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吊运作业伤害事故现场处置方案

来源:个人技术集锦
**有限公司

广东**有限公司应急预案

吊运作业伤害事故现场处置方案

(QG/HKM 07-2-47)

编制:安全健康管理部

审核:

批准:

发布日期:2013年9月 9 日

修订日期:2018年4月 17 日

广东**有限公司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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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1 事故风险分析 1.1 事故类型

1.2事故发生的区域、地点

1.3事故发生的可能时间、事故的危害严重程度及其影响范围 1.4事故前可能出现的征兆

1.5 事故可能引发的次生、衍生事故 2 应急工作职责

2.1 成立以部门长为组长的应急指挥小组 2.2 应急救援小组成员职责 3 应急处置

3.1事故应急处置程序 3.2 现场应急处置措施 3.3 联络方式及要求 4 注意事项 5 附件

5.1 有关应急部门、机构或人员联系方式——附件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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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有限公司应急预案

QG/HKM 07-2-47

吊运作业伤害事故现场处置方案

1 事故风险分析 1.1 事故类型

物体打击、碰、挤、压伤害或维修人员触电、坠落事故。 1.2 事故发生的区域、地点

可能发生工伤事故地点:机加工、抛光、装配、试模等生产作业区域。 1.3 事故发生的可能时间、事故的危害严重程度及其影响范围 1.3.1 吊运作业伤害事故发生的可能时间

各季节均可能发生,生产旺季时发生概率较高,造成人员伤亡事故。 1.3.2 事故的危害严重程度及其影响范围

公司在生产过程中使用到单梁吊车和双梁吊车,吊车多、使用频率高;在使用这些设备进行物料转序和模具装配过程中,以及在维修吊车过程中,有可能发生物体打击、碰、挤、压伤害或人员触电、坠落事故,影响到操作者和周边人员的人身安全。 1.4 事故前可能出现的征兆

1.4.1 人员操作不规范、违章操作,管理者违章指挥; 1.4.2 佩戴劳动防护用品不规范;

1.4.3 吊车设备故障率高,维护保养不及时; 1.4.4 使用的吊索具不符合要求或超载作业; 1.4.5 设备异常、带病作业; 1.4.6未经培训取证,无证作业。 1.5 事故可能引发的次生、衍生事故

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2 应急工作职责

2.1 成立以部门长为组长的应急指挥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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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 长:生产部门部门长 副组长:部门安全员

成 员:生产主管和各班组长为骨干,班组员工为成员的应急救援小组,各班组实行自救为主原则,不能自行处理,需上报救援。 2.2 应急救援小组成员职责 应急组成员 任职人 职责 1、 负责本预案的应急培训、组织和管理,统筹本预案应急救援工作,协调、指挥应急处理; 2、 迅速通知应急小组副组长和相关人员进行应急处理; 组长 生产部门部长 3、 在第一时间赶往事故现场,统筹本部门的应急救援工作; 4、 组织抢救伤者,运送伤者至医院,并上报公司; 5、事故应急超过了本应急组的应急能力时,立即上报公司应急救援指挥部,启动公司Ⅱ级应急救援预案。 1、 接到员工报告后,应立即到现场组织应急救援小组按现场应急处置措施执行; 副组长 部门安全员 2、 迅速组织力量将伤者脱离危险区,检验伤员伤势情况; 3、 若事故后果超出本应急小组控制能力,立即上报公司启动Ⅱ级应急救援预案; 4、当部长不在时,代部长开展应急救援职责。 1、 立即采取措施,使伤者脱离危险源; 生产主管 2、 报告应急小组组长或应急小组副组长; 3、 接受并执行本部门应急组长、副组长的领导与调遣; 4、组织班组救援,抢救伤者,运输伤者至医院,并上报部门。 1、 统筹本班组应急救援工作,发生事故时,第一时间组织班组救援,抢救伤者,运输伤者至医院,并上报部门。 成员 班组长 2、 超出班组控制能力时,上报部门领导,疏散周边无关人员,警戒,保护现场; 3、 熟悉并了解本单位、本部门的应急器材的摆放位置、急救物品的种类及其用途,定期进行维护、保养,并能正确使用应急救援器材。 其他员 1、 发现可能或已受伤者,应立即呼叫周边人员求救; 2、服从指挥,积极参与救援工作。 4

上一级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见《广东**有限公司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第三章。 3.应急处置

3.1事故应急处置程序

3.1.1 设备停机断电; 3.1.2 急救、伤员包扎处理; 3.1.3 报警;

3.1.4 送门诊部或医院救治; 3.1.5 保护事故现场、拍照; 3.1.6 事故原因调查分析; 3.1.7 员工现场教育; 3.1.8 现场清理、恢复生产; 3.1.9 事故结案。

吊运作业伤害事故处置程序图

医院 轻微 是否需 厂 医 安技员 送医院

部长

伤者 维护现场 现场周围同事 班组安全员

司机

严重 抢救 班组长 医院 门诊部 第一目击者 视情况 120 部长 公司领导

同事 相关职能人员

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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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职能部门 安全部门

3.2 现场应急处置措施

3.2.1 发现吊运伤害事故时,第一时间将伤者撤离危险区,必要时切断设备电源停机,向周围人员呼救,由班组安全员及现场人员用现场急救药箱对伤者进行简单包扎、止血等措施(如果受伤较轻,可由伤者自行包扎等),防止受伤人员流血过多造成伤害加重;创伤出血者迅速包扎止血,送往门诊部或医院救治。

3.2.2 报警:事故发现者,第一时间上报班组长,班组长组织救援,并上报部长,部长立即组织抢救,确定事故伤害程度,向上级部门报告。

3.2.3 报警内容:时间、地点、伤者情况,初步原因、措施、伤者信息等。

3.2.4 扩大应急:部长接到报警后,启动现场处置方案,当现场不受控制时,上报指挥部(总经理、安全部门),启动相应预案。

3.2.5 受伤人员出现肢体骨折时,应尽量保持受伤的体位,由医务人员对伤肢进行固定,并在其指导下采用正确的方式进行抬运,防止因救助方法不当导致伤情进一步加重。

3.2.6 受伤人员出现呼吸、心跳停止症状后,必须立即进行胸外按压或人工呼吸。 3.2.7 设备维修人员对吊车全面检查,并做好现场隔离保护,对相关信息和证据进行收集和整理,做好事故调查工作,按照事故“四不放过”原则,对事故原因、责任分析,制定预防措施,对员工进行事故教育。

3.2.8 隐患排查整改,清理现场,恢复正常生产,事故结案上报。 3.3联络方式及要求

3.3.1 内外部救援联系方式见附件一。

3.3.2 发生轻伤以上事故后,必须立即报公司总经理和安全部门;发生轻微伤事故,必须2小时内上报公司安全部门;报告内容有时间、地点、伤害类型、伤者情况、控制措施等。 4 注意事项

(1)实施救援人员经过专业培训,切忌盲目救援;

(2) 发生有支体被挤压,请勿慌张,报设备部门处理设备,或请求外部救援; (3) 抢救伤者同时,做好现场保护,以便事故调查,做好事故“四不放过”; (4) 人员安抚,防止员工发生慌乱;

(5) 急救药品准备,各班组现场必须配备一个药箱,药品齐全。

(6) 事故处理完毕后,应急指挥部对相关应急救援预案应组织评审,对不符合、不完善的地方进行修订。 5.附件:

附件一:《有关应急部门、机构或人员的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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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

有关应急部门、机构或人员的联系方式

序号 1 2 3 4 3 4 应急职务 公司有关人员 姓名 职务/联系方式 备注 1 2 3 4 5 6 7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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