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经村理事会(以下简称理事会)成员共同协商,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理事会在村党总支的领导下开展活动,必须遵守党的方针政策,执行国家法律、法规,遵循村规民约。
第三条
理事会的宗旨:以人为本,互帮互助。关怀留守家庭,体现组织温暖,解除外出务工人员后顾之忧,促使他们时刻心系组织,心系家乡。
第二章 理事会的组织
第三条
理事会的构成:理事会设3—5名理事,其中设理事会会长1名,会员2—4名。
第四条
理事会成员的产生:理事会成员由村党总支提名,经村民代表议事会会议表决产生。其构成为:一是从德高望从,办事公道,热心公益事业,组织协调能力强的村民中推举产生;二是从村委会干部中选举推举产生;三是从学校教师中推举产生;四是从村红白理事会主要成员中推举产生;五是从本村离退休老干部、老工人中推举产生。
第五条
理事会的任期:理事会成员每届任期三年,可连选 连任,作期届满后,要及时召开村民代表议事会会议,推举新一届理事会成员。特殊情况,理事会成员可申请退出,由村党总支
重新提名人选,经村民代表议事会会议补选。
第三章 理事会工作职责
第六条
组织农户认真学习和贯彻落实党在农村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带头模范遵守村民公约。
第七条
全面掌握本村所有农户家庭人口、生活条件、致富产业、发展需求等各方面情况,积极向村“两委”反映,为村“两委”采取帮扶措施提供依据和提出建议。
第八条
组织开展对五保户、困难户、特困户生产生活上的互帮互助活动。
第九条
热心帮助村民办理红白喜事,反对封建迷信和宗族宗派势力,倡导移风易俗,树立文明新风。
第十条
坚持以防为主,调防结合的方针,组织村民做好治安防范工作。家庭邻里发生纠纷时,积极主动进行调解,做到纠纷不出村,矛盾不上交。
第十一条
组织农户积极参与村公益事业和基础设施建设。
第十二条
搜集致富信息,组织村民学科技、兴产业、活流通、增收入。
第十三条
组织理事会成员对村庄绿化、亮化、美化工作进行督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确保房屋亮化、庭院净化、村庄绿化。
第十四条
协助维护和管理好公共设施和公共场所,协助村“两委”组织农户开展评比争先和参与文明创建活动。
第四章 附则
第十五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尊重多数村民意见,召开理事会全体理事会成员会议修改完善,并向村民代表会议和全体村民通报。
第十六条
本章程自通过之日起执行。
村民理事会职责
1理事会应在严格按照党的方针政策,执行国家法律、法规,遵循《村规民约》的前提下,积极带领村民参与村庄建设、产业培植、农民培训和经济组织建设等各项工作,推进“三个文明”建设。
2切实履行管理职能,负责村庄规划与实施,积极承担起新农村建设资金筹集管理、工程建设质量监管等职责,逐步完善村组基础设施和公益事业设施。
3认真听取并收集村民的意见和建议,公正合理地协调解决村内的各项矛盾纠纷。
4建立完善和监督执行村规民约、公共事务管理、公共场所卫生管理等各项长效管理
机制,及时纠正违反上述制度的人和事。
5经常性组织农户开展“创建文明村、和谐家庭、文明卫生庭院”等群众性评比活动,广泛开展宣传、文化娱乐、科技普及、社会互助等活动。
6弘扬文明新风,摒弃陈规陋习,积极引导和组织村民做一个有一定致富技能、文明守法、移风易俗的新型农民。
7培育和组建新经济组织为本村全体村民提供产前、产中、产后各项服务。
村 民 公 约
1、 按照村委会的统一安排,大力开展两个文明建设,时时讲礼貌,处处讲道德。
2、 认真学习有关法律、法规,自觉遵纪守法,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勇于同坏人坏事作斗争,做遵纪守法的公民。
3、 树立高度的防范意识,落实好安全防范各项措施,增加自防自治能力,克服麻痹思想,切实做到时时防火,日日防盗。
4、 家庭和睦,邻里讲团结,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党团员干部要起模范带头作用。
5、 勤劳致富,勤俭持家,走合法经营的路,不做损人利已的事。
6、 不私造、窝藏、携带凶器,家中不存放火药、炸药及易燃易爆物品。
7、 不搞封建迷信活动,不参与赌博,不观看、传播淫秽录像制品,不吸毒贩毒。
8、 履行国家法律、法令、条例规定的权利和义务,决不做违背国家法律的事情。
***镇***村村民公约
为使本村全体村民在日常村务管理、生产生活中有“章”可循,明确村民间的职责、权益和义务,维护全村上下的安定团结,促进本村经济和各项社会事业健康发展,根据上级要求和本村实际需要,特定本“村民公约”。
一、尊老爱幼,保护老人、妇女、儿童和残疾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有虐待、遗弃、伤害和不履行赡养义务的行为。
二、爱护国家、集体资产和集体树林、道路、水源、自来水等公共设施 不得偷拿、损坏的。
三、遵纪守法,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不得有侵入他人住宅、限制他人人身自由、诽谤他人、侮辱妇女、寻衅滋事行为。
四、发展先进文化,弘扬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发扬尊老爱幼,扶贫济困,扶残助残、见义勇为等良好的社会风尚,不得有封建迷信活动、邪教活动、赌博活动、传播淫秽物品、卖淫嫖娼、小偷小摸等行为的。
五、实行计划生育,提倡晚婚、晚育、优生、优育。
六、服从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村班子联席会议和其他村级组织的决议决定和国
家规定的各项义务。不得有发生抵制、逃避履行义务的行为。
七、依法保护耕地。不得将土地转作他用,擅自改变土地用途和买卖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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