立明确的监管规则,落实监管 责任。 村镇银行是为当地农户企业提供 服务的银行机构,是我国允许非公资 本到农村地区新设银行的成果。2007 年1O月,村镇银行试点全面推开,扩 大到全国的31个省市区。河南省被纳 人试点省以后,农村金融业展现出了 新鲜气息及活力。统计数据显示.截 至2012年,省内村镇银行各项贷款余 额为18.12亿元,比年初增长了13.30亿 元,增长276%;各项存款余额19.03亿 元,比年初增长13.78亿元,增长 263%;获取利润679.54万元,比去年 同期增盈310万元。村镇银行对提高农 村金融服务水平、支持农村经济发展 显现出了重要的影响。村镇银行的建 立是解决河南农村地区金融服务供需 矛盾的创新之举,是解决农民贷款难 和全面建设新农村的有效途径,但是 村镇银行仍然有待进一步完善, 毕且 大范围推广。 在定位上,村镇银行要明确自己 “服务三农”的特色定位,将农户和村 银行可收集市场信息,对借款者进行 贷款项目的技术指导,此举还可以降 低信贷风险。村镇银行的员工也需要 具备专业金融知识,因此,提高人员 素质也是在发展过程中必不可少的内 容,除此之外,考虑到农村地区的特 点,还应当具备一定的农业生产和农 村市场的知识。 同时,鉴于农村资金容易外流这 种现状,在金融机构提供贷款的过程 中,金融机构要严格把关,以防农业 资金流出农村市场,因此,应建立严 格的审核制度,把控贷款对象和资金 去向,至少在两个时点上进行审核。 一是申请审核。农户或者是乡镇企业, 可为了增加农村投资、发展农村经济 而使用贷款。其他非农主体也并非一 刀切,不能从中获得信贷支持,而是 要重点审核其资金用途,确保有利于 农村经济发展,农民增收的可以允许。 二是中后期审核。在获得信贷资金后, 不排除受信人将资金挪作他用,应在 中后期进行一次资金用途相关资料的 审核,由于这一部分审核可能会加大 银行的工作成本,可以酌情考虑费用, 但是审核费用的数额应当有明确限制。 (二)深化担保贷款发展,推进信 用贷款业务 担保贷款的目的是降低银行贷款 回收的风险,但是由于农村提供的物 权等抵押品变现存在风险,所以在进 行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 林权等权利抵押时,银行也会进行区 分和选择。主要选择一些权属清楚、 变现能力较强的物权。经济价值较高 的林权和地理位置有优势的土地承包 经营权是比较受欢迎的。由于宅基地 使用权在很多地方集体经济组织以与 应当确权的,在确权后应当发放相应 的规范的权利证书。 另外,针对农户的审批流程应当 有效简化,以吸引农户前来贷款。在 业务上进行分类,确立不同营业网点 的辐射范围,以便于抵押贷款调查的 展开。在审核手续的繁简上,要针对 不同的数额及用途进行区分,小额短 期贷款应当简化审核手续,缩短发放 贷款的时间。对于有贷款历史的客户 建立清晰的档案,并进行评价,对于 信用高的用户在数额相对较大、时间 较长的贷款上也可以进行手续的简化。 目前,信用贷款难以广泛推广的 主要问题是农村信用信息系统不健全。 农村信用信息系统不健全原因是多方 面的,鉴于此,各级政府要引导鼓励 农村信用合作社、村镇银行参与征信 活动,发挥地缘优势,掌握农户信用 状况并降低信贷监督的成本。由人民 银行建设的“企业征信系统”和“个 人征信系统”目前都已在我国城市正 式运行并取得显著成果,在部分农村 地区也开始运行,河南省要进一步加 强在农村地区的联合征信工作,基层 政府、金融、公安、税务、基层法院、 村镇企业和农户等各方需共同参与, 由中立第三方负责征集、整理、评估。 对个人征信时,考虑到农村的特殊情 况,征信者要与集体经济组织密切配 合,到户、上门进行采集,对应当征 集的信息进行全面的征集,逐渐为农 户、村镇企业建立起完善的信用档案, 并保持持续跟踪更新。 (基金项目: 河南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 “河南省金融资源配置问题及法律保障 研究”,项目编号:2013一QN一117) (责任编辑李琳) 河南农业2014年第4期(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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