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灭鼠杀虫服务承包合同书

2020-09-10 来源:个人技术集锦


灭鼠杀虫服务 承包合同书

委托方全称(甲方): 服务方全称(乙方): 资质证号(乙方): 服务项目:灭鼠、灭蟑螂、灭蚊、灭蝇、灭蚁等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仙桃市鼠虫害防治条例》、《仙桃市灭鼠杀虫服务行业管理办法》规定,双方一致认为,必须做好鼠虫防治及日常的巩固工作,为确保服务质量,经双方协商签订如下合同:

一、承包项目及范围:甲方厂区外围、车间、宿舍外围及车间、宿舍、各原物料、成品仓库及外围以及附属建筑设施及外围鼠害防治;

二、承包期限:一年,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三、每年(月)承包服务费(大写):甲方支付承包服务费用: 四、结算方式:每月完成作业后由甲方确认服务项目合格,并由乙方提供相关记录,付款方式:每三个月付一次款,甲方收到有效发票后30天内付款(转账)。

五、甲方责任:

1、在承包期内应配合乙方工作,每次投(施)药应派人陪同,并在灭鼠杀虫服务记录卡签名验收。

2、负责防鼠、防蝇设施的建设和维修保养。

3、负责本单位范围内的环境卫生、鼠虫孳生地的整治和清理鼠迹、蟑迹。 4、对乙方服务质量不满意,又未有效整改,应主动投诉。 5、其他:见附件一 六、乙方责任:

1、按《仙桃市鼠虫害防治条例》、《仙桃市灭鼠杀虫服务行业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确保在承包期内服务的项目控制在达标范围内。

2、所服务的项目,应有承包前的现场密度检测记录。承包期间服务频次,双方约定4-9月服务频次为4次/月次施药,10-3月服务频次为2次/月,并有记录资料提供给甲方。

3、上岗服务人员要严格遵守灭鼠杀虫技术操作规程,文明作业,并填写灭鼠杀虫服务记录卡作为当次服务的凭据,着统一工作服和佩戴上岗证。

4、在承包期内所服务的项目属下列情况之一未能达标的,应负处罚责任: ①活鼠、新鲜鼠咬痕、新鲜鼠粪超标的;见附件二

5、有责任建议和指导甲方防鼠、防蝇设施的安装和做好日常鼠虫害防治的巩固工作。

6、注意药物的使用安全,投(施)药时需要防护的部分,应向甲方提出,并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

7、所使用的灭鼠杀虫药物按国家规定要有“三证”或使用全国或市爱卫会专家委员会推荐和认定的药物,严禁使用急性灭鼠药或其他明文禁用药物,如药物使用不当引

起人畜中毒或其他责任事故的,应承担责任。

8、在双方配合下在一个月内完全控制仓库里的鼠害,杜绝鼠害咬坏产品,在第二个月如再有咬坏产品的现象,可在当月服务费内扣除老鼠所咬坏产品的实际费用(按出厂价计算),如不足,应从下月服务费中扣除。

9、乙方技术服务不能达到合同规定要求的,乙方应在甲方书面通知后24小时内给予解决。否则,甲方可终止合同。

10、服务应及时到位,保证服务质量。 七、其它:见附件一

八、本合同书经双方法人代表签字、盖章后,自签字之日起生效,合同生效后双方不得违约。

九、双方因合同发生争议,可以采用的方式解决: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十、本合同一式四份(同一编号)除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外,上报协会、辖属区(县级市)爱卫办各一份。

甲方单位(盖章): 乙方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或负责人签字): 法定代表(或负责人签字):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邮编: 开户银行:

帐号:

附件一:补充条款

1、乙方必须严格执行此“服务合约”及“补充条款内容”,并遵守服务质量的承诺及保证措施。

2、乙方在甲方范围内服务时,必须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乙方不得将服务期间对甲方认知的有关设备、现场作业、产品生产等方面的资料和信息公开或者向第三方披露。

3、甲方要求乙方增加临时性服务项目,乙方不得推辞。其服务经费不再另付。 4、服务记录,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提交每次服务记录、每月服务月结报告、每月鼠虫害监测报告及每月鼠虫防治工作计划,并交给甲方质量负责人审阅签名确认。

5、乙方工作人员须持有效的上岗证交由甲方存档,并保证相对的固定以确保有关人员熟悉甲方的环境以保持鼠、虫害工作控制的连贯性。

6、乙方须提供给甲方相关的资质证明,如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灭鼠杀虫服务资质证、税务登记证、鼠虫害服务人员上岗证等,其证件必须保持在有效期内,若有变动或更新,应及时向甲方提供最新的版本。

7、在服务期间,乙方所使用的灭鼠、杀虫药物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禁止使用禁令的灭鼠、杀虫药物,并且必须提供有效证明,如农药生产批准证书、农药临时登记证明、灭鼠、杀虫药安全技术说明书、配制方法等。须保证所使用的灭鼠、杀虫药在有效期内,若有变动或更新,请及时向甲方提供最新的版本。每次服务完成后,必须在服务记录表上注明所使用灭鼠、杀虫药的生产批号、生产厂商、产品有效期限、产品浓度、配制浓度、配制用量、使用地点。

8、乙方只能在甲方指定的地点、临时存放/配制药剂,并保证不会对周边的环境造成污染用完的容器及施药完毕后的器械和剩余药物,必须带离甲方范围内。

9、室内仅限用粘鼠胶板/捕鼠笼及驱鼠器,而灭鼠毒饵仅限厂区外围使用并确保其密封性完好,布防位置依据乙方提供鼠虫害、白蚁防制服务实施技术方案。

10、粘鼠胶、捕鼠笼、灭鼠毒饵箱的编号,摆放位置与图纸上的编号必须一致,乙方有责任根据鼠害活动情况合理分布灭鼠器械/药剂的位置,及时向甲方提供更新后的分布示意图,并保证其准确性。

11、乙方应根据灭鼠毒饵情况(如变质或失效)采取更换补充新的鼠毒饵(必须是块状,不能是颗粒、粉末或壳类)、粘鼠板、鼠笼,以确保其有效性,并做好日常的清洁维护。

12、甲方一旦发现鼠类活动增加,应马上通知乙方,乙方应该在接到通知的当天到甲方妥善处理鼠类,并根据实际情况采取跟进措施。针对有活动的地点,乙方应有其周边增加粘鼠胶、鼠笼及鼠毒饵箱,并加强检查,直至一个月的时间内,该处没有发现新的活动痕迹为止,才能撤销该处控制措施。乙方负责将跟进检查情况记录在相应的检查

表内交甲方保存。

13、乙方负责检查、清理、更换鼠、虫害监察器,对于已经失效的监察器应立即更换并将更换下来的监察器带离厂区,不能随意的抛弃在甲方范围内。

14、乙方不能将捕获的鼠类遗弃于甲方的范围内。

15、甲方有权对乙方的服务效果进行跟踪巡查,并定期(时间由甲方定)采取谈话/书面等形式对乙方的工作进行评估,乙方有义务配合甲方督促本公司的员工改进服务质量,并配合甲方完成鼠,虫害控制计划。

16、甲方质量负责人不定期(时间由甲方定)与乙方对服务范围内鼠虫害控制情况进行考核,考核办法依据《灭鼠、蚊、蝇、蟑螂标准及检验办法》,考核未达标,扣除相应服务费用。

17、当乙方未能按《合同》及合同附件的约定完成服务内容或因违约作业导致甲方人员伤亡,产品及物料的污染和损失,甲方有权视具体情况扣除相应的服务费并追究乙方相关责任,且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本合同附件的补充条款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同等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签名: 签名:

附件二:

一、灭鼠、蚊、蝇、蟑螂标准及检验办法 1、灭鼠标准

1.1标准:15平方米标准房间布放20×20厘米滑石粉两块。一夜后阳性粉块不超过3%;有鼠洞、鼠粪、鼠咬痕等鼠迹的房间不超过2%;重点单位防鼠设施不合格处不超过5%。

1.2不同类型的外环境累计2000米,鼠迹不超过5处。 检验办法:采用粉迹法或目测法进行。 2、灭蚊标准

2.1居民住宅、单位内外环境各种存水容器和积水中,蚊幼及蛹的阳性率不超过3%。 2.2用500m收集勺采集城区内大中型水体中的蚊幼或蛹阳性率不超过3%,阳性勺内幼虫或蛹的平均数不超过5只。

2.3特殊场所白天人诱蚊30分钟,平均每人次诱获成蚊数不超过1只。 2.4标准:白天检查成蚊隐匿处,有成蚊阳性房间或处、点不超过5%。 3、灭蝇标准

3.1重点单位有蝇房间不超过1%,其它单位不超过3%,平均每阳性房间不超过3只;重点单位防蝇设施不合格房间不超过5%。加工、销售直接入口食品场所不得有蝇。

检验办法:采用目测检查法考核。

3.2蝇类孽生地得到有效治理,幼虫和蛹的检出率不超过3%。 4灭蟑螂标准

4.1室内蟑螂成虫或若虫阳性房间不超过3%,平均每间房大蠊不超过5只,小蠊不超过10只。

4.2有活蟑螂卵蛸房间不超过2%。平均每间房不超过4只。 4.3有蟑螂粪便、蜕皮等蟑迹的房间不超过5%。 检验办法:采用目测法考核。

二、灭鼠、蚊、蝇、蟑螂服务考核办法自仙桃市康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与旺旺公司签订鼠害防治合约后的第二个月开始。

1、考核项目:

1.1灭鼠标准未达标,扣除仙桃市康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当月10%服务费。 1.2灭蝇标准未达标,扣除仙桃市康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当月10%服务费。 1.1灭蚊标准未达标,扣除仙桃市康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当月10%服务费。 1.1灭蟑螂标准未达标,扣除仙桃市康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当月10%服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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